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收線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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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知意從羊城發來一條消息,說她之前通過行業內的一個熟人問了一下,省城近期確實有人在打聽代工生產線的租賃價格,而且問得很急,要求十天內上線。

  對方沒有說品牌名字,但描述的設備規格和產能要求,跟周濤傳回來的那台灌裝機的型號完全吻合。

  沈知意在消息末尾加了一句:「他在找包材供應商了。按這個速度,下周就能完成第一批備貨。」

  「沈知意那條線確認了——他在備包材,說明設備已經調試完了。」

  「下周。」

  「他只剩最後一周的時間了。等他把所有的包材備齊,把第一批成品做出來,他就完成了自己那套流程的最後一環。」

  手機亮了一下。蕭雨發來一條消息:「那棟廠房今天下午開始做內部清潔了,進出的人比之前多了一倍。」

  我看了那條消息一會兒,沒有回,把手機放在中控台上,發動了引擎。

  舉報信是通過一個第三方渠道遞上去的。方敏沒有用遠月的人,也沒有用遠月的法務渠道,而是通過省城工業區管委會一個做招商的朋友,以匿名形式提交了一份完整的材料。

  材料寫得很細,每一項都標註了對應的法規條款,卻沒有一句指向舉報人的信息,像一份被整理得異常清晰卻完全沒有署名備註的文件。

  讀完它的人很難猜出是誰寫的,但能清晰地知道裡面每一段對應的法律條款和違規事實。

  「工業區東側閒置廠房,備案用途為倉儲物流,實際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現場已安裝灌裝生產線一條、攪拌設備兩組、配套水處理系統一套。」

  「生產區域未設置合規溫控設施,活性原料堆放區未按化妝品生產規範採取恆溫恆濕措施。廠房內無獨立質檢實驗室,無原料進出庫登記台帳,現場不具備合規生產條件。以上信息均可在現場查證。」

  舉報信遞上去之後下午兩點左右,方敏接到了她在管委會那邊線人的電話,語氣壓得很低:「那棟廠房可能要被查了,但我這邊聽到一個說法——有人提前把消息遞過去了。」

  她掛了電話之後,立刻給老周打了電話,讓他馬上派人去盯那棟廠房。

  老周的人下午四點半到位的時候,廠房門口停了一輛中型貨車,正在裝貨。

  方敏給我打電話的時候人已經往那邊走了:「他們要撤了。有人在管委會內部或者市場監管局那邊把消息傳了過去,他們已經收到風聲了。」

  「現在正在裝貨,設備能不能拆走不確定,但原料肯定會拉走。如果讓他們運出去,就再也追不回來了。」

  「他們裝了多少?」

  「老周說兩輛貨車,一輛已經裝了大半,另一輛剛到位。如果按這個速度,天黑之前能走完第一批。現場的人不多,應該在六到八個人,動作很利索。」

  我掛了電話之後,直接撥了孫副局長的號碼。

  響了兩聲他接了,我說:「孫局,遠月前段時間發現了一家沒有手續的化妝品廠,省城工業區那棟舊廠房,今天下午他們要撤設備,應該是收到風聲了。」

  「如果讓他們把東西運走,證據就沒了,你能不能幫忙讓市場監管或者工信那邊的人儘快去截一下?」

  孫副局長沉默了一會兒,聲音壓低了半度:「你這件事跟我有關嗎?」

  「跟你沒關係,我以遠月的名義舉報的。如果你這邊能幫上忙,遠月會正面配合相關部門取證。」

  「我知道了,但省城工業區那邊最快的執法力量,到位至少要二十分鐘。如果他們現在已經在裝了,你那邊有沒有辦法拖一下,至少讓他們在廠房裡多留一會兒。」

  「我試試。」

  我掛了電話,給老周發了條消息:「想辦法讓他們慢一點,至少要拖到執法人員到現場。」

  老周沒有回消息,但十分鐘後,廠房門口那輛中型貨車的左後輪被人放了氣。

  不是刺破,是氣門芯被擰鬆了,走在路上要不了多久就能發現,但起步前不會察覺。

  貨車發動之後剛開出廠房大門不到五十米,司機感覺到車身傾斜,停車下來一看,罵了一聲。

  執法人員到的時候是二十分鐘之後。三輛公務車從工業區主路方向開過來,拐進廠房門口那段路的時候,兩輛貨車還停在路上,一輛車頭衝著廠房方向,一輛斜著停在路邊。

  執法人員現場拍下了貨車裝載的原料和設備,隨後進入廠房清點剩餘的設備和文件。


  那個通風報信的人,後來方敏通過線人那邊確認了,是管委會內部一個負責文件流轉的職員,跟韓正明那邊的一個中間人有往來。

  消息傳出的時候,他把檢查通知的內容提前抄了一份,通過一個加密通訊軟體發給了對方。

  那個人不會因此被追究什麼後果,因為他只是在「正常的工作交流」中提起了一句關於「某棟廠房近期可能會有相關程序性檢查」的提醒。

  但正是那句話,讓韓正明的人提前動了起來。他不會被追究,因為那句話本身就是可以反覆解釋的。

  它既可以是工作提醒,也可以是提前泄密,取決於看的人站在哪個角度去解讀。

  封條還在,生產線還在,原料還有一部分沒有運走。他想要撤走的那批東西,有將近一半留在了原地。

  即便韓正明把剩下的那部分想辦法消化掉,他在省城重新布局的時間窗口也被拉長了。那段時間差,足夠遠月做很多事。

  廠房被查封的第二天上午,市場監管局正式立案。案由是「未經許可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和「擅自變更廠房用途」。

  涉案物品包括灌裝機一台、攪拌設備兩套、原料共計三十七桶,以及一批包裝材料和半成品,全部就地封存,等待進一步鑑定。

  當天下午,韓正明在首都的辦公室接受了一次電話詢問。

  詢問是由省城市場監管局發起的,通過官方渠道聯繫到韓正明本人,核實現場負責人劉經理與華美品牌之間的關係。

  韓正明在通話中的回答很簡短,邏輯清晰:「劉經理是華美品牌的臨時合作方,負責對接外部生產資源。華美沒有授權他在那棟廠房進行任何生產活動,他的一切行為均屬個人行為。華美已與他解除合作關係。」

  市場監管局詢問他是否了解那棟廠房的備案用途和生產條件,他說不知道。

  詢問他是否見過現場的生產記錄表,他說沒見過。詢問他是否對劉經理提供過配方或技術支持,他也說沒有。

  每一個回答都落在「不知道」和「沒有授權」的範圍內,把風險和界限精確地標註出來,沒有一句越界的話,也沒有任何可以被追責的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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