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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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麵包車是在城東的一個露天停車場找到的。秦墨調了化工廠周邊三公里的路面監控,花了一整夜。凌晨三點,技術科的小周在一段模糊的畫面里看到一輛白色麵包車,從化工廠方向駛出來,拐上國道,往東去了。車牌看不清,但車型很老,車頂有個凹陷,好認。小周順著它的路線往前追,追了五個路口,在一個加油站的高清攝像頭下面拍到了車牌——江B·3E2M1。

  秦墨把車牌號發給車管所。十分鐘後回復來了:車主叫孫強,男,三十二歲,本市人,住城東翠屏小區。無犯罪記錄。秦墨看著那個名字,不認識。他拿起電話,撥了沈牧之的號碼。

  「麵包車找到了。車主叫孫強。」

  沈牧之在電話那頭頓了一下。「孫強?」

  「你認識?」

  「陳旭提過。發小。從小一起長大的。」

  「陳旭沒說借他的車。」

  「他借了。他不肯說。他在護著孫強。」沈牧之的聲音沉下來。「秦墨,你別動。我去找他。」

  「你一個人?」

  「他肯讓我進門。你去了,他就不開了。」

  秦墨沒堅持。沈牧之掛了電話,拿起車鑰匙,走出事務所。他下樓的時候在想,孫強這個人,陳旭寧可自己扛四條人命也不肯說出他的名字。不是恨,是護。

  翠屏小區在城東,六層的紅磚樓,外牆刷過一次塗料,又髒了,顏色發灰。沈牧之把車停在樓下,抬頭數窗戶。三單元,402,窗台上擺著幾盆枯萎的花,葉子掉光了,只剩光禿禿的枝幹。他上樓,敲門。第一下沒人應。第二下沒人應。他敲了第三下,門開了一條縫,防盜鏈繃得緊緊的。

  「誰?」

  「沈牧之。律師。」

  「不認識你。」

  「陳旭的朋友。」

  門縫裡沉默了幾秒。防盜鏈卸下來,門開了。孫強站在門後面,比沈牧之想像的年輕,三十二歲,看起來像四十。頭髮亂著,眼圈黑著,穿著一件皺巴巴的T恤。右手纏著繃帶,從掌心裹到手腕,白色的紗布有點發黃,不是新纏的。

  「進來。」

  屋子不大,兩室一廳,家具簡單但收拾得還算乾淨。客廳茶几上放著一個菸灰缸,堆滿了菸頭,有幾根掉在地上。沈牧之坐在沙發上,孫強沒有坐下,站在窗戶邊,背靠著牆。

  「你認識陳旭多久了?」

  「一輩子。從小一個院長大的。」

  「他出事了。」

  「我知道。新聞看到了。」

  「他借了你的車。」

  孫強的手動了一下。不是發抖,是一種被什麼擊中的瞬間僵硬。右手纏著繃帶的那隻手,五根手指微微張開,又慢慢蜷回去。

  「嗯。」

  「什麼時候借的?」

  「前天。」

  「借的時候,他說要幹什麼?」

  「沒說。就說要用車。」

  「你給了?」

  「給了。他從來沒借過東西。第一次開口,我不能不給。」

  沈牧之看著他。「你的手怎麼了?」

  「摔的。」

  「怎麼摔的?」

  「樓梯。踩空了。」

  「什麼時候?」

  「前天。」

  「借車之前還是之後?」

  孫強低下頭,看著自己右手上那圈泛黃的繃帶。「之後。」

  沈牧之靠在沙發上,把目光從繃帶上移開。繃帶纏得很厚,不像擦傷,不像扭傷,像縫針。他沒有追問,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翻到化工廠門口那組腳印的照片。他把手機放在茶几上,推到孫強面前。

  「孫強,你看看這張照片。」

  孫強低下頭。他的臉在日光燈下白得像紙,瞳孔縮了一下,不是放大,是縮小,像是被什麼東西刺了一下。

  「這是化工廠門口的腳印。這組是你的。」

  孫強沒說話。

  「你在門口站了很久。沒進去。在等。」

  孫強的右手攥成拳頭,繃帶下面滲出一點暗紅色的痕跡,新鮮的血。他拆了線,用力握拳把傷口崩開了。


  「陳旭說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麼?」

  「他不知道你在門口。」

  孫強抬起頭。「他出來的時候,我在車裡。沒看到他。他也沒看到我。」

  「你等他?」

  「不是等他。是等他出來。」

  「有區別嗎?」

  孫強沒回答。沈牧之把手機收起來,等著。等了一分鐘,兩分鐘,三分鐘。孫強的右手鬆開了,手掌攤在膝蓋上,繃帶上的血跡慢慢洇開,像一朵花。

  「他進去的時候,我就知道了。」

  「你怎麼知道的?」

  「他借車的時候,臉上那個表情,我見過。他老婆死的時候,他也是那個表情。不哭,不說話,不吃飯。眼睛是直的。」

  「你為什麼不攔他?」

  「攔得住嗎?他老婆死了兩年,他說是被人害的,沒人信。警察不信,朋友不信,丈母娘也不信。只有我信。但我信有什麼用?我也沒證據。他等這一天等了兩年。換了我也攔不住。」

  沈牧之看著他。「你受傷的手,是摔的?」

  孫強沒回答。

  「孫強,你進去過。你的腳印在屋裡。從裡面出來,往外走。沒有進去的記錄。你是從屋裡出來的。你進去了,看見他們了。看見屍體了。看見陳旭了。你沒報警,沒阻止,走了。你的手不是摔的。是你打了不該打的東西,還是你打了不該打的人?」

  孫強站起來,走到窗前。窗簾沒拉,陽光照在他臉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很長,很細。

  「沈律師,你走吧。」

  「我還會來。」

  「你不用來了。我沒什麼可說的。」

  「你不說,陳旭就要背四條人命。他扛不住。」

  「他扛得住。他從來沒求過我,從來沒在我面前哭過。他老婆死了,他都沒哭。他覺得男人不能哭。他把所有的事都扛在肩上,一個人扛。他扛了兩年。他扛不住了。他去殺人。他以為殺了人就能放下了。放不下。殺了也放不下。」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門口。「孫強,你在屋裡看到了什麼?」

  孫強背對著他,肩膀在抖。不是哭,是一種更深的、更緊的痙攣。

  「我什麼都沒看到。」

  沈牧之推開門,走了。

  回到車上,他坐在駕駛座上,拿出筆記本,在孫強的名字旁邊寫了幾行字:右手繃帶,縫針,新鮮血跡。借車之後受的傷。在門口等,沒進去。在屋裡,出來了。腳印從屋裡向外走,他進去了,最早進去,最晚出來。沈牧之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撥了秦墨的電話。

  「孫強的手有傷。繃帶,縫針,新鮮血跡。」

  「他怎麼說?」

  「摔的。」

  「你信?」

  「不信。他的腳先進了屋,手不會在外面摔。」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覺得他動手了?」

  「不知道。但他在屋裡。他看見了。他什麼都沒做。他出來的時候,陳旭還在裡面。他沒等陳旭,自己走了。」

  「他不是在門口等的那個人。門口等的是另一個人。」

  「對。還有一個。穿運動鞋的,在門口等。不是孫強。孫強穿的是皮鞋。」

  秦墨在電話那頭停頓了一下。「運動鞋。商務皮鞋。三個人,三種鞋。」

  「孫強是皮鞋。屋裡有兩個人出來,商務皮鞋。兩個人的鞋底花紋不一樣?還是孫強一個人走了兩次?」

  「技術科說,兩組皮鞋,花紋不一樣。兩個人。」

  「孫強是其中一個。還有一個人。他從屋裡出來,跟孫強不是一個方向。」

  秦墨沉默了片刻。「一個從正門走,一個翻牆。」

  「翻牆的是誰?」

  「不知道。但翻牆的那個人,不是孫強。孫強的腳印是從正門出去的。」

  沈牧之閉上眼睛。三個人。一個在門口等,沒進去。兩個從屋裡出來,往外走。陳旭扛了四個人的命。他在護著這三個人。他不知道其中一個人就在門口等他。那個人怕得要命,但還是在門口等。車還停在樓下。

  沈牧之發動引擎。車子駛出翠屏小區。他開往城北的方向,不是去化工廠,是去另一個地方。陳旭和孫強小時候一起長大的那個院子,在城北的老城區,早就拆了,蓋了新樓。他想去看看。那個地方已經不在了,但那些人還在。他們的根斷了,但他們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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