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 · 泰晤士河邊的七分鐘(187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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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9年10月3日,傍晚。

  調查結束第三天。

  塞繆爾本該回劍橋。行李收好了,火車票在口袋裡,下午四點半的班次。但他站在碼頭倉庫門口,看著泰晤士河。

  風從河上吹過來。煤灰味,魚腥味,木焦油味。吊車還在響,工人還在喊,船還在卸貨。一切和三個月前一樣。

  他把手伸進口袋,碰到那支新鉛筆。莫蘭送的。兩便士。筆桿光光的,沒有一個牙印。

  他想起莫蘭說:我爹死的時候,沒人告訴我那個數字。後來我知道了,但已經晚了。晚了二十年。

  他想起約翰念數字時的眼睛。念對了,看他一眼,等他點頭。

  他想起凱薩琳·麥考密克。她站在人群外面,抱著嬰兒,四處看。她吃了他的麵包。她在等人。

  他把鉛筆拿出來,看了一眼,放回去。

  身後有腳步聲。

  他沒回頭。腳步聲停了。停在三英尺左右的位置。

  兩個人站著。看河。

  七分鐘。

  吊車的鐵鏈響了七次。船上的鐘敲了一次。有隻海鷗從他們頭頂飛過去,叫了兩聲。

  莫蘭先開口。

  莫蘭:博士,您記這些有什麼用?

  塞繆爾沒說話。他翻開筆記本,翻到1879年7月15日那一頁。上面記著:莫蘭,工時11小時,周薪17先令,抽成4先令。

  他把筆記本遞過去。

  莫蘭接過去,看了一眼。

  塞繆爾:這是你那天掙的。17先令,抽走4先令。你拿13先令回家。你姨用這個錢買麵包,買煤,付房租。你表弟約翰用這個錢買鉛筆。

  莫蘭看著那頁紙,很久。

  塞繆爾:你問有什麼用。我不知道有什麼用。但我知道,如果沒人記這些,你爹1866年拿的那47英鎊,就只是一個數字。沒有人知道那是你爹的命換的。

  他把筆記本合上,放回公文包。

  莫蘭把鉛筆從嘴上拿下來,在手裡轉了一圈。

  莫蘭:我表弟約翰。您教他讀數那天,他回去跟我姨說了一晚上。他說,博士問他多大了,問他識不識字,問他那個數字記住了沒有。他說,從來沒人問過他這些。

  塞繆爾看著河。

  莫蘭:我姨讓我謝謝您。

  塞繆爾:不用謝。我只是記了該記的。

  莫蘭沉默了一會兒。

  莫蘭:博士,萬一哪天有人需要知道——這些數字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您會告訴他們嗎?

  塞繆爾轉過身,看著他。

  塞繆爾:會。

  莫蘭點點頭。他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樣東西。牛皮紙信封,沒封口,邊角磨破了。

  莫蘭:這是1882年的。您走了以後,我繼續記的。碼頭工人周薪,工頭抽成,警察維持費。三年。一百四十七頁。

  他把信封遞給塞繆爾。

  莫蘭:您要是有用,就拿去。沒用,就扔了。

  塞繆爾接過信封。很沉。他打開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數字,拙劣的字跡,一頁一頁,用麻線縫在一起。

  莫蘭:我爹死的時候,沒人記這些。我只知道他拿了47英鎊,然後錢沒了。別的都不知道。

  他看著河,聲音更低了。

  莫蘭:約翰他爹也是碼頭死的。我不想他以後也只知道一個數字,不知道別的。

  塞繆爾沒說話。

  他把信封放進公文包。和母親的鋼筆、莫蘭的鉛筆放在一起。

  莫蘭:博士。

  塞繆爾:嗯。

  莫蘭:您那支鉛筆,用了嗎?

  塞繆爾從口袋裡掏出那支新鉛筆。筆桿還是光光的,沒有一個牙印。

  塞繆爾:還沒用。

  莫蘭:用吧。不用就不知道好不好寫。

  他轉身,往碼頭走。走了幾步,停下來。

  莫蘭:博士,我姨讓我問您一件事。


  塞繆爾:什麼事?

  莫蘭:她說,您下次來,能不能再教約翰幾個數字。他學得慢,但他在學。

  塞繆爾:好。

  莫蘭點點頭,繼續走。走進人群里,不見了。

  塞繆爾站在原地,看河。

  他把鉛筆舉起來,對著光。筆桿是原木色的,沒上漆,能看見木紋。他把筆尖抵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個數字。

  47。

  約翰的年齡。他姨父的賠償金。他鉛筆上該有的牙印數——如果他以後也像莫蘭那樣記數的話。

  他寫了第二行。

  約翰·莫蘭,1862-?

  他不知道約翰能活到哪一年。

  他把筆記本合上。

  從口袋裡掏出懷表。五點十三分。火車是四點半的,已經趕不上了。

  他看著懷表。錶盤上的裂紋,在夕陽下像三條河。

  他想起母親。想起她說:你以後會遇見一個人,替你記住的人。

  他想起莫蘭。想起他站在倉庫門口,看河,七分鐘不說話。

  他想起約翰。想起他念數字時,看他一眼,等他點頭。

  他把懷表放回口袋。

  往火車站走。沒走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碼頭。吊車還在響。工人還在喊。莫蘭不在了。

  他繼續走。

  1879年10月3日,晚上七點二十分,塞繆爾回到劍橋三一學院。

  他走進宿舍,沒點燈。坐在窗邊,看著外面的黑暗。

  窗台上那枚貝殼還在。母親撿的。她一輩子沒見過海,那是唯一一次。

  他從公文包里取出那個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旁邊是母親的鋼筆。旁邊是莫蘭的鉛筆。

  三樣東西。三個人的。

  他點起煤氣燈。綠色的燈罩,昏黃的光。他把信封打開,把那一百四十七頁紙拿出來,一頁一頁看。

  字跡拙劣。數字歪歪扭扭。有的頁上有水漬,有的頁上有油漬,有的頁上沾著煤灰。但每一頁都記滿了。日期,姓名,工種,工時,工資,備註。

  他翻到最後一頁。

  1879年9月30日。他的字跡:

  「約翰·莫蘭,十七歲。正在學讀數。」

  下面有另一行字,莫蘭寫的,更拙劣:

  「博士問我表弟叫什麼。我沒說。他自己記的。」

  塞繆爾看著那行字,很久。

  他把這頁紙折好,放回信封。把信封放進左邊第三個抽屜。和母親的遺信放在一起。

  抽屜關上。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外面的黑暗。

  他想起莫蘭問:萬一哪天有人需要知道——這些數字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您會告訴他們嗎?

  他說:會。

  他不知道,這個承諾他會記四十九年。

  他不知道,這封信會在左邊第三個抽屜里躺二十九年,直到1908年他重新打開。

  他不知道,1910年莫蘭臨終前,會讓手下去碼頭倉庫門口站一小時——那個他們站了七分鐘的位置。

  他不知道,1882年他會在筆記本第247頁寫下「M-1882-047」,沒有名字。

  他只知道現在。

  1879年10月3日,晚上十一點整。

  他從口袋裡掏出懷表,上弦。一圈,兩圈,三圈。

  錶盤裂紋在煤氣燈下,像三條河。

  他想起泰晤士河。灰的,泛著光,有木片漂過去,有死魚漂過去。

  他想起莫蘭站在他旁邊,三英尺,七分鐘不說話。

  他想起莫蘭說:用吧。不用就不知道好不好寫。

  他把那支新鉛筆從口袋裡拿出來,放在桌上。和母親的鋼筆並排。一支黑的,一支沒漆的。一支有磕痕,一支光光的。

  他吹滅煤氣燈。

  黑暗中,他躺在床上,閉上眼睛。

  東區的聲音還在。吊車的鐵鏈聲,工人的喊聲,孩子的哭聲,當鋪的鐘聲。

  但今天多了別的聲音。

  莫蘭的腳步聲。信封落在桌上的聲音。鉛筆在紙上寫字的聲音。

  還有莫蘭說的那句話:

  「博士問我表弟叫什麼。我沒說。他自己記的。」

  他在心裡數著。

  數到一千的時候,他想起羅斯·科恩說的那句話:名字跟回歸係數沒關係。

  他不知道,這句話他會記四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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