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拿起法律武器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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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完工作,林風在手機通訊錄上翻到了春節時,父親推給他的律師聯繫方式。該律所是三叔介紹的。

  「鄭律師,國信律所,電話:139XXX…。」

  林風撥了過去。響了五六聲,電話被接起來了。

  「你好,請問哪位?」一個幹練的男聲傳來。

  「你好,請問是國信律師事務所鄭律師嗎?」

  「我是鄭永明。您是哪位?」

  「鄭律師你好,我叫林風。林國梁是我三叔,他介紹我聯繫你的。」林風說出了三叔的名字。

  電話那頭的聲音明顯熱情了一些:「哦,是林老師的侄子啊。林老師跟我提過,你在創業,說你可能需要法律諮詢。有什麼可以幫你的?」

  「我有一個著作權侵權的案子,需要專業律師處理。」

  林風將聲悅MP3盜版《丁香花》的事情言簡意賅地說了一遍,並介紹了己方與歌曲著作權人唐磊的獨家授權關係。

  鄭律師聽得很仔細,中間提了幾個關鍵問題,比如授權文件是否完備、侵權證據的固定情況、對方的主體信息是否明確。

  林風一一作答,並將徐強購買機器的店鋪信息、發票情況也告知了對方。

  「情況我基本了解了。」鄭律師聽完後說道,「從你的描述看,侵權事實比較清晰。我們律所在智慧財產權維權方面有豐富的經驗。

  這樣,你看明天上午方不方便,帶上現有的材料,來我們律所一趟?我們當面詳談,確定一下代理方案和後續步驟。」

  「可以。明天上午十點,我準時到。」

  「好,地址我稍後發到你手機上。明天見。」

  第二天上午,林風帶著整理好的初步材料,按照地址找到了國信律師事務所。

  律所位於市中心一棟高檔寫字樓里,裝修簡潔。鄭永明律師看起來三十五六歲,戴著眼鏡,氣質沉穩。他仔細翻閱了林風帶來的材料,特別是那份初步的音頻對比說明和技術分析。

  「材料準備得比較充分。」鄭律師放下文件。

  「現在需要做的是固定證據鏈。你購買的這台侵權MP3,發票抬頭是關鍵,它把侵權行為和具體的銷售主體關聯起來了。

  但為了更穩妥,我們可能還需要進行一次公證購買,由公證處全程見證購買過程,並封存侵權產品。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公證購買?需要多久?」

  「快的話,兩三天就能安排。地點就選在你之前購買的那家店,或者確認是對方出貨的其他店鋪。」

  「同時,我們可以開始起草律師函。律師函不僅發給這個『聲悅』品牌的公司註冊地址,也發給發票上顯示的銷售店鋪,也就是『創新數碼店』。

  這叫多管齊下,施加壓力。如果對方是懂行的,看到律師函,可能就會主動聯繫協商。如果不懂,或者心存僥倖,我們再啟動訴訟程序。」

  「訴訟的話,流程和時間大概多久?」

  「這種事實比較清楚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如果對方主體明確,財產可執行,一審周期可能在三個月到半年。當然,如果對方願意調解,會快很多。」

  鄭律師看向林風,「你的訴求主要是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如果能達成和解,讓對方下架產品、賠償並簽訂不再侵權的保證,也是一個可接受的結果。畢竟訴訟耗時耗力。」

  「我明白。但該打的官司必須打,這是態度問題。」林風語氣堅定。

  「不僅僅是為了這一首歌,更是要告訴其他想跟風的人,盜版這條路,走不通,代價會很高。」

  鄭律師對林風的法律意識非常讚賞:「有這種決心是好的。那我們分兩步走,一邊準備公證購買,固定證據;一邊起草和發出律師函。雙管齊下。

  律師函我會以唐磊先生和你們風馳數碼工作室的共同委託代理人身份發出。你這邊需要儘快拿到唐磊先生的正式授權委託書。」

  「沒問題,我今天就去找他簽。」

  離開律所,林風心裡有了底。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父親的推薦很靠譜。

  回去後,他立刻聯繫了唐磊。通過傳真的方式,唐磊很痛快地在授權委託書上簽了字,並按了手印。

  「需要我出面的時候,隨時說話。」


  「放心,有需要一定請你出馬。」林風收好文件,「第一步,先讓法律和律師函說話。」

  三天後,在鄭律師的安排下,公證處的兩名工作人員與林風、徐強一起,再次前往那家「創新數碼店」。

  在公證員的全程監督和錄像下,購買了一台全新的、預裝有《丁香花》的「聲悅」MP3。

  購買過程、付款、取得發票、實物封存,每一個環節都被嚴格記錄。

  第二天,一封措辭嚴謹、蓋著國信律師事務所印章的律師函,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分別寄往「聲悅」品牌的註冊地址,以及「創新數碼店」的經營地址。

  律師函中明確列出了侵權事實、法律依據,提出了立即停止侵權、銷毀庫存、賠償經濟損失、公開道歉等要求,並限定了七日的答覆期。

  律師函寄出的第三天下午,林風正在辦公室。

  桌上的手機震了起來。是個陌生號碼,蓉城本地。

  林風接起:「你好,哪位?」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傳來一個略顯沙啞的中年男聲,語氣不善。

  「是林風吧?我是『創新數碼店』的老闆,姓周。你們的律師函,我收到了。」

  林風微微一笑:「周老闆,收到了就好。我們提出的要求,希望你們能認真考慮。」

  「考慮什麼?」周老闆的聲音陡然提高,「我賣我的MP3,裡面有什麼歌,那是廠家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再說了,學生自己下歌往機器里拷,我管得著嗎?」

  「周老闆,」林風提醒對方,「發票是你們店開的,機器是從你們店買的,裡面預裝《丁香花》是事實。我們有公證處公證的購買記錄,有音頻鑑定報告證明那是盜版文件。這些證據鏈很完整。

  你說是廠家的事,那請你提供廠家的正規授權文件。如果提供不了,那你們就是共同侵權。」

  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呼吸聲,接著是「啪」一聲,像是拍桌子的聲音。

  「林風,我告訴你,別以為發個律師函就能嚇唬人!我在數碼市場混了多年,什麼陣仗沒見過?你一個學生娃,搞點小生意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

  「周老闆,這和見過什麼陣仗沒關係。我建議你找個律師諮詢一下,侵犯音樂著作權,要承擔什麼責任。」

  「嘟……嘟……」

  電話被掛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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