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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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波盯著白板上的那些名字,看了整整一個上午。

  九個名字,九條人命。從1992年8月到1993年3月,七個月的時間,九個人在老浮橋附近失蹤。他們像水滴落入江水一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檔案室里積灰的卷宗,幾頁薄紙,一個潦草的簽名,然後就是「查無結果」四個字。

  不是沒有留下痕跡。是沒有人去找那些痕跡。

  江波拿起那張高德明的檔案,又看了一遍。這個混混說他知道一個秘密,要發財了,然後就失蹤了。他知道了什麼秘密?是誰的秘密?那個跛腳的人的?還是J組織的?他是在老浮橋聽到的,還是看到的?那間屋子,那堵牆,那張年畫,那些照片——他是不是也看見了什麼不該看見的東西?

  他放下檔案,拿起那張照片。那個跛腳的人的側臉,在晨光里顯得格外清晰。國字臉,濃眉,嘴角往下撇,法令紋很深,像刀刻的一樣。他看著那張臉,心裡有什麼東西在動。那是一種直覺,一種老刑警才有的直覺——這張臉,他在哪裡見過。不是在董建華的檔案里,不是在那些老照片裡,而是在某個更近的地方,某個他每天都會經過的地方。

  「劉桐。」他喊了一聲。

  劉桐從外面進來,手裡還拿著一個沒吃完的包子。他的嘴角沾著油漬,頭髮亂糟糟的,眼鏡片上還有指紋。他嘴裡的東西還沒咽下去,含含糊糊地應了一聲:「在。」

  「高德明的案子,當年是誰辦的?」

  劉桐咽下包子,翻了翻桌上的檔案。他的手指在那些泛黃的紙頁上划過,停在一頁上。

  「董建華。」

  江波的手握緊了。又是董建華。

  「還有其他人的案子呢?張建國,李梅,陳芳,王麗,趙秀英,劉小琴,孫小梅,江一舟。這些案子,都是誰辦的?」

  劉桐把那些檔案一份一份翻出來,看了上面的經辦人簽字。他的動作越來越慢,眉頭越皺越緊。

  「張建國的案子,是董建華。李梅的案子,也是董建華。陳芳的案子,還是董建華。王麗、趙秀英、劉小琴、孫小梅……」他抬起頭,看著江波,眼神里有了一種說不清的東西,「全部是董建華。」

  江波站在那兒,一動不動。

  九個人的案子,都是董建華辦的。他一個人,辦了九起失蹤案。然後這九起案子,全部不了了之。

  江波想起董建華的照片。那個站在江邊,背影落寞的男人。那個留下證據,寫下懺悔信的男人。那個說「我知道錯了,但已經來不及了」的男人。那個在信里寫下「那個人,才是真正的鬼」的男人。

  他到底做了什麼?他看見了什麼?他知道什麼?

  「劉桐,調董建華的檔案。他的工作記錄,他的辦案記錄,他經手的每一個案子,全部調出來。」

  劉桐點頭,出去了。

  江波走回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

  九個人。都是董建華辦的。然後他死了。1998年,他死了。

  為什麼死?因為愧疚?因為被滅口?還是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

  他想起董建華信里的話:「那個人,才是真正的鬼。」

  那個人,是誰?是那個跛腳的人?還是那個「先生」?還是別的什麼人?

  湯圓走過來,蹭了蹭他的腿。它餓了,用頭拱他的手,喉嚨里發出低低的嗚嗚聲。江波低頭看著它,它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兩顆琥珀。

  他蹲下去,摸了摸它的頭。

  「等一會兒,馬上帶你去吃飯。」

  湯圓叫了一聲,趴在他腳邊。它很聽話,雖然餓,但也不鬧,就那麼趴著,偶爾抬起頭看他一眼。

  下午兩點,劉桐抱著一箱子檔案回來了。箱子很沉,他抱得有些吃力,放在桌上時發出一聲悶響。

  「董建華從1980年入警到1998年殉職,經手的所有案子,都在這裡了。一共三百四十七件。檔案室的老孫說,這是他能找到的全部了,有些可能已經遺失了。」

  江波看著那箱檔案,沉默了。

  三百四十七件。十八年。平均每年十九件。每個月一件半。每二十天就要處理一個案子。

  其中有多少是失蹤案?有多少是不了了之的?有多少人像他爸一樣,死在了那幾頁薄紙里?

  他打開箱子,開始翻。檔案是按年份排列的,最上面是1980年的,紙張已經發脆,邊角一碰就掉渣。他小心翼翼地翻過去,一本一本地看。盜竊、搶劫、鬥毆、詐騙,都是些普通的案子。董建華的字跡那時候還很年輕,一筆一划的,很認真。


  翻到1992年,他停住了。

  1992年,董建華經手了二十三起案子。其中八起是失蹤案。

  張建國,李梅,陳芳,王麗,趙秀英,劉小琴,孫小梅,江一舟。

  八個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江波看著那些卷宗,一頁一頁地翻。每一份卷宗都很薄,只有幾頁紙。詢問筆錄,現場勘查,結案報告。每一個案子,都是同樣的結論:意外落水,或離家出走,或查無結果。那些字跡越來越潦草,像是在趕時間,又像是在逃避什麼。

  他拿起江一舟的卷宗。這是他第一次看到父親案子的原始檔案。他的手在發抖,紙張在指尖沙沙作響。

  卷宗很薄,只有五頁紙。第一頁是報案記錄,報案人是秀英。時間是1992年12月21日。

  「秀英,女,二十六歲,來報案稱其丈夫江一舟於1992年12月20日晚外出後未歸。請警方協助查找。」

  江波看著那幾行字,眼眶發酸。那是他媽說的話。那時候她懷著他,挺著大肚子,一個人來報案。她站在公安局的櫃檯前,對著一個陌生的警察說:我丈夫不見了。她不知道他爸已經死了。她以為他還會回來。她等了很多年。

  他繼續往下翻。第二頁是詢問筆錄,詢問對象是秀英。字跡工整,一筆一划:

  「問:你丈夫最後一次見你是什麼時候?

  答:12月20日早上。他說去上班,晚上回來。他沒回來。

  問:他有沒有說去哪裡?

  答:沒有。他只說去上班。

  問:他最近有沒有什麼異常?

  答:沒有。但他好像在查什麼案子,有時候回來很晚。他查得很認真,晚上都不睡覺,在燈下看材料。我問過他查什麼,他不說,只說很重要。

  問:他有沒有提過什麼人的名字?

  答:提過一個。叫什麼岸的。還有一個姓董的。」

  江波的手停住了。

  姓董的。他爸查到了姓董的。

  誰?董建華?董建平?董振華?

  他繼續往下看。

  第三頁是現場勘查記錄。地點是老浮橋。發現江一舟的衣物和血跡。衣物是警服,上面有刀口。血跡在石頭上,已經幹了。旁邊有掙扎的痕跡,泥土被翻起來,草被踩斷了。

  第四頁是結案報告。結論:江一舟可能在執行任務時落水,經搜尋無果,認定為因公殉職。

  經辦人簽字:董建華。日期:1993年1月15日。

  江波把卷宗放下,閉上眼睛。

  他爸的案子,就這樣結了。五頁紙,幾句話,一條命。沒有屍檢,沒有深入調查,沒有追查兇手。就那麼結了。

  他睜開眼,繼續翻箱子。

  翻到後面,他看到了一份不一樣的卷宗。封面上寫著:賀無岸,因公殉職。

  江波的手停住了。

  賀無岸?董建華經手的案子裡,有賀無岸?

  他抽出那份卷宗。

  上面寫著:賀無岸,男,1962年生,1983年入警,1992年12月20日在執行任務時失蹤,經搜尋無果,認定為因公殉職。

  1992年12月20日。和他爸同一天。

  江波的手在發抖。

  賀無岸,和他爸同一天失蹤。同一天被認定為因公殉職。

  他想起老賀說的話:「無岸救你,一半是為了救一個無辜的孩子,一半是為了替戰友留後。」

  戰友,就是江一舟。

  那天晚上,他們一起去的。他爸讓賀無岸先跑,自己去引開追的人。賀無岸跑出來了,他爸沒回來。

  但卷宗上寫的是,賀無岸也失蹤了。

  為什麼?

  他想起賀無岸信里的話:「我要躲起來,不能讓J組織找到。」

  他在躲。他讓所有人都以為他死了。他變成了一個不存在的人。沒有身份證,沒有戶口,沒有工作,沒有家。他像一個影子,活在這座城市的暗處。

  董建華幫他做的。

  董建華幫他辦了失蹤,幫他銷了檔案,幫他成了一個死人。一份卷宗,幾頁紙,一個簽名,賀無岸就從世界上消失了。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沉默了很久。

  董建華,幫了賀無岸。也幫了那個人。幫了那個跛腳的人。幫了那個站在門口看著丁老三殺人的人。

  他幫了很多人。好的,壞的,都有。

  然後他死了。帶著所有的秘密。

  湯圓又蹭了蹭他的腿,叫了一聲。它餓了一天了,肚子咕咕叫,聲音在安靜的辦公室里格外響亮。

  江波站起來,摸了摸它的頭。

  「走,帶你去吃飯。」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那箱檔案。三百四十七件案子,十八年的時光,一個人的一生。那個人,做過好事,也做過壞事。幫過人,也害過人。然後他死了,帶著所有的秘密。

  食堂里沒什麼人。只有幾個值班的民警在吃麵,呼嚕呼嚕的。江波打了兩份飯,自己一份,湯圓一份。湯圓吃得很急,幾口就吞完了,舌頭舔得飯盆嘩嘩響,然後抬起頭看著他,眼睛亮亮的,尾巴搖得像風車。

  江波又給它打了一份。它又吃完了,這才滿意地趴下,把頭枕在前爪上,眯著眼。

  江波自己沒怎麼吃。他端著飯碗,看著窗外的天空發呆。天快黑了,雲層很厚,透不出光來。

  回到辦公室,劉桐還在。他面前擺著那箱檔案,正在一份一份地看。他的眼鏡滑到鼻尖上,眼睛眯著,嘴唇無聲地動著,像是在默念什麼。

  「波SIR,有個發現。」他抬起頭,臉色有些凝重。

  「說。」

  劉桐拿出一份卷宗,翻開。他的手指點在一頁紙上,那頁紙已經發黃,邊角有些捲曲。

  「這是1993年3月10日的案子。報案人叫丁老三。報案內容是,老浮橋一間屋子裡發現血跡。」

  江波愣住了。

  丁老三報的案?他自己報的案?

  「什麼情況?」

  劉桐把卷宗遞給他。

  江波接過卷宗,翻開。

  第一頁是報案記錄。報案人:丁老三。時間:1993年3月10日早上8點。

  「丁老三,男,三十六歲,漁民。來報案稱,他在老浮橋一間廢棄的屋子裡發現血跡,懷疑有人受傷。」

  江波繼續往下翻。第二頁是現場勘查記錄。地點是老浮橋那間屋子。地上有大量血跡,牆上也有,噴濺狀的,像是有人被利器刺傷。但沒有屍體,沒有傷者,什麼都沒有。

  第三頁是詢問筆錄。詢問對象:丁老三。

  「問:你怎麼發現血跡的?

  答:我路過那間屋子,看見門開著,往裡看了一眼,就看見了。

  問:你什麼時候發現的?

  答:今天早上。七點多。

  問:你昨天晚上有沒有去過那裡?

  答:沒有。我在家睡覺。

  問:有人證明嗎?

  答:我老婆可以證明。她整晚都在家。

  問:你認識那間屋子住的人嗎?

  答:認識。住的是阿珍。她在江邊餐館打工。」

  江波的手在發抖。丁老三說,他路過那間屋子,看見門開著,往裡看了一眼。他在撒謊。他不是路過,他是剛從裡面出來。他不是看見,他是親手造成的。

  第四頁是結案報告。結論:可能有人受傷,但沒有找到傷者。血跡已送檢,但當時的技術條件無法提取DNA。建議繼續關注。

  經辦人簽字:董建華。日期:1993年3月15日。

  江波看著那份卷宗,腦子裡那些碎片開始拼湊。

  1993年3月9日晚上,丁老三殺了阿珍。第二天早上,他自己去報案,說發現了血跡。他想幹什麼?想洗清自己的嫌疑?還是想讓人發現阿珍的屍體?如果是前者,他太蠢了。如果是後者,他太聰明了。

  他想起阿珍遺書里的話:「那個人站在門口,看著。」

  那個人,是董建華?還是那個跛腳的人?如果是董建華,他為什麼不去救阿珍?他站在那裡,看著一個孕婦被掐死,然後轉身離開。如果是那個跛腳的人,他為什麼站在那裡?他和丁老三是什麼關係?

  江波把卷宗放下,走到窗邊。

  窗外,天快黑了。夕陽把江面染成一片金紅,像血一樣。那些光在江面上跳躍,像無數隻眼睛在眨。

  湯圓走過來,蹭了蹭他的腿。

  他蹲下去,摸著它的頭。湯圓的毛在燈光下泛著柔和的光,它的眼睛看著他,像是在問:找到了嗎?

  「湯圓,那個人,就在這些卷宗里。」

  湯圓叫了一聲。

  那一聲叫,在空曠的辦公室里迴蕩。

  江波站起來,轉身走回桌前。

  他要繼續翻。翻到找到那個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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