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起訴媒體
小會議室里,詹姆斯·李已經在了。他今天穿著更合身的深灰色西裝,手裡拿著一個皮質文件夾。看見凌雲進來,他站起身,臉上帶著職業化的笑容。
「凌先生,早。」握手,力度適中。
「李先生,感謝您這麼早過來。」
兩人坐下。侍者送來咖啡,然後退出房間,關上門。
「昨天的提案,我們內部討論過了。」詹姆斯打開文件夾,「湯普森議員原則上同意你們的條件。0.8%的期權,行權價定為當前估值的一半,鎖定期三年。作為回報,我們會確保州消費者事務部的調查在一周內結束,結論是『未發現違規行為』。同時,湯普森議員會公開表態支持科技行業的創新,強調『全球化合作的重要性』。」
「公開表態的時間?」
「明天上午。」詹姆斯說,「正好可以回應今天的媒體報導。」
「但媒體報導的核心是國家安全問題,州議員的表態能影響這個嗎?」
詹姆斯笑了,是那種老練的、洞悉一切的笑。「凌先生,政治的本質是交易和槓桿。湯普森議員是州眾議院商業委員會的主席,他明天會宣布啟動一項立法研究,探討『數據本地化存儲』的可行性——要求所有在加州運營的科技公司,必須將美國用戶的數據存儲在加州的伺服器上。」
他停頓,觀察凌雲的反應。
「這項立法如果通過,對所有跨國科技公司都是打擊,包括微軟。」詹姆斯繼續說,「但重點是,湯普森議員會強調,這項立法研究是『基於對用戶隱私的平等保護』,不針對任何國家或公司。他會特別提到,中國公司、歐洲公司、美國公司,都應該遵守同樣的規則。」
「用立法威脅來平衡輿論。」凌雲說。
「對。」詹姆斯合上文件夾,「微軟可以買通媒體,但買不通立法程序。如果湯普森議員真的推動數據本地化立法,微軟在加州的運營成本會大幅增加,這是他們的軟肋。」
「那麼,湯普森議員需要我們做什麼?」
「第一,明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希望星辰科技派高管出席,表達對立法研究的支持。」詹姆斯說,「第二,那家『數字創新諮詢公司』的期權協議,今天簽署。第三……」他身體前傾,「湯普森議員希望你們對今天的媒體報導採取強硬法律行動。」
「法律行動?」
「對。」詹姆斯眼神銳利起來,「那些報導涉嫌種族歧視和商業誹謗。湯普森議員建議,你們立刻起訴《華爾街日報》和《舊金山紀事報》,要求賠償並公開道歉。他會以議員身份發表聲明,譴責『基於國籍的歧視性報導』。」
「訴訟會持續很久,而且很難贏。」
「贏不贏不重要。」詹姆斯說,「重要的是姿態。你要讓媒體知道,星辰科技不是軟柿子,不會任由他們抹黑。而且,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媒體在報導時會更加謹慎——沒人想惹上官司。」
「代價呢?訴訟費可能上千萬美元。」
「但能換來政治保護。」詹姆斯靠回椅背,「湯普森議員會確保,在訴訟期間,不會有州層面的監管找你們麻煩。而且,如果你們贏了——哪怕只是和解——對公眾形象是巨大的提升。一個敢於對抗主流媒體的少數族裔創業者,這個故事很有感染力。」
凌雲沉默。他看著桌上的咖啡杯,深褐色的液體表面已經結了一層薄膜。
「我需要和法務團隊商量。」他說。
「當然。」詹姆斯站起身,「但請儘快。今天下午五點前,我需要你們的決定。否則,明天的新聞發布會可能取消。」
握手,告別。
詹姆斯離開後,奧菲娜走進來。「談得怎麼樣?」
凌雲把詹姆斯的話複述了一遍。
「訴訟……」奧菲娜皺眉,「我們現在的法務預算已經很緊張了。如果同時起訴兩家大媒體,每年的律師費可能超過五百萬。而且,這種官司通常要打兩三年。」
「但詹姆斯說得對,姿態很重要。」凌雲走到窗前,「微軟希望我們被動挨打,希望我們解釋、澄清、道歉。但如果我們反過來起訴,就變成了進攻方。」
「風險很大。」
「我知道。」凌雲轉身,「召集法務團隊,九點開會。同時聯繫理察森,問高盛有沒有處理媒體訴訟的專門律師。還有,讓市場部準備應對ICQ發布會的方案——我們不能讓他們獨占今晚的輿論場。」
「明白。」
上午九點的法務會議在最大的會議室舉行。星辰科技的法務負責人菲奧娜、外部律所的三位合伙人、高盛推薦的一位媒體訴訟專家,以及奧菲娜和凌雲,圍坐在長桌旁。
投影幕布上顯示著兩篇文章的截圖,關鍵段落用紅框標出。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有幾個可能的訴訟理由。」外部律所的資深合伙人約翰·卡特開口,他六十多歲,頭髮全白,在媒體法領域有三十年經驗,「第一,商業誹謗。文章暗示星語存在安全後門,但沒有任何實質證據。這種基於推測的報導,如果造成商業損失,可以起訴。」
「難點在於,文章用了『不願具名的專家』和『分析人士指出』這樣的表述,沒有直接指控。」另一位律師補充,「法庭可能認為這是觀點表達,而不是事實陳述。」
「第二,種族歧視。」卡特翻到另一頁,「文章反覆強調凌先生的中國背景,並將這種背景與安全威脅聯繫起來。這涉嫌基於國籍的歧視。加州有嚴格的公平就業和住房法案,但媒體報導的適用範圍……」
「第三,不正當競爭。」高盛推薦的律師是位四十多歲的女性,名叫莎拉·陳,專長是科技行業的反壟斷和商業侵權,「如果我們可以證明,這些報導是微軟和ICQ合謀的抹黑行動,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但證明合謀很難,需要內部郵件或證詞。」
會議持續了一個小時。律師們爭論著各種策略的利弊、勝算、成本。數字在白板上累加:初步調查費二十萬,證據保全費十五萬,專家證人費三十萬起,庭審費用每天兩萬到五萬……
「如果打到底,總成本可能在五百萬到一千萬之間。」卡特最後總結,「而且不能保證贏。媒體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法庭通常傾向於保護言論自由。」
「但如果我們不反擊,」凌雲說,「類似的報導會越來越多。今天兩家媒體,明天可能十家。用戶會產生疑慮,合作夥伴會動搖,估值會下跌。」
「這是商業決策,不是法律決策。」卡特說,「法律上,我們有起訴的理由,但勝算不高。商業上,需要您權衡成本和收益。」
會議室安靜下來,所有人都看著凌雲。
「凌先生,早。」握手,力度適中。
「李先生,感謝您這麼早過來。」
兩人坐下。侍者送來咖啡,然後退出房間,關上門。
「昨天的提案,我們內部討論過了。」詹姆斯打開文件夾,「湯普森議員原則上同意你們的條件。0.8%的期權,行權價定為當前估值的一半,鎖定期三年。作為回報,我們會確保州消費者事務部的調查在一周內結束,結論是『未發現違規行為』。同時,湯普森議員會公開表態支持科技行業的創新,強調『全球化合作的重要性』。」
「公開表態的時間?」
「明天上午。」詹姆斯說,「正好可以回應今天的媒體報導。」
「但媒體報導的核心是國家安全問題,州議員的表態能影響這個嗎?」
詹姆斯笑了,是那種老練的、洞悉一切的笑。「凌先生,政治的本質是交易和槓桿。湯普森議員是州眾議院商業委員會的主席,他明天會宣布啟動一項立法研究,探討『數據本地化存儲』的可行性——要求所有在加州運營的科技公司,必須將美國用戶的數據存儲在加州的伺服器上。」
他停頓,觀察凌雲的反應。
「這項立法如果通過,對所有跨國科技公司都是打擊,包括微軟。」詹姆斯繼續說,「但重點是,湯普森議員會強調,這項立法研究是『基於對用戶隱私的平等保護』,不針對任何國家或公司。他會特別提到,中國公司、歐洲公司、美國公司,都應該遵守同樣的規則。」
「用立法威脅來平衡輿論。」凌雲說。
「對。」詹姆斯合上文件夾,「微軟可以買通媒體,但買不通立法程序。如果湯普森議員真的推動數據本地化立法,微軟在加州的運營成本會大幅增加,這是他們的軟肋。」
「那麼,湯普森議員需要我們做什麼?」
「第一,明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希望星辰科技派高管出席,表達對立法研究的支持。」詹姆斯說,「第二,那家『數字創新諮詢公司』的期權協議,今天簽署。第三……」他身體前傾,「湯普森議員希望你們對今天的媒體報導採取強硬法律行動。」
「法律行動?」
「對。」詹姆斯眼神銳利起來,「那些報導涉嫌種族歧視和商業誹謗。湯普森議員建議,你們立刻起訴《華爾街日報》和《舊金山紀事報》,要求賠償並公開道歉。他會以議員身份發表聲明,譴責『基於國籍的歧視性報導』。」
「訴訟會持續很久,而且很難贏。」
「贏不贏不重要。」詹姆斯說,「重要的是姿態。你要讓媒體知道,星辰科技不是軟柿子,不會任由他們抹黑。而且,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媒體在報導時會更加謹慎——沒人想惹上官司。」
「代價呢?訴訟費可能上千萬美元。」
「但能換來政治保護。」詹姆斯靠回椅背,「湯普森議員會確保,在訴訟期間,不會有州層面的監管找你們麻煩。而且,如果你們贏了——哪怕只是和解——對公眾形象是巨大的提升。一個敢於對抗主流媒體的少數族裔創業者,這個故事很有感染力。」
凌雲沉默。他看著桌上的咖啡杯,深褐色的液體表面已經結了一層薄膜。
「我需要和法務團隊商量。」他說。
「當然。」詹姆斯站起身,「但請儘快。今天下午五點前,我需要你們的決定。否則,明天的新聞發布會可能取消。」
握手,告別。
詹姆斯離開後,奧菲娜走進來。「談得怎麼樣?」
凌雲把詹姆斯的話複述了一遍。
「訴訟……」奧菲娜皺眉,「我們現在的法務預算已經很緊張了。如果同時起訴兩家大媒體,每年的律師費可能超過五百萬。而且,這種官司通常要打兩三年。」
「但詹姆斯說得對,姿態很重要。」凌雲走到窗前,「微軟希望我們被動挨打,希望我們解釋、澄清、道歉。但如果我們反過來起訴,就變成了進攻方。」
「風險很大。」
「我知道。」凌雲轉身,「召集法務團隊,九點開會。同時聯繫理察森,問高盛有沒有處理媒體訴訟的專門律師。還有,讓市場部準備應對ICQ發布會的方案——我們不能讓他們獨占今晚的輿論場。」
「明白。」
上午九點的法務會議在最大的會議室舉行。星辰科技的法務負責人菲奧娜、外部律所的三位合伙人、高盛推薦的一位媒體訴訟專家,以及奧菲娜和凌雲,圍坐在長桌旁。
投影幕布上顯示著兩篇文章的截圖,關鍵段落用紅框標出。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有幾個可能的訴訟理由。」外部律所的資深合伙人約翰·卡特開口,他六十多歲,頭髮全白,在媒體法領域有三十年經驗,「第一,商業誹謗。文章暗示星語存在安全後門,但沒有任何實質證據。這種基於推測的報導,如果造成商業損失,可以起訴。」
「難點在於,文章用了『不願具名的專家』和『分析人士指出』這樣的表述,沒有直接指控。」另一位律師補充,「法庭可能認為這是觀點表達,而不是事實陳述。」
「第二,種族歧視。」卡特翻到另一頁,「文章反覆強調凌先生的中國背景,並將這種背景與安全威脅聯繫起來。這涉嫌基於國籍的歧視。加州有嚴格的公平就業和住房法案,但媒體報導的適用範圍……」
「第三,不正當競爭。」高盛推薦的律師是位四十多歲的女性,名叫莎拉·陳,專長是科技行業的反壟斷和商業侵權,「如果我們可以證明,這些報導是微軟和ICQ合謀的抹黑行動,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但證明合謀很難,需要內部郵件或證詞。」
會議持續了一個小時。律師們爭論著各種策略的利弊、勝算、成本。數字在白板上累加:初步調查費二十萬,證據保全費十五萬,專家證人費三十萬起,庭審費用每天兩萬到五萬……
「如果打到底,總成本可能在五百萬到一千萬之間。」卡特最後總結,「而且不能保證贏。媒體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法庭通常傾向於保護言論自由。」
「但如果我們不反擊,」凌雲說,「類似的報導會越來越多。今天兩家媒體,明天可能十家。用戶會產生疑慮,合作夥伴會動搖,估值會下跌。」
「這是商業決策,不是法律決策。」卡特說,「法律上,我們有起訴的理由,但勝算不高。商業上,需要您權衡成本和收益。」
會議室安靜下來,所有人都看著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