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王知還身世
貞觀九年,五月初七。
天將亮未亮,晨霧像一層薄紗,朦朦朧朧地罩著莊子,四下里靜悄悄的。
王知還是被枕頭邊一陣窸窸窣窣的啃咬聲弄醒的。
他慢慢睜開眼,望著頭頂粗麻布縫的床帳,聽了好一會兒那嘎吱嘎吱的動靜,沒出聲。
「阿黃。」
他輕輕叫了一聲。
趴在床沿的大黃狗立刻停下動作,歪著頭看他,嘴裡還叼著半隻被啃得不成樣子的草鞋,尾巴搖得歡快。
一雙狗眼亮晶晶的,滿是「快誇我」的神氣,仿佛叼著了什麼了不起的寶貝,就等主人賞臉。
「那是我的鞋。」王知還嘆了口氣。
阿黃似懂非懂,乖乖把那爛草鞋吐在他枕頭邊,又湊過來,濕漉漉的鼻子輕輕蹭他的手背。
一臉懵懂無辜,完全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事。
看著那隻只剩個鞋幫、再也穿不了的草鞋,再看看眼前這傻狗乖巧的模樣,王知還心裡覺得好笑,終究沒捨得再說它。
他起身下床,趿拉上僅存的那隻完好的鞋,慢慢走到灶房,舀了井水洗臉。
井水冰涼刺骨,撲在臉上,最後一點迷糊也被激散了,整個人徹底清醒了過來。
今天,是他籌劃了半個多月的酒坊,正式落成的日子。
可能在外人眼裡這隻以為他是想做個營生,補貼一下家用。
真正的原因只有王知還他自己清楚,這酒坊,絕不只是為了餬口,或者說不單只是為了餬口。
自從上一回在灶房試蒸出第一壇高度烈酒,到現在已經過去十多天了。
如今的大唐,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喝的無非是發酵出來的濁酒、甜酒。
酒液渾濁,酒勁淺薄,入口寡淡,除了一點甜味,沒什麼別的作用,更別說用來清洗傷口、消毒防潰爛了。
千百年來,世人都是這么喝酒的,
其中的好壞之分,無非是上等酒濾得清澈透亮,尋常酒帶著酒糟的香氣飄浮,回味起來淡薄微酸。但與酒味而判,大差不差。
或許從來沒人想過,酒竟然可以通過蒸餾提純,得到這樣清澈凜冽、酒勁醇厚的東西。
他釀的這種烈酒,無論是做法、味道還是實際用處,都是當世獨一份。
一旦傳出去,足以震動長安市井、醫藥行業,甚至軍中都可能關注。
之前程家兄弟把試釀的酒帶回了盧國公府,之後發生了什麼,王知還從沒多問。
只是後來程處默再來莊子的時候,神色間有點不好意思,含糊地提了一句,說酒被程公拿去招待客人了,府里幾位老臣喝過之後,都說難得。
王知還面色如常,也沒深究,只從容地倒上涼茶,心裡卻跟明鏡似的。
這酒太惹眼了,以他現在的處境,絕不能張揚。
他原本是太原王氏的旁支子弟,不算白身庶人,可這出身非但不是依靠,反而藏著殺身之禍。
當今天下,山東舊族「五姓七望」根基深厚,連皇家有時都不太放在眼裡。
皇上對此深為忌憚,登基之後重修《氏族志》,硬把皇族列為第一等,來壓制舊族的氣焰。
而那些跟著皇上打天下、新崛起的新貴功臣,雖然在朝中權勢顯赫,心裡卻大多願意和舊族聯姻,來提高自家門第。
皇權、舊族、新貴,三者的關係很微妙。王知還恰好就處在這個漩渦的邊緣。
這身體原主的父母,正當壯年,卻無緣無故暴斃,死得蹊蹺,沒留下半點痕跡。
身為頂級門閥的太原王氏,不但沒派人仔細調查,反而把這件事強壓下去,全族上下禁止再提。
伯父、叔父輪番前來慰問,只說父母是意外死的,讓他安心過日子,別多想,其中的內情,不能深究。
原主心中鬱結,又整天擔驚受怕,最後鬱鬱而終,這才讓他穿越過來,占了這身體。
每當想起此時,王知還眼底就會掠過一絲極淡的寒意,一閃即逝。
既然承了這身體,就要了結這段因果。
父母之死,絕不是意外。但太原王氏勢力龐大、根深蒂固,他孤身一人,還沒有與之對抗的力量。
所以他才刻意收斂所有鋒芒,裝出一副散淡無為、不問世事的模樣。
主動搬到長安近郊,避開太原那是非之地,孤身來到這藍田鄉下,守著二百畝好田隱居過日子。
他為佃戶減租、為鄉親看診、施藥救人,做事低調,從不張揚,漸漸得了「王小善人」的名聲。
他雖說不是惡人,卻也不是天生的菩薩。
這麼做,不過是為了藏起鋒芒、保護自己,收攏人心,好讓那些可能在暗中窺視的人,徹底放下戒備。
他不願意做那任人宰割的冤魂,眼下,只有隱忍蟄伏,安穩度日。
他要找的盟友,早就選好了——就是盧國公程咬金。
其一是程家倆公子,主動尋上門來,此來或許是天意,正合本意。
其二是程咬金是皇上信任的從龍舊臣,手握實權,性情直率,和那些講究門第、盤根錯節的山東舊族不是一路人。
在皇上想打壓舊族的時局下,程咬金這樣的新貴,和舊族隱隱對立。
結交程家,或許就是找一座穩妥的靠山,可以讓暗中的人有所顧忌,為他換來時間和餘地。
程咬金需要新鮮實用的東西來鞏固皇上的寵信、惠及手下,他需要借程家的勢力來保全自己、安穩立足。彼此各取所需,正是潛在的盟友。
程家現在雖然不知道他的底細,但既然是他家二郎自己找上門來,那這根線,就必須牢牢握在手裡。
隱忍,不是認命。血仇家秘,都深埋心底,時機未到之時,絕不可透露半分。
而這座新起的酒坊,就是他在大唐站穩腳跟、謀劃將來的第一步。
之前釀酒的銅甑、蒸屜、發酵缸、酒罈越積越多,狹小的灶房堆得滿滿當當,幾乎轉不開身。
家裡的貓狗也總來湊熱鬧,灰灰總愛往灶房鑽,動不動就打翻碗碟;
阿黃更是貪吃那酒糟,一頭扎進盛醪糟的盆里,弄得滿臉渣子,在院裡瘋跑,花花就追在後面舔,每次都鬧得雞飛狗跳。
長此以往總不是辦法,蓋一座專門釀酒的作坊,已經是勢在必行。
天將亮未亮,晨霧像一層薄紗,朦朦朧朧地罩著莊子,四下里靜悄悄的。
王知還是被枕頭邊一陣窸窸窣窣的啃咬聲弄醒的。
他慢慢睜開眼,望著頭頂粗麻布縫的床帳,聽了好一會兒那嘎吱嘎吱的動靜,沒出聲。
「阿黃。」
他輕輕叫了一聲。
趴在床沿的大黃狗立刻停下動作,歪著頭看他,嘴裡還叼著半隻被啃得不成樣子的草鞋,尾巴搖得歡快。
一雙狗眼亮晶晶的,滿是「快誇我」的神氣,仿佛叼著了什麼了不起的寶貝,就等主人賞臉。
「那是我的鞋。」王知還嘆了口氣。
阿黃似懂非懂,乖乖把那爛草鞋吐在他枕頭邊,又湊過來,濕漉漉的鼻子輕輕蹭他的手背。
一臉懵懂無辜,完全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事。
看著那隻只剩個鞋幫、再也穿不了的草鞋,再看看眼前這傻狗乖巧的模樣,王知還心裡覺得好笑,終究沒捨得再說它。
他起身下床,趿拉上僅存的那隻完好的鞋,慢慢走到灶房,舀了井水洗臉。
井水冰涼刺骨,撲在臉上,最後一點迷糊也被激散了,整個人徹底清醒了過來。
今天,是他籌劃了半個多月的酒坊,正式落成的日子。
可能在外人眼裡這隻以為他是想做個營生,補貼一下家用。
真正的原因只有王知還他自己清楚,這酒坊,絕不只是為了餬口,或者說不單只是為了餬口。
自從上一回在灶房試蒸出第一壇高度烈酒,到現在已經過去十多天了。
如今的大唐,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喝的無非是發酵出來的濁酒、甜酒。
酒液渾濁,酒勁淺薄,入口寡淡,除了一點甜味,沒什麼別的作用,更別說用來清洗傷口、消毒防潰爛了。
千百年來,世人都是這么喝酒的,
其中的好壞之分,無非是上等酒濾得清澈透亮,尋常酒帶著酒糟的香氣飄浮,回味起來淡薄微酸。但與酒味而判,大差不差。
或許從來沒人想過,酒竟然可以通過蒸餾提純,得到這樣清澈凜冽、酒勁醇厚的東西。
他釀的這種烈酒,無論是做法、味道還是實際用處,都是當世獨一份。
一旦傳出去,足以震動長安市井、醫藥行業,甚至軍中都可能關注。
之前程家兄弟把試釀的酒帶回了盧國公府,之後發生了什麼,王知還從沒多問。
只是後來程處默再來莊子的時候,神色間有點不好意思,含糊地提了一句,說酒被程公拿去招待客人了,府里幾位老臣喝過之後,都說難得。
王知還面色如常,也沒深究,只從容地倒上涼茶,心裡卻跟明鏡似的。
這酒太惹眼了,以他現在的處境,絕不能張揚。
他原本是太原王氏的旁支子弟,不算白身庶人,可這出身非但不是依靠,反而藏著殺身之禍。
當今天下,山東舊族「五姓七望」根基深厚,連皇家有時都不太放在眼裡。
皇上對此深為忌憚,登基之後重修《氏族志》,硬把皇族列為第一等,來壓制舊族的氣焰。
而那些跟著皇上打天下、新崛起的新貴功臣,雖然在朝中權勢顯赫,心裡卻大多願意和舊族聯姻,來提高自家門第。
皇權、舊族、新貴,三者的關係很微妙。王知還恰好就處在這個漩渦的邊緣。
這身體原主的父母,正當壯年,卻無緣無故暴斃,死得蹊蹺,沒留下半點痕跡。
身為頂級門閥的太原王氏,不但沒派人仔細調查,反而把這件事強壓下去,全族上下禁止再提。
伯父、叔父輪番前來慰問,只說父母是意外死的,讓他安心過日子,別多想,其中的內情,不能深究。
原主心中鬱結,又整天擔驚受怕,最後鬱鬱而終,這才讓他穿越過來,占了這身體。
每當想起此時,王知還眼底就會掠過一絲極淡的寒意,一閃即逝。
既然承了這身體,就要了結這段因果。
父母之死,絕不是意外。但太原王氏勢力龐大、根深蒂固,他孤身一人,還沒有與之對抗的力量。
所以他才刻意收斂所有鋒芒,裝出一副散淡無為、不問世事的模樣。
主動搬到長安近郊,避開太原那是非之地,孤身來到這藍田鄉下,守著二百畝好田隱居過日子。
他為佃戶減租、為鄉親看診、施藥救人,做事低調,從不張揚,漸漸得了「王小善人」的名聲。
他雖說不是惡人,卻也不是天生的菩薩。
這麼做,不過是為了藏起鋒芒、保護自己,收攏人心,好讓那些可能在暗中窺視的人,徹底放下戒備。
他不願意做那任人宰割的冤魂,眼下,只有隱忍蟄伏,安穩度日。
他要找的盟友,早就選好了——就是盧國公程咬金。
其一是程家倆公子,主動尋上門來,此來或許是天意,正合本意。
其二是程咬金是皇上信任的從龍舊臣,手握實權,性情直率,和那些講究門第、盤根錯節的山東舊族不是一路人。
在皇上想打壓舊族的時局下,程咬金這樣的新貴,和舊族隱隱對立。
結交程家,或許就是找一座穩妥的靠山,可以讓暗中的人有所顧忌,為他換來時間和餘地。
程咬金需要新鮮實用的東西來鞏固皇上的寵信、惠及手下,他需要借程家的勢力來保全自己、安穩立足。彼此各取所需,正是潛在的盟友。
程家現在雖然不知道他的底細,但既然是他家二郎自己找上門來,那這根線,就必須牢牢握在手裡。
隱忍,不是認命。血仇家秘,都深埋心底,時機未到之時,絕不可透露半分。
而這座新起的酒坊,就是他在大唐站穩腳跟、謀劃將來的第一步。
之前釀酒的銅甑、蒸屜、發酵缸、酒罈越積越多,狹小的灶房堆得滿滿當當,幾乎轉不開身。
家裡的貓狗也總來湊熱鬧,灰灰總愛往灶房鑽,動不動就打翻碗碟;
阿黃更是貪吃那酒糟,一頭扎進盛醪糟的盆里,弄得滿臉渣子,在院裡瘋跑,花花就追在後面舔,每次都鬧得雞飛狗跳。
長此以往總不是辦法,蓋一座專門釀酒的作坊,已經是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