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給江珊寫歌,籌劃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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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李思安出去買了沓五線譜稿紙回來。

  唐韻在樓上複習,他坐在櫃檯後面,鋪開稿紙,開始琢磨給江珊寫什麼。

  人家江珊當面跟他邀了歌,他得拿出真東西,不能糊弄。糊弄一次,以後在圈裡就難混了。

  他靠在椅背上,腦子裡開始搜羅那些聽過的古風歌。

  前世刷短視頻的時候,這類歌鋪天蓋地。什麼《涼涼》《紅昭願》《傾盡天下》《錦鯉抄》《赤伶》……名字一串一串地往外蹦。

  但真要拿來給江珊唱,就得挑一挑了。

  首先,帶戲腔的不能要。江珊的嗓子溫潤細膩,不是唱戲腔的料。那些歌聽著是好聽,但讓她來唱,味兒不對。

  而且人家自己也說了,唱不來戲腔。

  所以光這一條,就去掉了一大半。比如《赤伶》,戲腔是它的魂,拿掉就不是它了。

  《涼涼》雖然不帶戲腔,但旋律偏現代,跟江珊的氣質不太搭。《紅昭願》節奏太快,偏舞曲風,也不是她的路子。

  剩下的不多了。再把那些旋律太跳脫、不適合她溫婉氣質的去掉——又少一批。

  他在腦子裡過了好幾遍,最後鎖定了兩首:一首《風箏誤》,一首《半壺紗》。

  《風箏誤》的開頭是一段笛子前奏,婉轉悠揚,跟《夢裡水鄉》的笛子前奏有幾分神似,但又不一樣。

  這首歌的節奏輕快,旋律流暢,副歌朗朗上口。江珊唱這首歌,能把那種「錯過」的遺憾唱得恰到好處。

  《半壺紗》更慢一些,更靜一些。歌詞寫的是禪意,「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不是那種直白的表白歌,需要歌手用聲音去勾勒畫面。

  江珊演戲出身,最擅長的是用聲音演戲。她來唱這首歌,能把那種「看破紅塵又身在紅塵」的矛盾感唱出來。

  兩首都沒有戲腔,都是純流行樂的寫法,但骨子裡帶著中國味兒。比《夢裡水鄉》多了幾分禪意,比她專輯裡那些普通的流行歌多了幾分格調。

  他確定下來之後,開始動筆。

  寫得很快。因為譜子就在腦子裡,他只需要把它搬到紙上。鉛筆在五線譜上沙沙地走,音符一串一串地落下來。

  到下午三四點鐘,兩首歌的曲譜和歌詞都完成了。

  他把稿紙鋪在櫃檯上,從頭到尾檢查了一遍,又用鉛筆在幾個地方做了修改,這才滿意地合上本子。

  給江珊的寫完了。接下來是他自己的。

  這一下就卡住了。

  不是沒歌,是太多了。他腦子裡裝著後世二十年華語樂壇的爆款金曲,隨便掏出來幾首都能打。但問題就在這兒——選哪幾首?

  李思安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腦子裡開始過歌。

  《童話》是第一個蹦出來的。不是因為他多想唱這首歌,而是因為他前世看過的那些華娛重生文里,十個主角有八個選過這首歌。

  那支MV的殺傷力太強了,拍好了就是一顆催淚彈,話題度、傳播力都不用愁。

  而且他自己也覺得,這首歌放在1996年,審美上不會斷代,旋律和歌詞都是那種「第一耳朵抓不住你、但聽完就忘不掉」的類型。

  好,第一首定了,《童話》。

  那麼第二首和第三首選什麼?

  他腦子裡過了好幾首。有的歌年代太靠後,2015年以後的歌,編曲風格、歌詞語境都跟當下差著將近20年,拿出去很容易被人聽出來不對勁。

  有的歌年代倒是合適,但原曲的作者現在可能已經寫出來了,萬一撞了車,那就不光是尷尬的事了。

  他一個新人,剛出道就被指抄襲,以後還混不混?

  他越想越覺得頭疼。

  後來他換了個思路,打算選羽泉的《奔跑》。

  羽泉千禧年前後才開始走紅,他們的歌放在 96年,審美不上不下剛剛好。

  而《奔跑》這種陽光勵志的輕快曲風,本就是往後幾年才流行的,眼下不會有人會寫這種歌,不用擔心撞歌和抄襲的風險。

  而且《奔跑》這首歌旋律激昂,節奏輕快,歌詞滿是少年氣,很適合他現在的年紀。

  一張專輯也不能全是情歌,正缺這麼一首傳唱度高的勵志歌。


  第二首就定《奔跑》了。

  至於第三首,他乾脆偷懶了,選了光良的《第一次》。

  這首歌寫的是初戀的青澀。

  「哦第一次我,牽起你的雙手,失去方向不知該往哪兒走」

  他今年十八歲,唱這種主題不會給人違和感。

  而且《童話》和《第一次》都是光良的,風格相近,湊一張專輯裡不違和。

  更重要的是,光良是2000年以後才單飛的,他的歌現在不可能有人寫出來,不用擔心撞車。

  三首歌,三個方向——苦情、勵志、青澀。夠用了。

  李思安把筆放下,把三首歌的歌名寫在稿紙封面內側:《童話》《奔跑》《第一次》。

  一張專輯是十首歌,但李思安覺得自己準備三首主打歌級別的歌就夠了,至於剩下的七首,到時候找人買幾首填庫的就行。

  一兩千塊錢一首,也花不了幾個錢。

  這個錢也必須花。因為現在國內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單曲碟和細碟這個概念。

  你要是賣給顧客的磁帶或是CD裡頭只有一兩首歌,他絕對會把你的店都給砸了。

  所以,無論如何,你都得把自己的專輯裡湊滿十首歌,否則你就只能去跟人做拼盤專輯。

  李思安可是打算靠著這三首歌在樂壇一鳴驚人的,怎麼可能會去做拼盤專輯,那不是成了替人抬轎子嘛。

  至於說直接抄出十首金曲,塞進一張專輯裡打造所謂的神專。這種念頭只是在腦子裡過了一下,就被李思安給拋棄了。

  原因很簡單,在90年代的內地音樂市場,盜版可以很輕易的吃掉正版的市場份額。

  三首大爆金曲的專輯,也許能賣出100萬盒。而十首金曲的神專,很有可能只能賣出80萬盒。

  因為十首金曲一起發行所引起的話題度,會更快的吸引盜版商注意到你的專輯,從而也會更快的把盜版鋪向市場。

  而只要銷量夠高,盜版商甚至會把銷售價格壓倒更低。他們最喜歡賺的,就是這種一次性的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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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安把譜好的稿紙收進信封里,塞進抽屜,鎖好。沒急著送出去。

  他得故意緩兩天。

  要不,昨天才接的任務,今天就拿成品去給舅舅看。速度太快,不像話。得擱一擱,顯得沒那麼急,也免得舅舅多想。

  到了第三天晚上,他才揣著信封,騎車去了舅舅家。

  周衛東開門的時候,正用毛巾擦手,圍裙上沾著油點子。

  「吃了沒?」

  「沒呢。」

  「那正好,你舅媽今兒燉了豬蹄。」周衛東側身讓他進去。

  飯桌上,李思安扒了兩碗飯,把碗一推,從兜里掏出信封擱在桌上。

  「舅舅,這是我給江珊寫的歌,您看看。」

  周衛東擦了擦手,打開信封,抽出那兩沓五線譜稿紙。第一首,《風箏誤》。第二首,《半壺紗》。

  他沒吭聲,一頁一頁地翻。看到《半壺紗》的歌詞「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時,手指在紙上停了一下,又翻過去。

  看完,他把稿紙收進信封,放在桌上。

  「怎麼樣?」李思安問。

  周衛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錯。這兩首還挺適合江珊的嗓子的,而且旋律不吵不鬧的,耐聽。」

  李思安點了點頭,心裡踏實了幾分。

  吃完飯,馬小琴收拾碗筷去了廚房。爺倆坐在沙發上,周衛東點了根煙。

  「舅舅,我跟您商量個事兒。」

  「說。」

  「我想當歌星。」

  周衛東抽菸的手頓了一下,扭頭看他。

  「王曉京王總上回不是說我條件好嗎?能寫能唱,長得也不差。」李思安笑了笑。

  「我自己回去琢磨了一下,覺得他說的有道理。我這長相,擱在幕後寫歌,確實有點浪費。」

  「關鍵是,在幕後作詞作曲,他掙得不如當歌星多。」

  周衛東把煙叼在嘴裡,沒說話,但眼角微微動了一下。

  「我要是真想出來唱,就得找個好東家。」李思安坐直了身子。

  「可簽給別人的公司?歌是我寫的,也是我唱的,而掙到的錢人家分大頭,版權還得拿走。我覺得有點冤。」

  周衛東把煙掐滅在菸灰缸里,看著他道:「所以呢?」

  「所以我想跟您合夥,咱自己開個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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