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都認為自己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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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田傳君開出的「20萬整體」或「5萬彩鈴」兩個選項,林風並未立刻還價。

  他重新拿起那份合同,目光在「貳仟圓整」轉讓費上停留了片刻,然後輕輕將合同放回茶几:

  「田老師,您這兩個方案,看得出您對這歌的期望很高。不過,咱們都清楚,市場有市場的規矩。

  一首歌的價值,終究要靠市場驗證。您這份合同是2002年簽的,當時作價兩千塊。

  這才兩年時間不到,您開口就是二十萬,整整一百倍的溢價。就算這首歌真有潛力,這個漲幅,恐怕也遠超行業常規了。這投資回報率,恐怕巴菲特先生也得佩服。

  我們說句實在話。二十萬買斷全部版權,這個價格,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除非是已經成名歌手的重磅主打,或者是頂級製作人操刀的精品,否則很難有唱片公司會貿然出手。

  畢竟,推一首新歌,製作、發行、宣傳,處處都要真金白銀,風險不小。您說有兩家公司在問,我相信,但他們開的條件,恐怕距離二十萬……也有段距離吧?」

  林風點出了對方是在獅子大開口,行業內並不買帳。但語氣並不尖銳,更像是一種基於行業常識的探討。

  田傳君彈了彈菸灰,沒承認也沒否認。

  林風繼續講道:「至於彩鈴授權,單獨開價五萬。五萬塊只買一個剛剛起步、前途未卜的彩鈴版權……」林風搖了搖頭,苦笑一下。

  「田老師,不瞞您說,我們這次來京城,東拼西湊,把所有能動用的錢都算上,總共也就準備了一萬來塊的預算,就是想賭一把這個新渠道。

  五萬?我們真的接不住。如果這就是您的底價,那我們這趟就算是開了眼界,也認了,只能怪自己實力不濟,錯過了這個機會。」

  他再次「以退為進」,將自身置於「賭一把」的位置,這反而更容易引發對方的權衡。

  是咬死一個對方絕對無法接受的高價導致交易破裂,還是在一個對方可能勉強夠得著的價格上達成交易,立刻拿到現金?

  田傳君看了一眼兩名手下,笑道:「俗話講『漫天要價,坐地還錢』。價錢嘛,可以談。」

  對方一鬆口,林風意識到田傳君對價格並沒有那麼堅持,也想著兩年前買的版權,儘早變現。

  他伸出一根手指:「一萬。田老師,一萬現金,買斷彩鈴版權。今天簽字,錢馬上付清。對我們來說,這是孤注一擲;對您來說,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立刻到手的變現收入。」

  林風看似隨意地補充道:「我們來之前,也和太閤印象的汪虎汪總聊過我給他的報價只有八千,給你這邊報的是一萬。

  這是因為田老師當初花了兩千塊的成本。而汪虎是零成本。

  如果大家談不好,保不齊他會有什麼動作。他那個人……田老師您應該比我了解。

  到時候,您這邊可能就不只是彩鈴授權的問題了,恐怕連您手裡這份合同的『獨家性』,都得跟他扯扯皮。

  為了一首還沒真正賣上價錢的歌,惹上這種官司,耗上一年半載,就算最後贏了,恐怕也得不償失。」

  林風將「汪虎」這個潛在威脅,再次拋了出來,並且將後果升級到了可能動搖田傳君「獨家版權」根本的層面。

  田傳君沉默地抽著煙。內心在快速盤算。一萬塊,距離他開的五萬差距甚大。

  但林風說的也是實情,彩鈴這東西到底能搞出多大名堂,他心裡根本沒底。

  那所謂的「唱片公司有興趣」,水分他自己清楚。汪虎確實是個麻煩,如果這小子真的掉頭去跟汪虎合作,哪怕只是製造點糾紛,也夠噁心人的。

  打官司?他最煩這個。

  「一萬?你當是打發要飯的?」田傳君語氣很沖,但態度已經從一開始的「奇貨可居」變成了「價格博弈」。

  「我這白紙黑字的獨家合同,就值一萬?至少三萬!少一個子兒都別談!」

  「三萬確實遠超我們的能力了,田老師。」林風面露難色,但並沒有被嚇住。

  林風提高了自己的報價:「這樣,田老師,咱們都實在點。您當初投入兩千,我們按十倍回報來算,給您兩萬塊。

  這兩萬,我們不是買回全部版權,僅僅只是買斷『彩鈴』這一項未來可能誰也不知道會不會賺錢的新業務版權。

  歌曲其他所有的權利,包括您看重的唱片發行、商業演出、任何其他形式的使用,都依然牢牢握在您手裡,不受任何影響。」


  林風目光坦蕩地看著田傳君:「也就是說,您當初兩千塊的投資,現在立刻就能收回兩萬現金,淨賺一萬八,十倍回報落袋為安。怎麼算,您都是穩賺不賠,而且是大賺特賺。」

  林風的這番話,精準地抓住了對方「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掮客心理。

  田傳君腦子裡快速地算計。

  十倍回報,兩萬現錢……這確實是個讓人心動的數字。

  至於彩鈴?他心裡確實不覺得那玩意兒能成多大氣候,手機聽個響罷了,能有多大市場?

  比起實實在在的唱片發行和演出費,彩鈴那點蠅頭小利,讓出去就讓出去了……

  他內心已經鬆動,但嘴上卻不能立刻服軟。「林總,你倒是會算帳。彩鈴再新,它也是我的版權歌曲的延伸價值!二萬五,一分不能少!我這已經是很給你面子了!」

  從五萬到兩萬五,已經是腰斬。

  林風知道,火候差不多了。他眉頭緊鎖,看了看滿臉哀求的楊臣綱,最終像是下了莫大決心。

  「田老師,您這是把我們往絕路上逼啊……但我們認了!就當是交您這個朋友,兩萬五就兩萬五,簽了彩鈴版權轉讓協議後就付錢!」

  「成交!」田傳君生怕林風反悔,立刻拍板,臉上那副「勉強」的表情瞬間收斂。

  接下來,三方簽訂了《老鼠愛大米》的彩鈴版權轉讓協議,將彩鈴版權轉讓給了風馳數碼工作室。其他所有權利仍歸屬甲方田傳君。

  三方簽字,按手印。隨後,林風安排工作室財務劉倩給田傳君的工作室匯了兩萬五千塊錢。

  「行,彩鈴這塊歸你們了,以後這方面的事,別再來找我。」他揮揮手,心情顯然不錯。

  林風和楊臣綱走出房門,還沒走遠,就隱約聽到裡面傳來田傳君略帶得意的聲音。

  「兩千塊換兩萬五,還是只賣了個邊角料……這買賣,做得!」

  接著是他的兩個手下附和的聲音:「田哥眼光毒啊,早看出這歌有點東西!」

  「那是,也不看是誰買的,放兩年翻十倍,這投資,絕了!」

  另一邊,林風坐上車,將協議收進貼身口袋,然後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只有他自己知道,這看似高昂的兩萬五千元收購成本,比起未來這首歌帶領的彩鈴收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雙方都認為自己賺了,這就是傳說中的一筆雙贏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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