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光與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正午。城南橋下。

  秦墨站在橋洞中央,陽光從頭頂照下來,垂直的,沒有影子。他早到了半個小時。從重案組出來的時候,沈牧之問他要不要帶槍。他說不用。沈牧之沒有再問。他把車停在橋頭,一個人走進橋下。河水還是乾的,河床上的石頭被太陽曬得發燙。他站在那裡,等著。

  光斑落在腳邊,圓圓的,亮亮的。卡拉瓦喬的第一束光在這裡。第一幅作品在這裡。第一個死者在這裡。劉大全。那個守了二十八年倉庫的保安,被畫在河床上,深藍色的制服,白色襯衫在黑暗中發光。卡拉瓦喬從這裡開始。秦墨從這裡開始記住。

  腳步聲從橋的另一頭傳來。皮鞋踩在石頭上,很穩,不急不慢。卡拉瓦喬從橋洞裡走出來,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頭髮扎在腦後,手裡沒有拿任何東西。他的臉在陽光下顯得很白,眼窩很深,顴骨很高。他走到秦墨面前,停下來。兩個人面對面站著,中間隔了兩步。

  「你來了。」卡拉瓦喬說。他的聲音很低,很平,像是在說一件早就知道會發生的事。

  「我來了。」

  「你知道我為什麼要殺他們嗎?」

  「知道。因為他們忘了那些被遺忘的人。」

  「那你為什麼阻止我?」

  「因為你忘了那些活著的人。他們只想好好活著。你殺了人,他們就不能好好活著了。」

  卡拉瓦喬沉默了很久。橋下很安靜,只有風吹過橋洞的聲音。

  「你說得對。我忘了。」他伸出手。「你抓我吧。」

  秦墨看著他的手。手指很長,骨節突出,指甲剪得很短。指尖上有顏料,藍色、紅色、黃色,洗不掉的那種。畫家的手。殺了人的手。他看著那雙手,看了很久。然後他拿出手銬。

  「卡拉瓦喬,你叫什麼名字?」

  「陳默。」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陳默。不是那個陳默。不是坐在輪椅上、在青石鎮老房子裡等死的陳默。是另一個陳默。同名,不同人。

  「陳默。1970年生。1995年從美術學院畢業。2000年第一次辦畫展,沒有人來看。2005年,他的老師林風被判死刑,他去找過法官孫德明,孫德明不見他。他去找過警察王建國,王建國把他趕出來。他去找過檢察官,沒有人理他。他等了十年。等到林風出獄,等到林風消失,等到他自己也消失了。然後他開始殺人。」

  秦墨看著他。「你是林風的學生?」

  「我是他最得意的學生。他教我畫畫,教我用光。他說——『陳默,你要讓人看見』。我畫了十年,沒有人看見。然後我想——也許不是用畫。也許是用別的方式。」

  「用死亡。」

  「用死亡。」

  秦墨把手銬銬在陳默的手腕上。金屬碰撞的聲音在橋下迴蕩,清脆,冰冷,像棋子落在棋盤上的聲音。

  「陳默,你殺了多少人?」

  「九個。孫德明、劉大全、王芳、陳德明、張建國、王建國、還有三個,你沒有查到。」

  「哪三個?」

  「一個工人,一個教師,一個醫生。他們的名字在波洛克的牆上。你沒有查到,因為你只查了四十四個。波洛克記了四十四個。我殺了九個。你查到了六個。還有三個,你沒有查到。」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後悔嗎?」

  陳默看著他。「後悔?我後悔沒有早點殺人。早一點殺人,就早一點有人來看。那些被遺忘的人,就早一點被看見。」

  「他們被看見了。但他們死了。」

  「活著的時候沒人看見。死了被看見。一樣。」

  「不一樣。」

  陳默低下頭,看著手上的手銬。「你說得對。不一樣。我殺了人,我該坐牢。」

  他轉過身,走向橋頭。秦墨跟在後面。兩個人走出橋洞,陽光照在臉上,刺眼。沈牧之靠在車門上,看到陳默手上的手銬,沒有說什麼。他打開車門,讓陳默坐進去。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沈牧之發動了車子。

  「去哪?」沈牧之問。

  「重案組。」

  車子駛出城南橋下,開往市區。陳默坐在後排座上,看著窗外。他沒有看那些高樓、商場、行人。他看的是牆。每一面牆。他在看有沒有畫。他在看有沒有人記得。


  「陳默,你畫了多少幅畫?」

  「二十一幅。波洛克牆上四十四個名字,我畫了二十一個。還有二十三個,沒有畫。」

  「為什麼沒有畫?」

  「因為來不及。你們來得太快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你還會畫嗎?」

  「在監獄裡,如果有顏料和畫布,我會畫。畫那些還沒有被看見的人。」

  沈牧之把車開進了公安局。秦墨帶著陳默走進重案組。辦公室里的人看到陳默手上的手銬,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秦墨把他帶到審訊室,讓他坐下。陳默坐在椅子上,雙手放在桌面上,手銬在燈光下泛著冷光。

  「陳默,我要問你幾個問題。」

  「你問。」

  「你的顏料從哪裡來的?」

  「新華化工的倉庫。鉻綠。波洛克告訴我的。他用那種顏料畫畫,滲進牆體,洗不掉。我用那種顏料畫畫,混在油畫顏料里,讓畫永遠不褪色。」

  「你的畫布呢?」

  「自己做的。買棉布,熬膠,塗底。跟林風學的。」

  「你的毒藥呢?」

  「氰化物。從網上買的。化工廠倒閉的時候,有人偷偷賣。我買了一批。」

  「你的目標是怎麼選的?」

  「波洛克的牆上。四十四個名字,每一個都是被遺忘的人。我選那些還活著的人,那些還沒有被看見的人。殺了他們,畫他們,讓人看見。」

  「你殺了九個人。九個都是這樣選的?」

  「九個都是。」

  秦墨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陽光照在公安局的院子裡,把槐樹的影子拉得很長。他看著那些影子,看了一會兒。

  「陳默,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陳默沉默了很久。「有。」

  「說。」

  「波洛克不是我的同夥。他不知道我要殺人。他以為我只是畫畫。他教我用顏料,教我用光,教我把那些名字寫在牆上。他沒有教我殺人。殺人是我的主意。」

  「林風呢?」

  「林風也不知道。他以為我只是畫畫。他教我用光,教我把光畫在畫布上。他沒有教我殺人。殺人是我的主意。」

  「你一個人?」

  「一個人。」

  秦墨轉過身,看著陳默。他的眼睛還是很亮,很乾淨,像是一個從來沒有騙過人的人。但他殺了九個人。

  「陳默,你後悔嗎?」

  陳默看著他。「我後悔沒有早點被人看見。我畫了十年,沒有人看。我殺了人,就有人看了。你來了。你看了。你記住了。」

  「我記住了。」

  「那就夠了。」

  秦墨走出審訊室,關上門。沈牧之靠在走廊的牆上,手裡拿著兩杯咖啡。他把一杯遞給秦墨。

  「他認了?」

  「認了。九個人。他說波洛克和林風不知道他要殺人。」

  「你信嗎?」

  「信。波洛克記了二十七年,林風畫了二十七年,他們都沒有殺人。殺人的是陳默。他走錯了路。波洛克和林風沒有錯。」

  秦墨喝了一口咖啡。苦的。

  「沈牧之,陳默的案子,你來辦?」

  「我是法學院老師,不是律師。但我可以給他介紹一個好律師。」

  「他會判多少年?」

  「故意殺人,九條人命。死刑。」

  秦墨沉默了很久。「他不想活。他殺人之前就想好了。他畫了那些畫,就是為了讓人看見。他殺人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會死。他不在乎。他只在乎那些畫有沒有被人看見。」

  「被看見了。你看見了。」

  「我看見了。」

  秦墨把咖啡喝完,走進辦公室。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個。他在陳默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捕」。然後他拿起筆,在最下面寫了一行字:「卡拉瓦喬,你殺了九個人。你畫了二十一幅畫。你被記住了。但那些人,也被記住了。他們死了。但他們被記住了。」


  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空蕩蕩的街道。

  「沈牧之,明天去查那三個沒有被找到的死者。工人、教師、醫生。波洛克記了他們的名字。卡拉瓦喬殺了他們。我們要讓他們被看見。」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卡拉瓦喬抓到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個。卡拉瓦喬殺了九個。他找到了六個倖存者,告知了十一個家屬。還有二十三個,在坑裡,在躲著,在等著。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陳隊長在辦公室里等他。

  「秦墨,陳默的案子,上面來人了。省廳的。他們要把他帶走。」

  「帶走?帶去哪裡?」

  「省里。他說他殺了九個人,還有三個沒查到。省廳要查。」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那三個人的名字,他說了嗎?」

  「說了。工人叫劉志遠,教師叫王淑芬,醫生叫李雪。」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劉志遠。不是恆遠地產那個劉志遠。是另一個劉志遠。王淑芬。李雪。李雪他查過。三年前失蹤的醫生。卡拉瓦喬殺了她。他找到了她的母親,告訴了她。她等到了答案。

  「陳隊長,那三個人,我已經查到了。工人劉志遠——1998年失蹤,在坑裡。教師王淑芬——2000年失蹤,在坑裡。醫生李雪——三年前失蹤,被卡拉瓦喬殺了。」

  陳隊長看著他。「你查到了?」

  「查到了。波洛克的牆上。四十四個名字。我都查了。」

  「那你寫個報告。交給省廳。」

  秦墨點了點頭。他走到白板前,拿起筆,在那三個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查」。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但秦墨在看。他看著每一個影子,想著每一個名字。四十四個名字。他記住了。他不會忘。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教堂。那面牆。波洛克記了四十四個名字。卡拉瓦喬畫了二十一幅畫。我查了四十四個。還有二十三個,在坑裡。我要去看他們。」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聖心教堂。那面牆還在,那些名字還在。秦墨站在牆前面,看著那些名字。他一個一個地念。念了四十四遍。然後他轉過身,走出教堂。

  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車。

  「沈牧之,從明天開始,我們一個一個地去看那些坑。不是挖,是去看。站在坑上面,記住他們。」

  「好。」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面牆。四十四個名字。他會記住的。一個一個地記。他不會忘。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個名字。他拿起筆,在卡拉瓦喬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捕」。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卡拉瓦喬的案子結束了。波洛克的案子結束了。林風的案子結束了。但那些名字還在。那些被遺忘的人還在。我們還要繼續。」

  「繼續多久?」

  「一輩子。」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明天繼續。」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個。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