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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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排隊喝粥的,是記名之後,被分到活計的。

  有人在挖溝,有人在鋪路,還有人已經被分到夜裡守路的位置。

  第五天清晨,平輿縣城門一開,先出來的不是百姓。

  是兩個衙役。

  衣甲不整,腰刀也沒佩齊,只拎著水火棍,站在城門口張望了一陣,像是在等什麼,又像是不知道該往哪兒去。

  他們看見了城外的粥棚,也看見了路邊排成一線的木牌。

  「這……還真沒散。」

  其中一個低聲說,另一個沒接話,只是咽了口唾沫,他們不是第一次看見這個場面。

  但這是第一次——

  城裡已經沒糧了,

  城外卻還在「養人」。

  而且不是亂養。

  有人發粥,有人點名,有人巡夜。

  像一支……已經跑起來的隊伍。

  衙役沒有上前,他們只是站了一會兒,便轉身回城。

  縣衙里,縣令正在寫字,字寫得不慢,卻顯得有些心不在焉。

  案頭放著三份文書。

  第一份,是郡里昨日傳下來的調糧批覆,寫得很長,真正有用的,只有一句:「春荒在即,各縣自籌為先。」

  第二份,是里正們聯名遞上的呈帖,沒有哭鬧,沒有指責,只問一件事——

  「城外粥棚,是否屬官設?」

  縣令看到這份時,眉頭跳了一下。

  第三份,是昨夜送來的私信。

  沒落款,只寫了一句話:

  「糧車,已經繞城走了三次。」

  縣令把筆放下,揉了揉眉心,他不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來人。」

  門外有人應聲。

  「去查一查,城外粥棚——」

  話說到一半,他頓住了。

  查什麼?

  查誰設的?

  查了又能如何?

  官倉不開,是他下的令,縣兵不動,是他默許的。

  現在城外有人在「救命」,

  他若派人去拆——

  拆的是誰的命?

  「算了。」

  縣令擺了擺手。

  「讓他們……別鬧事就行。」

  這句話說出口,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不是「取締」。

  不是「歸官」。

  只是——別鬧事。

  這已經不是命令了。

  而是一種……退讓。

  與此同時,城外。

  呂定站在一條新挖的溝邊。

  溝不深,是給雨水走的。

  幾個年輕人正輪流揮鋤,動作生疏,卻沒人偷懶。

  他們知道——

  幹完這段,晚上能多分一把糧。

  不是粥。

  是實糧。

  「東邊路口,昨夜沒事。」

  有人來報。

  「南邊那段,有兩個人影轉了一圈,沒靠近。」

  呂定點了點頭。

  「繼續巡。」

  他沒有加人。

  也沒有誇獎。

  只是照著昨日的安排,一項一項往下走。

  到午時,記名的人數,已經破了三百。

  其中有十幾人,是城裡來的。

  穿得比莊戶好一點。

  眼神卻躲閃。

  「城裡沒糧了?」

  呂定問。

  那人低頭。

  「鋪子不開門。」


  「官倉呢?」

  「……說等。」

  呂定沒再問。

  他讓人領他們去後頭,分活。

  不是守夜。

  是修路。

  這一點,很重要。

  他不讓城裡來的人,一開始就拿刀。

  他只讓他們——

  把腳踩進泥里。

  當晚,巡夜的人多了一倍。

  但火把,卻少了一半。

  不是不敢亮。

  是沒必要。

  路上安靜得很。

  沒有搶。

  沒有偷。

  連野狗都少了。

  因為人多了。

  秩序一旦出現,就不容易亂了。

  第七天。

  縣衙終於派人來了。

  不是縣令。

  是主簿。

  人沒穿官服,只帶了兩個隨從。

  他們走到粥棚前,被攔住。

  「來做什麼?」

  主簿清了清嗓子。

  「縣裡……想問問。」

  「問什麼?」

  「問這粥棚,是不是……暫代官設。」

  這話說得極輕。

  像是怕被誰聽見。

  呂定這天,還是沒穿新衣。

  他站在鍋邊,手裡拿著勺。

  「不是。」

  主簿一愣。

  「那……」

  「是莊設。」

  一句話,乾淨利落。

  主簿張了張嘴,又閉上。

  他本來準備好的那套說辭,一下子沒了用處。

  「那你們這樣……會不會不妥?」

  呂定看著他。

  「哪裡不妥?」

  主簿被問住了。

  不妥在哪?

  沒搶官糧,沒進城,沒鬧事。

  甚至還在修路。

  「縣裡只是擔心……」

  「擔心什麼?」

  主簿沉默了。

  他擔心的是——

  城裡,已經沒人再等縣衙的糧了。

  「若是有人問起……」

  呂定點頭。

  「你就說。」

  「人,是自來投的。」

  「糧,是莊裡出的。」

  「路,是大家一起修的。」

  「縣裡若要接手——」

  他頓了頓。

  「隨時。」

  主簿抬頭,看了他一眼。

  這一眼,很複雜。

  「那……夜巡呢?」

  「巡。」

  「名義?」

  呂定笑了笑。

  「名義,在城裡。」

  這句話,說得極輕。

  卻讓主簿背後,一陣發涼。

  他走的時候,沒有帶走任何東西。

  也沒有留下任何文書。

  但當晚,縣衙的夜巡,停了。

  不是撤。

  是沒人來。

  第九天。

  里正們,又來了。

  這一次,不是問糧。

  而是問——

  「若是修完路,還能不能留下。」


  呂定看著他們。

  「路修完了,還有田。」

  「田怎麼分?」

  呂定沒回答。

  他只說了一句:

  「到時候再說。」

  這一句,沒有承諾。

  卻比承諾,更讓人心安。

  因為他沒騙。

  夜裡,縣城裡,有人收拾行李。

  動作很輕。

  馬車沒走正門。

  從後巷繞出去。

  城門守兵看見了。

  沒攔。

  他們甚至,還幫著抬了一下箱子。

  那一刻。

  平輿縣的名義,還在。

  縣令的印,還在案上。

  告示,也還貼著。

  可真正管用的東西——

  糧、路、人——

  已經慢慢,移到了城外。

  風吹過夜色。

  粥棚的火,一盞一盞熄下。

  縣衙後堂,一盞小燈還亮著。

  不是正堂用的官燈,是側間臨時點的舊油燈,火苗發黃,只照得見案前一角。

  縣令坐在那裡,看著一頁帳。

  不是公文。

  是城中各鋪這半月的稅糧清冊。

  哪一家減了,哪一家欠了,哪一家乾脆不報了,全寫得清清楚楚。

  他看得很慢。

  不是算不過來,是不願算完。

  門帘輕響。

  主簿站在外頭,沒有進來。

  「說。」縣令沒有抬頭。

  「東市那三家糧鋪,今晚都關門了。」

  縣令指尖一頓。

  「關門?」

  「是清帳。」主簿低聲道,「帳封了,人不在鋪里。」

  「走了?」

  「有兩家,今夜就不在城中了。」

  燈芯「啪」地響了一聲。

  縣令抬頭,看了主簿一眼。

  那一眼,沒有怒,也沒有驚。

  只是疲。

  「城外……還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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