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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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的第三次提審,秦墨沒有通知沈牧之。他一個人坐在審訊室里,把照片一張一張鋪在桌上。不是摔,不是扔,是鋪,像在擺牌。李明被帶進來的時候,腳步比上次沉。他坐下來,手銬在桌面的鐵環上叮噹響了一聲。他沒有看秦墨,看著桌上那些照片。趙小曼在河邊,李明在出租屋門口,孫梅在銀行櫃檯前填匯款單。他都知道,每一張他都看過,每一張他都鎖在鐵盒子裡。他知道有人拍這些照片,知道那個人把照片寄給他。他不知道那個人是誰,但照片裡的人是他,車是他的,時間是案發當晚。他不能再說是車被別人借走了。

  「李明,周志強為什麼養著孫梅?」

  李明的嘴唇動了一下。「她是周志強的人。」

  「她是你的人?還是周志強的人?」

  「她是周志強的人。但她是張國棟介紹的。張國棟是我管的。他們四個都是我管的。周志強讓我管他們,給活干,給錢花。」

  「什麼活?」

  「拆遷。清場。客戶有糾紛需要調解,他們去調解。」

  秦墨把一個黑皮筆記本推到李明面前。周志強不需要自己動手,李明是他養的執行者。李明手下那批人,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孫梅,是李明的下線。活幹完了,任務完成了,那批人知道的太多了。

  「孫梅的匯款,是你讓周志強打的?」

  「不是。是他自己打的。他說女人要哄。打錢比說話管用。」

  「今年一月為什麼不打了?」

  「周志強說不用打了。她不缺錢了。」

  「她死了,當然不缺錢了。」

  李明低下頭。手銬在桌面上磕了一下,是抖,不是故意磕的。

  「李明,那四個人不是意外死的。陳旭殺了他們。陳旭的地址你給的。」

  「不是。我不認識陳旭。」

  「你不認識陳旭,你認識趙志遠。趙志遠認識陳旭。地址是趙志遠給陳旭的。趙志遠的地址是你給的。」

  李明的手停了一下。「趙志遠不認識我。」

  「他不認識你,但你認識他。他妹妹死了,他一直在查。他查到那四個人,查不到他們的住址。你幫了他。」

  李明沒說話。秦墨靠在椅背,讓沉默自己發酵。李明的臉上沒有表情,但他的右手一直在動,攥拳,鬆開,攥拳,鬆開。頻率比上次更快。

  「李明,周志強不信任你。孫梅是他養的人,不是你養的。張國棟是你養的,但孫梅不是。他越過你,直接養她。你替他管著張國棟他們,替你發錢,替你安排活。孫梅他親自養,親自打錢,親自哄。他信不過你,怕你有一天拿著他做的事要挾他。」

  「他養著孫梅,不是哄她,是怕她開口。她知道的太多,她死了就安全了。你也是。張國棟他們也是。你們知道的都太多,死了就都安全了。」

  「你還活著。周志強不敢動你。你以為他不敢是因為他怕你?他不是怕你。他怕你手裡那些東西。他把事情都交給你辦,你的手裡攥著他的把柄。」

  李明的右手停下了。秦墨從文件袋裡抽出那幾張照片,推到李明面前。不是孫梅,不是趙小曼,是周志強。周志強站在化工廠門口,穿著那件深灰色羊絨大衣。時間不是案發當晚,是案發前一周。他去過那裡,不是去殺人,是去確認地址。

  「李明,你還要替他扛多久?他讓你管那四個人,發錢,派活。你做了。他讓你處理那四個人,你替他找了陳旭。」

  「我沒找陳旭。」

  「你沒找,趙志遠找的。趙志遠是你讓他去找的。」

  李明沒說話。秦墨打開錄音筆,紅點亮了。

  「李明,你剛才說的,再說一遍。」

  李明看著那支亮著紅點的錄音筆。他會坐牢,不是死刑。他是從犯,不是主謀。他交代了,他就能少判幾年。他可以把周志強供出來,他會多判幾年,因為他替周志強做了那麼多事,他是執行者。他不說,周志強在外面也不會來救他,說不定哪天就死了。

  李明的嘴張開又合上。

  「周志強讓我養著他們。孫梅、張國棟、劉大成、王建軍。給活干,給錢花。他說有一天用得上他們。」

  「用得上幹什麼?」

  「不知道。他沒說。」

  「那你怎麼知道用得上?」


  李明的嘴唇動了動。

  「他說話從來不說滿。他說用得上,就是用得上的意思。」

  「趙小曼的事,你知道嗎?他讓誰去的?」

  「他沒讓誰去。是他們自己去的。張國棟說趙小曼不肯搬,他去找她談談。談著談著就推河裡了。」

  「張國棟跟你說了?」

  「說了。他問我怎麼辦。我說你問我我問誰。他說那就不說了。」

  「你沒報警?」

  「沒有。」

  「你沒告訴周志強?」

  「沒有。但他知道了。他說『知道了』。」

  「他什麼反應?」

  「他說『那個女人不簡單』。」

  「他說這話什麼意思?」

  「不知道。他說話從來不說滿。」

  秦墨把錄音筆關了。李明不說話了,審訊室的燈管嗡嗡響。李明的臉上全是汗,不是熱的,是冷的。

  秦墨站起來。「李明,你今天的供詞,我會提交給法院。你是從犯,不是主謀。量刑可以從輕。但你要是再瞞,我也幫不了你。」

  李明沒說話。秦墨走到門口,手搭在門把手上,金屬冰涼,沒回頭。

  「李明,你兒子多大了?」

  「十一。」

  「他知道你是幹什麼的嗎?」

  李明沒回答。

  「他以為你是開公司的。」

  李明趴在桌上,肩膀抖了幾下,沒有聲音。門關上了。

  秦墨站在走廊里。沈牧之從樓梯口走過來,手裡拿著兩杯咖啡。他遞了一杯給秦墨,秦墨沒接。

  「他開了?」

  「開了。」

  「周志強?」

  「沒完全開。他承認那四個人是他養的。承認他們殺了趙小曼。承認他知道。他不承認周志強讓他殺人滅口。」

  沈牧之自己喝了一口咖啡。周志強說話從來不說滿,他知道怎麼把一句話說到一半留下另一半讓人去猜。李明猜了半輩子,猜對了繼續活著,猜錯了死了。這一次他猜對了。那四個人一定得死,他知道周志強不想讓他們活著,他幫周志強找了陳旭。他讓趙志遠知道陳旭會動手,趙志遠比陳旭更早知道那四個人在哪。趙志遠給陳旭的地址,是從李明那裡來的。李明不需要直接告訴趙志遠,他只需要不阻止趙志遠查下去,只需要在趙志遠快要查到的時候假裝不經意地透露一點線索,讓趙志遠自己走到那扇門前。

  秦墨擰開咖啡杯,喝了一口,苦的。「李明這把鑰匙,只擰了半圈。剩下半圈,得靠周志強自己擰開。」沈牧之把空杯投進垃圾桶。審訊室的門又開了,法警把李明從裡面帶出來。他低著頭,走過沈牧之身邊的時候,停了一下腳步,喉結滾動了一下,終究沒有說出任何一個字,跟著法警走了。

  走廊的燈滅了。腳步聲消失在走廊盡頭。沈牧之轉身看著秦墨。「李明不是主謀。他再多供一句就能把周志強完整拉扯進這張網裡。他在猶豫,給自己留了退路,也給周志強留了路。」秦墨從文件袋裡抽出周志強那張照片。羊絨大衣上連灰都沒沾,他站在化工廠門口踩的是水泥地不是泥地。車沒開進去,人沒走進去,監控拍不到他進入那片區域。他離現場很遠,遠到擦不擦鞋都無所謂。

  秦墨把照片裝回去。「李明不敢再往下說。」

  沈牧之看著他向走廊盡頭走去,背影在昏暗的燈光下模糊了邊緣。他一個人站了很久,直到聲控燈徹底熄滅,走廊陷入完全的黑暗。他摸到樓梯扶手,慢慢往下走,腳步聲在空蕩蕩的樓梯間裡格外清晰。

  他走到一樓大廳時秦墨已經發動了車子。車窗搖下來,冷風從外面灌進來,吹起他額前的頭髮。他沒說話,沈牧之也沒說話。車子駛出分局大門,拐上主路,尾燈匯入車流,不仔細看就分不清是哪一輛了。沈牧之站在台階上看著那輛車的尾燈消失。

  李明供了,周志強還坐在辦公室里。他名下那家保安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李明,是一個沈牧之和秦墨都沒聽說過的人。周志強與那四個人之間隔著很多層。他隔著李明,隔著保安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隔著好幾層空殼公司。那些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退休老人、遠房親戚、早就出國的前員工。錢轉了幾道彎才到孫梅的帳戶,每一道彎都斷開了直接關聯。他連匯款都不用自己的帳戶。他不知道那筆錢是從誰的帳戶轉出來的,只知道每個月十五號孫梅的銀行卡里多出五千塊。


  周志強的律師從沒出現過。他是那種不需要律師的人,因為他根本不會讓自己走到需要律師的那一步。

  沈牧之轉身走進大廳。值班室的燈還亮著,老周在玻璃窗後面靠著椅背打瞌睡。他沒叫醒他,輕輕推開門,走進夜色里。

  第二天早上秦墨接到一個電話。

  周志強的秘書打來的,說周總想請秦警官喝杯茶,地點在公司樓下的茶室,時間今天下午。

  秦墨問:「沈律師能去嗎?」

  秘書說:「周總說可以。」

  秦墨掛了電話,沈牧之的消息發了過來。

  「周志強主動約你?」

  「嗯。他坐不住了。」

  「李明供了他什麼?」

  「李明承認那四個人是他養的,承認趙小曼是他們殺的。不承認周志強指使。」沈牧之想了一會兒。多了不認,少了不認,認了的那部分也夠他喝一壺的了。他急著把自己從李明那根藤上摘下來。

  「你是獵人,他是獵物。他約你喝茶,是因為他怕你手裡的槍。」

  秦墨沒回消息。下午,茶室。周志強換了一件深藍色西裝,頭髮比上次更整齊。他坐在秦墨對面,把茶單推過來,秦墨沒看,沈牧之也沒接。周志強身邊的律師四十多歲,頭髮稀疏,架著一副金絲眼鏡,手指翻著筆記本。

  「周總,李明昨天供了。他說那四個人是你養的。」

  「他養的人,怎麼是我養的?」

  「錢是你的。」

  「錢是公司的。公司不是我一個人的。」

  秦墨看著周志強。他的眼睛沒動,手沒動,坐姿沒變,衣服上沒有皺褶,臉上沒有汗。他準備好了一切能準備的。

  「周總,孫梅的五千塊,是從你個人帳戶轉的。」

  周志強不慌不忙地搖了一下頭。

  「孫梅是老員工,家裡有困難,找我借錢。我心軟,借了。她說慢慢還,我沒催過。今年她說不用還了,我就沒再打。我不知道她後來出事了。聽到消息我也很惋惜。」

  「趙小曼你認識嗎?」

  「不認識。」

  「她家的房子在你拍的那塊地上。拆遷的時候,她是最後一戶。」

  「拆遷的事,我不直接管。下面有團隊,也有合作方。」

  「李明是你下面的人嗎?」

  「李明的保安公司是我們項目的合作方。他們給我們提供安保服務。」

  周志強望著窗外。茶室對面是工地的圍擋,裡面正在打樁。機器聲隔著玻璃窗和街面的距離傳過來,悶悶的,像在遠處炸山。那塊地以前有化工廠,有趙小曼家的房子。趙小曼死了,房子拆了,項目開工了。他的公司賺了幾個億。那四個人的名字,他不會出現在周志強的通訊錄里。他們的銀行流水沒有他的簽名。他的車沒去過出租屋門口。

  秦墨站起來。沈牧之跟著站起來。周志強的律師也站起來,替周志強拉開椅子。周志強坐著沒動,抬頭看著秦墨。

  「秦警官,茶還沒喝。」

  「不渴。」

  秦墨走了。沈牧之走在後面,拉開茶室的門。陽光照進來,刺眼。他沒回頭,門在身後慢慢關上。走到車邊,秦墨沒上車,靠在車門上點了一根煙。

  「他準備好了一切。李明不供他,張國強不認識他,王志遠不認識他,趙志遠不認識他,陳旭不認識他。他隔了無數層,中間全是防火材料,燒不到他。」

  「總有縫隙。再厚的牆也有縫。縫找到了,牆就會塌。」

  秦墨把煙抽完,按滅,上了車。車子駛出茶室的停車場,路口等紅燈的時候,沈牧之看到那輛黑色轎車從對面車道駛過,車窗關著,看不到裡面。羊絨大衣的領子還是豎著的。

  紅燈變綠了。黑色轎車駛過路口,匯入主路的車流,分不清了。沈牧之透過車窗凝視後視鏡里那一片混在一起的紅色尾燈,開往事務所的方向,等著周志強下一步動作。

  他會動,他必須動。李明供了,趙志遠抓了,陳旭認了。他不能當什麼都沒發生,他得想辦法把自己從這樁案子裡擇乾淨。他約秦墨喝茶本身就是一步棋,他想知道秦墨手裡有多少證據,想知道李明說了多少。

  現在他知道了。不多不少,夠他睡不著的。秦墨沒拿茶杯,他不喝茶。他只喝咖啡,苦的,不加糖。周志強不知道,他不想知道,他只想讓秦墨知道,他什麼都不怕。

  他怕。不怕就不會來。他來,不是因為他清白,是因為他怕秦墨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查到一些他不知道的東西。

  他怕了,沈牧之知道。秦墨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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