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深入丐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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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乞丐走在街上,就像一塊碎石落在河裡,驚不起一點水花。

  林忘爭來到昨天那個地方,還有乞丐在這裡,但換了一批生面孔,就縮著身子排坐在牆根下,像一排被露水泡爛的紙人,耷拉著腦袋一動不動。

  有幾個人躺在地上了,不知道是睡著了還是暈過去了。

  他沒有直接走過去,在街對面找了個角落,蹲下來,假裝在曬太陽。

  雖然現在還沒太陽,但突兀上前,會引起這些人的警覺。

  外出流浪的人本就沒有安全感,不可能會信任同行。

  他觀察了一會,發現有點不對勁。

  這些乞丐分成了幾個小團體,靠左邊的那兩、三個人,都是中年男人。穿著差不多的破衣服,蹲在一起,偶爾低聲說幾句話。

  靠右邊的五、六個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散得比較開,互相之間不說話。

  在中年乞丐的那一堆中,有一個人單獨坐著,背靠牆壁、閉著眼睛,像是在打盹,但沒人敢打擾他。

  這人五十來歲,除了髒一點,看精氣神,其實不像是乞丐。臉上還有道疤,從左眉梢斜著延伸到耳垂,半個耳垂都沒了,像是被刀削的。

  偶爾有乞丐起身去乞討,回來後會將銅板遞給這人,然後他就睜眼接過來數一數,確定乞討的人沒有私藏,再度閉上眼睛打瞌睡。

  林忘爭心裡有了數,這是有組織的乞討,而這人就是領頭者!

  莫非是傳說中的丐幫?暫時還不得而知。

  他站起來,裝作漫不經意地活動腿腳,然後慢慢挪到這堆人那邊,隔了大概有個五六米遠,蹲下來抱著膝蓋,裝作一副可憐的模樣。

  沒有人搭理他,這是好事。

  他蹲了半個時辰,腿又麻了,像是被電了一樣,迫不得已起來活動。

  太陽已經出來了,掛在東邊的天空上,照在身上,倒是暖洋洋的。

  但隨著溫度的升高,地上的污水愈發臭了,蒼蠅開始活躍,「嗡嗡嗡」到處飛,圍著微微冒汗的林忘爭轉。

  終於,那個刀疤臉沒法再睡覺,看了他一眼。

  但也就僅僅一眼,很快就移開了,像是在看無關緊要的東西。

  林忘爭有些失望,思索著要不要主動一些,上去打個招呼,交上帶出來的保護費。

  又過了一會兒,一個年輕一點的乞丐站起來,走到林忘爭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下。

  「哪來的?」

  年輕乞丐的聲音沙啞,帶著一股江北口音。

  林忘爭的腦袋半抬不抬,努力裝出一副麻木的神情,操著一口地道的北平腔:

  「北平,家裡落魄了。」

  這是實話,但具體什麼情況,也只有少數人知道了。

  這年頭的乞丐,有不少是不學無術的紈絝,身上沒有個一技之長,又好吃懶做,家道中落後只能上街乞討。

  像是在北平,落魄的八旗子弟比比皆是,有的人還有些錢,能去買輛洋車拉拉客人,日子也能過得滋潤。

  更多的,便是靠乞討為生,乞丐本就是流民,流竄到淞滬來,實在是不稀奇。

  畢竟人往高處走,討飯也得找繁華點的地方。競爭大點就大點,好歹機會多......

  年輕人看了他一眼,沒有再多問,轉身走回去,在刀疤臉耳邊低聲說了幾句。

  刀疤臉抬頭,看著林忘爭,這次看得久,忽然說:

  「過來。」

  林忘爭站起來,走過去,在他面前蹲下,姿態擺的很低。

  刀疤臉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問:

  「什麼輩分?」

  林忘爭愣了一下,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有組織的乞丐,內部確實有輩分。

  這個規矩,自兩宋時期便已經形成,在明清時期達到頂峰。並且很看重輩分制度,不遵守會有嚴苛的刑罰。

  可他對這其中的關竅,一概不知啊!

  「娘希匹......」(奉化口音)

  林忘爭在心裡暗罵,決定賭一把:「沒入過門......剛逃來淞滬,沒來得及拜碼頭。」


  刀疤臉的表情沒有什麼變化,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了,又看了林忘爭一眼,從懷裡摸出一個黑面饃,掰了一半遞給他:

  「吃。」

  林忘爭接過來,急切地塞進嘴裡,饃是餿的,有一股酸味,硬得像石頭,腮幫子都嚼酸了。

  但他沒有露出一絲異樣的表情,或者說不能露出這種表情,裝作很久沒吃飯,狼吞虎咽地咽下去。

  刀疤臉看著他吃完,點了點頭:

  「跟著吧,別亂走,闖進別人的地盤,不一定有這麼好運氣。」

  林忘爭點了點頭,蹲在一邊,沒有再說話。

  第一步成了!

  ......

  接下來的兩天裡。

  林忘爭跟著這群乞丐,就在第二跑馬場這一塊乞討。

  乞丐之間幫派林立,都有自己的勢力範圍,要是瞎跑,指不定被同行打死。

  其實除了初來乍到的流民,把乞討當不得已的東西,對於有組織的乞丐來說,這是一門謀生的職業。

  就跟上班一樣,每天清晨便要出工,由被稱為「孫叔」的刀疤臉帶著,來到這一塊乞討。

  方法很簡單,就跟刻板印象中的一樣,有碗的擺個破碗,沒有碗的就伸手,怎麼可憐怎麼來。

  因為他們這種乞丐,沒有才藝、沒有口才,屬於乞丐生態鏈中,最底層的那部分。

  現在的乞丐職業化,有不少乞丐都會雜耍、相聲,就憑這些手藝,都有人願意為他們買單。更有甚者會點洋文,專門朝西洋人要錢,要來的自然也多。

  像他們這種伸手乞討的,要是真的缺胳膊少腿、身患重病,路人有天然的憐憫。因為在夏國,崇尚「不為五斗米折腰」,如果真的不是萬不得已,誰也不願犧牲人格尊嚴,去換取一線生機。

  這也是一般乞丐的寫照。

  而對於像林忘爭現在加入的專業團隊,大部分人除了瘦點、黑點也沒什麼問題,許多路人通常持有鄙夷的態度。

  少數人會給錢、糧,多數人會罵一聲「滾」,甚至會被吐痰。

  林忘爭就被吐過老痰,人都快氣紅溫了。

  蹲了兩天,他膝蓋紅腫、腰酸背痛,毒辣的日頭曬得他頭暈眼花。

  身為新手,他討得錢不多,第一天七文,第二天十二文,還算有天賦。

  學會這門手藝,以後報館被封了,餓不死自己。

  天色黑透了,便要按時收工回家,回到那片棚戶區。

  那是一片用竹竿、草蓆、破布搭起來的棚子,擠在一條弄堂的盡頭。人走進去要彎著腰,地上鋪著稻草和破布,角落裡堆著撿來的破爛。旁邊是一個垃圾堆,在炎炎夏日的催化下臭氣熏天。

  林忘爭剛來的第一天,差點吐出來。

  腐爛的垃圾、發霉的稻草、人體的汗臭、糞便的惡臭、傷口的膿血......混在一起,什麼滋味可想而知。

  直到如今,也沒有習慣。

  棚子裡,十幾個人擠在一起,像《貓和老鼠》中的沙丁魚罐頭,每個人只有屁股寬的地方;躺下來,肩膀懟著肩膀,翻個身都要提前說。

  林忘爭由於是新來的,被安排在門口,左右都是臭的,一度想回家睡覺,但硬是咬著牙堅持下來了。

  搞大新聞,要能吃得了苦!

  他的「鄰居」是個四十來歲的老乞丐,大家都喊他「老馬」,瘦得露出了皮包骨,渾濁的眼球深深陷在眼窩裡。

  「新來的,你知道這裡的規矩嗎?」

  老馬點燃了撿來的半截菸頭。

  林忘爭蹲在棚子外,搖搖頭。

  老馬朝棚子最裡面指了指,那裡有間稍微像樣點的棚子,用幾塊木板隔出來,門口掛著一塊破布帘子,緩緩說:

  「那是孫叔的屋,他是咱們的『小爺叔』,也就是小丐頭。這片地盤歸他管,每天討來的錢,你交給他,他要抽六成。」

  「剩下的,咱們大家一起分。」

  林忘爭皺了皺眉:「六成?」

  老馬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滿:

  「嫌多就別在這兒待,去其他地方看看,抽七成、八成的都有,孫叔算有良心的了。」


  「這片地盤是他打下來的,巡捕、警察、幫派都是他打點的,沒他罩著,咱們連街邊都蹲不了,早被人用棍棒打走了。」

  「他上面還有人,你以為他全拿了嗎?」

  林忘爭點了點頭,沒有再問。

  今天晚上,他躺在腐爛的稻草上,睜著眼睛,聽著此起彼伏的鼾聲,一夜都沒睡著。

  這些人,怎麼變成這樣的?

  ......

  八月二十一日,無風無雨。

  一大早,乞丐們便照例出工了。

  「大中華、大中華!梁任公先生新文!」

  「《異哉所謂國體問題》發布囉!且看梁任公先生反駁籌安會!」

  「《申報》《時報》轉載,素來搶購!」

  報童在街上吆喝,但林忘爭沒心情思考。這些時日睡不好、吃不飽,還鬧了肚子,腦袋麻木地轉不過來。

  今天是第三天,跟其餘乞丐們,也算是混熟了,他開始旁敲側擊,想打聽更多的消息。

  從「你是哪裡人」開始,慢慢聊到「怎麼來的淞滬」「家裡還有什麼人」「在這兒待了多久」等等,一開始沒人說話,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說。

  他們習慣了沉默,習慣了把所有的東西都壓在心裡,不跟任何人說。

  但也有像老馬這種人,因為太久沒有說過心裡話,一旦開口就停不下來。

  「俺是河南滴,家裡遭了旱災,莊稼全死了。」

  「我爹娘先餓死了,我媳婦帶著我兒子,再也沒有回來。」

  「我賣了女兒,不知道往哪裡跑......兩塊銀元花沒了,一路要飯要到了淞滬,聽別人說,這邊好活一些。」

  老馬在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情,像是那個父母餓死、妻兒了無音訊,靠著賣女兒苟活的人,不是他一樣。

  林忘爭默默記在心裡,問:

  「來了淞滬呢?一開始就在要飯?」

  老馬搖搖頭,苦笑了一下:

  「找活計干唄,碼頭、工廠、工地,什麼都幹過。但你不知道,我這種年紀大的,不好找活計。後來生了一場病,就......」

  說到這,他把手一攤:

  「還能怎麼樣,好死不如賴活著唄,我也看開了,你還年輕,不該跟我們混在一起,幹什麼都不晚......早點走吧。」

  林忘爭沉默了許久,才又問:

  「你想家嗎?」

  老馬冷笑了一聲:

  「我連家人都沒有了,想那個家幹什麼?」

  他沒有再說話,起身去街上找路人乞討,被踹了一腳,依舊樂呵呵地點頭哈腰。

  另一個三十歲的老劉,在這時也開口了:

  「我是打仗跑出來的,我們那兒鬧土匪,把村子燒了,我媳婦被他們......最後就剩下我,帶著孩子南下,跑出來兩天,孩子發燒沒了。」

  林忘爭低頭:

  「節哀。」

  他忽然想到了原主的經歷,其實與這些人也大差不差,只是老劉遭了非法匪患,原主遭到的是合法匪患。

  「你呢,你家裡還有人嗎?」

  老劉忽然反問。

  林忘爭「嘖」了一下,搖搖頭:

  「沒了,被殺乾淨了。」

  老劉點了點頭,沒有再多問。

  ......

  夜。

  收工回到滾地龍,林忘爭發現多了一個人。

  是一個五、六歲的孩子,瘦得像一根柴火棍。

  臉上髒兮兮的,看不清楚長相,看不清性別;蜷縮在角落裡,身上蓋著一塊破布,渾身瑟瑟發抖。

  「新來的?」

  林忘爭問孫叔。

  老馬看了一眼那個孩子,嘆了口氣:

  「今天下午,老鼠從碼頭上撿回來的。」

  「老鼠」是這群人里的年輕人,二十五六歲,專門負責在碼頭、車站這些地方「撿人」。


  也就是把那些剛逃荒到淞滬、無依無靠的人帶回來,交給孫叔擴充團隊,這是他在幫里的職責。

  「這小孩,八成是家裡遭了災,跟著父母跑出來,結果被丟在碼頭。」

  賊眉鼠眼的老鼠介紹道。

  林忘爭走到孩子跟前,蹲下來:

  「你叫什麼名字?」

  孩子沒有說話,眼裡滿是驚恐。

  「他嚇傻了,要緩緩。」

  孫叔的嗓音聽不出感情。

  林忘爭看著孩童的眼睛,從懷裡摸出那塊救命的乾糧:

  「餓壞了吧?拿去吃,慢點。」

  孩子看著乾糧,猶豫了一下,伸手接過來,塞進嘴裡,狼吞虎咽地吃完。

  吃完饅頭,抬起頭看著他,那雙眼睛裡,終於有了一點光,充滿了感激。

  「沒事。」

  林忘爭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孩子的頭。

  孩子的頭髮結成了一團一團的,裡面藏著虱子和泥土,但他沒有縮手。

  「就叫你小跳蚤吧,怎麼樣?」

  孩子點點頭,依舊不說話。

  而孫叔,就在林忘爭身後,木然地看著這一切,眼底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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