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無法被監控監測
「你不是知道你錯了,」李文軒的聲音沒有任何起伏,像是在陳述一個事實,「你只是知道你要死了。」
這句話像一把鈍刀,緩慢地割進索森·道格爾的心裡。
他的身體抖得更厲害了,額頭抵在地板上,不敢抬起來。
冷汗順著臉頰滴落,在地板上暈開一小片水漬。
「不,斯科特,你不能這樣……」
他的聲音發顫,帶著哭腔,但又在極力讓自己聽起來理智一些,「這是違法的……如果我犯了罪,請讓法律懲罰我……法律……」
「法律?」
李文軒沉默了一下,然後緩緩搖了搖頭。
月光從窗外照進來,在他的側臉上勾勒出一道冷硬的輪廓。
「太多人逃脫法律的制裁了。」
太多人。
那些在原主記憶里一閃而過的面孔。
校園霸凌者因為未成年而免責,職場上的壓迫者因為關係夠硬而毫髮無損,那些在暗處肆意妄為的人,那些在明處道貌岸然的人,那些做了惡事卻依然活得很好的人。
法律是底線,但底線之上,有太多灰色地帶。
而高塔,沒有灰色地帶。
索森·道格爾聽出了他話里的鬆動,連忙抓住這根救命稻草。
「我會去自首的!」他的聲音拔高了幾度,充滿急切和渴望,「真的,我會去自首!我偷了你的手機,我承認!我還會把其他事情也說出來!我以前在印度……在印度也偷過東西,我都說出來!你放我走,我馬上就去警察局!」
他說得聲淚俱下,情真意切。
李文軒看著他,看了很久。
久到索森·道格爾以為時間靜止了。
「行。」
一個字。
索森·道格爾愣住了,甚至忘了繼續磕頭。
「你出去吧。」
李文軒垂下槍口,不再看他。
索森·道格爾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他……他真的放自己走?
「謝謝!謝謝!謝謝!」
他連滾帶爬地往後退,眼睛死死盯著李文軒手裡的槍,生怕對方突然改變主意。退到門口,他猛地轉身,拔腿就跑。
跑出房間,跑過走廊,跑出那扇寫著「T」的門。
身後沒有任何動靜。
沒有人追上來。
沒有槍聲。
索森·道格爾不敢停,一路狂奔。
他的右腿中了一槍,每跑一步都像被刀割一樣疼,但他不敢停。
他咬著牙,拖著那條傷腿,拼盡全力往前跑。
跑了十來米。
二十米。
三十米。
他終於停了下來。
不是因為不想跑了,而是因為跑不動了。
索森·道格爾扶著牆,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肺像是要炸開一樣,每一次呼吸都帶著血腥味。
腿上的傷口還在流血,鮮血順著褲腿流下來,在地上留下一串觸目驚心的腳印。
疼。
太疼了。
他低頭看著自己的腿,冷汗又冒了出來。
為什麼會這樣?
斯科特那個黃皮猴子,他怎麼敢開槍?
他怎麼敢!
憤怒和屈辱像潮水一樣湧上來,淹沒了剛才的恐懼。
索森·道格爾咬著牙,臉上浮現出猙獰的神色。
「邪魔……」
他喃喃自語,聲音低得只有自己能聽見,「一定是邪魔附體……斯科特就是邪魔!那個該死的黃皮猴子,被邪魔附體了!」
他在印度長大,從小聽慣了各種神魔故事。
那些故事裡,善良的人會被神靈附體,獲得神力;邪惡的人會被邪魔附體,變得瘋狂而殘忍。
斯科特剛才的樣子,那種冷漠的眼神,那種毫無感情的語氣,絕對不是正常人!
一定是邪魔!
「等我出去……等我出去就回國……」
他捂著傷口,靠著牆慢慢滑坐下來,嘴裡念念有詞,「回國之後,我就去請一尊大神的神像,開光,供奉,日夜祈禱……然後請大神把他鎮壓!可惡的邪魔!竟然敢傷害神的信徒!」
他越說越覺得有道理,越說越覺得自己找到了真相。
可是說著說著,他突然愣住了。
一個念頭毫無預兆地冒了出來。
為什麼自己會被邪魔傷害到?
他在印度的時候,從小受到大神的庇佑,從來沒有受過這麼重的傷。
那些低種姓的人,那些賤民,就算再恨他,也不敢動他一根手指。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傷害一個高種姓的人,是會遭到神靈懲罰的。
可是現在,他受傷了。
他被一個華國來的黃皮猴子開槍打傷了。
難道……
難道真如斯科特所說,印度的神不會庇佑離開印度的人?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了。
索森·道格爾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如果離開印度,神就不再庇佑他,那他留在阿美莉卡還有什麼意義?這裡的人不在乎種姓,不在乎他的出身,不在乎他祖上有多輝煌。
在這裡,他和那些低種姓的人沒什麼區別,甚至還不如那些低種姓的人,至少他們英語說得比他好。
回國……
他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回國吧。
回印度去。
雖然在印度他不是最頂級的婆羅門,但只要回到那個熟悉的環境裡,他依然是吠舍,依然是高種姓。
他可以在那些達利特面前耀武揚威,可以隨意發泄自己的憋屈和不滿。
而且印度的人工太便宜了,幾百盧比就能雇一個人干一整天活。
回去之後,他依然能過人上人的生活。
至於去自首?
呵。
索森·道格爾嘴角浮起一絲冷笑。
他只是在邪魔的壓迫下,迫不得已說出了那些話。
當不得真的。
誰會真的去自首?誰會真的承認自己偷了東西?他瘋了不成?
等回去之後,他就找個醫生把子彈取出來,然後訂機票,回國。
斯科特那個邪魔,就讓他留在阿美莉卡吧。
反正這輩子也不會再見了。
他這樣想著,心裡的恐懼漸漸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劫後餘生的慶幸。
然而下一秒。
刷!
一道白光閃過。
一個人影憑空出現在他面前。
索森·道格爾的瞳孔猛然收縮,臉上的血色褪得乾乾淨淨。
李……李文軒。
斯科特·李。
他就那麼站在那裡,沒有任何預兆,沒有任何聲音,像是從空氣里憑空凝結出來的,像是從另一個世界走出來的。
「你……」
索森·道格爾的嘴唇哆嗦著,聲音從喉嚨里擠出來,又尖又細,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雞。
「你……是人是鬼?」
這一次的恐懼,比剛才面對槍口時還要強烈。
槍是人類的武器,再可怕,也是人可以理解的東西。
可是憑空出現,這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這已經不是人能做到的事了。
這是神。
或者,是魔。
對於一個來自宗教氛圍濃郁國家的印度移民來說,這一幕太過震撼。
李文軒沒有說話。
他只是站在那裡,居高臨下地看著索森·道格爾,眼神淡漠得像是看著一隻螻蟻,像是一尊俯瞰眾生的神像。
「索森·道格爾。」
他的聲音響起,沒有任何情緒,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
「你是否認罪,自願留在這裡?」
認罪?
留在這裡?
索森·道格爾愣了一秒,隨即瘋狂地點頭。
「認罪!認罪!我認罪!」
他連連磕頭,額頭砸在地板上,砰砰作響,一下比一下用力。
他不敢抬頭,不敢看李文軒的眼睛。他只想讓這個人,這個神,或者這個邪魔放過自己。
「我認罪!我偷了你的手機!我罵過你!我針對過你!我都認!求求你放過我!求求你......」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
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的身體正在往下沉。
地板像是變成了水,又像是變成了泥沼,他的身體正在一點一點地陷進去。
膝蓋沒了,大腿沒了,腰也沒了。
「什麼……這是什麼……」
他驚恐地抬起頭,看向李文軒。
李文軒依然站在那裡,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你說了認罪。」
他說。
「認罪的人,留下來。」
索森·道格爾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卻發現自己已經發不出聲音了。
他低頭看去,胸口已經沒入了地面。他能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在往下拉他,那種力量溫柔而堅定,不容抗拒。
他想掙扎,想反抗,想抓住什麼東西,可是身體已經完全不聽使喚了。
最後映入眼帘的,是李文軒那雙淡漠的眼睛。
然後,黑暗吞沒了一切。
在李文軒的視角里,他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
就在索森·道格爾說出「認罪」兩個字的那一刻,整個十三號別墅仿佛活了過來。
無數陰影從四面八方湧來,牆壁里,地板下,天花板上,那些看不見的角落裡,像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瘋狂地撲向索森·道格爾。
它們纏繞著他的身體,攀附著他的四肢,一層一層,一圈一圈,把他裹成一個黑色的繭。
那個繭越來越重,越來越沉,把索森·道格爾壓得越來越低。
地板像是變成了水面,那個黑色的繭一點一點地沉了下去。
先是腳,再是腿,然後是腰,胸,最後是那顆還在不斷搖動的頭。
啵!
像是氣泡破裂的聲音。
索森·道格爾徹底消失了。
李文軒站在原地,靜靜地看著那個方向。
然後,他的視線突然被一股無形的力量牽引著,穿過地板,穿過土層,一直向下,向下,向下。
那是什麼?
他看到了一處巨大的溶洞。
溶洞空曠而幽深,四周是嶙峋的岩壁,在某種不知來源的微光中若隱若現。
地面上散落著無數碎石那些石頭的材質他很熟悉,和十三號別墅暗門內那條走廊兩邊房間的石頭一模一樣。
殘垣斷壁。
破碎散亂地堆疊在一起。
而在那些碎石之間,還散落著一些別的東西。
骨頭。
人的骨頭。
那些骨頭被打磨得很光滑,像是被海水沖刷了千萬年的鵝卵石,圓潤,細膩,在微光中泛著淡淡的白。
它們散落得到處都是,幾乎鋪滿了整個溶洞的地面。
那是多少人?
幾十個?幾百個?
李文軒無法估算。
他的目光繼續向前,最後落在溶洞的正中央。
那裡有一座塔。
一座用血肉築成的塔。
四具屍體被串聯在一起——鐵簽從下顎刺入,從頭骨穿出,像串燒一樣把他們一層一層疊起來。
李文軒的瞳孔微微收縮。
他見過這張照片。
那是從喬納森電腦里看到的兇殺現場——二十多年前,建造十三號別墅的那四個死者。
他們在別墅即將完工的時候離奇失蹤,最後被發現在地下室,被人用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屍體擺成了詭異的形狀。
案子沒有破。
兇手沒有找到。
最後的最後,這案子成了懸案,成了檔案室里積灰的卷宗。
可是。
他們的屍體怎麼會在這裡?
李文軒的眉頭皺了起來。
按理說,二十多年前發現的屍體,早就應該被警察局收走,送往法醫處檢驗,最後交給家屬安葬。
無論怎麼處理,都不應該出現在地底深處的溶洞裡。
除非……
除非有人在他們被收走之後,又把它們弄了出來。
可是誰有這麼大的能量?能從警察局手裡直接拿走四具屍體?
李文軒的目光落在那座血肉高塔上。
二十多年過去了,那四具屍體卻沒有任何腐爛的跡象。
他們的皮膚依然緊緻,面容依然清晰,甚至還能看出死前最後一刻的表情,驚恐,絕望,不甘。
就像剛死一樣。
為什麼?
為什麼其他人的屍骨都被高塔消化成了碎渣,只有他們四個完好無損?
李文軒的腦海里閃過一個念頭。
媒介。
那四個人,是高塔與十三號別墅之間的媒介。
通過這座血肉築成的高塔,高塔的力量被傳輸到他們死亡的地方,也就是十三號別墅。
再通過十三號別墅暗門內那些從高塔取來的石頭,那些力量被進一步放大,擴散,最終形成了那個能夠審判罪人的空間。
這是一個閉環。
一個精心設計的閉環。
那麼,設計這個閉環的人是誰?
那個二十多年前殺害了一家四口、把他們做成血肉高塔的人,現在還活著嗎?
李文軒的目光掃過溶洞的四周。
岩壁光滑而完整,沒有任何開鑿的痕跡,沒有任何通向外界的通道。
這四具屍體就像是憑空出現在這裡的,就像是有什麼人用了某種特殊的方法,直接把它們送了進來。
土遁?
穿牆?
還是某種李文軒還不知道的神秘力量?
他不知道。
但有一件事他可以確定。
那個幕後之人,在冒頓市有極大的能量。
大到可以直接從警察局手裡拿走四具屍體,大到可以悄無聲息地把它們送入地下深處的溶洞,大到二十多年過去了,沒有任何人發現任何端倪。
他活著嗎?
還是死了?
如果活著,他現在在哪裡?
如果死了,他的力量還在嗎?
這些問題,李文軒暫時沒有答案。
他只知道,自己腳下這片土地,比自己想像的要複雜得多。
視線漸漸上浮。
溶洞遠去,血肉高塔遠去,那些散落的骨頭和碎石,都沉入了黑暗之中。
李文軒眨了眨眼,發現自己依然站在十三號別墅的走廊里。
窗外,天邊已經泛起了一絲魚肚白。
他看了一眼時間,凌晨五點二十三分。
該走了。
李文軒轉身離開別墅,發動那輛停在路邊的索森.道格爾的車,沿著來時的路駛去。
後視鏡里,十三號別墅越來越小,最後消失在晨霧之中。
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平淡而安靜。
李文軒在出租屋裡養傷。
手上的傷恢復得比預期要快,他也不知道是因為年輕,還是因為別的原因。
換藥的時候,他看著鏡子裡那個日漸癒合的傷口,偶爾會想起那個晚上,想起那個空無一人的街道,想起那個蹲在牆角等待死亡的身影。
他沒有告訴任何人。
那些事,只屬於他和那座別墅。
白天,他會處理報社的事情。
他手下的三個記者,隔三差五能撈到一些C級新聞。
社區活動,商戶糾紛,流浪貓上了樹,諸如此類。
這種新聞沒什麼價值,但也沒什麼風險。
拍幾張照片,寫幾百字報導,就能填滿數字報紙的一頁。
至於B級新聞,再也沒有出現過。
李文軒能理解。
B級新聞往往和黑幫有關,需要深入那些危險的地方,需要冒著挨槍子的風險。
他手下的記者都是普通人,犯不著為了一份工作把命搭上。
他不強求。
反正自己不虧。
幾天後毆打的一個下午,警察來了「真相」,公司的人也被召回,集體問話。
兩個穿制服的警探,一個拿著筆記本,一個拿著錄音筆。
他們在會議室里挨個問話,從丹特·奧康納開始,然後是溫蒂,然後是珂曼·魯邦......最後是李文軒。
「索森·道格爾失蹤了。」那個拿筆記本的警探開門見山,「你最後一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李文軒想了想:「七月十八號,下午。公司下午茶時間,我看見他在茶水間拿蛋糕。」
「之後呢?」
「之後我就下班了。」
警探看了看手裡的資料,又抬起頭看他:「監控顯示,他偷了你的手機。」
李文軒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知道了,警察來調查之後我才知道的。」
「你不生氣?」
「生氣有什麼用?」李文軒的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手機我已經買了新的,至於他偷的那部,早就被我鎖定了,變磚了,賣也賣不掉,用也用不了,他偷了個廢物。」
兩個警探交換了一個眼神。
一個警探問,「為什麼不找索森.道格爾要回你的手機。」
李文軒道,「這個很煩,我不想和他打交道,就當是餵狗了。」
那兩個警探又問了幾個問題,都是例行公事。
最後他們合上筆記本,收起錄音筆,站起身來說「謝謝配合」,然後離開了。
李文軒送他們到門口,看著他們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他回到自己的工位,坐了下來。
從剛才的對話里,他確認了一件事。
被高塔審判的人,在前往高塔的過程中,不會被任何監控拍到。
警察提到了索森·道格爾最後出現在監控里的時間,地點,畫面。
他們在公司監控里看到了他偷手機的全過程,看到了他下午六點半離開公司,看到了他回家,然後就再也沒有任何影像。
然後,他就那麼憑空消失了。
和之前的十三號歷任房主一樣。
這讓李文軒鬆了一口氣。
他之前一直擔心,如果有人追查下去,發現那些人失蹤前都往同一個方向去,綠松區,十三號別墅,那就會暴露。
雖然高速路上沒有監控,但通往高速路的那些街道上,可是有攝像頭的。
如果有個足夠細心的人,把這些線索串聯起來……
他沒再想下去。
事以密成。
這個道理他懂。
他也想過旁敲側擊地問問喬納森,打聽一下警察那邊有沒有什麼新發現。
但每次這個念頭冒出來,就被他自己按了下去。
喬納森是個好警察。
是大總統親自培養的新式警察,頭腦敏銳,直覺精準,辦案的時候能從一堆亂七八糟的線索里找出最關鍵的那一條。
這樣的人,你只要露出一點點破綻,他就會順著往下挖。
問他問題,就等於告訴他,我對這件事很關心。
一個和失蹤案毫無關係的人,為什麼要關心?
所以李文軒什麼都沒問。
他把這些念頭壓在心底,像往常一樣上班,下班,吃飯,睡覺。
這句話像一把鈍刀,緩慢地割進索森·道格爾的心裡。
他的身體抖得更厲害了,額頭抵在地板上,不敢抬起來。
冷汗順著臉頰滴落,在地板上暈開一小片水漬。
「不,斯科特,你不能這樣……」
他的聲音發顫,帶著哭腔,但又在極力讓自己聽起來理智一些,「這是違法的……如果我犯了罪,請讓法律懲罰我……法律……」
「法律?」
李文軒沉默了一下,然後緩緩搖了搖頭。
月光從窗外照進來,在他的側臉上勾勒出一道冷硬的輪廓。
「太多人逃脫法律的制裁了。」
太多人。
那些在原主記憶里一閃而過的面孔。
校園霸凌者因為未成年而免責,職場上的壓迫者因為關係夠硬而毫髮無損,那些在暗處肆意妄為的人,那些在明處道貌岸然的人,那些做了惡事卻依然活得很好的人。
法律是底線,但底線之上,有太多灰色地帶。
而高塔,沒有灰色地帶。
索森·道格爾聽出了他話里的鬆動,連忙抓住這根救命稻草。
「我會去自首的!」他的聲音拔高了幾度,充滿急切和渴望,「真的,我會去自首!我偷了你的手機,我承認!我還會把其他事情也說出來!我以前在印度……在印度也偷過東西,我都說出來!你放我走,我馬上就去警察局!」
他說得聲淚俱下,情真意切。
李文軒看著他,看了很久。
久到索森·道格爾以為時間靜止了。
「行。」
一個字。
索森·道格爾愣住了,甚至忘了繼續磕頭。
「你出去吧。」
李文軒垂下槍口,不再看他。
索森·道格爾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他……他真的放自己走?
「謝謝!謝謝!謝謝!」
他連滾帶爬地往後退,眼睛死死盯著李文軒手裡的槍,生怕對方突然改變主意。退到門口,他猛地轉身,拔腿就跑。
跑出房間,跑過走廊,跑出那扇寫著「T」的門。
身後沒有任何動靜。
沒有人追上來。
沒有槍聲。
索森·道格爾不敢停,一路狂奔。
他的右腿中了一槍,每跑一步都像被刀割一樣疼,但他不敢停。
他咬著牙,拖著那條傷腿,拼盡全力往前跑。
跑了十來米。
二十米。
三十米。
他終於停了下來。
不是因為不想跑了,而是因為跑不動了。
索森·道格爾扶著牆,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肺像是要炸開一樣,每一次呼吸都帶著血腥味。
腿上的傷口還在流血,鮮血順著褲腿流下來,在地上留下一串觸目驚心的腳印。
疼。
太疼了。
他低頭看著自己的腿,冷汗又冒了出來。
為什麼會這樣?
斯科特那個黃皮猴子,他怎麼敢開槍?
他怎麼敢!
憤怒和屈辱像潮水一樣湧上來,淹沒了剛才的恐懼。
索森·道格爾咬著牙,臉上浮現出猙獰的神色。
「邪魔……」
他喃喃自語,聲音低得只有自己能聽見,「一定是邪魔附體……斯科特就是邪魔!那個該死的黃皮猴子,被邪魔附體了!」
他在印度長大,從小聽慣了各種神魔故事。
那些故事裡,善良的人會被神靈附體,獲得神力;邪惡的人會被邪魔附體,變得瘋狂而殘忍。
斯科特剛才的樣子,那種冷漠的眼神,那種毫無感情的語氣,絕對不是正常人!
一定是邪魔!
「等我出去……等我出去就回國……」
他捂著傷口,靠著牆慢慢滑坐下來,嘴裡念念有詞,「回國之後,我就去請一尊大神的神像,開光,供奉,日夜祈禱……然後請大神把他鎮壓!可惡的邪魔!竟然敢傷害神的信徒!」
他越說越覺得有道理,越說越覺得自己找到了真相。
可是說著說著,他突然愣住了。
一個念頭毫無預兆地冒了出來。
為什麼自己會被邪魔傷害到?
他在印度的時候,從小受到大神的庇佑,從來沒有受過這麼重的傷。
那些低種姓的人,那些賤民,就算再恨他,也不敢動他一根手指。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傷害一個高種姓的人,是會遭到神靈懲罰的。
可是現在,他受傷了。
他被一個華國來的黃皮猴子開槍打傷了。
難道……
難道真如斯科特所說,印度的神不會庇佑離開印度的人?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了。
索森·道格爾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如果離開印度,神就不再庇佑他,那他留在阿美莉卡還有什麼意義?這裡的人不在乎種姓,不在乎他的出身,不在乎他祖上有多輝煌。
在這裡,他和那些低種姓的人沒什麼區別,甚至還不如那些低種姓的人,至少他們英語說得比他好。
回國……
他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回國吧。
回印度去。
雖然在印度他不是最頂級的婆羅門,但只要回到那個熟悉的環境裡,他依然是吠舍,依然是高種姓。
他可以在那些達利特面前耀武揚威,可以隨意發泄自己的憋屈和不滿。
而且印度的人工太便宜了,幾百盧比就能雇一個人干一整天活。
回去之後,他依然能過人上人的生活。
至於去自首?
呵。
索森·道格爾嘴角浮起一絲冷笑。
他只是在邪魔的壓迫下,迫不得已說出了那些話。
當不得真的。
誰會真的去自首?誰會真的承認自己偷了東西?他瘋了不成?
等回去之後,他就找個醫生把子彈取出來,然後訂機票,回國。
斯科特那個邪魔,就讓他留在阿美莉卡吧。
反正這輩子也不會再見了。
他這樣想著,心裡的恐懼漸漸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劫後餘生的慶幸。
然而下一秒。
刷!
一道白光閃過。
一個人影憑空出現在他面前。
索森·道格爾的瞳孔猛然收縮,臉上的血色褪得乾乾淨淨。
李……李文軒。
斯科特·李。
他就那麼站在那裡,沒有任何預兆,沒有任何聲音,像是從空氣里憑空凝結出來的,像是從另一個世界走出來的。
「你……」
索森·道格爾的嘴唇哆嗦著,聲音從喉嚨里擠出來,又尖又細,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雞。
「你……是人是鬼?」
這一次的恐懼,比剛才面對槍口時還要強烈。
槍是人類的武器,再可怕,也是人可以理解的東西。
可是憑空出現,這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這已經不是人能做到的事了。
這是神。
或者,是魔。
對於一個來自宗教氛圍濃郁國家的印度移民來說,這一幕太過震撼。
李文軒沒有說話。
他只是站在那裡,居高臨下地看著索森·道格爾,眼神淡漠得像是看著一隻螻蟻,像是一尊俯瞰眾生的神像。
「索森·道格爾。」
他的聲音響起,沒有任何情緒,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
「你是否認罪,自願留在這裡?」
認罪?
留在這裡?
索森·道格爾愣了一秒,隨即瘋狂地點頭。
「認罪!認罪!我認罪!」
他連連磕頭,額頭砸在地板上,砰砰作響,一下比一下用力。
他不敢抬頭,不敢看李文軒的眼睛。他只想讓這個人,這個神,或者這個邪魔放過自己。
「我認罪!我偷了你的手機!我罵過你!我針對過你!我都認!求求你放過我!求求你......」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
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的身體正在往下沉。
地板像是變成了水,又像是變成了泥沼,他的身體正在一點一點地陷進去。
膝蓋沒了,大腿沒了,腰也沒了。
「什麼……這是什麼……」
他驚恐地抬起頭,看向李文軒。
李文軒依然站在那裡,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你說了認罪。」
他說。
「認罪的人,留下來。」
索森·道格爾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卻發現自己已經發不出聲音了。
他低頭看去,胸口已經沒入了地面。他能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在往下拉他,那種力量溫柔而堅定,不容抗拒。
他想掙扎,想反抗,想抓住什麼東西,可是身體已經完全不聽使喚了。
最後映入眼帘的,是李文軒那雙淡漠的眼睛。
然後,黑暗吞沒了一切。
在李文軒的視角里,他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
就在索森·道格爾說出「認罪」兩個字的那一刻,整個十三號別墅仿佛活了過來。
無數陰影從四面八方湧來,牆壁里,地板下,天花板上,那些看不見的角落裡,像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瘋狂地撲向索森·道格爾。
它們纏繞著他的身體,攀附著他的四肢,一層一層,一圈一圈,把他裹成一個黑色的繭。
那個繭越來越重,越來越沉,把索森·道格爾壓得越來越低。
地板像是變成了水面,那個黑色的繭一點一點地沉了下去。
先是腳,再是腿,然後是腰,胸,最後是那顆還在不斷搖動的頭。
啵!
像是氣泡破裂的聲音。
索森·道格爾徹底消失了。
李文軒站在原地,靜靜地看著那個方向。
然後,他的視線突然被一股無形的力量牽引著,穿過地板,穿過土層,一直向下,向下,向下。
那是什麼?
他看到了一處巨大的溶洞。
溶洞空曠而幽深,四周是嶙峋的岩壁,在某種不知來源的微光中若隱若現。
地面上散落著無數碎石那些石頭的材質他很熟悉,和十三號別墅暗門內那條走廊兩邊房間的石頭一模一樣。
殘垣斷壁。
破碎散亂地堆疊在一起。
而在那些碎石之間,還散落著一些別的東西。
骨頭。
人的骨頭。
那些骨頭被打磨得很光滑,像是被海水沖刷了千萬年的鵝卵石,圓潤,細膩,在微光中泛著淡淡的白。
它們散落得到處都是,幾乎鋪滿了整個溶洞的地面。
那是多少人?
幾十個?幾百個?
李文軒無法估算。
他的目光繼續向前,最後落在溶洞的正中央。
那裡有一座塔。
一座用血肉築成的塔。
四具屍體被串聯在一起——鐵簽從下顎刺入,從頭骨穿出,像串燒一樣把他們一層一層疊起來。
李文軒的瞳孔微微收縮。
他見過這張照片。
那是從喬納森電腦里看到的兇殺現場——二十多年前,建造十三號別墅的那四個死者。
他們在別墅即將完工的時候離奇失蹤,最後被發現在地下室,被人用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屍體擺成了詭異的形狀。
案子沒有破。
兇手沒有找到。
最後的最後,這案子成了懸案,成了檔案室里積灰的卷宗。
可是。
他們的屍體怎麼會在這裡?
李文軒的眉頭皺了起來。
按理說,二十多年前發現的屍體,早就應該被警察局收走,送往法醫處檢驗,最後交給家屬安葬。
無論怎麼處理,都不應該出現在地底深處的溶洞裡。
除非……
除非有人在他們被收走之後,又把它們弄了出來。
可是誰有這麼大的能量?能從警察局手裡直接拿走四具屍體?
李文軒的目光落在那座血肉高塔上。
二十多年過去了,那四具屍體卻沒有任何腐爛的跡象。
他們的皮膚依然緊緻,面容依然清晰,甚至還能看出死前最後一刻的表情,驚恐,絕望,不甘。
就像剛死一樣。
為什麼?
為什麼其他人的屍骨都被高塔消化成了碎渣,只有他們四個完好無損?
李文軒的腦海里閃過一個念頭。
媒介。
那四個人,是高塔與十三號別墅之間的媒介。
通過這座血肉築成的高塔,高塔的力量被傳輸到他們死亡的地方,也就是十三號別墅。
再通過十三號別墅暗門內那些從高塔取來的石頭,那些力量被進一步放大,擴散,最終形成了那個能夠審判罪人的空間。
這是一個閉環。
一個精心設計的閉環。
那麼,設計這個閉環的人是誰?
那個二十多年前殺害了一家四口、把他們做成血肉高塔的人,現在還活著嗎?
李文軒的目光掃過溶洞的四周。
岩壁光滑而完整,沒有任何開鑿的痕跡,沒有任何通向外界的通道。
這四具屍體就像是憑空出現在這裡的,就像是有什麼人用了某種特殊的方法,直接把它們送了進來。
土遁?
穿牆?
還是某種李文軒還不知道的神秘力量?
他不知道。
但有一件事他可以確定。
那個幕後之人,在冒頓市有極大的能量。
大到可以直接從警察局手裡拿走四具屍體,大到可以悄無聲息地把它們送入地下深處的溶洞,大到二十多年過去了,沒有任何人發現任何端倪。
他活著嗎?
還是死了?
如果活著,他現在在哪裡?
如果死了,他的力量還在嗎?
這些問題,李文軒暫時沒有答案。
他只知道,自己腳下這片土地,比自己想像的要複雜得多。
視線漸漸上浮。
溶洞遠去,血肉高塔遠去,那些散落的骨頭和碎石,都沉入了黑暗之中。
李文軒眨了眨眼,發現自己依然站在十三號別墅的走廊里。
窗外,天邊已經泛起了一絲魚肚白。
他看了一眼時間,凌晨五點二十三分。
該走了。
李文軒轉身離開別墅,發動那輛停在路邊的索森.道格爾的車,沿著來時的路駛去。
後視鏡里,十三號別墅越來越小,最後消失在晨霧之中。
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平淡而安靜。
李文軒在出租屋裡養傷。
手上的傷恢復得比預期要快,他也不知道是因為年輕,還是因為別的原因。
換藥的時候,他看著鏡子裡那個日漸癒合的傷口,偶爾會想起那個晚上,想起那個空無一人的街道,想起那個蹲在牆角等待死亡的身影。
他沒有告訴任何人。
那些事,只屬於他和那座別墅。
白天,他會處理報社的事情。
他手下的三個記者,隔三差五能撈到一些C級新聞。
社區活動,商戶糾紛,流浪貓上了樹,諸如此類。
這種新聞沒什麼價值,但也沒什麼風險。
拍幾張照片,寫幾百字報導,就能填滿數字報紙的一頁。
至於B級新聞,再也沒有出現過。
李文軒能理解。
B級新聞往往和黑幫有關,需要深入那些危險的地方,需要冒著挨槍子的風險。
他手下的記者都是普通人,犯不著為了一份工作把命搭上。
他不強求。
反正自己不虧。
幾天後毆打的一個下午,警察來了「真相」,公司的人也被召回,集體問話。
兩個穿制服的警探,一個拿著筆記本,一個拿著錄音筆。
他們在會議室里挨個問話,從丹特·奧康納開始,然後是溫蒂,然後是珂曼·魯邦......最後是李文軒。
「索森·道格爾失蹤了。」那個拿筆記本的警探開門見山,「你最後一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李文軒想了想:「七月十八號,下午。公司下午茶時間,我看見他在茶水間拿蛋糕。」
「之後呢?」
「之後我就下班了。」
警探看了看手裡的資料,又抬起頭看他:「監控顯示,他偷了你的手機。」
李文軒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知道了,警察來調查之後我才知道的。」
「你不生氣?」
「生氣有什麼用?」李文軒的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手機我已經買了新的,至於他偷的那部,早就被我鎖定了,變磚了,賣也賣不掉,用也用不了,他偷了個廢物。」
兩個警探交換了一個眼神。
一個警探問,「為什麼不找索森.道格爾要回你的手機。」
李文軒道,「這個很煩,我不想和他打交道,就當是餵狗了。」
那兩個警探又問了幾個問題,都是例行公事。
最後他們合上筆記本,收起錄音筆,站起身來說「謝謝配合」,然後離開了。
李文軒送他們到門口,看著他們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他回到自己的工位,坐了下來。
從剛才的對話里,他確認了一件事。
被高塔審判的人,在前往高塔的過程中,不會被任何監控拍到。
警察提到了索森·道格爾最後出現在監控里的時間,地點,畫面。
他們在公司監控里看到了他偷手機的全過程,看到了他下午六點半離開公司,看到了他回家,然後就再也沒有任何影像。
然後,他就那麼憑空消失了。
和之前的十三號歷任房主一樣。
這讓李文軒鬆了一口氣。
他之前一直擔心,如果有人追查下去,發現那些人失蹤前都往同一個方向去,綠松區,十三號別墅,那就會暴露。
雖然高速路上沒有監控,但通往高速路的那些街道上,可是有攝像頭的。
如果有個足夠細心的人,把這些線索串聯起來……
他沒再想下去。
事以密成。
這個道理他懂。
他也想過旁敲側擊地問問喬納森,打聽一下警察那邊有沒有什麼新發現。
但每次這個念頭冒出來,就被他自己按了下去。
喬納森是個好警察。
是大總統親自培養的新式警察,頭腦敏銳,直覺精準,辦案的時候能從一堆亂七八糟的線索里找出最關鍵的那一條。
這樣的人,你只要露出一點點破綻,他就會順著往下挖。
問他問題,就等於告訴他,我對這件事很關心。
一個和失蹤案毫無關係的人,為什麼要關心?
所以李文軒什麼都沒問。
他把這些念頭壓在心底,像往常一樣上班,下班,吃飯,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