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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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墨站在湖邊,等梵谷的第一束光。他從清晨等到正午,從正午等到黃昏。光從東邊移到西邊,在水面上劃出一道弧線。但沒有出現圖案,沒有名字,沒有字,沒有手。只有光。沈牧之站在他旁邊,手裡拿著那幅梵谷的自畫像——割掉的耳朵,紗布,痛苦的眼睛。

  「他在等什麼?」沈牧之問。

  「等我們去看。不是看湖裡的光,是看他畫裡的人。」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回重案組。

  第二天,一幅畫出現在城西的一座廢棄教堂門口。不是壁畫,不是油畫——是一幅素描。用炭筆畫的,畫在一張破舊的紙上,用透明膠帶貼在教堂的木門上。畫的是一個女人,四十多歲,頭髮亂糟糟的,臉上有傷疤。她的眼睛很大,很空,像是什麼都看不見,又像是什麼都看得見。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V。梵谷。背面寫著一行字:「她叫王淑芬。她瘋了二十年。沒有人看見她。」

  秦墨站在教堂門口,看著那張臉。王淑芬。不是之前那個王淑芬,是另一個。他不認識。但他知道,她在某個地方,瘋了二十年,沒有人看見她。梵谷看見了她。他畫了她。他讓秦墨去看她。

  「沈牧之,查一下王淑芬。」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王淑芬,1965年生。2004年,她的兒子在城西公園失蹤。她找了三年,沒找到。瘋了。她丈夫走了,她一個人。她住在城西的一個橋洞下面。沒有人管她。」

  「她兒子叫什麼?」

  「王小軍。1985年生,2004年失蹤。7月19日。」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7月19日。又一個失蹤的孩子。又一個瘋了的母親。

  「她在哪?」

  「城西,橋洞。虹橋下面。」

  秦墨上了車,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開往城西。虹橋在城西的老城區,一座石拱橋,橋下是乾涸的河床。橋洞裡面堆著破被子、塑料瓶、廢紙箱。一個女人坐在被子上,頭髮亂糟糟的,臉上有傷疤。她穿著一件破棉襖,手裡抱著一個布娃娃。她把布娃娃當成她的兒子,一邊搖一邊唱搖籃曲。秦墨走過去,蹲下來。

  「王淑芬?」

  女人抬起頭。她的眼睛很大,很空,看著秦墨,但沒有在看秦墨。她在看他身後。在看別的東西。

  「你是誰?」

  「秦墨。刑偵支隊的。您兒子的事。」

  女人的手開始發抖。她把布娃娃抱得更緊了。

  「小軍?你找到小軍了?」

  「找到了。他在湖底。城西公園的那個湖。2004年,他掉進去了。」

  女人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我等了他二十年。每年7月19日,去湖邊等他。他沒回來。我瘋了。他們說我瘋了。我沒瘋。我只是等他。」

  「他沒回來。他回不來了。」

  女人低下頭,看著懷裡的布娃娃。「我知道。他回不來了。但我還是等他。等了一輩子。」

  秦墨看著她。「王淑芬,你兒子在殯儀館。你可以去看他。」

  女人搖了搖頭。「不去。他不在了。那個不是他。他在湖底。他不在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有。誰記得他?」

  「我。我記得他。梵谷記得他。他畫了你。他讓你被看見。」

  女人抬起頭。「梵谷是誰?」

  「一個畫家。他畫痛苦的人。他畫了你。」

  女人看著秦墨,看了很久。然後她笑了。不是大笑,是那種很久沒有笑過的人突然想起來怎麼笑的笑。

  「有人看見我了。我等了二十年。有人看見我了。」

  秦墨站起來。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

  「王淑芬,你保重。」

  「保重。」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王淑芬。她瘋了,但她沒有忘記。她每年7月19日去湖邊等兒子。等了二十年。沒有人看見她。梵谷看見了她。秦墨看見了她。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寫下了王淑芬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告知,瘋,等二十年」。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梵谷在畫痛苦。那些瘋了的,那些被遺忘的,那些在沉默中承受的。他要我們看見他們。」

  「你看見了。」

  「看見了。」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又發現了一幅畫。不是素描,是油畫。畫的是一個男人,坐在輪椅上,手舉在空中,像是在抓什麼東西。背面寫著一行字:『他叫張德勝。不是之前那個張德勝,是另一個。他癱瘓了二十年。沒有人看見他。』簽名是V。」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癱瘓了二十年,沒有人看見他。梵谷在畫他。

  「他在哪?」

  「城西,一家養老院。」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養老院在城西的一條窄巷子裡,一棟灰色的三層小樓。張德勝住在二樓,一間很小的房間。他坐在輪椅上,手舉在空中,像是在抓什麼東西。他的手指蜷縮著,眼睛看著天花板。秦墨走進來,蹲在他面前。

  「張德勝?」

  老人的眼睛動了一下。他慢慢低下頭,看著秦墨。

  「你是誰?」

  「秦墨。刑偵支隊的。」

  「你來找我幹什麼?」

  「有人畫了你。他在問你——你看見了什麼?」

  老人看著天花板。「我看見了光。二十年前,我從腳手架上掉下來,摔斷了脖子。我躺在地上,看著天。光從上面照下來,刺眼。我閉不上眼睛。我看了三個小時。等有人來救我。沒人來。後來有人來了,把我送到醫院。我活了。但脖子斷了。我坐在輪椅上,看了二十年天花板。我看見了光。但沒有人看見我。」

  秦墨看著他。「梵谷看見了你。他畫了你。」

  老人的眼淚流下來了。「他畫了我?他看見了我?」

  「他看見了你。」

  老人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二十年。等有人看見我。等到了。」

  秦墨站起來。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

  「張德勝,你保重。」

  「保重。」

  秦墨走出養老院,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等了二十年。」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張德勝。他看了二十年天花板,等有人看見他。梵谷看見了他。秦墨看見了他。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寫下了張德勝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告知,癱瘓二十年」。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梵谷在畫痛苦。那些被遺忘的,那些被忽略的,那些在沉默中承受的。他一個一個地畫,一個一個地讓人看見。」

  「你一個一個地看。」

  「一個一個地看。」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王淑芬的臉,想著張德勝的手。他們等了二十年。等到了。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城西公園。等梵谷的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字,不是手——是一張臉。一張扭曲的臉,嘴巴大張,像是在尖叫。但聽不到聲音。梵谷在畫尖叫。在畫無聲的痛苦。在問——你聽見了嗎?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張臉。他聽見了。不是聲音,是痛苦。從畫裡傳出來,從那些被遺忘的人身上傳出來。他聽見了。

  他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秦墨,你聽見了什麼?」

  「痛苦。梵谷在畫痛苦。他讓我們聽見。」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梵谷那一頁。在旁邊寫了一行字:「他在畫尖叫。無聲的尖叫。我聽見了。」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的單元,還有七章。我們繼續。」

  「繼續。」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張臉。扭曲的,無聲的,尖叫的。梵谷在畫那些不能發出聲音的人。那些被社會拋棄的,被家庭遺忘的,被時間淹沒的。他讓他們尖叫。秦墨聽見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梵谷——無聲的尖叫。」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繼續找梵谷畫裡的人。」

  「好。」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天暗了,路燈亮起來。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王淑芬、張德勝、還有那些還沒被找到的人。他們也在等。等被看見。等被聽見。秦墨會去看,會去聽。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回家。明天繼續。」

  秦墨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今天找到了兩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沒有坐下。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那些燈下面,有人在等。等被看見,等被聽見。他記住了他們。他不會忘。

  他轉過身,坐在沙發上。黑貓蜷在他腿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梵谷那一頁。旁邊寫著「他在畫尖叫。無聲的尖叫。我聽見了。」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他睡著了。這一次,他夢到梵谷。梵谷站在一片麥田裡,手裡拿著畫筆,在畫天空。天空是藍色的,但他在畫黃色。秦墨走過去,站在他旁邊。

  「你在畫什麼?」

  「我在畫光。不是太陽的光,是痛苦的光。那些被遺忘的人,他們心裡也有光。只是沒有人看見。」

  秦墨看著那片麥田。麥子是金黃色的,天空是深藍色的,星星是亮黃色的。梵谷在畫星空。他畫的是痛苦,也是希望。

  秦墨醒了。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臉上。黑貓還蜷在他腿邊。他坐起來,看著窗外。新的一天開始了。

  他拿起筆記本,翻開。那頁上寫著梵谷的名字。他拿起筆,在旁邊又寫了一行字:「他畫的是痛苦,也是希望。」

  他合上筆記本,站起來。走到門口,穿上鞋。黑貓蹲在鞋柜上,看著他。

  「證據,我出門了。」

  黑貓叫了一聲。

  秦墨打開門,走了出去。陽光照在走廊里,暖洋洋的。他下了樓,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往重案組。沈牧之已經在白板前站著了。白板上又多了一幅畫。不是素描,不是油畫——是一幅水彩。畫的是一個少年,十四五歲,蹲在牆角,雙手抱著膝蓋,頭埋在膝蓋里。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叫李小軍。他被欺負了三年。沒有人看見他。」簽名是V。

  秦墨看著那個少年。他被欺負了三年,沒有人看見他。梵谷看見了他。秦墨要去看見他。

  「沈牧之,查一下李小軍。」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李小軍,1995年生。2010年,他從學校失蹤。他的父母找了他十年,沒找到。他躲在城西的一個廢棄廠房裡。他不敢回家。他怕那些人再欺負他。」

  「他還活著?」

  「活著。二十二歲。一個人。」

  秦墨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廢棄的廠房,達利牆的對面。李小軍住在廠房的地下室里。秦墨走進去,裡面很暗,有一股霉味。牆角蹲著一個人,十四五歲的樣子——不,不是十四五歲。他已經二十二歲了,但看起來還是十四五歲。營養不良,沒長大。他蹲在牆角,雙手抱著膝蓋,頭埋在膝蓋里。聽到腳步聲,他抬起頭。他的眼睛很亮,很乾淨,但裡面有一種東西——不是憤怒,不是悲傷,是一種很深的、很舊的恐懼。

  「李小軍?」

  「你是誰?」

  「秦墨。刑偵支隊的。有人畫了你。他讓我來看你。」

  李小軍的眼淚流下來了。「誰畫了我?」


  「梵谷。一個畫家。他畫痛苦的人。他畫了你。」

  「他看見我了?」

  「他看見你了。」

  李小軍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我等了十二年。等有人看見我。等到了。」

  秦墨看著他。「李小軍,你回家吧。你父母在等你。」

  「他們還在等我?」

  「他們找了十二年。沒放棄。」

  李小軍站起來。他的腿麻了,站不穩。秦墨扶著他,走出地下室。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他站在那裡,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十二年沒見過太陽了。」

  秦墨扶著他上了車。開往他父母的家。他的母親站在門口,看到兒子從車裡出來,跑過去。兩個人抱在一起,沒有聲音。只有眼淚。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李小軍那一頁。在旁邊寫了一行字:「被欺負三年,躲了十二年,已團聚。」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梵谷在畫痛苦。被欺負的,被遺忘的,被忽略的。他一個一個地畫,一個一個地讓人看見。我們一個一個地找,一個一個地記住。」

  「你記得住嗎?」

  「記得住。幾百個了。我會記住所有人。」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李小軍。他蹲在牆角,等了十二年。等有人看見他。梵谷看見了他。秦墨看見了他。他回家了。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梵谷——痛苦。李小軍,被欺負三年,躲了十二年,已團聚。」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梵谷的單元,還有六章。我們繼續。」

  「繼續。」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陽光照在路面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看著那些影子,想著李小軍的臉。他等了十二年。等到了。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城西公園。等梵谷的下一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湖還在,柳樹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水面。光從西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光在水面上的反射,組成了一個圖案。不是臉,不是手——是一個孩子。一個孩子,站在懸崖邊上,往下看。他在看什麼?秦墨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在害怕。他害怕掉下去。他害怕沒有人看見他。

  梵谷在畫恐懼。在畫那些被恐懼吞噬的人。秦墨看見了。他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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