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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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卷是方遠送來的。不是快遞,不是郵件,是人肉帶過來的。方遠從國際刑警駐H國聯絡處驅車四個小時,親自送到沈牧之的酒店樓下。他把一個牛皮紙袋交到沈牧之手裡,說了句「小心」,轉身就走。沈牧之沒有問他去哪,方遠不會回答。他們這種人,知道得越少走得越遠。

  案卷很厚,複印件的紙張泛著微微的潮氣,邊緣有些捲曲,H國的雨季還沒過完。沈牧之坐在酒店的桌前,把那沓紙一頁一頁地攤開。監控錄像的截圖、屍檢報告的掃描件、證人的證言摘要、兇器的鑑定書,每一樣都像一塊燒紅的磚,壘在那堵他答應要推倒的牆上。他沒有開燈,窗簾拉著,只有筆記本電腦屏幕的藍光映在他臉上。他把案卷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再從尾到頭看了一遍。在讀到兇器鑑定書第三遍的時候,停住了。

  「送檢兇器為單刃匕首,刀身長十二厘米,刀柄材質為塑料。刀身檢出蘇景明的指紋三枚,位於刀柄前部、中部及後部。刀身其餘位置未檢出可識別的指紋。刀柄未檢出被害人指紋。」

  沈牧之把那段話又讀了一遍。刀柄上沒有被害人的指紋。如果蘇景明說的是真的——被害人先動手,從桌上拿起刀,衝過來——被害人的手指應該握過刀柄。握過,就會留下指紋。指紋沒留下,是擦掉了,還是根本沒握過?他把兇器鑑定書抽出來,單獨放在一邊。然後翻開屍檢報告,被害人的傷口在腹部,單刃刺入,從左向右,由上向下,角度大約是四十五度。他在腦海里還原那個姿勢。

  一個人站在對面,右手持刀,捅進對方腹部,刀尖從左向右走,從上向下切。蘇景明是右撇子,他用右手持刀捅人,刀口的角度吻合。但如果是被害人先握住刀柄,蘇景明再從被害人手裡奪刀——姿勢就不一樣了。奪刀時兩個人的手會纏在一起,刀尖的方向會變,傷口的軌跡也會變。傷口的軌跡不像是奪刀造成的,像是直接捅的。沈牧之把屍檢報告也抽出來,放在兇器鑑定書旁邊。

  他在筆記本上寫下兇器鑑定書的兩處矛盾,又寫下屍檢報告中對傷口軌跡的描述,在兩行字之間畫了一條線,線的兩端空著,不知道誰在等誰。他把案卷推到一邊,從抽屜里拿出那份還沒寫完的代理詞。只寫了一個開頭,「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底下是空白的。他不知道該怎麼寫下去。他不知道蘇景明說的是不是真話,但他知道他必須替他寫這份代理詞,不是因為相信他,是因為秦墨在地下室里等著那扇門打開。他答應了蘇景辰,他不能反悔。

  他把空白的代理詞塞回抽屜,拿起手機,撥了方遠的號碼。

  「方遠,幫我查一個人。陳國棟,外號老陳。蘇景明的人,案發當晚也在現場。」

  「查到了怎麼辦?」

  「把地址給我。」

  「你要去找他?」

  「他在躲。蘇景辰也在找他。我要比他快。」

  方遠沉默了片刻。「沈律師,你不是警察。」

  「我知道。」

  「你知道還去?」

  「秦墨在他手裡。」

  方遠沒有再問,掛了電話。沈牧之把手機放在桌上,屏幕暗了。他在那張空白的代理詞上寫了一行字——「正當防衛」。他知道這是謊話,但他必須把它寫成真話。不是騙別人,是騙自己。騙到自己都信了,法庭上就沒人能拆穿他。他還要找到老陳。老陳是蘇景明的人,案發當晚也在會所,蘇景明讓他去車裡等。他去了,但也許他沒有一直待在車裡。也許他看到了什麼,聽到了什麼,知道什麼。他知道蘇景明有沒有說謊,知道被害人有沒有先動手,知道那把刀是怎麼捅進去的。他找到了老陳,就知道了答案。找到了老陳,就知道了那條裂縫在哪。

  他不能去H國查,他在H國,但他的活動範圍被蘇景辰的人盯著。他每去一個地方,每見一個人,蘇景辰都會知道。他需要一個人替他查,一個蘇景辰不認識、不防備、不在乎的人。他撥了另一個號碼——林深。第五卷結束後,林深被安置在南方某個小城,換了名字,換了身份,換了生活。他不知道林深會不會接他的電話,他賭他會。

  「沈律師?」

  「林深,幫我一個忙。」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你說。」

  「幫我找一個人。陳國棟,外號老陳。國內,蘇景明的人。案發後失蹤了,應該還在國內。你技術好,幫我查他的行蹤。別用你自己的網絡,用公共的。別留痕跡。」

  「沈律師,你在查什麼案子?」

  「一個朋友。」

  林深沒有追問,掛了電話。他變了。不再是那個在界河邊抱著背包、眼淚流不完、問秦墨「你信命嗎」的年輕人。他懂了,不問才是最深的承諾。答應了,就去做。不做完,不回來。

  沈牧之把手機放在桌上。窗簾沒拉,窗外天黑了。酒店樓下的街道上有人在按喇叭,一聲長一聲短,像在吵架。他聽了一會兒,站起來,把案卷收好,鎖進旅行箱的夾層里。兇器鑑定書和屍檢報告單獨裝進一個牛皮紙信封,塞進外套內側的口袋,貼著胸口。他要去一個地方,去見一個人,去問一個問題。他問過蘇景明,蘇景明沒回答。他要去問老陳。老陳會回答,也許,但他要先找到他。

  第二天一早,沈牧之退了房,換了酒店。他沒有告訴蘇景辰。他在H國的每一天都在被監視,但他必須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把林深查到的東西接進來。他在新的酒店房間裡坐了一整天。案卷攤在床上,一頁一頁地翻。監控錄像的截圖裡,會所的走廊燈光昏暗,牆上的壁紙是暗紅色的,花紋繁複,像凝固的血。蘇景明從走廊那頭走過來,穿著深色的夾克,步伐很快,右手插在口袋裡,左手垂在身側。他推開包間的門,走進去。

  三分鐘後,包間的門開了,服務員端著托盤進去,又出來。五分鐘後,老陳從走廊那頭走過來,在包間門口停了一下,推門進去。又過了十幾分鐘,老陳從包間裡出來。他關門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像是被人叫住,又像是聽到什麼聲音,只停了一秒,轉身走了。蘇景明進去與老陳進去之間,隔著那十幾分鐘。那十幾分鐘裡只有蘇景明和被害人兩個人在包間裡。老陳進去的時候,被害人已經倒地,蘇景明手裡握著刀,血在滴。

  沈牧之把監控截圖的時間碼寫在筆記本上,蘇景明進入的時間,服務員進出的時間,老陳進入的時間,老陳出來的時間。他把這些時間連成一條線,線的末端空著,像老陳在走廊盡頭消失的那個拐角。他要去那個拐角後面找他。

  手機震了。林深發來的消息,一個地址。國內,某省,某市,某條街。老陳躲在那裡,沒有出國,還在國內。他怕蘇景辰找到他,但他更怕回國。回國了,就有警察,有法律,有證人保護。他怕蘇景辰,他也怕警察,怕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被寫在紙上,怕那張紙在某個他不認識的法官面前攤開,怕那些他以為已經爛在肚子裡的秘密被一勺一勺地舀出來。

  沈牧之把那個地址抄在筆記本上。在蘇景辰的名單、沈牧之的發現、那條還沒找到的裂縫、這間藏著他最後希望的房間裡,他深吸了一口氣。找到了老陳,他就找到了那條裂縫。裂縫不大,但夠他把牆推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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