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2002
2002年的案卷只有一頁紙。
秦墨從鐵皮柜子的最底層翻出它的時候,紙張已經脆了,邊角一碰就碎。封面上蓋著「已結案」的紅章,紅印油已經滲進紙里,把「結」字的最後一道筆畫洇成了一團。他小心翼翼地翻開,生怕弄碎了。
恆遠東城,恆遠地產最早的一個項目,在城東。2002年3月開工,2003年7月竣工。六棟樓,一個花園,一個地下車庫。案卷里只有一份報案記錄。報案人叫王桂蘭,說是她丈夫張大年,恆遠東城工地上的瓦工,開工第一天就失蹤了。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無打鬥痕跡。暫按失蹤處理。」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2002年,馬建國剛當上民警。他第一個恆遠地產的案子,就寫了「可能自己走的」。他寫了一輩子。
案卷里沒有詢問筆錄,沒有現場勘查照片,沒有走訪記錄。只有一份報案記錄,和一頁失蹤人員登記表。登記表上貼著張大年的照片——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圓臉,短髮,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工裝。他的眼睛很小,但很亮,笑著,露出一口不太整齊的牙齒。
秦墨把照片看了很久,然後翻到登記表的背面。那裡有一行鉛筆字,很淡,像是寫了又擦,擦了又寫。字跡歪歪扭扭,像是老周寫的,又像是方誠的。他湊近了看——「方誠來過。他說『第一個』。」
第一個。恆遠地產的第一個項目,第一個失蹤的工人。方誠查到了。他從第一個開始,一個一個地查,一直查到最後一個。他把自己查成了最後一個。
秦墨把案卷合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身走出辦公室,下了樓。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報紙,看到他下來,抬起頭。
「2002年的案子?」
「對。恆遠東城。張大年。」
老周放下報紙。「那個案子,我也查過。」
秦墨看著他。「你查過?」
「2010年,方誠來查的時候,我幫他翻的案卷。他說『這是第一個』。我問什麼第一個。他說『失蹤的第一個人』。」
「他後來查到了嗎?」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查到了。他去了恆遠東城,找到了那個坑。」
「坑裡有什麼?」
老周看著他。「他沒說。但他回來的時候,臉色比恆遠廣場那次還白。坐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半個小時沒說話。我給他倒了一杯茶,他端起來,手在抖。」
「他走的時候說什麼了?」
「他說——『周哥,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老周。方誠看到了什麼?讓他說「還是埋在地下好」?恆遠廣場他看到了父母的骨頭,恆遠西城他看到了劉大勇的屍體。恆遠東城,他看到了什麼?
他上了車,開到城東。恆遠東城在城東的老城區,靠近三環。是一個老小區,比恆遠西苑還舊。樓是六層的紅磚樓,外牆沒有保溫層,陽台上的鐵欄杆鏽跡斑斑。小區里種著幾棵楊樹,葉子已經黃了,風一吹,嘩啦嘩啦地往下掉。
秦墨把車停在小區門口,走進去。他按照方誠的線索,找那個「坑」。恆遠東城的地形跟其他項目不一樣。它建在一個山坡上,前低後高,最裡面的一排樓靠著山。山不高,是一個土丘,長滿了草。秦墨站在最後一排樓前面,看著那個土丘。坑應該在這裡。不是在樓下面,是在山下面。
他走到土丘前面,用手摸了摸地面。土是硬的,踩上去梆梆響。但下面是什麼?他蹲下來,拔了一把草。草根很短,扎不深。下面是石頭?還是水泥?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在地上挖了一下。挖了不到兩指深,就碰到硬的東西。不是石頭,是水泥。很厚,很硬,像是專門澆鑄的。
秦墨站起來,拍掉手上的土。方誠來過這裡。他站在同一個地方,蹲下來,挖過。他挖到了水泥。他知道水泥下面是什麼。他沒有挖開。他說「還是埋在地下好」。
他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然後他走出小區,上了車。他沒有回檔案室,而是開到了翠湖小區。趙德勝的家。門開了。趙德勝站在門後面,穿著一件舊棉襖,手裡拿著一把掃帚。看到秦墨,他的手停了一下。
「2002年,恆遠東城。那個坑。」
趙德勝的手開始發抖。掃帚掉在了地上。
「進來吧。」
他關上門,走到沙發前坐下來。秦墨坐在他對面。
「那個坑,」趙德勝的聲音很低,「在山下面。天然的,很深。劉志強說,不用挖地基了,直接蓋。」
「倒什麼了?」
「跟其他工地一樣。化工廠的廢料。鐵桶裝的。」
「還有呢?」
趙德勝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
「還有——人。不只一個。」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個?」
「三個。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小孩。」
秦墨坐在那裡,沒有說話。
「劉志強說,是外地來的,沒人找。填了,沒人知道。」
「方誠知道嗎?」
「知道。他來找過我。問我坑裡有什麼。我說了。他聽完之後,坐了很久。然後他說——『趙哥,你該還的還完了。剩下的,我來』。」
「他去了那個坑?」
「去了。他站在山前面,站了一下午。然後他走了。沒有挖。」
「他說什麼了?」
趙德勝抬起頭。「他說——『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起來。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翠湖小區。三個沒有名字的人。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小孩。他們是誰?從哪裡來?為什麼會埋在那裡?沒有人知道。方誠不知道。趙德勝不知道。劉志強也許知道,但他不會說了。
他轉過身。「趙德勝,如果有人來問你這些事,你會說嗎?」
趙德勝抬起頭。「會。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區,上了車。他坐在駕駛座上,拿出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上面寫了幾行字:「2002年,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三個沒有名字的人——男人、女人、小孩。方誠知道了。他沒有挖。他說『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區的樓在陽光中靜靜的。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裡,埋著三個人。他們不是工人,不是恆遠地產的員工。他們是外地來的,沒有人找。方誠沒有挖他們。他讓他們留在那裡。他不想讓他們見光。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還有孩子埋在地下。
秦墨發動了車子。他開回了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鐵皮柜子,拿出方誠的鐵盒子。他翻到最下面,找到了另一張紙條。字跡是方誠的,寫得很慢,一筆一畫,像是在猶豫。
「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三個。一家三口。男人、女人、小孩。小孩大概五六歲。他們不是工人。他們是路過的人。也許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劉志強說『處理掉』。趙德勝做的。埋了。我去過了。沒有挖。讓他們留著吧。反正沒有人找。」
秦墨把紙條放回去,蓋上蓋子,鎖進柜子。他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2002年,恆遠東城。三個沒有名字的人。一家三口。小孩五六歲。方誠沒有挖。他說『讓他們留著吧』。」
沈牧之回覆:「你知道他們是誰嗎?」
「不知道。方誠也不知道。」
「你要查嗎?」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後他打了幾個字:「不查了。查不到。沒有名字,沒有身份,沒有人找。」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那你還查什麼?」
「查有名字的人。張大年。他的妻子王桂蘭還在等。」
秦墨放下手機,打開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然後他拿起電話,撥了王桂蘭的號碼。電話響了很多聲,沒有人接。他又撥了一遍。還是沒有人接。
他查了一下王桂蘭的地址。城東,一個叫「東苑」的老小區。他站起來,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東苑小區在城東的老城區,比恆遠東城還舊。房子是八十年代建的,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王桂蘭住在4號樓,一層。
秦墨敲了敲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王桂蘭。」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裡了?」
「不知道。她兒子來接的。她身體不好,去跟兒子住了。」
「她身體怎麼了?」
老太太嘆了口氣。「肺癌。查出來就晚期了。她男人失蹤之後,她一個人過的。抽菸,抽得凶。一天兩包。抽了二十年。」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兒子叫什麼?住哪裡?」
「不知道。她就說『去兒子那』,沒說地址。」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王桂蘭得了肺癌。她抽菸抽了二十年,從張大年失蹤的那天開始抽的。她等了二十二年,等來了癌症。她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他不知道她還能等多久。
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王桂蘭搬走了。肺癌。不知道去哪裡了。」
沈牧之回覆:「你要找她嗎?」
「找。告訴她張大年的消息。」
「她還能等嗎?」
秦墨看著屏幕,沒有回覆。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王桂蘭」三個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肺癌,搬走,地址不詳」。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圍牆和巷子。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了最後一行字:「張大年。王桂蘭還在等。但她快等不到了。」
他合上筆記本,站起來,關了燈,走出辦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樓,走出檔案室。院子裡的槐樹在夜風中輕輕搖晃。
他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回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還有一個。在等她兒子。」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行字——「但她快等不到了。」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秦墨從鐵皮柜子的最底層翻出它的時候,紙張已經脆了,邊角一碰就碎。封面上蓋著「已結案」的紅章,紅印油已經滲進紙里,把「結」字的最後一道筆畫洇成了一團。他小心翼翼地翻開,生怕弄碎了。
恆遠東城,恆遠地產最早的一個項目,在城東。2002年3月開工,2003年7月竣工。六棟樓,一個花園,一個地下車庫。案卷里只有一份報案記錄。報案人叫王桂蘭,說是她丈夫張大年,恆遠東城工地上的瓦工,開工第一天就失蹤了。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無打鬥痕跡。暫按失蹤處理。」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2002年,馬建國剛當上民警。他第一個恆遠地產的案子,就寫了「可能自己走的」。他寫了一輩子。
案卷里沒有詢問筆錄,沒有現場勘查照片,沒有走訪記錄。只有一份報案記錄,和一頁失蹤人員登記表。登記表上貼著張大年的照片——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圓臉,短髮,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工裝。他的眼睛很小,但很亮,笑著,露出一口不太整齊的牙齒。
秦墨把照片看了很久,然後翻到登記表的背面。那裡有一行鉛筆字,很淡,像是寫了又擦,擦了又寫。字跡歪歪扭扭,像是老周寫的,又像是方誠的。他湊近了看——「方誠來過。他說『第一個』。」
第一個。恆遠地產的第一個項目,第一個失蹤的工人。方誠查到了。他從第一個開始,一個一個地查,一直查到最後一個。他把自己查成了最後一個。
秦墨把案卷合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身走出辦公室,下了樓。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報紙,看到他下來,抬起頭。
「2002年的案子?」
「對。恆遠東城。張大年。」
老周放下報紙。「那個案子,我也查過。」
秦墨看著他。「你查過?」
「2010年,方誠來查的時候,我幫他翻的案卷。他說『這是第一個』。我問什麼第一個。他說『失蹤的第一個人』。」
「他後來查到了嗎?」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查到了。他去了恆遠東城,找到了那個坑。」
「坑裡有什麼?」
老周看著他。「他沒說。但他回來的時候,臉色比恆遠廣場那次還白。坐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半個小時沒說話。我給他倒了一杯茶,他端起來,手在抖。」
「他走的時候說什麼了?」
「他說——『周哥,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老周。方誠看到了什麼?讓他說「還是埋在地下好」?恆遠廣場他看到了父母的骨頭,恆遠西城他看到了劉大勇的屍體。恆遠東城,他看到了什麼?
他上了車,開到城東。恆遠東城在城東的老城區,靠近三環。是一個老小區,比恆遠西苑還舊。樓是六層的紅磚樓,外牆沒有保溫層,陽台上的鐵欄杆鏽跡斑斑。小區里種著幾棵楊樹,葉子已經黃了,風一吹,嘩啦嘩啦地往下掉。
秦墨把車停在小區門口,走進去。他按照方誠的線索,找那個「坑」。恆遠東城的地形跟其他項目不一樣。它建在一個山坡上,前低後高,最裡面的一排樓靠著山。山不高,是一個土丘,長滿了草。秦墨站在最後一排樓前面,看著那個土丘。坑應該在這裡。不是在樓下面,是在山下面。
他走到土丘前面,用手摸了摸地面。土是硬的,踩上去梆梆響。但下面是什麼?他蹲下來,拔了一把草。草根很短,扎不深。下面是石頭?還是水泥?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在地上挖了一下。挖了不到兩指深,就碰到硬的東西。不是石頭,是水泥。很厚,很硬,像是專門澆鑄的。
秦墨站起來,拍掉手上的土。方誠來過這裡。他站在同一個地方,蹲下來,挖過。他挖到了水泥。他知道水泥下面是什麼。他沒有挖開。他說「還是埋在地下好」。
他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然後他走出小區,上了車。他沒有回檔案室,而是開到了翠湖小區。趙德勝的家。門開了。趙德勝站在門後面,穿著一件舊棉襖,手裡拿著一把掃帚。看到秦墨,他的手停了一下。
「2002年,恆遠東城。那個坑。」
趙德勝的手開始發抖。掃帚掉在了地上。
「進來吧。」
他關上門,走到沙發前坐下來。秦墨坐在他對面。
「那個坑,」趙德勝的聲音很低,「在山下面。天然的,很深。劉志強說,不用挖地基了,直接蓋。」
「倒什麼了?」
「跟其他工地一樣。化工廠的廢料。鐵桶裝的。」
「還有呢?」
趙德勝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沉默了很久。
「還有——人。不只一個。」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個?」
「三個。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小孩。」
秦墨坐在那裡,沒有說話。
「劉志強說,是外地來的,沒人找。填了,沒人知道。」
「方誠知道嗎?」
「知道。他來找過我。問我坑裡有什麼。我說了。他聽完之後,坐了很久。然後他說——『趙哥,你該還的還完了。剩下的,我來』。」
「他去了那個坑?」
「去了。他站在山前面,站了一下午。然後他走了。沒有挖。」
「他說什麼了?」
趙德勝抬起頭。「他說——『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秦墨站起來。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翠湖小區。三個沒有名字的人。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小孩。他們是誰?從哪裡來?為什麼會埋在那裡?沒有人知道。方誠不知道。趙德勝不知道。劉志強也許知道,但他不會說了。
他轉過身。「趙德勝,如果有人來問你這些事,你會說嗎?」
趙德勝抬起頭。「會。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秦墨走出翠湖小區,上了車。他坐在駕駛座上,拿出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上面寫了幾行字:「2002年,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三個沒有名字的人——男人、女人、小孩。方誠知道了。他沒有挖。他說『有些東西,還是埋在地下好』。」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翠湖小區的樓在陽光中靜靜的。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裡,埋著三個人。他們不是工人,不是恆遠地產的員工。他們是外地來的,沒有人找。方誠沒有挖他們。他讓他們留在那裡。他不想讓他們見光。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還有孩子埋在地下。
秦墨發動了車子。他開回了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鐵皮柜子,拿出方誠的鐵盒子。他翻到最下面,找到了另一張紙條。字跡是方誠的,寫得很慢,一筆一畫,像是在猶豫。
「恆遠東城,山下面的坑。三個。一家三口。男人、女人、小孩。小孩大概五六歲。他們不是工人。他們是路過的人。也許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劉志強說『處理掉』。趙德勝做的。埋了。我去過了。沒有挖。讓他們留著吧。反正沒有人找。」
秦墨把紙條放回去,蓋上蓋子,鎖進柜子。他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2002年,恆遠東城。三個沒有名字的人。一家三口。小孩五六歲。方誠沒有挖。他說『讓他們留著吧』。」
沈牧之回覆:「你知道他們是誰嗎?」
「不知道。方誠也不知道。」
「你要查嗎?」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後他打了幾個字:「不查了。查不到。沒有名字,沒有身份,沒有人找。」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那你還查什麼?」
「查有名字的人。張大年。他的妻子王桂蘭還在等。」
秦墨放下手機,打開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然後他拿起電話,撥了王桂蘭的號碼。電話響了很多聲,沒有人接。他又撥了一遍。還是沒有人接。
他查了一下王桂蘭的地址。城東,一個叫「東苑」的老小區。他站起來,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東苑小區在城東的老城區,比恆遠東城還舊。房子是八十年代建的,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王桂蘭住在4號樓,一層。
秦墨敲了敲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王桂蘭。」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裡了?」
「不知道。她兒子來接的。她身體不好,去跟兒子住了。」
「她身體怎麼了?」
老太太嘆了口氣。「肺癌。查出來就晚期了。她男人失蹤之後,她一個人過的。抽菸,抽得凶。一天兩包。抽了二十年。」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兒子叫什麼?住哪裡?」
「不知道。她就說『去兒子那』,沒說地址。」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王桂蘭得了肺癌。她抽菸抽了二十年,從張大年失蹤的那天開始抽的。她等了二十二年,等來了癌症。她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他不知道她還能等多久。
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王桂蘭搬走了。肺癌。不知道去哪裡了。」
沈牧之回覆:「你要找她嗎?」
「找。告訴她張大年的消息。」
「她還能等嗎?」
秦墨看著屏幕,沒有回覆。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翻到張大年那一頁。在「王桂蘭」三個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肺癌,搬走,地址不詳」。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圍牆和巷子。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
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了最後一行字:「張大年。王桂蘭還在等。但她快等不到了。」
他合上筆記本,站起來,關了燈,走出辦公室。走廊里很暗,他下了樓,走出檔案室。院子裡的槐樹在夜風中輕輕搖晃。
他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回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還有一個。在等她兒子。」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行字——「但她快等不到了。」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