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回程與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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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華的父親叫方志遠,五十二歲,以前是滬市一家工廠的會計,因為一筆說不清的帳目被打成了「貪污犯」,關了整整五年。

  回程的路上,方志遠的話很少。

  他坐在長途汽車的座位上,一直握著方華的手,拇指無意識地摩挲著女兒的手背。

  方華靠在他肩上,眼睛紅紅的,但嘴角一直翹著。

  林遠坐在過道另一邊,看著窗外飛馳而過的白樺林,沒有說話。

  到了縣城,天已經快黑了。

  長途汽車站附近沒有去團場的車,三人只能找旅館再住一晚。

  方華給她爹買了身新衣服,藍布棉襖,黑布棉褲,還有一雙千層底棉鞋。

  方志遠穿上新衣服,站在旅館房間的鏡子前,看了很久。

  「五年沒照過鏡子了,」他摸著下巴上的胡茬,「老了。」

  「不老,」方華站在他身後,聲音哽咽,「一點都不老。」

  方志遠轉過身,看著女兒,又看了看林遠。

  「你就是林遠?」

  「是,趙叔。」

  「華華信里提過你。」方志遠伸出手,和他握了握,「謝謝你。沒有你,我這輩子就爛在裡面了。」

  「方叔,別這麼說。」林遠搖搖頭,「您是冤枉的,出來是遲早的事。我不過是跑了幾趟腿。」

  方志遠笑了笑,沒再說什麼。

  晚上,三人在旅館樓下的小飯館裡吃了頓飯。

  方志遠喝了兩杯酒,話多了一些。

  他講起當年在廠里的事,講起怎麼被人陷害,講起在監獄裡的日子。

  他講得很平靜,像是在說別人的故事。

  「方叔,」林遠放下筷子,「以後有什麼打算?」

  「回滬市。」方志遠說,「廠里給我安排了工作,還分了一間房。雖然不大,但夠住了。」

  「那方華呢?」

  方志遠看了看女兒,又看了看林遠:「華華的事,她自己做主。我這個當爹的,關了五年,沒盡到責任。她現在大了,她的事,我不替她做主。」

  方華低下頭,臉紅了。

  吃完飯,方華扶著她爹回房間休息。林遠站在旅館門口,看著省城的夜景。

  雪已經停了,月亮從雲層里鑽出來,又圓又亮。街道上行人稀少,偶爾有一輛自行車經過,叮鈴鈴的鈴鐺聲在夜空中迴蕩。

  身後傳來腳步聲,是方華。

  「林遠,」她走到他旁邊,「我爹睡了。」

  「嗯。」

  「林遠,」方華低下頭,聲音很輕,「我有話跟你說。」

  「你說。」

  「我……」方華抬起頭,看著他,月光照在她臉上,把她的眼睛照得像兩顆星星,「我喜歡你。」

  林遠沉默了一會兒。

  「方華,你知道的,秦晚……」

  「我知道。」方華打斷他,聲音有些發抖,「我知道你和秦晚的事。我不跟她爭。但我得說出來,不然我心裡過不去。」

  「方華……」

  「你聽我說完。」方華深吸一口氣,「我這個人,嘴硬,不愛說軟話。但你對我的好,我都記著。從火車上你扶我那一把開始,到我爹平反,你陪我來接他。這些事,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她頓了頓,眼眶紅了:「我知道你心裡有秦晚,我沒指望什麼。但我就是想讓你知道,這世上,有個人也喜歡你。」

  林遠看著她,看著她紅紅的眼眶,看著她微微發抖的嘴唇,心裡像是有什麼東西在翻湧。

  「方華,你是個好姑娘。」

  「別說這話。」方華苦笑,「說這話的人,接下來都要發好人卡。」

  林遠愣了一下,然後笑了:「你怎麼知道發好人卡?」

  「我猜的。」方華也笑了,笑著笑著,眼淚就掉了下來。

  她伸手抹了一把眼淚,深吸一口氣:「行了,說完了。走吧,回去睡覺。明天還得趕路。」

  她轉身走了幾步,又回頭看了他一眼。


  「林遠,我們還是朋友。」

  「是朋友。」林遠說。

  方華點點頭,轉身走進了旅館。

  林遠站在原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門裡,很久沒有動。

  月亮掛在天上,又圓又亮,照著省城的街道,也照著他。

  【系統提示:與有緣人方華好感度達到100,滿值達成!】

  【註:方華是第二位達到滿值的有緣人,獲得專屬終極獎勵。】

  【恭喜獲得獎勵:】

  【方華終身追隨(不離不棄,生死與共)!】

  【特殊技能:財務精通(方華可協助管理空間物資帳目,自動優化庫存)!】

  【空間權限提升:方華可有限進入空間(儲藏間+會議室)!】

  林遠看著這條提示,心裡五味雜陳。

  他回頭看了一眼旅館的窗戶,方華房間的燈已經滅了。

  他深吸一口氣,走進了旅館。

  林遠走進旅館,走廊里的燈已經滅了大半,只剩盡頭一盞昏黃的白熾燈還亮著,把狹窄的走廊照得像一條幽深的隧道。

  他推開房門,方志遠已經睡了,打著輕鼾。

  林遠輕手輕腳地躺回自己的鋪位,閉上眼睛,卻怎麼也睡不著。

  腦子裡翻來覆去的,是方華站在月光下的樣子。她說「我喜歡你」,她說「我不跟她爭」,她說「我們還是朋友」。每一個字都像釘子一樣扎在他心上,疼,但不能拔。

  他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

  系統提示還在腦海里閃爍:「方華終身追隨已激活」。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方華的心,從今往後,就拴在他身上了。可他給不了她想要的,至少給不了全部。

  林遠睜開眼,看著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縫,從這頭延伸到那頭,像一條乾涸的河流。他盯著那道裂縫,盯了很久,久到眼睛發酸,才閉上眼睛。

  第二天一早,方華起得比誰都早。

  她已經在樓下買了早飯,油條、豆漿、燒餅,擺了一桌。方志遠坐在桌邊,慢慢地喝豆漿,看見林遠下來,沖他招了招手。

  「小林,來,趁熱吃。」

  林遠坐下,拿起一根油條。方華坐在對面,低著頭吃燒餅,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華華,」方志遠放下碗,「一會兒你跟我回滬市,安頓好了,你自己決定是留在滬市還是回團場。」

  方華抬起頭,看了林遠一眼,又低下頭:「我回團場。」

  方志遠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行。你的事,你自己做主。」

  吃完早飯,三人去長途汽車站。方志遠買了去滬市的車票,方華買了回縣城的車票。兩趟車發車時間相差半個小時,方志遠的車先走。

  方華把她爹送上車,站在車窗外,隔著玻璃看著她爹。方志遠隔著玻璃沖她比了個「打電話」的手勢,方華點點頭,眼淚又掉了下來。

  車開了,方華站在原地,看著車尾消失在馬路盡頭,很久沒有動。

  林遠走過去,站在她旁邊。

  「走吧,」他說,「咱們也該回去了。」

  方華轉過身,看著他,眼睛紅紅的,但嘴角帶著笑:「林遠,昨晚的事,你就當沒發生過。」

  「方華……」

  「我說真的。」方華深吸一口氣,「你心裡有秦晚,我知道。我不會讓她難過。咱們還跟以前一樣,你是林遠,我是方華,好朋友。」

  林遠看著她,看著她強撐的笑容,心裡像被什麼東西揪了一下。

  「好。」他說,「好朋友。」

  方華伸出手,和他握了握。她的手很涼,但握得很緊。

  鬆開手,她轉身往檢票口走去,腳步輕快,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林遠跟在她後面,看著她被風吹亂的頭髮,看著她挺得筆直的脊背。

  有些話,說出口了,就收不回去。

  有些事,發生了,就抹不掉。

  但他知道,從今往後,方華還是方華,那個爽朗的、大大咧咧的、笑起來像陽光一樣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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