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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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是在案卷第37頁找到那個名字的。證言摘要只有短短几行:「李梅,女,二十三歲,會所服務員。案發當晚在包間外走廊值班。聽到包間內有爭吵聲,推門進入,看到兩名男子扭打,地上有血。因害怕,退出包間。未看清是誰先動手。」未看清是誰先動手。這句話在檢方的證據鏈里無足輕重,但在沈牧之眼裡,它是唯一一扇還沒有被焊死的窗。他撥了李梅留在案卷上的電話號碼。響了很久,快要斷線的時候,有人接了。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很輕,像怕驚醒誰。

  「你好,請問是李梅嗎?」

  「我是。你是誰?」

  「沈牧之,蘇景明的律師。我想跟你聊聊那天晚上的事。」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沈牧之以為她掛了。他聽到她的呼吸聲,很急促,像在跑,又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氣管。

  「我不想再提那件事。」

  「我知道你不想。但你是那天晚上唯一看到現場的人。警察沒問你,因為他們覺得你沒看到關鍵的部分。你看到了。你沒說,是因為你害怕。」

  李梅又沉默了。

  「我們見個面。你說你看到了什麼,我聽完就走。以後不會再來找你。」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很輕的嘆息,像憋了很久的氣終於從肺里擠出來,帶著體溫,帶著沒處放的那句「我怕」。

  「明天下午三點。老樹咖啡。我只等你半個小時。」

  電話掛了。沈牧之把手機放下來。窗外的天已經黑了,路燈亮著,照著酒店樓下那條空蕩蕩的街。明天下午三點,他提前到了。老樹咖啡在城南的一條老街上,門面不大,招牌上的字褪了色,門口種著一棵歪脖子梧桐樹,葉子掉了一半。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要了一杯美式。不加糖,不加奶,苦的。他看著門口,等。

  三點。她沒有來。三點十分。他沒有打電話,再等等。三點二十。他撥了那個號碼。關機了。三點半。他結了帳,走出咖啡館。陽光刺眼,他眯著眼睛,攔了一輛計程車,報了李梅的住址。她在案卷上留的地址是城東一個老小區,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發黑,樓道里的燈壞了,牆角堆著紙箱和舊自行車。他上了三樓,敲了302的門。沒人應。他敲了很久。

  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頭髮花白,臉上的皺紋很深。

  「你找誰?」

  「李梅。住在這裡的。」

  老太太搖了搖頭。「搬走了。昨天搬的。一個男的來接她的,開了車來的。她慌慌張張的,行李箱都沒拿,只拎了一個包就走了。」

  沈牧之的手在門框上停了一下。「男的長什麼樣?」

  「沒看清。戴著帽子,看不清臉。」

  「她是自己走的,還是被人帶走的?」

  老太太想了想。「自己上的車。沒掙扎,沒喊。但我看她臉色不太好,白白的,像見了鬼。」

  沈牧之站在那扇關著的門前。李梅走了,不是被綁架,是自己走的。有人在蘇景辰之前找到她,不是把她帶走,是讓她自己走。他知道她看到了什麼,她怕。她怕上法庭,怕被人認出來,怕那些人的眼睛在她身上看來看去,像在看一件商品。她把那扇窗從裡面關上了。

  他下了樓,站在單元門口,拿出手機,撥了林深的號碼。

  「林深,幫我查一個人。李梅,二十三歲,會所服務員。案發後辭了工作,搬了家。我要知道她去哪了。」

  林深沒問為什麼。他已經不問了。

  沈牧之掛了電話,上了計程車。他靠在后座上,閉著眼睛。李梅走了,他不能再靠她了。蘇景辰的網比他密,他的人比他快,他的錢比他多。他在這張網裡掙扎,每一步都踩在別人踩過的、已經收緊的網格上。他掙不脫,但他不能停。停了,秦墨就回不來了。他撥了方遠的號碼。

  「方遠,李梅失蹤了。蘇景辰的人可能找到了她,也可能是她自己跑的。你幫我查出入境記錄,看她在不在國內。」

  方遠沉默了一下。「你在查蘇景明的案子,還是在查蘇景辰?」

  「都在查。」

  「你查不過他的。他的錢比你多,人比你多,網比你密。你在他的網裡掙扎,每一步他都知道。」

  「我知道。所以我得比他快。」

  方遠沒有再勸,掛了電話。沈牧之把手機放在膝蓋上。窗外的街道在後退,那些他走過的路、見過的人、問過的問題,都在往後退。李梅也在往後退,退到他找不到的地方。他不能退,他退了,秦墨就回不來了。他不能讓他回不來。計程車停在酒店樓下。他付了錢,下車,上樓,刷卡進房間。窗簾沒拉,陽光從窗戶照進來,在地板上畫出一個歪歪扭扭的光斑。

  他坐在床邊,盯著那道光。李梅走了,老陳還在。老陳是蘇景明的人,他替蘇景明處理過兇器,他知道蘇景明在說謊。他知道的比李梅多,但他怕的也比李梅多。他怕蘇景辰,也怕警察,更怕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被寫在紙上,被印在判決書里,被鎖在那個他永遠夠不到的檔案櫃裡。他怕了那麼多年,他還要繼續怕。沈牧之不能讓他繼續怕,要把老陳從那間堆滿方便麵桶、菸灰缸、揉成團紙巾的出租屋裡拽出來,從那座他以為能把自己藏起來、誰也找不到的殼裡拖出來,拖到證人席上,拖到那盞比地下室的日光燈管更亮、更刺眼、更讓人無處可躲的法庭燈光下。他會說,他不一定會說真話。他只需要說出蘇景明讓他處理兇器的事實,不需要說他看到被害人先動手。他只要把刀扔進河裡的那段說清楚,檢方的證據鏈就斷了。

  手機震了。林深的簡訊,只有一個地址——外省,某市,某條街。李梅躲在那裡,沒有出國,還在國內。她怕蘇景辰,但她更怕警察,她怕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被寫在紙上,怕那張紙在某個她不認識的法官面前攤開,怕那些她以為已經爛在肚子裡的秘密被一勺一勺地舀出來。她把自己舀出來了,扔在那個沒人認識她的城市裡,埋在那些她以為永遠不會有人找到的街道下面。沈牧之要去找她,要趕在蘇景辰之前。他找到了她,就找到了那條裂縫。裂縫不大,但夠他把秦墨從那堵牆後面拽出來了。他把那條簡訊刪了,站起來,把手機裝進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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