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往事回憶(1)
白錦書看著手中的信封,掂量了幾下。他沒有打開,但是看手感,像是一沓鈔票。牛皮紙的表面有些粗糙,手指捏上去能感覺到裡面紙張的稜角,厚厚一沓,少說也有一萬塊。
他沒有急著拆,而是抬起頭,看向劉齊。
劉齊攤了攤手,但臉上卻是浮現一抹好奇之色。
「昨晚一個女人給的。」劉齊說,語氣裡帶著一種講故事的開場感。
白錦書沒說話,等著他說下去。
劉齊便把自己知道的一股腦倒了出來。
「她說這是給你的禮錢。」劉齊說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白錦書的臉,想從他的表情里看出點什麼。
白錦書聽到「禮錢」兩個字,眉頭微微蹙了一下。
「她還說了什麼?」白錦書問。
劉齊想了想,手指在吧檯上敲了兩下。「她說,你們以前是很好的朋友。」
以前很好的朋友。
這六個字落在白錦書耳朵里,像一顆石子丟進了湖面,盪開一圈一圈的漣漪。
他沒有立刻說話,而是靠在沙發上,目光落在手裡的信封上,眼神微微有些失焦。他在回憶,從記憶的深處翻找著什麼人。
劉齊看著白錦書那副沉思的樣子,也沒催,轉身從冰箱裡拿了兩瓶水,遞了一瓶給白錦書,自己擰開一瓶灌了一口。
沉默持續了大概十幾秒。
白錦書抬起頭,看向劉齊,開口描述了一個人的長相——身高、髮型、眼睛的輪廓、說話的語調,甚至她習慣性撩頭髮的動作。
劉齊聽著一愣一愣的,腦子裡那個女人的樣子越來越清晰。他猛地拍了一下大腿。
「對對對,就是她!你描述的那個桃花眼,還有撩頭髮的習慣,一模一樣!」
白錦書的手指在信封上停了一下。
他知道了。
許晴。
這個名字從記憶深處浮上來,帶著一層舊照片特有的、泛黃的質感。
白錦書靠在沙發上,手裡的信封被他放在茶几上,發出一聲輕響。他沉默著,臉上的表情沒有太大的變化,可那雙眼睛裡的光,微微沉了下去。
他跟許晴,可有太多的淵源了。
思緒很快回到了他的大學時期。
……
白錦書在大學的時候,時間很忙。白天要上課,晚上需要去兼職,一直到大二下學期,手裡攢夠了錢才開始體驗大學生活。說是體驗大學生活,其實也就是不再把所有課餘時間都用來打工,開始有了一點屬於自己的時間。
他選了音樂社團。
沒什麼特別的原因,就是喜歡。從小跟著養奶奶長大,村里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唯一的樂趣就是聽收音機里的歌。後來上了大學,攢錢買了一把二手吉他,自己學著彈,磕磕絆絆的,但樂在其中。
白錦書的長相,算不上頂帥,但是小帥還是有的。五官很好,長相硬朗,眉眼之間帶著一種不張揚的乾淨,身材也十分挺拔,站在人群里不會被人群淹沒。加上彈得一手好吉他,很快就融入了音樂社團。
而許晴,正是那時的副會長。
白錦書第一次見許晴,是在社團的迎新會上。她站在台上,手裡拿著一把尤克里里,彈唱了一首《旅行的意義》,聲音清清亮亮的,像山澗里的溪水。唱完之後台下鼓掌,她笑了一下,桃花眼彎成兩道月牙。
白錦書當時心想,這人唱歌真好聽。
後來他才知道,許晴會的才藝遠不止這些。吉他、尤克里里、古箏、笛子,可以說樣樣精通,又有著一副好嗓子。
以那時的許晴來說,她的夢想就是當明星,站在聚光燈下,讓所有人都聽到她的聲音。
白錦書此時只想當一個普通人,過平凡的一生。他不奢望大紅大紫,不奢望名利雙收,只想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有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有一個溫暖的家,就夠了。
本來兩人可能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是白錦書對音樂的興趣卻十分濃郁。社團里來來往往的人很多,今天來明天就不來了,熱鬧一陣子就散了。唯有他們兩個人,經常碰在一起。
社團活動結束後,別人都走了,他們兩個還會留下來。有時候在白錦書的宿舍樓下,有時候在許晴租的小公寓裡,更多時候是在社團那間逼仄的小排練室里。
兩人一起待在那間小房間內。
窗戶朝北,陽光照不進來,牆上貼滿了隔音棉,空氣里有一股潮潮的味道。白錦書坐在椅子上抱著吉他,許晴坐在對面的桌子上晃著腿,有時候會一起合唱,你一句我一句的,聲音在小小的房間裡來回碰撞,像兩條溪流匯在一起。有時候會一起搭配,他彈吉他,她吹笛子,或者她彈古箏,他在旁邊輕輕打著節拍。
那些日子過得很慢,慢到讓人以為可以一直這樣下去。
兩人相識短短三個月,就成了知心好友。
白錦書性格比較內斂,不愛說話,在人群里總是那個最安靜的。可是唱起歌來,總會帶有一種故事感,像是一個經歷了很多人情冷暖的老人在緩緩道來。他不喜歡唱流行音樂,覺得那些歌太熱鬧了,跟他不對付。他更喜歡的是民謠,簡單的和弦,樸素的語言,唱的都是一些普通人的喜怒哀樂。
許晴不一樣。她什麼都能唱,流行的、搖滾的、民謠的,張嘴就來。可她最喜歡聽白錦書唱民謠,每次他唱的時候,她就不說話了,安安靜靜地坐在旁邊,有時候會閉上眼睛,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
大三的時候,兩個人感情升溫。
那種升溫不是突然的,是一點一點積累的。像燒水,從常溫到沸騰,中間經過了漫長的、不為人知的加熱過程。
白錦書開始注意到自己會在排練室等她來,會在她沒來的時候心神不寧,會在她笑的時候心跳加速。
他知道自己喜歡上她了。
白錦書鼓起勇氣選擇了表白。沒有鮮花,沒有蠟燭,沒有那種電視劇里才有的浪漫橋段。就是在排練室里,他彈了一首自己寫的歌給她聽,彈完之後放下吉他,看著她,說了一句——「許晴,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很平實,很白錦書。
許晴當時愣了一下,然後臉紅了。她低著頭,沉默了好幾秒,然後抬起頭,看著白錦書,笑了一下。
她說:「好。」
許晴對白錦書也有感情。這次告白沒有什麼挫折,沒有波折,水到渠成地像是在一起是理所應當的事。
許晴跟白錦書在一起了。
甚至,大三下冊的時候,兩個人一起出去租了房子。在學校附近的一個老小區里,一室一廳,不大,但兩個人住剛好。白錦書把吉他放在客廳的角落,許晴把她那些零零碎碎的樂器擺了一排。周末的時候,兩個人窩在沙發上,你彈一首我唱一首,一下午就那麼過去了。
大三下冊結束,實習開始。
白錦書在外面努力工作,在一家餐廳後廚當廚師,從早上站到晚上,手臂上全是燙傷的疤痕。他不是沒有更好的選擇,可他不想靠家裡。那時候他還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就是白錦書,一個從山村里走出來的普通大學生,沒有背景,沒有人脈,只有自己。
而許晴則是在酒吧駐唱。每天晚上出門,凌晨回來。她的聲音好,長相好,很快就在那個小圈子裡有了點名氣。有些客人專門為了聽她唱歌而來,點一首歌幾十上百塊錢,許晴每個月的收入比白錦書多得多。
白錦書很滿意那時的生活,覺得平平淡淡就是幸福。
他每天下班回家,會順路去菜市場買菜,回到出租屋裡,系上圍裙開始做飯。許晴出門前會在他臉上親一口,說「我走了」,他頭也不抬地說「注意安全」。凌晨的時候,他會聽到鑰匙插進鎖孔的聲音,然後聞到一陣淡淡的香水味——許晴回來了。
他覺得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簡單,安穩,有一個人陪在身邊。
可是現實卻狠狠給了他一巴掌。
有些東西,你以為它會一直這樣下去,可它偏偏不會。好景不長,他們的之間也隨著時間推移出現了很大的分歧。
他沒有急著拆,而是抬起頭,看向劉齊。
劉齊攤了攤手,但臉上卻是浮現一抹好奇之色。
「昨晚一個女人給的。」劉齊說,語氣裡帶著一種講故事的開場感。
白錦書沒說話,等著他說下去。
劉齊便把自己知道的一股腦倒了出來。
「她說這是給你的禮錢。」劉齊說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白錦書的臉,想從他的表情里看出點什麼。
白錦書聽到「禮錢」兩個字,眉頭微微蹙了一下。
「她還說了什麼?」白錦書問。
劉齊想了想,手指在吧檯上敲了兩下。「她說,你們以前是很好的朋友。」
以前很好的朋友。
這六個字落在白錦書耳朵里,像一顆石子丟進了湖面,盪開一圈一圈的漣漪。
他沒有立刻說話,而是靠在沙發上,目光落在手裡的信封上,眼神微微有些失焦。他在回憶,從記憶的深處翻找著什麼人。
劉齊看著白錦書那副沉思的樣子,也沒催,轉身從冰箱裡拿了兩瓶水,遞了一瓶給白錦書,自己擰開一瓶灌了一口。
沉默持續了大概十幾秒。
白錦書抬起頭,看向劉齊,開口描述了一個人的長相——身高、髮型、眼睛的輪廓、說話的語調,甚至她習慣性撩頭髮的動作。
劉齊聽著一愣一愣的,腦子裡那個女人的樣子越來越清晰。他猛地拍了一下大腿。
「對對對,就是她!你描述的那個桃花眼,還有撩頭髮的習慣,一模一樣!」
白錦書的手指在信封上停了一下。
他知道了。
許晴。
這個名字從記憶深處浮上來,帶著一層舊照片特有的、泛黃的質感。
白錦書靠在沙發上,手裡的信封被他放在茶几上,發出一聲輕響。他沉默著,臉上的表情沒有太大的變化,可那雙眼睛裡的光,微微沉了下去。
他跟許晴,可有太多的淵源了。
思緒很快回到了他的大學時期。
……
白錦書在大學的時候,時間很忙。白天要上課,晚上需要去兼職,一直到大二下學期,手裡攢夠了錢才開始體驗大學生活。說是體驗大學生活,其實也就是不再把所有課餘時間都用來打工,開始有了一點屬於自己的時間。
他選了音樂社團。
沒什麼特別的原因,就是喜歡。從小跟著養奶奶長大,村里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唯一的樂趣就是聽收音機里的歌。後來上了大學,攢錢買了一把二手吉他,自己學著彈,磕磕絆絆的,但樂在其中。
白錦書的長相,算不上頂帥,但是小帥還是有的。五官很好,長相硬朗,眉眼之間帶著一種不張揚的乾淨,身材也十分挺拔,站在人群里不會被人群淹沒。加上彈得一手好吉他,很快就融入了音樂社團。
而許晴,正是那時的副會長。
白錦書第一次見許晴,是在社團的迎新會上。她站在台上,手裡拿著一把尤克里里,彈唱了一首《旅行的意義》,聲音清清亮亮的,像山澗里的溪水。唱完之後台下鼓掌,她笑了一下,桃花眼彎成兩道月牙。
白錦書當時心想,這人唱歌真好聽。
後來他才知道,許晴會的才藝遠不止這些。吉他、尤克里里、古箏、笛子,可以說樣樣精通,又有著一副好嗓子。
以那時的許晴來說,她的夢想就是當明星,站在聚光燈下,讓所有人都聽到她的聲音。
白錦書此時只想當一個普通人,過平凡的一生。他不奢望大紅大紫,不奢望名利雙收,只想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有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有一個溫暖的家,就夠了。
本來兩人可能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是白錦書對音樂的興趣卻十分濃郁。社團里來來往往的人很多,今天來明天就不來了,熱鬧一陣子就散了。唯有他們兩個人,經常碰在一起。
社團活動結束後,別人都走了,他們兩個還會留下來。有時候在白錦書的宿舍樓下,有時候在許晴租的小公寓裡,更多時候是在社團那間逼仄的小排練室里。
兩人一起待在那間小房間內。
窗戶朝北,陽光照不進來,牆上貼滿了隔音棉,空氣里有一股潮潮的味道。白錦書坐在椅子上抱著吉他,許晴坐在對面的桌子上晃著腿,有時候會一起合唱,你一句我一句的,聲音在小小的房間裡來回碰撞,像兩條溪流匯在一起。有時候會一起搭配,他彈吉他,她吹笛子,或者她彈古箏,他在旁邊輕輕打著節拍。
那些日子過得很慢,慢到讓人以為可以一直這樣下去。
兩人相識短短三個月,就成了知心好友。
白錦書性格比較內斂,不愛說話,在人群里總是那個最安靜的。可是唱起歌來,總會帶有一種故事感,像是一個經歷了很多人情冷暖的老人在緩緩道來。他不喜歡唱流行音樂,覺得那些歌太熱鬧了,跟他不對付。他更喜歡的是民謠,簡單的和弦,樸素的語言,唱的都是一些普通人的喜怒哀樂。
許晴不一樣。她什麼都能唱,流行的、搖滾的、民謠的,張嘴就來。可她最喜歡聽白錦書唱民謠,每次他唱的時候,她就不說話了,安安靜靜地坐在旁邊,有時候會閉上眼睛,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
大三的時候,兩個人感情升溫。
那種升溫不是突然的,是一點一點積累的。像燒水,從常溫到沸騰,中間經過了漫長的、不為人知的加熱過程。
白錦書開始注意到自己會在排練室等她來,會在她沒來的時候心神不寧,會在她笑的時候心跳加速。
他知道自己喜歡上她了。
白錦書鼓起勇氣選擇了表白。沒有鮮花,沒有蠟燭,沒有那種電視劇里才有的浪漫橋段。就是在排練室里,他彈了一首自己寫的歌給她聽,彈完之後放下吉他,看著她,說了一句——「許晴,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很平實,很白錦書。
許晴當時愣了一下,然後臉紅了。她低著頭,沉默了好幾秒,然後抬起頭,看著白錦書,笑了一下。
她說:「好。」
許晴對白錦書也有感情。這次告白沒有什麼挫折,沒有波折,水到渠成地像是在一起是理所應當的事。
許晴跟白錦書在一起了。
甚至,大三下冊的時候,兩個人一起出去租了房子。在學校附近的一個老小區里,一室一廳,不大,但兩個人住剛好。白錦書把吉他放在客廳的角落,許晴把她那些零零碎碎的樂器擺了一排。周末的時候,兩個人窩在沙發上,你彈一首我唱一首,一下午就那麼過去了。
大三下冊結束,實習開始。
白錦書在外面努力工作,在一家餐廳後廚當廚師,從早上站到晚上,手臂上全是燙傷的疤痕。他不是沒有更好的選擇,可他不想靠家裡。那時候他還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就是白錦書,一個從山村里走出來的普通大學生,沒有背景,沒有人脈,只有自己。
而許晴則是在酒吧駐唱。每天晚上出門,凌晨回來。她的聲音好,長相好,很快就在那個小圈子裡有了點名氣。有些客人專門為了聽她唱歌而來,點一首歌幾十上百塊錢,許晴每個月的收入比白錦書多得多。
白錦書很滿意那時的生活,覺得平平淡淡就是幸福。
他每天下班回家,會順路去菜市場買菜,回到出租屋裡,系上圍裙開始做飯。許晴出門前會在他臉上親一口,說「我走了」,他頭也不抬地說「注意安全」。凌晨的時候,他會聽到鑰匙插進鎖孔的聲音,然後聞到一陣淡淡的香水味——許晴回來了。
他覺得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簡單,安穩,有一個人陪在身邊。
可是現實卻狠狠給了他一巴掌。
有些東西,你以為它會一直這樣下去,可它偏偏不會。好景不長,他們的之間也隨著時間推移出現了很大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