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我要女明星,不對,是我要當歌星
李思安回到店裡時,已經快夜裡十點。
捲簾門嘩啦啦拉下,店內一片漆黑,只有二樓窗縫漏出一縷昏黃燈光。
他摸黑上樓,輕輕推開門。
只見唐韻靠在床頭,懷裡抱著一本英語書,腦袋一點一點的,困得像只啄米的小雞。
寬鬆短袖配運動短褲,白皙修長的四肢露在檯燈的暖光下,透著一股乾淨又軟嫩的氣息。
李思安站在門口,看到這一幕,方才在車上反覆盤算的那些事——
什麼進不進娛樂圈、當不當歌手、王曉京席間說的那些人脈與機會……一瞬間全都被他拋到了腦後。
他快步走到衣櫃前,拉開櫃門,伸手在最底下一疊被子裡摸索,掏出一隻鐵盒。打開,裡面整整齊齊擺著一排小雨衣。
唐韻臉皮薄,死活不肯讓這東西放床頭櫃裡,生怕哪天被人撞見。他只能藏到衣櫃裡,每次拿都跟做賊一樣。
床上的人被開門聲驚醒,迷迷糊糊睜開眼,話還沒出口,就見李思安握著鐵盒朝她走來。
「你幹嘛呀——」
話音未落,便被他低頭親了個結結實實。
唐韻手中的英語書「啪嗒」一聲落在地板上。
……
(拉燈)
李思安側頭瞥了眼鬧鐘,指針剛過十一點四十分。
懷裡的唐韻早已睡死過去,整個人軟得像抽去了所有骨頭。
呼吸輕淺,偶爾發出一聲細若蚊蚋的哼唧,到後來甚至打起了細細小小的呼嚕,軟糯得像只蜷在懷裡的貓。
李思安低頭看了她一眼,嘴角不自覺勾起一抹笑意。
他輕手輕腳抽出胳膊,下床去衛生間沖了個熱水澡,又端回一盆熱水,擰熱毛巾,一點點幫唐韻擦拭乾淨。
唐韻全程沒醒,只在被碰到時含糊地哼唧兩聲,翻個身繼續睡。剛才結束那一瞬間,她幾乎是秒睡,連衣服都沒力氣穿。
他給她套上那件寬大的舊 T恤,把薄毯拉到她肩頭。
姑娘在夢裡下意識往他懷裡拱了拱,臉埋進枕頭,小呼嚕又輕輕響了起來。
李思安重新躺回去,讓她枕著自己的胳膊,目光落在天花板上。
這系統給的體質,真是太值了。
上輩子他就是條加班加廢了的死狗,頸椎腰椎全是毛病,爬三層樓都喘得不行。
這輩子體質點到十四,身體徹底換了個模樣。
最直觀的體現,就是剛才。
他這會兒依舊精神飽滿,身旁這位卻已經睡得不省人事。
他收回目光,心思重新沉了下來,開始認真盤算進入娛樂圈的路。
其實從剛穿越過來,發現自己身在九零年代、還是北舞附中的學生時,他就已經打定主意——這輩子,一定要進娛樂圈。
不是什麼狗屁藝術追求,純粹就是想換一種活法。
上輩子在中關村敲代碼,天天對著屏幕,生活枯燥得像白開水,身邊連個像樣的異性都少見。
這輩子,他想活得熱鬧一點,光鮮一點。
說得直白一點,他就是想泡女明星。
這話上不了台面,卻實在。
一個四十歲靈魂重生的老光棍,一門心思的往娛樂圈裡扎,不圖這個,還能圖什麼?難道讓他去拯救中國電影麼?
他可沒那麼高尚。
對於唱歌、演戲,李思安本身並沒多少興趣。
上輩子他五音不全,KTV都懶得進,同事聚會永遠縮在角落裡吃果盤。唱歌對他而言從來不是享受,而是負擔。
這輩子嗓子好了,身段有了,科班底子也在,但心態沒變——唱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更談不上熱愛。
可他也清楚,想從一個街邊音像店老闆,變成娛樂圈裡能說上話的人,絕沒那麼容易。
他有一個致命的短板。
上輩子他是八六年生人,九六年才十歲,兩千年也不過十四歲。
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對九十年代到世紀初的經濟大勢、社會脈絡,只有模糊的印象。
即便帶著重生的金手指,沒有親身經歷過的東西,再怎麼腦補也是紙上談兵。
房地產怎麼起飛、金融市場有什麼風口、哪些行業會在哪個節點爆發……他都說不明白,頂多知道個大概方向。
這點淺薄認知,根本不足以讓他在那些領域裡真正賺到跨越階層的錢。
穿越至今,他能做的生意都很基礎:音像店、錄像廳、倒騰電話磁卡、賣外貿衣服。
能賺錢,但都是辛苦錢、信息差的小錢,遠不夠讓他一步登天。
手裡現在是有點積蓄,但離「資本」二字,還差著十萬八千里。
但有一個離他時間最近的機會,他記得異常清晰。
一九九七,香港回歸,緊隨其後的便是亞洲金融風暴。
如果能在那之前攢夠一筆本金,不用太多,幾百萬足矣——他就能借著這場風暴做空,或是在谷底狠狠抄底。
原身的母親就在香港,而且嫁的還是個滙豐銀行的高管。他這算是有現成的渠道能讓他參與進去。
一次操作,財富翻幾倍、十幾倍,都不是夢。
那是他這輩子實現階級跨越最確定、最穩妥的機會之一。
但問題也正在於此。
拿什麼去賺這幾百萬的本金?
眼下這點家底,扔進去連個水花都濺不起來。
寫稿、倒卡、開店……就算累死,一個月撐死賺個一兩萬,想攢到幾百萬,得等到猴年馬月。
所以,他必須走一條更快的路。
出道當明星。
靠這張臉,靠腦子裡記得的無數金曲,快速走紅。
一旦紅了,來錢就快了——專輯銷量、商演走穴、GG代言......運作得好,一年幾百萬並非遙不可及。
但只靠臉、靠歌,遠遠不夠。
圈子裡最不缺的就是有才之人,缺的是曝光、是資源、是有人願意捧。
沒人推,沒人幫,就算你是塊鑽石,埋進沙堆里也永遠沒人看見。
所以,他需要人脈。
今晚這頓飯,沒白吃。
王曉京在圈內摸爬滾打多年,手裡的資源與人脈,比他自己瞎闖十年都管用。
江珊正當紅,她一句話、一個推薦,抵得上他跑斷腿。
給兩人留下好印象,就是給自己鋪路。
尤其是江珊。
她當面邀歌,這是實打實的機會。
他必須寫好,寫出兩首真正適合她的作品,讓她滿意。
這事成了,就不只是一筆賣歌的費用那麼簡單。
更重要的是——江珊會記住他,會在圈子裡替他說話,會在他需要的時候,伸手拉他一把。
而且,如果江珊把他的歌唱紅了,紅得像《夢裡水鄉》那樣。
那將是他踏入這個圈子的第一塊敲門磚。
先成名,賺夠本金,再等九七那一場風暴。
李思安輕輕抽出胳膊,翻身面向窗外。
窗外蟲鳴陣陣,六月夜晚悶熱,懷裡的人卻涼絲絲的,小呼嚕一直沒斷。
他往上扯了扯毯子,把她肩頭蓋得更嚴實一些。
捲簾門嘩啦啦拉下,店內一片漆黑,只有二樓窗縫漏出一縷昏黃燈光。
他摸黑上樓,輕輕推開門。
只見唐韻靠在床頭,懷裡抱著一本英語書,腦袋一點一點的,困得像只啄米的小雞。
寬鬆短袖配運動短褲,白皙修長的四肢露在檯燈的暖光下,透著一股乾淨又軟嫩的氣息。
李思安站在門口,看到這一幕,方才在車上反覆盤算的那些事——
什麼進不進娛樂圈、當不當歌手、王曉京席間說的那些人脈與機會……一瞬間全都被他拋到了腦後。
他快步走到衣櫃前,拉開櫃門,伸手在最底下一疊被子裡摸索,掏出一隻鐵盒。打開,裡面整整齊齊擺著一排小雨衣。
唐韻臉皮薄,死活不肯讓這東西放床頭櫃裡,生怕哪天被人撞見。他只能藏到衣櫃裡,每次拿都跟做賊一樣。
床上的人被開門聲驚醒,迷迷糊糊睜開眼,話還沒出口,就見李思安握著鐵盒朝她走來。
「你幹嘛呀——」
話音未落,便被他低頭親了個結結實實。
唐韻手中的英語書「啪嗒」一聲落在地板上。
……
(拉燈)
李思安側頭瞥了眼鬧鐘,指針剛過十一點四十分。
懷裡的唐韻早已睡死過去,整個人軟得像抽去了所有骨頭。
呼吸輕淺,偶爾發出一聲細若蚊蚋的哼唧,到後來甚至打起了細細小小的呼嚕,軟糯得像只蜷在懷裡的貓。
李思安低頭看了她一眼,嘴角不自覺勾起一抹笑意。
他輕手輕腳抽出胳膊,下床去衛生間沖了個熱水澡,又端回一盆熱水,擰熱毛巾,一點點幫唐韻擦拭乾淨。
唐韻全程沒醒,只在被碰到時含糊地哼唧兩聲,翻個身繼續睡。剛才結束那一瞬間,她幾乎是秒睡,連衣服都沒力氣穿。
他給她套上那件寬大的舊 T恤,把薄毯拉到她肩頭。
姑娘在夢裡下意識往他懷裡拱了拱,臉埋進枕頭,小呼嚕又輕輕響了起來。
李思安重新躺回去,讓她枕著自己的胳膊,目光落在天花板上。
這系統給的體質,真是太值了。
上輩子他就是條加班加廢了的死狗,頸椎腰椎全是毛病,爬三層樓都喘得不行。
這輩子體質點到十四,身體徹底換了個模樣。
最直觀的體現,就是剛才。
他這會兒依舊精神飽滿,身旁這位卻已經睡得不省人事。
他收回目光,心思重新沉了下來,開始認真盤算進入娛樂圈的路。
其實從剛穿越過來,發現自己身在九零年代、還是北舞附中的學生時,他就已經打定主意——這輩子,一定要進娛樂圈。
不是什麼狗屁藝術追求,純粹就是想換一種活法。
上輩子在中關村敲代碼,天天對著屏幕,生活枯燥得像白開水,身邊連個像樣的異性都少見。
這輩子,他想活得熱鬧一點,光鮮一點。
說得直白一點,他就是想泡女明星。
這話上不了台面,卻實在。
一個四十歲靈魂重生的老光棍,一門心思的往娛樂圈裡扎,不圖這個,還能圖什麼?難道讓他去拯救中國電影麼?
他可沒那麼高尚。
對於唱歌、演戲,李思安本身並沒多少興趣。
上輩子他五音不全,KTV都懶得進,同事聚會永遠縮在角落裡吃果盤。唱歌對他而言從來不是享受,而是負擔。
這輩子嗓子好了,身段有了,科班底子也在,但心態沒變——唱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更談不上熱愛。
可他也清楚,想從一個街邊音像店老闆,變成娛樂圈裡能說上話的人,絕沒那麼容易。
他有一個致命的短板。
上輩子他是八六年生人,九六年才十歲,兩千年也不過十四歲。
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對九十年代到世紀初的經濟大勢、社會脈絡,只有模糊的印象。
即便帶著重生的金手指,沒有親身經歷過的東西,再怎麼腦補也是紙上談兵。
房地產怎麼起飛、金融市場有什麼風口、哪些行業會在哪個節點爆發……他都說不明白,頂多知道個大概方向。
這點淺薄認知,根本不足以讓他在那些領域裡真正賺到跨越階層的錢。
穿越至今,他能做的生意都很基礎:音像店、錄像廳、倒騰電話磁卡、賣外貿衣服。
能賺錢,但都是辛苦錢、信息差的小錢,遠不夠讓他一步登天。
手裡現在是有點積蓄,但離「資本」二字,還差著十萬八千里。
但有一個離他時間最近的機會,他記得異常清晰。
一九九七,香港回歸,緊隨其後的便是亞洲金融風暴。
如果能在那之前攢夠一筆本金,不用太多,幾百萬足矣——他就能借著這場風暴做空,或是在谷底狠狠抄底。
原身的母親就在香港,而且嫁的還是個滙豐銀行的高管。他這算是有現成的渠道能讓他參與進去。
一次操作,財富翻幾倍、十幾倍,都不是夢。
那是他這輩子實現階級跨越最確定、最穩妥的機會之一。
但問題也正在於此。
拿什麼去賺這幾百萬的本金?
眼下這點家底,扔進去連個水花都濺不起來。
寫稿、倒卡、開店……就算累死,一個月撐死賺個一兩萬,想攢到幾百萬,得等到猴年馬月。
所以,他必須走一條更快的路。
出道當明星。
靠這張臉,靠腦子裡記得的無數金曲,快速走紅。
一旦紅了,來錢就快了——專輯銷量、商演走穴、GG代言......運作得好,一年幾百萬並非遙不可及。
但只靠臉、靠歌,遠遠不夠。
圈子裡最不缺的就是有才之人,缺的是曝光、是資源、是有人願意捧。
沒人推,沒人幫,就算你是塊鑽石,埋進沙堆里也永遠沒人看見。
所以,他需要人脈。
今晚這頓飯,沒白吃。
王曉京在圈內摸爬滾打多年,手裡的資源與人脈,比他自己瞎闖十年都管用。
江珊正當紅,她一句話、一個推薦,抵得上他跑斷腿。
給兩人留下好印象,就是給自己鋪路。
尤其是江珊。
她當面邀歌,這是實打實的機會。
他必須寫好,寫出兩首真正適合她的作品,讓她滿意。
這事成了,就不只是一筆賣歌的費用那麼簡單。
更重要的是——江珊會記住他,會在圈子裡替他說話,會在他需要的時候,伸手拉他一把。
而且,如果江珊把他的歌唱紅了,紅得像《夢裡水鄉》那樣。
那將是他踏入這個圈子的第一塊敲門磚。
先成名,賺夠本金,再等九七那一場風暴。
李思安輕輕抽出胳膊,翻身面向窗外。
窗外蟲鳴陣陣,六月夜晚悶熱,懷裡的人卻涼絲絲的,小呼嚕一直沒斷。
他往上扯了扯毯子,把她肩頭蓋得更嚴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