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張滿倉想搞錢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張標沒能理解張滿倉要賺錢治雞母眼和莊子裡的謠言這兩件事兒之間有什麼關聯。

  但對於張滿倉想賺錢這一點,他舉雙手雙腳贊成。

  穿越來的這段日子太苦了。

  除了三娘來的那天爺倆吃了點葷腥外,這麼多天,張標愣是沒能在伙食里找著半點油星。

  有了錢,最起碼能改善點伙食吧?

  只是……

  張標狐疑的看著張滿倉。

  張滿倉會搞錢嗎?

  在他的印象里,張滿倉是最怕折騰的人,上輩子守著那個水果攤,一守就是小三十年,任憑張標怎麼勸他搞個線上配送、弄個會員制什麼的,老頭都不為所動,理由是「折騰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幹啥」。

  這也是張標覺得張滿倉想搞錢這個舉動很奇怪的原因。

  「你那個眼神什麼意思?」張滿倉瞥了他一眼。

  張標老老實實答道:「賺錢是好事兒,我舉雙手雙腳贊同,但……咱爺倆拿什麼賺錢?」

  在張標的刻板印象中,古代那都是用銅錢的,稍微有錢一點的則是用碎銀子,再土豪一點的,那就該上銀票了——畢竟電視裡邊都是那麼演的。

  但實際上呢?

  自打張標到了這裡,就還沒見到過一枚銅錢!

  劉家莊裡的人相互之間是不需要交易的,就算上回去集鎮上趕大集買鐵鍋,張滿倉也是推著一板車糧食去換的。

  錢?

  見都沒見過,怎麼賺?

  張滿倉沒直接回答他,而是問道:「你知不知道,這年頭什麼東西最值錢?」

  張標想了想,遲疑道:「鹽?鐵?還是……女人?」

  前兩個答案,那是因為張標見到張滿倉去拿糧食換過。

  買一斤鹽差不多要花到兩斤米,而買一口鐵鍋則是更貴,花了將近三百斤米!

  至於女人……則是張標瞎猜的。

  畢竟哪個年頭嫖娼都不便宜。

  張滿倉回頭瞪了他一眼:「你就不能想點正經的?」

  張標訕訕地摸了摸鼻子。

  張滿倉沒理他,接著說道:「這年頭最貴的是文化。」

  不等張標反應,張滿倉就繼續說:「我之前就跟你說過,這年頭甚至只要識個字,就能討個小官噹噹,就好比劉富貴,他憑什麼能當劉家莊的里正?除了因為他世代生活在劉家莊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他能寫會算。」

  「官都能當,憑什麼不能賺錢?」

  張標問:「那……文化怎麼賺錢?」

  張滿倉答:「寫狀紙、寫契約、寫書信、讀榜文、念官府告示……多了去了,這些活兒,莊戶人家隔三差五就得用,上回劉重三不是說了嗎,他去縣城想請人寫份分家契,跑了兩趟,人家要價五升米,他沒捨得。」

  張標眼睛亮了。

  「還有,」張滿倉接著說,「這年頭朝廷的律法、政令,全靠告示和里正口頭傳達,老百姓聽不明白的多了去了,你要是能把那些彎彎繞繞的東西用大白話講給他們聽,人家也願意掏錢。」

  張標的心思又活絡了一些。

  按張滿倉這說法,這活兒他幹得了!

  上輩子文三科雖然就考了九十八分,但他識字寫字還是沒問題的,只是他讀書那會兒是用的鋼筆和原子筆,毛筆有接觸,但不多。

  不過底子還在,只要練練,問題不大。

  「那咱什麼時候開始?」張標迫不及待的問。

  「不急,我先前說了,這洪武朝的官當不得,所以我得儘量去找個能避免和官府打交道的差事,這就得去找劉富貴打聽打聽了。」

  ……

  張滿倉很快就打聽回來了。

  也帶回來了答案。

  劉富貴聽說張標父子識字後表現得很熱情,他說他那邊認識一個在鳳陽縣城裡替老百姓代書的人,叫王史,他手底下有活兒。

  平日裡的工作也簡單,就是幫百姓寫訴狀、辯詞、呈文。

  收費標準則是看代書的類型,如果是寫訴狀,一般是五十到兩百文一份,如果是寫契據,則是三十到一百文一份。


  聽到這個報價,張標直接倒吸了一口氣。

  他在莊上這段時間,已經摸清了這年頭的購買力,一文錢能買一個炊餅,五文錢能買一斤豬油渣,五十文夠爺倆吃半個月的飽飯了。

  寫一份狀紙就能賺這麼多?

  「你別高興太早。」張滿倉看出了他的心思,「王史在縣城幹了多少年?人家有名氣,有口碑,老百姓信得過他。咱倆初來乍到的,誰找你寫?」

  「而且,這年頭筆墨紙硯的成本擺在那裡,你以為老百姓們找你寫訴狀和契據還自備筆墨啊?這是沒賺錢就得先搭進去成本的勾當,想賺錢,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張標點了點頭,倒是有些不以為然。

  筆墨紙硯雖然有成本,但相比於它們能賺到的錢,顯然不值得一提。

  但忽然,他又意識到一個事兒,問:「爸,你不是說咱們儘量不要和官府打交道麼,怎麼還專門找了個訴師的活兒?」

  在張標看來,寫訴狀那可不就是訴師乾的活兒麼?

  那訴師不得天天和官府打交道?

  周星馳演的《審死官》里演著呢!

  張滿倉瞥了他一眼,說:「明初禁『唆訟』,也就是不能挑唆打官司,否則重罰,所以,老百姓是不能公然叫訴師的,同樣的原因,找咱們代書的人,也會儘量幫咱們隱瞞身份。」

  張標恍然大悟。

  難怪這活兒這麼掙錢呢,這不就是行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麼!

  合著不管是哪個朝代,最賺錢的勾當都擱刑法里寫著呢?

  ……

  既然決定了靠寫代書掙錢,父子倆自然要挑出一個人選去做這活兒。

  很快,張滿倉就拍板決定:他自己去,張標留在家裡看家。

  原因很簡單,張標對這個世界的規則兩眼一抹黑,而這年頭又是出了名的規矩嚴,殺人多,要是張標在外邊一不小心招惹了是非,連累的就是父子兩個人了。

  而且,眼下春耕已經結束了,地里沒什麼活兒需要忙,張標只需要在家做好飯,等張滿倉回來就行。

  只是,在做下這個決定的時候,張滿倉斜著眼睛瞥著張標,問:「我咋覺得你純粹就是個拖油瓶呢,幹啥啥不會,還得靠我養著?」

  張標理直氣壯地答:「你不是我爸麼!你不養我,誰養我?」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