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解放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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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0年9月的19日,黑奴解放委員會正式設立了,德·布爾貢總督兼任黑奴解放委員會主席

  德·布爾貢總督是蓋亞那的老牌殖民官員,能在殖民地當大哥自然不是什麼簡單的人。

  他加入軍隊後參加過多次戰鬥還負過傷,在1780他被任命為馬提尼克島波旁堡和聖路易堡的國王副官,1788年8⽉11日他被晉升為陸軍元帥。

  也算是路易十六的鐵桿支持者和老熟人了。

  但可能是由於兩世作惡多端,本來是蓋亞那土皇帝的他現在附郭美洲總督府,收起了鋒芒,還最近時不時的向路易十六遞交沉甸甸的工作經驗,於是這樣揚名的機會,就交給了他親自掛帥,在總督府的會議室召開第一次會議。

  書記官拿出一份《法蘭西蓋亞那殖民地黑奴解放草案》,分發給各位委員會成員。

  「各位,今天我們討論這份草案,是為了讓法國蓋亞那的黑奴解放事業在美洲總督治下走上正軌。」德・布爾貢總督清了清嗓子,聲音帶著一絲刻意的威嚴。

  他翻開草案,念道:「第一條,實行12小時工作制度,保證黑奴每天中午有一小時的休息時間;除了刮橡膠樹等特殊工種外,禁止夜間勞作;保證奴隸的休息權利,每周星期天休息一日,前往教堂參加禮拜,感謝上帝的關愛。」

  他的話音剛落,委員們紛紛點頭答應,法國的蓋亞那殖民地在南緯1°到南緯8°左右,而種植園大部分都在北邊離海岸線不遠的地方,晝夜也差不多等長,誰還夜間點燈讓黑奴幹活啊,又不是後世的種火龍果技術,買蠟燭也是要錢的。

  委員們紛紛點頭,他們本來就不會讓黑奴夜間勞作,一來是成本高,二來是黑奴夜間幹活效率低,還容易偷懶看不見。

  至於「星期天休息」,也本就更是早就存在的「慣例」,奴隸主通常會「分配」一小塊貧瘠的土地給奴隸,讓他們自己種植食物,這實際上是,如果他們不勞作,就會挨餓。

  黑奴們還會在星期天自己修補茅草屋、縫補衣服,或者去趕集的和其他附近種植園的黑人換點必需品。

  這本來是奴隸主轉嫁生存成本的手段,現在被寫進草案,反而成了「保障黑奴權利」的舉措,讓他們覺得這麼一說還蠻好聽的,到底是貴族啊,說話就是不一樣。

  「第二條,奴隸所有者需制定明文刑法條例,禁止無故鞭打黑奴。」德・布爾貢繼續念道,語氣沒有絲毫變化。

  皮埃爾・杜邦立刻接話:「總督,我們都是講道理的人,怎麼會無故鞭打黑奴?他們是我們的財產,要是打壞了,損失的還是我們自己!」

  大家哈哈大笑,勒梅爾也接過話說道:「就是,我們又不是那群盎格魯-撒克遜海盜」

  整個房間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話倒是真的,除非是特別變態的監工,否則不會隨意鞭打黑奴,只會在黑奴偷懶、反抗,或者新來的黑奴需要「立威」時才動手,目的是為了提高勞動效率,而不是單純的虐待。

  「第三條,保護奴隸的私有財產,非工作時間所得財物歸奴隸所有;奴隸主需為奴隸提供住宅和保暖衣物。」德・布爾貢念到這裡,停頓了一下,看了看眾人的反應。

  種植園主們臉上沒有任何驚訝,黑奴的「私有財產」不過是一些破爛的衣服、簡陋的工具,最多是偷偷攢下的幾塊黑麵包,根本不值錢;而「提供住宅」,就是那些漏風漏雨的茅草棚,「保暖衣物」更是笑話,蓋亞那常年高溫,根本不需要保暖,給塊粗布遮體就行。

  平時太陽下山奴隸們就會回到簡陋、擁擠的奴隸宿舍,他們需要利用這短暫的時間做飯、縫補衣物、打理自己的一小塊「菜園」,以及進行社交活動。

  草案的核心,其實在後面的贖身條款。

  德・布爾貢清了清嗓子,念出了最關鍵的一條:「黑奴可通過繳納贖金獲得自由,贖金金額為奴隸市場的價格;贖金需一次性付清,且需扣除奴隸主為奴隸提供的食物、住所、醫療等『成本』;黑奴需在學會閱讀法語聖經、能書寫自己的名字後,方可申請贖身。」

  委員們紛紛點頭,表示贊同,即使少部分奴隸真的能夠贖身,贖身得到的錢還可以去買個新的,提供的那些成本,奴隸算得清楚嗎?怎麼算自己都橫豎不虧。

  只有拉莫特神父忍不住開口:「總督,這些條件太苛刻了!黑奴大多目不識丁,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怎麼可能學會閱讀法語聖經?而且市場價格,加上所謂的『成本』,一個黑奴需要攢多少錢才能贖身?」


  德・布爾貢搖了搖頭,語氣堅定:「神父,解放不是兒戲,黑奴需要具備基本的能力,才能適應自由後的生活。要是連法語都不會說,連聖經都不會讀,他們出去後怎麼生存?怎麼融入社會?我們這是為他們好。」

  他的話冠冕堂皇,卻掩蓋不了拖延時間的真實目的,目前不能真正解放黑奴。

  進入投票環節後,除了一票棄權外,其餘均投下了贊成票。

  當書記官宣布《草案》通過後,房間內響起了經久不息的掌聲。

  路易十六對委員會的進展了如指掌,卻都選擇默許,如果到時出事,德·布爾貢總督才是第一責任人,到時候也能進行切割,再出面處理幾個委員會的黑心成員,他還是那個聖明的美洲總督。

  消息傳到種植園,黑奴們的反應卻和種植園主們預料的不同。

  他們沒有抱怨條件苛刻,反而因為「明確的贖身條款」而充滿了希望。

  曾經贖身的整個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都由奴隸主掌控,是否同意贖身、贖金多少、是否協助辦理手續,全看奴隸主的心情。

  現在有了明文規定,雖然困難,但至少有了一個「目標」,讓他們覺得有了奔頭。

  但現在明文規定了贖身的條款,雖然看起來只有三條,卻十分困難:完整閱讀聖經,付清主人的成本,和支付市場價格的贖金。

  這還沒算上稅款。

  不過好在明確了黑奴也可以有自己的私人財產,經過三代人一起的努力,一定可以奔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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