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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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在沙發上躺了一夜,沒有睡著。天快亮的時候,他閉上眼睛,意識模糊了一陣,又被窗外灑水車的聲音吵醒。他坐起來,脖子僵硬,肩膀酸。他在沙發上將就過很多夜,從來沒有哪一次像今天這麼累。累不是身體。是案子結了,人判了,事情還沒完,壓在胸口的石頭搬走了,又換了一塊更大的。

  他走進洗手間,用冷水洗了臉,颳了鬍子,換了一件乾淨的襯衫。他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的眼睛。眼窩深陷,眼眶下面青黑一片,但眼睛是亮的。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發動引擎。

  他沒有去事務所,沒有去法院,沒有去看守所。他去了城南公墓。清晨的公墓很安靜。松柏的枝葉在晨風中輕輕搖晃。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把墓碑的影子拉得很長。沈牧之把車停在門口,沿著水泥路走進去。趙小曼的墓在第七排第七號。他蹲下來,看著墓碑上那行字——「善良、溫柔、女兒、妻子」。黑色的石面被露水打濕了,字跡更加清晰。

  他從口袋裡掏出趙志遠那封信。信封已經皺了,邊角磨毛了。他把信放在墓碑前面,用一塊小石頭壓住。風很大,信紙被吹得嘩嘩響,但沒有吹走。

  「趙志遠讓我跟你說,哥對不起你。陳旭說,他來陪你了。你等等他。」

  風吹過來,松柏沙沙響。遠處有人在燒紙,青煙升上去,散開,看不見了。他站起來,站在那裡,看著墓碑上那行字。四個字,一個人的一生。

  「趙小曼的案子,市局重啟了。那八十萬轉到了李明公司,從李明公司轉到張國棟侄子,從張國棟侄子取現。現金追不到了,轉帳記錄在。周志強刪了他跟李明的聊天記錄,技術科恢復了一部分。沒有『清乾淨』,沒有『處理掉』,有轉帳、有會議、有項目進度。他們聊了很多,聊了幾年。從你活著的時候,聊到你死了以後。拆遷進度、補償款發放、那四個人的行蹤。」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放在信封旁邊。照片裡是一條河,城北那條河。河水很渾,流得很慢。岸邊有草,有石頭,有被人踩出來的小路。

  「那條河我去過了。你沉下去的地方,水不深。河底有淤泥,踩下去會陷住。那四個人站在岸上看著你,看著你沉下去。他們沒有動手,他們等你沉下去,再打電話。電話那頭說『好』,一個字。一個字不能定罪,但那個字可以被聽見。」

  他站起來。「趙小曼,你的案子還在查。那筆錢、那些人、那通電話。還沒有結果,但有人在查。秦墨在查,技術科在查,市局在查。你不是意外,你是被害。這個結論,法律會給你。」

  他轉過身,走出公墓。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回事務所。

  秦墨在門口等著。他穿著一件黑色夾克,手裡拿著那本翻爛的筆記本。

  「周志強被傳喚了。」秦墨的聲音不高,語速不快。「經偵大隊。不是刑偵。不是趙小曼的案子,是他公司的帳。八十萬,從公司帳上轉到李明公司,李明公司轉給張旭,張旭取現。這筆錢的性質,需要他解釋。」

  「他解釋了嗎?」

  「解釋了。項目協作費。問他什麼項目,他說城北那塊地的拆遷。問他李明在那塊地的拆遷中負責什麼,他說安保。問他安保費為什麼八十萬,他說市場價。問他為什麼案發後三天轉帳,他說之前忘了。」

  「經偵信了?」

  「不信。但錢是真的轉的,合同是真的簽的,發票是真的開的。他做得很全,每一筆錢都有名目,每一張發票都有對應的合同,每一個合同都有雙方簽字蓋章。查不到漏洞。但八十萬是真的轉了,從周志強的公司到了李明的公司,從李明的公司到了張旭的帳戶,張旭取現。四名被害人家屬收到了這筆錢的一部分。這筆錢不是發給家屬的慰問金,是發給死者的封口費。封口費不用簽收。」

  沈牧之靠在門框上。「趙小曼的案子,跟那八十萬有沒有關係?」

  「經偵不管趙小曼。他們只管那八十萬。不管怎麼說,八十萬那條線,已經拴在周志強腳脖子上了。」

  秦墨翻開筆記本。「技術科從李明的手機里恢復了一段錄音。李明跟張國棟的通話,不是周志強的。張國棟問『周總怎麼說』,李明說『周總說知道了』。張國棟問『那錢呢』,李明說『周總會安排』。沒有『殺』,沒有『弄死』,沒有『滅口』,有『安排』。安排什麼?安排錢。錢安排了,八十萬到帳了。那八十萬不只是封口費,是貨款。四條人命,八十萬。一條人命二十萬。孫梅的錢是月付的,周志強按月給她打錢,養著她,不是買她的命。他買那四個人的命,一次性付清。轉帳記錄在,合同在,發票在。買的什麼?安保服務。安保服務做了什麼事?把趙小曼推進河裡。」


  沈牧之靠在車門上,接過那份文件,翻了兩頁。每一頁都有編號,每一頁都有日期,每一頁都有金額。八十萬,拆成很多筆,每一筆都有合同、發票、銀行回單。做得很漂亮,漂亮得不像真的。

  「周志強會判嗎?」

  「不知道。」

  「趙小曼的案子會判嗎?」

  「不知道。那四個人死了。他們的上線,李明還在查。上線查到了,還有上線的上線。周志強不一定是最後一個。」

  沈牧之把文件裝回去,遞還給秦墨。

  「你還要查?」

  「查。陳旭在等,趙志遠在等,趙小曼在等。他們等的是法律,不是我。但法律需要有人去把那些合同翻出來、把那些發票一張一張對、把那些銀行流水一筆一筆核。我幹了這麼多年刑警,就是在幹這個。錢從哪來,到哪去,經了誰的手,落進了誰的帳戶。每一筆都是一個人的名字。」

  沈牧之沒說話。秦墨把文件夾夾在腋下。

  「周志強在等。等他律師的電話,等經偵大隊的傳喚,等法院的傳票。他不知道等來的是什麼,但他知道會等來。他轉了那筆錢,就等上了。」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沈牧之站在門口,看著那輛黑色吉普駛出小區大門,匯入早高峰的車流。尾燈在車流中閃爍,不仔細看就分不清是哪一輛。

  沈牧之回到辦公室,坐在桌前。他打開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上面寫著周志強的名字,旁邊兩個字「待查」。

  他拿起筆,把「待查」劃掉,在旁邊寫上「偵查中」。不是「已破」,不是「已捕」,不是「已判」,是正在查。案子的這一章結束了,下一章在別的地方等著。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手機亮了。陳旭從看守所發來一條消息,很短,八個字——「沈律師,我到監獄了。」

  沈牧之看著那行字,打了「收到」,刪了。打了「好好改造」,刪了。打了「我會繼續查」,沒刪,發出去。

  陳旭沒回。

  沈牧之把手機放在桌上。窗外天已經大亮了。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梧桐樹的影子投在地上。那個案子判了,這個案子還在查。陳旭在監獄裡,趙志遠也是,李明也是。周志強在辦公室。那幾個億在銀行帳戶里,那八十萬在轉帳記錄里。八十萬和那幾個億之間還隔著很多層紙,每一層都要有人捅破。捅破的人有時候是秦墨,有時候是沈牧之。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街道上有人在等公交,有人在買早餐,有人在送孩子上學。他們不知道趙小曼是誰,不知道陳旭是誰,不知道城北那條河發生過什麼。他們應該不知道。這是他們過日子的方式——趙小曼也在過這樣的日子。她等過公交,買過早餐,送過陳旭上班。後來她死了,她的日子停在那條河裡。陳旭的日子停在那間出租屋。趙志遠和李明的日子停在了看守所的鐵門後面。周志強的日子還在走。每天走,從辦公室到工地,從工地到飯局,從飯局回到家。他的日子走得很有規律,像精準調校過的鐘表。秒針走得不快不慢,不差一秒。

  秒針再准,也是鐘錶。鐘錶是需要上發條的。發條擰緊了才能走。擰得太緊會斷,斷了就不走了。

  沈牧之轉過身,坐回桌前。趙小曼的案子被市局重啟了,周志強的公司帳目被經偵調走了,李明那部手機里的數據被技術科導出了。導出來的那些數據還在分析,分析報告還沒出。報告會寫出「排除合理懷疑」六個字。那六個字不能讓她活過來。那六個字比她墓碑上刻著的那行字「善良、溫柔、女兒、妻子」更重。八個字,一個人的一輩子。

  他從抽屜里拿出那本筆記本,翻到周志強那一頁。「偵查中」三個字旁邊,他寫上今天的日期。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桌角。

  車子還沒熄火。引擎低沉的轟鳴聲隔著玻璃窗和晨風的距離傳過來。他沒動那串鑰匙,讓它繼續晃著。手指從鑰匙環上垂下來指節微微彎曲。他的手懸在方向盤上方沒落下,沒落下就還沒出發。

  他在等。等下一個案子。等下一個當事人。等下一個電話響起來。等手機的屏幕亮起,等那個沒存的號碼第三次出現,等對方說「沈律師,我遇到麻煩了,您能幫幫我嗎」。他說「能」。不說「我在忙」。他掛掉電話,發動車子,駛入車流。

  他不需要知道那個人的名字,不需要知道案情,不需要知道委託人是無辜還是有罪。他只知道他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那頭有人需要幫助。他能幫就會幫。他的車匯入車流,尾燈在車流里閃爍,不仔細看就分不清這是他的車還是別的什麼。分不清,也不需要分清。

  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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