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城市裡的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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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沿著弄堂朝外走去,沒有立刻返回舊法租界,而是朝公共租界走去。

  要說吃獅子頭,還得是三馬路的「老半齋酒樓」有名,林忘爭都發話了,沈子實肯定不能糊弄。

  大侄子來這邊兩年了,都沒出去吃幾頓好的,現在好不容易賺了錢,能安排的都給安排上。

  沿著墳山路朝北走,穿過了界碑線,便是一條寬闊的愛多亞路,也是公共租界與法租界的交界處。

  偶爾能見到幾輛轎車,風馳電掣地闖過人群,絲毫不在意撞到人。

  不遠處就是著名的第二跑馬場,始建於咸豐四年,現在正值處暑,但裡面的吆喝陣陣傳出,偶爾能聽見幾陣「老錢風」的笑聲。

  與之形成對比的,便是有些混亂的街頭。

  「豆腐嫩的來,一文錢買兩塊來。」

  「獨腳蟹只只大嘞!」

  「收甲魚殼、收雞胗皮、收桔子皮......」

  到處都是擺攤的小販,賣菜的、賣魚的、賣舊貨的都擠在一起,吆喝聲此起彼伏,垃圾扔得到處都是,在這種天氣里臭得沖鼻。

  因為管轄權的緣故,這條街也是著名的「兩不管」地帶。兩方租界都會幹預此處事務,但正因為如此,兩方租界的利益不同,造成實際管轄混亂。

  也就成了著名的灰色地帶,實際在這裡控制經營的,便是藏在地下的黑灰勢力。

  最典型的便是青幫這種大幫會,以及地盤上的丐幫等等......

  沈子實又跑步又搬東西,累了好大半天,現在被林忘爭拖著走,走著走著,兩人忽然停了下來。

  準確的說,是林忘爭停了下來。

  因為他看見了一個人,或者說是一群人。

  在街角的一堵牆下面,蹲著十幾個乞丐。

  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的穿著破爛的衣服,有的光著膀子,有的連鞋子都沒有,光著腳踩在污水裡。

  他們蹲在那裡,眼神空洞,面無表情,像是在等死。

  「大侄子,你怎麼了?」

  沈子實有氣無力地問。

  林忘爭卻沒有回答,陷入了回憶。

  在他來自後世的記憶中,民國時期的乞丐問題非常嚴重,其中以淞滬尤為嚴重。

  其中多數是從外地逃荒過來的,還有的是因為軍閥混戰、匪禍不斷,亦或者是因為失業、身體殘疾。

  總之,這些人都是這個時代的棄民。

  沈子實看出了林忘爭心中所想,嘆了口氣,掏出了散錢掂了掂,走過去放在領頭的老乞丐面前。

  「多謝先生。」

  老乞丐啞著嗓子致謝。

  林忘爭走過來,蹲下來看著他:

  「您是從哪兒來的?」

  老乞丐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會有人,這麼客氣的問他這個問題,他沉默了幾秒鐘,說:

  「安徽,去年發大水,家裡什麼都沒了。」

  林忘爭點了點頭,沒有再多問,轉身朝法租界走。

  沈子實趕快跟上來,看著他:

  「想調查乞丐?」

  林忘爭回過頭,看了眼那群乞丐:

  「他們為什麼可憐?我不相信『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值得深入進去調查,將其中的關竅大白天下。」

  ......

  隔天,八月十八日。

  天還沒亮,屬於上流社會的租界才剛剛睡下去。

  弄堂里有腳步聲,啪嗒啪嗒的,是早起倒馬桶的人;遠處有黃包車的鈴聲,叮叮噹噹的,是趕早班的車夫。

  林忘爭迷迷糊糊的醒來,盯著天花板上的瓦片看了一會,待清醒後才翻身起床。

  沈子實還在打呼嚕,鼾聲忽高忽低,像是在拉風箱。

  桌上攤著淞滬的報紙,油燈快燃盡了,忽閃忽滅。

  林忘爭輕手輕腳地下床,從床底下掏出了備好的衣物——

  一件滿是污漬的破短衫、一條打滿補丁的褲子、一雙快要被磨爛的草鞋。


  這都是他昨天在舊貨攤上買的,花了三文錢。

  他將這些衣服快速穿上,拿起鏡子看了自己一會,只覺得這張不輸吳彥祖的臉有些礙事,於是悄悄推開門,下樓去旅店廚房套了把鍋底灰。

  回到房間裡,他用水將灰和成糊糊狀,對著鏡子往臉上、身上抹,看著臉一點一點變髒、變老,像是有一個滄桑的陌生人,在鏡子裡看他一樣。

  最後他又用最後一點鍋底灰糊糊,往頭髮上揉了揉,使頭髮蓬鬆起來,遮住了半張臉。

  換做不認識的人來看,絕對不知道偽裝下究竟是什麼。

  將鏡子立在桌上,他細細打量自己。

  一個看起來有三十歲,蓬頭垢面、衣衫襤褸的乞丐,瘦削的臉頰上抹著黑灰,眼神裡帶著一種刻意的麻木。

  他並非真乞丐,這樣就夠了。

  最後,他把沈子實的那雙舊布鞋揣在懷裡,這是他準備用來換錢的家當。

  沈子實聽到動靜,心裡感到有些不妙,翻了個身,迷迷糊糊睜開眼,看見床前站著個鬼,直接嚇得蹦起來,有些破防地吼道:

  「誰!」

  「是我,是我,幹啥呢!」

  林忘爭轉過身,將頭髮掀起來,露出嫌棄的神情。

  膽小鬼......

  沈子實揉了揉眼睛,視線逐漸恢復清明,張大嘴巴:

  「啊?你,你這......你這是!?」

  林忘爭又把一小塊乾糧塞進懷裡,以備不時之需:

  「我去調查乞丐,這幾天不回來,你不用來找我。」

  沈子實坐下來,皺著眉頭:

  「你一個人去?這太危險了。」

  林忘爭前世幹過比這還危險的,不以為意,走到門口又回過頭來:

  「我在暗處,他們在明處,只要我不露餡,沒人會注意我,放一百個心。」

  「叔,你注意最近報界的動靜,有什麼事等我回來。」

  沈子實張張嘴,還想說些什麼,林忘爭已經出去了。

  門緊隨其後被帶上,發出輕微的「咔噠」落鎖聲。

  出了旅店,林忘爭在小弄堂里三轉兩轉,靠著牆根躲著人走,來到了愛多亞街上。

  東方欲曉,街上已經有了行人。

  賣菜的挑著擔子往菜市場趕,黃包車夫蹲在路邊啃燒餅,報販在吆喝「賣報、賣報」。

  林忘爭低著頭、刻意弓著腰,沒有人注意他,沒有人會注意一個乞丐。

  這座城市對乞丐已經習以為常了——

  他們像街邊的垃圾桶、牆角的垃圾堆、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樣,是城市景觀的一個組成部分,存在,但不被看見。

  最大的施捨,便是在靠近時,捏住鼻子皺眉。

  如今換了角度,林忘爭才體會到乞丐的地位,心裡五味雜陳,腳下越來越慢。

  他混跡在人群中,從最基本的鄙夷開始,獲得感性經驗。

  記者,唯排除萬難,去爭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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