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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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嗤!

  一輛略顯破舊的藍色皮卡緩緩停在路邊。

  車燈熄滅後,兩個穿著屠宰場橡膠圍裙的中年人走下來,一個黑人,一個白人,頭髮同樣亂糟糟的,像是剛從哪個犄角旮旯被拽出來。

  「貨就在那兒,車子也一起賣給你們。」

  老警察用下巴指了指那輛破爛的桑塔納,然後走到一旁,點了根香菸。

  煙霧繚繞中,他背對著眾人,目光投向遠處的黑暗,不知道在想什麼。

  喬納森則走向傑拉德·伯頓。

  他們是熟人。

  喬納森的奶奶和傑拉德的奶奶是閨蜜,從小一起長大,後來各自嫁人,依然保持著聯繫。

  雖然喬納森的奶奶早已離世,但在他剛回到冒頓市時,父母還是讓他去拜訪了傑拉德的奶奶,那是禮節,也是維繫人脈的方式。

  傑拉德的奶奶是個傳奇人物。

  當年靠走線來到阿美莉卡的一代移民,從靠救濟餐過活的貧困女人,一路走到今天,嫁給了阿美莉卡第七大連鎖超市的老闆,在丈夫死後牢牢掌握住公司,把所有窺視的豺狼虎豹都趕了出去。

  在冒頓市的上流圈子裡,她的故事被反覆提起。

  「這是怎麼回事?」喬納森問。

  傑拉德聳聳肩,表情無辜:「和我沒關係,我只是碰巧路過。」

  他把剛才看到的、報警的、父親打電話的經過說了一遍。

  喬納森聽著,心裡的石頭慢慢落了地。

  這件事牽連不到斯科特了。

  「你可以走了。」之前盤問傑拉德的警察走過來揮揮手。

  「太好了!」傑拉德鬆了口氣,臉上露出如釋重負的笑容,「我還要回去參加奶奶的生日派對,喬納森,回頭見。」

  他鑽進那輛橙色跑車,引擎轟鳴,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傑拉德走後,「鬣狗」也剛好評估完那兩具屍體的價值。

  「皮膚被子彈撕裂,沒法用,內臟破碎,血液不乾淨,這種流浪漢的血誰知道有沒有傳染病,只有骨頭還有點價值。」那個白人搖搖頭,又走到桑塔納旁邊轉了一圈,「這車也太破了,簡直是從汽車報廢廠偷出來的,不值什麼錢。」

  兩人低聲商量了幾句,最後那個黑人走過來,數出八百美元,遞給老警察。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們這次幾乎不賺錢。」他說。

  然後他們打開皮卡後廂,把兩具屍體像扔貨物一樣扔上去,用油布隨便一蓋。

  其中一個上了桑塔納,發動引擎——那破車居然還能開。

  兩輛車一前一後,消失在夜色中。

  老警察把那一疊鈔票在手裡拍了拍。

  「一人兩百,見者有份。」

  他公平地分成四份,遞給喬納森和另外兩個警察。

  「太好了!」那個巡邏警察露出笑容,「我女兒最近一直念叨要個機器人芭比娃娃,這下錢夠了。」

  「局長膽子可真不小。」盤問傑拉德的警察感慨,「出了人命也敢壓下來。幸虧只是兩個流浪漢。」

  「是啊,幸虧只是兩個流浪漢……」老警察意味深長地看了喬納森一眼。

  那目光讓喬納森嘴皮發乾,他深吸一口氣,扯出一個笑容:「今天收穫不錯,我們去傑克遜酒吧喝一杯吧,我請客。」

  另外兩個警察下意識看向老警察。

  按規矩,老警察是喬納森的師傅,這種場合得看他的意思。

  請客肯定會超支,但他們沒義務幫人省錢,只是同事一場,總要顧慮一下老資歷的面子。

  「看我幹什麼?」老警察聳聳肩,調侃道,「喬納森家可是很有錢的。不宰他宰誰?」

  「那倒也是。」巡邏警察笑了,「不過這麼有錢,為什麼來當警察?」

  「或許是為了夢想?」盤問警察接話。

  「啊哈,夢想!」幾個人一起笑起來。

  笑聲中,他們上了警車,駛離現場。

  只留下滿地彈殼和幾攤血跡,在夜色中無聲地宣告著兩個流浪漢的死亡。

  ……


  「啊!」

  李文軒猛地從床上彈起來。

  他大口喘著氣,瞪著天花板,雙眼失焦。

  過了好幾分鐘,瞳孔才慢慢聚攏,意識逐漸回籠。

  不對勁。

  睡了一覺,精神恢復了許多,腦子重新活泛起來。

  他一下子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

  那兩個流浪漢的車上,有沒有行車記錄儀?有沒有和喬治·維克托聯繫的證據?手機?字條?任何能指向他的東西?

  如果有的話,警察會不會已經順藤摸瓜找到自己?

  「嘶!」

  他翻身而起,動作之大連床板都發出吱呀一聲。

  不能當逃犯,不能進監獄。

  他光著腳踩在地板上,抓起正在充電的手機看了一眼。

  2027年7月3日,凌晨2點30分。

  他趴到床底下,摸出那兩把從流浪漢身上繳獲的手槍,別在腰後。

  拔掉手機充電線,赤腳穿上鞋。

  嗤!

  破舊的豐田再次發動,駛向那片偏僻的高速公路。

  他在心裡給自己找好了說辭:如果有警察在現場,他就是路過的好心市民;如果還沒被發現,他就毀屍滅跡。

  沒人會在乎兩個流浪漢的失蹤。

  嗯......除了喬治·維克托。

  豐田停在那個熟悉的路段。

  李文軒推開車門,借著車燈看清了現場。

  沒有桑塔納,沒有屍體。

  如果不是滿地彈殼和那一攤攤發黑的血跡,他幾乎要以為之前發生的一切只是一場夢。

  他的臉色變了。

  警察來過了?

  他回憶了一下時間——殺死那兩個流浪漢大概是晚上七八點左右。那條路平時很少有人走,大晚上的怎麼會有人路過?

  該死。

  他站在原地愣了幾秒,然後轉身上車,開回喬納森家。

  坐在床邊,他開始陷入糾結。

  自首?還是逃走?

  這兩個選項他都不想選。

  自首意味著認罪,意味著坐牢。

  逃走意味著通緝,意味著永遠活在陰影里。

  他握著胸口的吊墜,忽然想起那個白衣惡靈,科迪莉亞·溫斯頓。

  如果讓科迪莉婭去殺了喬治·維克托呢?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收不回去了。

  喬治是源頭,是他派人來搶劫,是他想逼自己去做替死鬼。

  如果喬治死了,那些證據鏈是不是就斷了?

  可他不確定惡靈能不能做到。

  也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承擔殺人的後果,哪怕是讓惡靈動手。

  但……

  如果在規則之內,他逃不過規則的懲罰。如果跳出規則之外呢?

  他想起那個短髮流浪漢,那個偽裝成普通人的惡靈行者。

  他本來以為惡靈行者高高在上,結果呢?照樣淪落成流浪漢,照樣死在自己手裡。

  自己成為惡靈行者,能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他不知道。

  但現在,只能賭一把了。

  他可不想成為通緝犯。

  更不想進監獄......他這麼細皮嫩肉的,進去肯定遭罪。

  他掏出手機,開始搜索。

  科迪莉亞·溫斯頓。

  搜索結果出來,全是某位三級影星的名字,沒有一個對得上。

  他翻了十幾頁,一無所獲。

  他換了個關鍵詞:奧伊澤斯。

  這次出來的是一些神話故事。

  奧伊澤斯。

  古希臘神話中掌管痛苦、悲傷、焦慮的神明。

  父親是黑暗神厄瑞玻斯,母親是夜神尼克斯。


  嘲弄之神、命運終結之神、死神、睡神,都是她的兄弟姐妹。

  李文軒盯著屏幕上的文字,眉頭皺起來。

  惡靈……和神有什麼關係?

  他又想起吊墜上顯示的那個詞——「靈素」。

  搜索靈素,這次有了些收穫。雖然沒找到明確的定義,但他看到了一些相關的帖子。

  有人討論「靈能等級」,說惡靈的靈能等級越高,越恐怖。

  靈素,或許就是靈能的某種度量單位?

  他繼續往下翻,看到一個帖子討論「神話中的名字」。

  帖子裡說,在猶太神話中,名字承載著神聖的本質與權能。

  在古埃及神話中,名字是靈魂的重要組成部分,知曉真名,即掌握本質。

  他握著吊墜,若有所思。

  科迪莉亞·溫斯頓,這是她的名字,也是她的真名?

  吊墜讓他知曉了真名,所以才能御使她?

  他看著窗外逐漸泛白的天色,心中的迷霧不僅沒有散去,反而越來越濃。

  但這個夜晚,他至少確定了一件事。

  這個世界的真相,遠比表面上看到的要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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