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泄密者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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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遠山是在凌晨三點四十分敲下最後一行代碼的。

  不是他親手敲的,是他指揮星穹集團的技術團隊,在三家運營商的數據海洋里,像撈針一樣把那些藏在海底的、生了鏽的、被人故意掰彎了針尖的針,一根一根地撈了出來。

  會議室里的燈從昨晚八點亮到現在,七個小時四十分鐘,沒有人離開過房間,沒有人合過眼,沒有人說過一個「累」字。

  桌上攤著三台筆記本電腦、兩個外接顯示器、六部手機、四個充電寶,線纜像蛛網一樣從桌面垂到地面,又從地面爬回桌面。

  咖啡杯空了七個,第八個還剩一半。

  外賣盒堆在牆角,沒人收拾,因為沒人有空收拾,也沒人在意。

  張遠山摘下眼鏡,用眼鏡布慢慢地、仔仔細細地擦著鏡片。

  這是他標誌性的動作,不是眼鏡髒了,是他需要讓大腦在高速運轉之後有一個短暫的、像深呼吸一樣的停頓。

  他把眼鏡重新戴上,靠在椅背上,看著面前那三台筆記本電腦的屏幕——信網的證據鏈、動網的證據鏈、通網的證據鏈,三條獨立的、完整的、閉環的、從源頭到出口無一遺漏的證據鏈,並排陳列在三個屏幕上,像三把被擦拭乾淨的、鋒刃上還帶著寒光的刀。

  「發吧。」他說。

  技術團隊的組長姓孟,三十二歲,禿頂,戴厚如瓶底的眼鏡,手指敲鍵盤的時候快得像在彈鋼琴。

  他是張遠山從一家知名網際網路公司挖來的,入職的時候張遠山只問了他一個問題:「給你一台電腦,你能查到世界上任何一個人的任何一條信息嗎?」

  小孟說:「不能。但如果你告訴我這個人曾經在什麼地方留下了什麼痕跡,我能順著那根痕跡找到他。不管他藏得多深。」

  張遠山說:「夠了。」

  小孟的手指在鍵盤上飛舞了不到三秒,三個打包好的證據文件同時發送到了三個郵箱——信網安全部的官方郵箱、動網安全部的官方郵箱、通網安全部的官方郵箱。

  每個郵件的正文都一樣,只有一句話:「貴司內部人員涉嫌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證據請查收。」

  沒有署名,沒有抬頭,沒有任何多餘的字眼。

  張遠山做事有一個原則:只給事實,不給情緒。

  事實擺在面前,任何人看了都會有同樣的結論。

  情緒不一樣,情緒是主觀的,是因人而異的,是會被人抓住把柄的。

  他不要情緒,只要事實。

  信網的內應姓王,三十二歲,華中某省分公司的運維工程師。

  他的工位在機房旁邊的一個小隔間裡,沒有窗戶,沒有自然光,二十四小時開著慘白的日光燈。

  他在那個隔間裡坐了五年,每天面對的是伺服器的指示燈、監控屏幕上的數據流、和機房空調持續不斷的嗡鳴聲。

  他有一個妻子,在老家帶孩子。

  他每個月往家裡打八千塊錢,自己留兩千塊,交完房租就剩不下什麼了。

  他的生活非常簡單,簡單到單調——上班,下班,吃外賣,刷手機,睡覺。

  他不賭博,不吸毒,不出入任何高消費場所。

  在同事眼裡,他是一個安靜到幾乎沒有存在感的人。

  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在兩年前的一個深夜,收到了一條陌生的私信。

  私信的內容很短:「想不想賺點外快?」他沒有回覆。

  私信又來了:「一次操作,一年的工資。」

  他猶豫了三天,然後回復了一個字:「多少?」對方開了一個數字。

  那個數字是他五年工資的總和。

  他盯著那行數字看了很久,久到手機屏幕自動熄滅了三次。

  第四次亮起來的時候,他打了一行字:「需要我做什麼?」

  對方要的東西很簡單:季珩珩的航班信息。

  起飛時間,降落時間,航班號,座位號,同行人員。

  王工不知道季珩珩是誰,他不需要知道。

  他只知道,這個人出差很頻繁,每次出差都會留下飛行記錄,而這些記錄,在他的權限範圍內,不需要任何審批就可以查到。

  他查了,把數據複製了,粘貼到一條加密消息里,發了出去。

  對方收到後,他的銀行卡里多了一筆錢,數目剛好是之前談好的三分之一。

  對方說:「剩下的,等你做完下一次再給。」

  王工以為這是一錘子買賣。

  他不知道的是,從這一刻起,他不再是「王工」,而是「信網內應1號」。

  他的名字、工號、家庭住址、妻子信息、孩子的學校、父母的養老金帳戶,全部被對方記錄在案。

  但他已經沒有退路了。

  動網的內應不姓張,姓李。

  三十二歲,單身,某第三方外包公司的駐場人員。

  他的工作是在動網的數據中心做數據清洗——說白了,就是每天對著海量的用戶數據,把格式不對的、內容不全的、明顯是錯誤的數據挑出來,刪掉或修正。

  他的權限不高,不能直接查詢任何人的個人信息。

  但他在數據中心待了三年,對這裡的每一台伺服器、每一條網線、每一個安全漏洞都了如指掌。

  他知道數據中心的監控攝像頭有一個死角,他知道某台備用伺服器的安全補丁沒有更新,他知道某個已經被禁用但還沒來得及註銷的測試帳號,可以用那個帳號繞過所有的審批流程。

  他和王工不同。

  王工是被生活所迫,他是被貪婪驅使。

  他不需要錢,他需要的是刺激。那種「別人看不到的我看到了,別人做不到的我做到了」的刺激。

  他不知道季珩珩是誰,也不關心。他只是在那個測試帳號被註銷之前的幾個小時窗口裡,把季珩珩的酒店記錄從資料庫中撈了出來,打包,加密,發給了一個他從未見過、也永遠不會見到的人。

  對方收到後,他的銀行卡里多了一筆錢。

  他把那筆錢轉到了一個境外帳戶,然後又轉到了另一個境外帳戶,然後又轉到了另一個。

  轉了七次之後,這筆錢消失了,像一滴水落進了大海。

  他不擔心被查到,因為他用的是數字貨幣,走的去中心化交易,沒有銀行,沒有帳戶名,沒有任何可以被追蹤的信息。

  他不知道的是,星穹集團的技術團隊追蹤的不是錢,是人。

  通網的內應姓陳,三十五歲,某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技術民警。

  他的工作是負責管理支隊的信息查詢系統——審批流程、數字證書、操作日誌,所有和「查詢權限」相關的事情都歸他管。

  他的權限是所有內應中最高的,不是因為他技術最強,而是因為他在體制內,有著天然的身份掩護。

  陳警官和另外兩個內應不一樣。

  他不是被收買的,他是被「釣」上鉤的。

  對方沒有直接聯繫他,而是通過一個他在網上認識的女網友,慢慢接近他,慢慢取得他的信任,慢慢了解他的工作內容,慢慢發現他的權限可以做到什麼事情。

  那位女網友的照片很漂亮,說話很溫柔,對他很關心,會在深夜陪他聊天,會在周末約他吃飯。

  他覺得自己戀愛了,覺得自己在四十歲之前終於遇到了對的人。

  他不知道的是,屏幕那頭和他聊天的人,和他以為的那個「她」完全不是同一個人。

  陳警官偽造了一份案件協查申請。

  他用了一個真實的案件編號,填了一個真實的申請單位,蓋了一個真實的電子印章。

  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只有「查詢內容」那一欄是假的——「季珩珩,身份信息、航班記錄、酒店記錄、銀行流水。」

  他把這份申請塞進了當天的審批隊列里,在一百多份真申請中間,像一片真樹葉里混進了一片假樹葉。

  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審批通過了。

  陳警官拿到了季珩珩的所有信息。

  他把這些信息打包,發給了他的「女朋友」。

  對方收到後,他的銀行卡里多了一筆錢。

  他以為這是「女朋友」對他的愛,以為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一個秘密。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每一步操作,都被星穹集團的技術團隊在另一條線上同步追蹤著。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女朋友」,此刻正坐在東南亞某個國家的某棟樓里,和波哥的園區隔著一座山。

  張遠山把三份證據鏈全部整理完畢,分別裝進三個密封的檔案袋,蓋上星穹集團法務部的公章。

  他沒有通過任何私人關係去遞這些材料,而是通過正規渠道——直接向公安部網安局提交了刑事舉報材料。

  材料里包含了三份完整證據鏈、三大運營商內部調查報告的副本、星穹集團法務部的法律意見書。

  材料交上去之後的第四十八個小時,他收到了公安部的正式回覆:已立案。

  第七十二個小時,他收到了三條消息:信網王某某,在家中被抓獲。

  動網李某某,在出租屋內被抓獲。

  通網陳某某,在公安局辦公室里被帶走。

  三個人,三個不同的城市,三種不同的抓捕方式。

  但他們被帶進審訊室之後,說了同一句話:「我什麼都不知道。」

  張遠山坐在辦公室里,看著手機上那三條消息。

  他沒有笑,沒有如釋重負,甚至沒有任何多餘的表情。

  他只是把手機放下,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已經涼透了的茶。

  茶很苦,他眉頭都沒皺一下。

  這還遠遠沒有結束。

  三個內應是被抓住了,但種釘子的人還在。

  那個在境外指揮跳轉IP的人還在,那個在國內協調三家運營商同步行動的人還在,那個把陳警官的「女朋友」派出去的人還在。

  他們在暗處,在那些被拔掉的釘子的後面,在那些已經被封堵的渠道的後面。

  他們還在呼吸,還在思考,還在策劃下一次行動。

  但這三個人被抓住,意味著那張網被撕開了一個口子。

  口子不大,但足夠光透進來。而光,是張遠山最趁手的武器。

  他拿起手機,給季珩珩發了一條消息:「三人已批捕。」

  不到一分鐘,季珩珩回了兩個字:「證據,永久保存。」

  張遠山看著那兩個字,嘴角終於動了一下。

  不是笑,是某種更冷、更硬、更像金屬碰撞一樣的東西。

  他放下手機,走到窗前。京州的夜色已經深了,遠方的天際線上有幾棟摩天大樓的輪廓,頂部的紅燈一閃一閃的,像心臟在跳動,像一個沒有聲音的、永遠不會停下來的節拍器。

  張遠山看著那些光,看了很久。

  然後他轉身回到桌前,重新戴上眼鏡,打開電腦,開始整理第四份檔案——幕後黑手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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