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一戰,法蘭西,絞肉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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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突出部的掩體裡,列兵詹姆斯·海沃德在發抖。

  到不是因為冷,十月的法蘭西午後,氣溫還在二十度以上。

  他的手裡握著一支李-恩菲爾德步槍,這是他自己特別申請的,他不喜歡FAL,在他看來,那太粗獷了。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腰間綁著的那兩枚集束手榴彈。

  六枚手雷用鐵絲捆在一起,兩組分別綁在腰帶兩側,引信被改造過,拉環連著一根短繩,短繩的另一端系在他的右手腕上——這樣即使雙手被砍斷,倒地時的拉扯也會觸發引信。

  他今年十九歲。

  兩個月前他還在樸茨茅斯的船廠里做學徒焊工,徵兵令下來的時候他的母親在廚房裡哭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卻把一件疊得整整齊齊的外套塞進他的行李包里。

  那件外套他沒有帶上戰場,留在了後方的營地里,疊好,壓在枕頭底下。

  對他而言,那很珍貴。

  他旁邊蹲著的是中士彼得·麥克米蘭,三十一歲,約克郡人,臉上有一道從右眉延伸到耳根的舊疤,在來法蘭西之前,他是紐卡斯爾一家煤礦的班組長。

  麥克米蘭沒有發抖。

  他把手裡的香菸抽到最後一口,燙到手指了才扔掉。

  「海沃德。」

  「長、長官。」

  「你背過方案了嗎?」

  「背、背過了。」

  「再背一遍。」

  海沃德咽了一口唾沫,又一次重複著。

  「接到命令後從掩體出發,全速沖向指定目標,距離目標三十米時打空彈匣——不是為了殺傷,是為了吸引注意——然後繼續沖,抱住目標任意部位,拉響手榴彈。」

  他背完了。

  字字不差。

  麥克米蘭點了點頭。

  「你知道為什麼要打空彈匣嗎?」

  「知道。」海沃德說,「子彈打不穿他們的護盾,但他們會下意識用劍擋——那一下,大概能爭取一到兩秒的反應時間。」

  「對。一到兩秒。」麥克米蘭從口袋裡又摸出一根煙,但沒有點,只是叼在嘴裡。

  「夠了。」他說。

  掩體外面傳來了沉悶的爆炸聲,是壕溝區域的引爆裝藥在響。

  地面在震動,細碎的泥土從掩體上方簌簌落下來。

  海沃德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在抖。

  他想起了他媽媽。

  想起了那件疊好的外套。

  想起了出發前那天晚上他寫的那封信——沒寄出去。

  信里寫了什麼來著?

  他居然想不起來了。

  「第一批!」

  通訊器里傳來命令。

  麥克米蘭把沒點的煙塞回口袋,站起來。

  「跟我走,孩子。」

  海沃德站起來了。

  他的腿在抖,但他站起來了。

  ……

  前沿突出部與英靈騎士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百八十米。

  一百八十米。

  對於一個全力奔跑的人來說,大約需要二十五到三十秒。

  但他們跑不到終點。

  所有人都知道他們跑不到終點。

  莫德爾知道,林恩知道,麥克米蘭知道,海沃德也知道。

  第一批出發的是十二個人。

  這個數字是莫德爾精心計算過的——太多了會被一劍橫掃,太少了又無法形成足夠的牽制。

  十二個人,分三組,每組四人,分別朝三個不同方向上的騎士衝鋒。

  麥克米蘭帶著海沃德和另外兩個人朝著最近的一個目標跑去。

  那是奧利維拉。

  銀色鎧甲,雙刃長槍,沒有坐騎,此刻的他再整條防線上是如此的顯眼。

  一百八十米。


  麥克米蘭跑在最前面。

  他的速度很快——在煤礦里幹了十年的身體底子還在,腿上有力。

  他跑出掩體的時候甚至沒有彎腰,直直地朝著奧利維拉沖了過去。

  奧利維拉看到了他。

  或者說,看到了他們。

  四個人,以全速奔跑的姿態沖了過來,手裡舉著步槍,腰間綁著什麼東西。

  但奧利維拉沒有動。

  他只是站在那裡。

  一百五十米。

  麥克米蘭開始開槍了,他一邊跑一邊扣動扳機,槍口的火光在午後的陽光下幾乎看不見,子彈朝著奧利維拉飛去。

  但奧利維拉還是沒有動。

  他甚至沒有舉起長槍,他只是站在那裡,頭微微偏了一下,就像是一個人在看一隻螞蟻爬向自己的鞋尖時會做的那種動作。

  一百米。

  海沃德也開始開槍了,他的手在抖,準頭差得離譜,十發子彈只有三發打在了奧利維拉的方向上,其中兩發飛到了天上去。

  但這不重要。

  八十米。

  奧利維拉終於動了。

  他舉起雙刃長槍,槍尖朝下,以一種漫不經心的姿態向前踏出一步,那一步跨出去的距離超過了十米,速度快到在場四個人沒有任何一個看清他是怎麼移動的。

  然後長槍揮出。

  槍刃劃破空氣,聽起來像是繃緊的琴弦被撥動了一下。

  很輕,很短。

  但麥克米蘭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分開了。

  兩節身體,一節倒下。

  另一節……

  還在跑。

  那兩條腿又往前跑了幾不才倒下。

  海沃德親眼看到了這一切。

  他想吐。

  他的胃劇烈地收縮了一下。

  但他沒有停。

  他的腿還在跑,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腿還在跑——恐懼、慣性、還是別的什麼,他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的腿沒有停。

  六十米。

  他身邊的另外兩個人也倒下了。

  奧利維拉的第二槍挑穿了一個人的胸腔,第三槍將另一個人的頭顱連同鋼盔一起切飛了出去。

  只剩下海沃德一個人了。

  五十米。

  奧利維拉看著他。

  那個面甲下的目光終於不再是看螞蟻了。

  因為螞蟻不會一邊流著眼淚一邊繼續朝你跑過來。

  海沃德在哭。

  他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哭的,也許是看到麥克米蘭斷成兩截的時候,也許是更早。

  淚水和鼻涕糊了他一臉,視線模糊得幾乎看不見前方。

  但他還在跑。

  四十米。

  他的彈匣已經打空了,槍被他扔掉了——他不需要槍了。

  他需要的是他的手。

  繫著引信繩的那隻右手。

  三十米。

  奧利維拉舉起長槍,槍尖指向海沃德的胸口。

  只要一刺,一毫秒的事情,甚至不需要一毫秒。

  但他停了。

  不是猶豫。

  是——

  厭惡。

  一種純粹的、源自靈魂深處的厭惡。

  對這種行為的厭惡。

  一個孩子,一個哭著衝過來的孩子,身上綁著炸彈,明知道自己會死,卻還在跑——這不是戰爭。

  這是褻瀆。

  在奧利維拉千年的記憶中,戰場上有刀劍相交的豪壯,有兩軍對壘的智謀,有一騎當千的英雄,有城破國滅的悲壯——但從來沒有這種東西。

  從來沒有人用這種方式打仗。

  「夠了。」他說。


  長槍揮出。

  槍身的側面拍在海沃德的肩膀上,力道不大,但足以把一個全力奔跑的人拍飛出去。

  海沃德的身體橫著飛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幾米外的彈坑裡。

  他沒死。

  肩膀脫臼了,肋骨斷了兩根,但他沒死。

  奧利維拉把他拍飛了,而不是刺穿了。

  海沃德躺在彈坑裡。

  天空在他的頭頂旋轉,他的右手還在——引信繩還繫著,手榴彈還綁在腰上。

  他試圖用左手去拽引信,但他的左手不聽使喚了。

  他扭過頭。

  奧利維拉已經不再看他了。

  因為第二批又來了。

  又是十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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