第12章 衡陽
半個月後。
請柬送到福州的時候,林曜之正在軍營里看地圖。
青城山的事處理完了,銀子分了,皇帝高興了,手下人服氣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軌。
接下來該往哪兒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請柬是衡山派劉正風派人送來的。
措辭客氣,禮數周全,誠意滿滿。林曜之把請柬翻來覆去地看了兩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給劉正風面子。
一個幫派的二把手,憑啥給他面子?
劉正風在江湖上名頭再響,也不過是個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員,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天子親軍緹帥。
劉正風寫封信來,他就屁顛屁顛地去?那不是他的風格。
他看上的是劉正風的財產。
衡山派二當家,經營了幾十年,攢下的家底不會比青城派少。
而且劉正風這個人,在衡山城有田產、有商鋪、有宅院,是個正經的「寓居江湖」的士紳。
這種人手裡的銀子,不比那些藏在山裡的門派好抄?
再說了,錦衣衛缺幾個百戶千戶。
劉正風這個人,武功不弱,腦子好使,在衡山一帶根基深厚,而且最關鍵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個想退出江湖的人,說明他對江湖已經沒什麼留戀了。
這種人,正好拉攏過來給朝廷辦事。
陛下不是要他鎮壓江湖麼?
這不,正好。
從衡山劉正風金盆洗手開始。
林曜之把請柬揣進袖子裡,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們八個留下,看好家。」
「是。」
「其餘六個,跟我走。帶上五百緹騎,備足糧草馬匹,明日出發。」
六小太監齊聲應諾,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聽說兒子又要出門,倒是沒說什麼。
這兩年他已經習慣了,兒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著林曜之的手,叮囑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後就去練他的鶴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乾脆,就一句話:「早點回來。」
林平之不一樣。
十六歲的少年,聽到哥哥要帶兵出門,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纏了林曜之一整個下午,從「哥你帶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帶我去我就絕食」,翻來覆去地說,像只蒼蠅一樣在林曜之耳邊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煩得不行,最後鬆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歡呼了一聲,跳起來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聽話,不該說的別說,不該做的別做。還有——把這個穿上。」
他扔給林平之一身錦衣衛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過來,愣了一下,然後咧嘴笑了,露出兩顆小虎牙。
「哥,你給我官當了?」
「試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練好了,閱歷上來了,再給你升官。現在你也就是個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錦衣衛的小旗,說出去多威風。
他抱著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著弟弟的背影,搖了搖頭。
林平之這個人,命好。
家世好,長得帥,心腸善,妥妥的別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裡,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錯了胎,生在了一個懷璧其罪的家裡。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裡有的是錢,有的是勢。
他這輩子,活成了林曜之羨慕的樣子。
飛鷹走犬,騎馬打獵,不用操心家裡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沒有聲色犬馬——吃喝嫖賭,已經很不錯了。
林曜之有時候看著弟弟那張無憂無慮的臉,心裡會冒出一種奇怪的感覺。
羨慕。
是的,羨慕。
他活了兩輩子,從來沒有過這種沒心沒肺的快樂。
不過也好。
林平之開心,他就開心。
次日清晨,五百錦衣衛緹騎浩浩蕩蕩地開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馬,腰懸繡春刀,旗幟獵獵,甲冑鮮明。
六小太監跟在林曜之身後,灰色袍子被風吹得獵獵作響,腰間長劍輕輕晃動。
林平之穿著小旗的官服,騎在馬上,腰杆挺得筆直,一臉嚴肅,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真正的錦衣衛。
但從福州到衡陽,全是騎馬,走了好些天。
林平之第一天還精神抖擻,第二天就開始腰酸背痛,第三天已經趴在馬背上不想動了。
林曜之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只是讓隊伍放慢了速度。
弟弟第一次出遠門,不能太苛責。
一路上,林曜之騎在馬上,又開始琢磨那個他想了無數遍的問題——
從福州到青城山,十幾天。
從福州到衡陽,又是好些天。
左冷禪你他媽有病。
五嶽劍派,泰山在山東,華山在陝西,衡山在湖南,恆山在山西,嵩山在河南。
天南海北五個地方,你左冷禪要一統五嶽?你怎麼管理?把五座山搬一塊兒?
純純有病。
岳不群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一個華山派掌門,不好好在華山待著,天天琢磨著怎麼把五嶽合併,怎麼當五嶽派掌門。
你一個陝西人,跑去管湖南的衡山派、山西的恆山派,你管得過來嗎?
有病。
都有病。
林曜之在心裡把左冷禪和岳不群罵了個遍,心情好了不少。
進了衡陽地界,林曜之沒有直接去衡山,而是先去了衡陽知府衙門。
衡陽知府姓周,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圓臉,微胖,一看就是那種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的老油子。
聽說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林大人到了,嚇得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連滾帶爬地跑出來迎接。
「下官不知林大人駕到,有失遠迎,恕罪恕罪!」周知府一揖到地,腦門上的汗珠子啪啪往下掉。
林曜之騎在馬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語氣不咸不淡:「周大人不必多禮。本官此行是奉旨公幹,需要在衡陽城暫住幾日,煩請周大人安排五百人的駐地。」
「下官一定辦到!一定安排好!」周知府連連點頭,聲音都在發顫。
錦衣衛的爺爺們一定要安排好。
這是周知府腦子裡唯一的念頭。
錦衣衛是什麼人?那是天子親軍,是能直接拿人的。
得罪了錦衣衛,人家回去在皇帝面前歪歪嘴,你這條命還要不要了?所以他拿出了十二萬分的熱情,親自帶人去找駐地,找最好的房子,最好的院子,最好的馬廄,連柴火和水都備得足足的。
林曜之看了很滿意。
五百錦衣衛安頓下來之後,林曜之沒有閒著。
他換了身便裝,帶著六小太監和林平之,出了駐地,去逛衡陽城。
衡陽城不大,但很熱鬧。
街道兩旁店鋪林立,賣布的、賣糧的、賣藥的、賣雜貨的,應有盡有。
行人熙熙攘攘,小販的叫賣聲此起彼伏。林平之第一次來衡陽,看什麼都新鮮,東張西望,差點撞上一輛驢車。
林曜之走得不快不慢,目光在人群中掃來掃去。
他在找一個人。
不對,他在找一個淫賊。
田伯光。
萬里獨行,採花大盜,輕功了得,刀法不俗。
這個禍害,在原著里禍害了多少良家婦女,最後居然還能活著,還能被人稱為「不可不戒」,還能當和尚——林曜之想想就覺得荒謬。
穿越笑傲江湖不殺田伯光,穿越天龍八部不殺葉二娘、雲中鶴,穿越射鵰不殺歐陽克,穿越水滸不殺孫二娘、張青、王英,穿越連城訣不開殺戒全殺光——那你穿越個雞毛!
所以他來了。
田伯光這個人,按原著劇情,是要到衡陽城來的。
來幹什麼?來衡雁樓,和令狐沖比武。具體哪一天,林曜之不太清楚,但大概就是金盆洗手大會前這幾天。
所以他打算在衡雁樓住下,等。
守株待兔。
「哥,我們去哪兒?」林平之跟在後面,好奇地問。
林曜之抬頭看了看前面的一座酒樓。
三層樓高,門臉闊氣,檐下掛著一塊金字招牌——衡雁樓。
「吃飯。」林曜之說。
他邁步走了進去,六小太監魚貫跟上,林平之小跑著跟在最後面。
衡雁樓的掌柜是個精明人,一看這幾位的氣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雖然穿的是便裝,但那個氣勢,那個做派,還有身後跟著的那幾個眼神銳利的隨從——絕對不是尋常的客商。
「客官,樓上請!雅間!」
林曜之上了三樓,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從這裡可以俯瞰整條街,衡雁樓大門前的一舉一動都盡收眼底。
他點了一桌子菜,慢悠悠地吃著。
林平之大快朵頤,吃得滿嘴流油。
六小太監分坐兩桌,筷子動得不緊不慢,但眼神始終警惕,像六隻蹲在樹上的鷹。
請柬送到福州的時候,林曜之正在軍營里看地圖。
青城山的事處理完了,銀子分了,皇帝高興了,手下人服氣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軌。
接下來該往哪兒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請柬是衡山派劉正風派人送來的。
措辭客氣,禮數周全,誠意滿滿。林曜之把請柬翻來覆去地看了兩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給劉正風面子。
一個幫派的二把手,憑啥給他面子?
劉正風在江湖上名頭再響,也不過是個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員,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天子親軍緹帥。
劉正風寫封信來,他就屁顛屁顛地去?那不是他的風格。
他看上的是劉正風的財產。
衡山派二當家,經營了幾十年,攢下的家底不會比青城派少。
而且劉正風這個人,在衡山城有田產、有商鋪、有宅院,是個正經的「寓居江湖」的士紳。
這種人手裡的銀子,不比那些藏在山裡的門派好抄?
再說了,錦衣衛缺幾個百戶千戶。
劉正風這個人,武功不弱,腦子好使,在衡山一帶根基深厚,而且最關鍵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個想退出江湖的人,說明他對江湖已經沒什麼留戀了。
這種人,正好拉攏過來給朝廷辦事。
陛下不是要他鎮壓江湖麼?
這不,正好。
從衡山劉正風金盆洗手開始。
林曜之把請柬揣進袖子裡,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們八個留下,看好家。」
「是。」
「其餘六個,跟我走。帶上五百緹騎,備足糧草馬匹,明日出發。」
六小太監齊聲應諾,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聽說兒子又要出門,倒是沒說什麼。
這兩年他已經習慣了,兒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著林曜之的手,叮囑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後就去練他的鶴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乾脆,就一句話:「早點回來。」
林平之不一樣。
十六歲的少年,聽到哥哥要帶兵出門,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纏了林曜之一整個下午,從「哥你帶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帶我去我就絕食」,翻來覆去地說,像只蒼蠅一樣在林曜之耳邊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煩得不行,最後鬆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歡呼了一聲,跳起來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聽話,不該說的別說,不該做的別做。還有——把這個穿上。」
他扔給林平之一身錦衣衛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過來,愣了一下,然後咧嘴笑了,露出兩顆小虎牙。
「哥,你給我官當了?」
「試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練好了,閱歷上來了,再給你升官。現在你也就是個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錦衣衛的小旗,說出去多威風。
他抱著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著弟弟的背影,搖了搖頭。
林平之這個人,命好。
家世好,長得帥,心腸善,妥妥的別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裡,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錯了胎,生在了一個懷璧其罪的家裡。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裡有的是錢,有的是勢。
他這輩子,活成了林曜之羨慕的樣子。
飛鷹走犬,騎馬打獵,不用操心家裡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沒有聲色犬馬——吃喝嫖賭,已經很不錯了。
林曜之有時候看著弟弟那張無憂無慮的臉,心裡會冒出一種奇怪的感覺。
羨慕。
是的,羨慕。
他活了兩輩子,從來沒有過這種沒心沒肺的快樂。
不過也好。
林平之開心,他就開心。
次日清晨,五百錦衣衛緹騎浩浩蕩蕩地開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馬,腰懸繡春刀,旗幟獵獵,甲冑鮮明。
六小太監跟在林曜之身後,灰色袍子被風吹得獵獵作響,腰間長劍輕輕晃動。
林平之穿著小旗的官服,騎在馬上,腰杆挺得筆直,一臉嚴肅,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真正的錦衣衛。
但從福州到衡陽,全是騎馬,走了好些天。
林平之第一天還精神抖擻,第二天就開始腰酸背痛,第三天已經趴在馬背上不想動了。
林曜之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只是讓隊伍放慢了速度。
弟弟第一次出遠門,不能太苛責。
一路上,林曜之騎在馬上,又開始琢磨那個他想了無數遍的問題——
從福州到青城山,十幾天。
從福州到衡陽,又是好些天。
左冷禪你他媽有病。
五嶽劍派,泰山在山東,華山在陝西,衡山在湖南,恆山在山西,嵩山在河南。
天南海北五個地方,你左冷禪要一統五嶽?你怎麼管理?把五座山搬一塊兒?
純純有病。
岳不群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一個華山派掌門,不好好在華山待著,天天琢磨著怎麼把五嶽合併,怎麼當五嶽派掌門。
你一個陝西人,跑去管湖南的衡山派、山西的恆山派,你管得過來嗎?
有病。
都有病。
林曜之在心裡把左冷禪和岳不群罵了個遍,心情好了不少。
進了衡陽地界,林曜之沒有直接去衡山,而是先去了衡陽知府衙門。
衡陽知府姓周,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圓臉,微胖,一看就是那種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的老油子。
聽說錦衣衛鎮武司掌司同知林大人到了,嚇得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連滾帶爬地跑出來迎接。
「下官不知林大人駕到,有失遠迎,恕罪恕罪!」周知府一揖到地,腦門上的汗珠子啪啪往下掉。
林曜之騎在馬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語氣不咸不淡:「周大人不必多禮。本官此行是奉旨公幹,需要在衡陽城暫住幾日,煩請周大人安排五百人的駐地。」
「下官一定辦到!一定安排好!」周知府連連點頭,聲音都在發顫。
錦衣衛的爺爺們一定要安排好。
這是周知府腦子裡唯一的念頭。
錦衣衛是什麼人?那是天子親軍,是能直接拿人的。
得罪了錦衣衛,人家回去在皇帝面前歪歪嘴,你這條命還要不要了?所以他拿出了十二萬分的熱情,親自帶人去找駐地,找最好的房子,最好的院子,最好的馬廄,連柴火和水都備得足足的。
林曜之看了很滿意。
五百錦衣衛安頓下來之後,林曜之沒有閒著。
他換了身便裝,帶著六小太監和林平之,出了駐地,去逛衡陽城。
衡陽城不大,但很熱鬧。
街道兩旁店鋪林立,賣布的、賣糧的、賣藥的、賣雜貨的,應有盡有。
行人熙熙攘攘,小販的叫賣聲此起彼伏。林平之第一次來衡陽,看什麼都新鮮,東張西望,差點撞上一輛驢車。
林曜之走得不快不慢,目光在人群中掃來掃去。
他在找一個人。
不對,他在找一個淫賊。
田伯光。
萬里獨行,採花大盜,輕功了得,刀法不俗。
這個禍害,在原著里禍害了多少良家婦女,最後居然還能活著,還能被人稱為「不可不戒」,還能當和尚——林曜之想想就覺得荒謬。
穿越笑傲江湖不殺田伯光,穿越天龍八部不殺葉二娘、雲中鶴,穿越射鵰不殺歐陽克,穿越水滸不殺孫二娘、張青、王英,穿越連城訣不開殺戒全殺光——那你穿越個雞毛!
所以他來了。
田伯光這個人,按原著劇情,是要到衡陽城來的。
來幹什麼?來衡雁樓,和令狐沖比武。具體哪一天,林曜之不太清楚,但大概就是金盆洗手大會前這幾天。
所以他打算在衡雁樓住下,等。
守株待兔。
「哥,我們去哪兒?」林平之跟在後面,好奇地問。
林曜之抬頭看了看前面的一座酒樓。
三層樓高,門臉闊氣,檐下掛著一塊金字招牌——衡雁樓。
「吃飯。」林曜之說。
他邁步走了進去,六小太監魚貫跟上,林平之小跑著跟在最後面。
衡雁樓的掌柜是個精明人,一看這幾位的氣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雖然穿的是便裝,但那個氣勢,那個做派,還有身後跟著的那幾個眼神銳利的隨從——絕對不是尋常的客商。
「客官,樓上請!雅間!」
林曜之上了三樓,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從這裡可以俯瞰整條街,衡雁樓大門前的一舉一動都盡收眼底。
他點了一桌子菜,慢悠悠地吃著。
林平之大快朵頤,吃得滿嘴流油。
六小太監分坐兩桌,筷子動得不緊不慢,但眼神始終警惕,像六隻蹲在樹上的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