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網劇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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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姐回:明白,我明天跟方晴對接。

  這件事推出去了。

  迪立熱巴合同附件里的第一資源條款,截止明年一月,現在是十一月初,還有兩個月,報備順利的話,開機可以在年底前落地,時間緊但夠用。

  他把克拉戀人這一欄在備忘錄里更新了一行:報備本周內,開機目標十二月,迪立熱巴資源合同條款兌現節點確認。

  窗外的千湖市天已經全黑了,樓下的路燈把梧桐樹的影子拉得很長,葉子基本掉完了,只剩幾根光禿禿的枝椏搭在燈光里。

  曾浩把檯燈擰亮,拿起今天最後一份文件。

  是許文發來的楊珊珊本周狀態周報,一張A4紙,許文的字體工整,按固定格式寫:通告完成情況,情緒狀態,異常記錄。

  通告這周完成了五個,合同上限內,沒有推掉。

  情緒狀態一欄,許文寫的是:整體平穩,配合度較上周有所回升,無明顯消極跡象。

  異常記錄一欄,空白。

  曾浩把這張紙看完,在情緒狀態那一行上停了兩秒。

  上周許文發來的周報,情緒狀態寫的是消極應付,配合度下降。

  這周變成了平穩,回升。

  效果維持住了,但維持住的時間有限,這種回穩是短暫的,本質上什麼都沒有解決,楊珊珊的積壓還在,只是暫時壓住了。

  曾浩決定態度不變。

  仍然是極限壓榨。

  在他這裡,可不存在咖位變大,就區別對待。

  那他這個重生者也太窩囊了。

  曾浩把周報放進文件夾,站起來,把外套從椅背上拿下來,準備走。

  手機這時候震了一下,是劉姐發來的消息:曾總,《重返20歲》今天貓眼更新,票房到2.13億了。

  曾浩看著這個數字,把手機揣進口袋,推開門走出去。

  樓道里的感應燈跟著他亮了一截,又滅了一截。

  2.13億。

  按他的估算,最終落點在2.3億到2.5億之間,現在還在跑,不用管。

  他走到樓梯口,忽然想起一件事,停下來,把手機掏出來,給劉姐發了一條消息:明天讓許文來一趟,我有事交代。

  然後把手機收起來,繼續往下走。

  高麗那邊的事,該開始動了。

  《太子妃升職記》在愛奇異的播放量已經過了兩億,熱度的尾部還有,但主體紅利已經吃完,如果不二次利用,這個IP就這麼擱著,是一種浪費。

  把版權授權給高麗那邊改編,讓對方出錢出人,自己收授權費,一個劇拍半個月,連拍幾個,進帳一筆,順帶著把IP的版圖往外擴,把這最後一茬羊毛薅乾淨。

  這件事不複雜,但要動起來,得先有人去跟高麗那邊接觸。

  這是明天要交代許文的事。

  樓道里的燈在他身後一截一截地滅掉,停車場的冷風從大門的縫隙里鑽進來,把衣領往裡撲了一下。

  曾浩把外套扣子扣上,走出去。

  第二天上午十點,許文準時出現在辦公室門口。

  曾浩沒有讓她坐,直接說,「《太子妃升職記》的高麗版權,你去接觸一下,找一家在國內有合作渠道的高麗製作公司,不用大公司,中型的就行,能拍偶像劇,有播出平台對接就夠。」

  許文拿著本子記,「授權範圍是?」

  「改編權,高麗本土播出權,不含島國和東南亞,那兩塊另算,」曾浩說,「對方出錢出人,我們收授權費,不參與製作,不派駐監製,拍成什麼樣是他們的事,但劇本改編要過我這邊一遍,核心人設不能動。」

  「授權費報價怎麼定?」

  「先摸底,」曾浩說,「你去接觸的時候不要先報價,讓對方先出意向,我來決定接不接,接了再談具體數字。」

  許文把這幾條記完,「渠道這邊,我認識一個做高麗藝人經紀的中間人,之前對接鹿含錄製的時候打過交道,可以先通過他問一下。」

  曾浩想了一下,「陳默?」

  「對。」

  「可以,」曾浩說,「讓他牽線,但談判的時候你自己上,不要讓中間人參與核心條款,費用另算給陳默一個介紹佣金,數字別太高,意思到了就行。」


  許文點頭,「時間上有沒有要求?」

  「這個月內給我一個初步意向,」曾浩說,「能談就談,談不攏也不強求,《太子妃》的熱度還有,但拖得越久窗口越窄。」

  「明白,」許文合上本子,「還有別的嗎?」

  「薛之兼和徐佳盈的答覆,今天是第三天,」曾浩說,「如果他們今天沒有主動聯繫劉姐,你去跟進一下,不用催,就問一聲合同有沒有看完,有沒有問題。」

  許文應了,出去了。

  薛之兼的答覆在上午十一點半到的。

  不是發消息,是直接打電話給劉姐,說合同看完了,沒有問題,問什麼時候可以過來簽。

  劉姐把這件事轉告曾浩,曾浩說,下午兩點,讓他來。

  薛之兼下午兩點整出現在前台,這次頭髮梳過了,換了件深灰色的毛衣,比上次正式一點,但還是那副隨意的走路姿勢,進門跟前台打招呼,語氣跟第一次來沒什麼區別。

  簽約的手續在會議室里辦完。

  劉姐把合同文本列印了兩份,逐條過了一遍,薛之兼沒有提任何異議,翻到最後一頁,拿起筆簽了字。

  劉姐蓋章,把一聯推過去,「薛老師,歡迎加入。」

  薛之兼把合同折好,放進包里,站起來,「曾總今天在嗎?」

  「曾總在,」劉姐說,「有什麼事我幫你轉達。」

  薛之兼想了一下,「那請幫我轉告,我那七首完整編曲,隨時可以給他聽,他定時間就行。」

  劉姐把這句話記下來,送他出去。

  徐佳盈的答覆比薛之兼晚了半天。

  下午四點,她讓律師發來了一份修改意見清單,列了四條,分別涉及違約金上限、錄製版權的使用期限、綜藝參與頻次的最低保障、以及合同到期續約的優先權條款。

  劉姐把清單列印出來,送到曾浩桌上。

  曾浩把四條意見從頭看了一遍。

  第一條違約金上限,對方希望從合同里寫的八位數下調,理由是參照行業均值。曾浩在旁邊寫了兩個字:不動。

  第二條錄製版權使用期限,對方希望限定在五年,五年後需重新協議。曾浩想了一下,在旁邊寫:接受,改為五年,五年後按市場價續。

  第三條綜藝參與頻次最低保障,對方希望寫明每年不少於兩個確認綜藝資源。曾浩在旁邊寫:接受,附加條款,具體節目名稱不寫死,資源級別對標湖南台或浙江衛視。

  第四條續約優先權,對方希望合同到期時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約權。曾浩在旁邊寫:接受。

  四條意見,兩條不動,兩條接受,有讓步但讓在無關緊要的地方。

  他把清單推到桌邊,給劉姐發消息:按批註回復對方律師,今天內發出去,讓徐佳盈明天上午來簽。

  劉姐回:好的。

  徐佳盈第二天上午九點半到了,比約定時間早了半小時。

  簽約流程和薛之兼一樣,劉姐逐條過,徐佳盈翻看仔細,在三處地方停下來確認了一遍措辭,確認完才簽。

  簽完字,她把合同收進文件夾,抬起頭,「劉姐,曾總之前提到我是歌手這個節目,合同附件里有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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