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縣城來的貴人
四個幫工合力把石碑抬起來,穩穩插進墳頭的槽里。
石碑正對著東南方向,迎著晨光,「先考張公諱德茂之墓」幾個大字清晰可見。
「燒紙!」
周知禮把紙錢點著,火苗呼呼地躥起來,紙灰飛旋而上,在空中盤轉。
那一對童男童女的紙人也被點著了,火焰從下往上,到上面的時候,仿佛還在笑。
「叩首!」
張文斌走到墳前,撲通一聲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三個頭。
「爹,您回家了。這二十年,您在外面受苦了……兒子不孝啊……以後您就跟娘在一起,再也不分開了。」
周知禮站在一旁,靜靜看著。
不遠處就是張老太太的墳。兩座墳並排著,中間隔著三尺來寬的距離,恰好夠一個人走過。
二十年的分離,終於畫上句號。
這一刻,周知禮覺得自己做的事是有意義的。知客這行,說穿了就是給亡人辦事。但辦好了,活人心裡也能得到安慰。
這就夠了。
儀式結束後,眾人散去。
張文斌走到周知禮面前,從懷裡掏出一個紅包,塞進周知禮手裡。
紅包很厚,沉甸甸的。周知禮捏了一下,少說有幾十塊。
「小兄弟,這是你應得的。」
周知禮看了一眼,搖頭:「張老闆,這太多了。」
說著,他把紅包遞迴去。
「拿著。」張文斌又把紅包塞進他手裡,不容拒絕,「你不只幫我爹辦了喪事,還幫我找到了他。這份恩情,我記著。」
周知禮還想說什麼,張文斌已經轉身走了。
走出幾步,他像是想起了什麼,又回過頭。
「對了——」
他從懷裡掏出一張名帖,遞給周知禮。那名帖是灑金紅紙做的,上面印著燙金的字:「張記綢緞莊張文斌」
下面還有地址和印章。
「以後有什麼事,來縣城找我。張記綢緞莊在東大街,誰都知道。」
周知禮接過名帖,點了點頭:「多謝張老闆。」
張文斌擺擺手,上了馬車。
車夫甩了一記響鞭,馬車吱吱呀呀地動起來,沿著土路往縣城方向去了。
周知禮把名帖收進懷裡,轉身往回走。
這是他第一個縣城的人脈。
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用上,但這個年代,有幾個在城裡認識的人,辦起事來方便得多。
張文斌的事,不到三天就傳遍了全村。
農村就這樣,誰家死了頭豬都能傳三條街,何況是這麼稀罕的事。
「聽說了嗎?周知禮幫一個流浪漢辦喪事,結果那流浪漢是縣城大戶的爹!」
「去去去,別瞎編。」
「誰瞎編了?千真萬確!那大戶開著馬車親自來接他爹的遺骨,排場大著呢!」
「嘖嘖……這小子運氣太好了吧?隨便辦個喪事都能撞上貴人。」
「什麼運氣?這叫本事!換了別人,誰會管一個臭烘烘的流浪漢?周知禮不嫌棄,給人家洗乾淨、穿戴好、正經下葬。這才叫積德。」
「德叔家這小子,以後怕是要出息了……」
議論聲從村頭傳到村尾,從井邊傳到地頭,就連田裡除草的婦人都在嘀嘀咕咕。
回家的時候,隔壁二大娘湊過來套近乎,非要塞給他兩個雞蛋。
他推辭了半天才脫身。
晚飯時,堂屋裡難得熱鬧一回。
周德發坐在上首,周母端著菜從廚房進進出出。
往常桌上都是老三樣,醃蘿蔔、炒白菜、一碗玉米糊糊。今天桌上破天荒多了兩個菜,一盤炒雞蛋,一碟油渣炒白菜。
平時家裡吃飯簡單,能有葷腥的時候不多。今天這陣仗,明顯是因為兒子賺錢了。
周知禮坐下來,剛要動筷子,周德發咳嗽一聲。
「知禮,那個張老闆,靠譜不?」
周知禮愣了一下。
他爹從來不問他干知客的事,今天怎麼突然關心起來了?
「應該靠譜吧。縣城有名的綢緞莊,三代經商,在那邊是有頭有臉的人家。」
周德發點點頭,夾了一筷子醃蘿蔔,嚼了半天才咽下去。
「以後有來往的話,多注意一點兒分寸。大戶人家規矩多,說話辦事都要講究。別讓人家看輕了咱們。」
周知禮心裡暗笑,老爹開始把他當回事了。
「我知道了,爹。」
周母端著湯碗進來,聽見這話,臉上露出笑意。她往周知禮碗裡夾了一筷子雞蛋,什麼也沒說,但眼角的皺紋舒展開了。
第二天一早,周知禮去看望師父。
錢德順的腿傷還沒好利索,但已經能拄拐杖下地走幾步了。
周知禮進門的時候,老頭正坐在院子裡曬太陽,膝蓋上蓋著一條舊棉被,手裡捏著菸袋鍋子。
「師父。」
錢德順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來了?坐。」
周知禮搬了條板凳,坐在師父旁邊,把張文斌的事從頭到尾說了一遍——從收殮流浪漢,到張文斌找上門,到遷墳入葬。
錢德順聽得很認真,時不時「嗯」一聲。
等周知禮說完,錢德順磕了磕菸袋鍋子,把菸灰磕進旁邊的瓦盆里。
「知禮啊,你知道這件事最值錢的是什麼?」
周知禮想了想:「那個紅包?」
錢德順搖搖頭:「不是錢。」
「那是什麼?」
「名聲。」
老頭放下菸袋鍋子,慢悠悠地轉過頭。
「你幫一個流浪漢辦喪事,不圖回報。結果反而得了最大的回報——這件事傳出去,十里八鄉都知道你周知禮是個實誠人。」
「為什麼?因為你收殮那老頭的時候,不知道他是誰家的人,也不知道他兒子是縣城大戶。你就是覺得該收,便收了。」
「這就叫盡人事,憑的就是一個德字。」
他看著周知禮,目光深沉:
「有德的人,老天爺不會虧待。你今天幫了別人,明天別人就會幫你。這叫因果。」
周知禮聽得入神。
錢德順又說:
「我做知客做了四十年。見過的喪事上千場。有的人家連口棺材都買不起;有的人家金銀財寶堆成山。但不管窮還是富,結果都是一樣兩手空空走的。」
「你能帶走什麼?錢帶不走,房子帶不走。唯一能帶走的,就是你這輩子做的事。」
「所以啊——」
他嘆了口氣,拍了拍周知禮的手背,語重心長:「先盡人事,後聽天命。把該做的事做好,剩下的交給老天爺。」
周知禮把這話記在心裡。
先盡人事,後聽天命。
這是師父教他的第二課。
正說著,院門外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有人在拍門,拍得很急。
「咚咚咚!」
「錢師傅在家嗎?錢師傅!」
錢德順皺了皺眉:「誰啊?這麼急慌慌的。」
周知禮站起身,走出去開門。
門外站著一個中年人,穿著一身灰布中山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額頭上全是汗珠子,順著鬢角往下淌。
石碑正對著東南方向,迎著晨光,「先考張公諱德茂之墓」幾個大字清晰可見。
「燒紙!」
周知禮把紙錢點著,火苗呼呼地躥起來,紙灰飛旋而上,在空中盤轉。
那一對童男童女的紙人也被點著了,火焰從下往上,到上面的時候,仿佛還在笑。
「叩首!」
張文斌走到墳前,撲通一聲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三個頭。
「爹,您回家了。這二十年,您在外面受苦了……兒子不孝啊……以後您就跟娘在一起,再也不分開了。」
周知禮站在一旁,靜靜看著。
不遠處就是張老太太的墳。兩座墳並排著,中間隔著三尺來寬的距離,恰好夠一個人走過。
二十年的分離,終於畫上句號。
這一刻,周知禮覺得自己做的事是有意義的。知客這行,說穿了就是給亡人辦事。但辦好了,活人心裡也能得到安慰。
這就夠了。
儀式結束後,眾人散去。
張文斌走到周知禮面前,從懷裡掏出一個紅包,塞進周知禮手裡。
紅包很厚,沉甸甸的。周知禮捏了一下,少說有幾十塊。
「小兄弟,這是你應得的。」
周知禮看了一眼,搖頭:「張老闆,這太多了。」
說著,他把紅包遞迴去。
「拿著。」張文斌又把紅包塞進他手裡,不容拒絕,「你不只幫我爹辦了喪事,還幫我找到了他。這份恩情,我記著。」
周知禮還想說什麼,張文斌已經轉身走了。
走出幾步,他像是想起了什麼,又回過頭。
「對了——」
他從懷裡掏出一張名帖,遞給周知禮。那名帖是灑金紅紙做的,上面印著燙金的字:「張記綢緞莊張文斌」
下面還有地址和印章。
「以後有什麼事,來縣城找我。張記綢緞莊在東大街,誰都知道。」
周知禮接過名帖,點了點頭:「多謝張老闆。」
張文斌擺擺手,上了馬車。
車夫甩了一記響鞭,馬車吱吱呀呀地動起來,沿著土路往縣城方向去了。
周知禮把名帖收進懷裡,轉身往回走。
這是他第一個縣城的人脈。
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用上,但這個年代,有幾個在城裡認識的人,辦起事來方便得多。
張文斌的事,不到三天就傳遍了全村。
農村就這樣,誰家死了頭豬都能傳三條街,何況是這麼稀罕的事。
「聽說了嗎?周知禮幫一個流浪漢辦喪事,結果那流浪漢是縣城大戶的爹!」
「去去去,別瞎編。」
「誰瞎編了?千真萬確!那大戶開著馬車親自來接他爹的遺骨,排場大著呢!」
「嘖嘖……這小子運氣太好了吧?隨便辦個喪事都能撞上貴人。」
「什麼運氣?這叫本事!換了別人,誰會管一個臭烘烘的流浪漢?周知禮不嫌棄,給人家洗乾淨、穿戴好、正經下葬。這才叫積德。」
「德叔家這小子,以後怕是要出息了……」
議論聲從村頭傳到村尾,從井邊傳到地頭,就連田裡除草的婦人都在嘀嘀咕咕。
回家的時候,隔壁二大娘湊過來套近乎,非要塞給他兩個雞蛋。
他推辭了半天才脫身。
晚飯時,堂屋裡難得熱鬧一回。
周德發坐在上首,周母端著菜從廚房進進出出。
往常桌上都是老三樣,醃蘿蔔、炒白菜、一碗玉米糊糊。今天桌上破天荒多了兩個菜,一盤炒雞蛋,一碟油渣炒白菜。
平時家裡吃飯簡單,能有葷腥的時候不多。今天這陣仗,明顯是因為兒子賺錢了。
周知禮坐下來,剛要動筷子,周德發咳嗽一聲。
「知禮,那個張老闆,靠譜不?」
周知禮愣了一下。
他爹從來不問他干知客的事,今天怎麼突然關心起來了?
「應該靠譜吧。縣城有名的綢緞莊,三代經商,在那邊是有頭有臉的人家。」
周德發點點頭,夾了一筷子醃蘿蔔,嚼了半天才咽下去。
「以後有來往的話,多注意一點兒分寸。大戶人家規矩多,說話辦事都要講究。別讓人家看輕了咱們。」
周知禮心裡暗笑,老爹開始把他當回事了。
「我知道了,爹。」
周母端著湯碗進來,聽見這話,臉上露出笑意。她往周知禮碗裡夾了一筷子雞蛋,什麼也沒說,但眼角的皺紋舒展開了。
第二天一早,周知禮去看望師父。
錢德順的腿傷還沒好利索,但已經能拄拐杖下地走幾步了。
周知禮進門的時候,老頭正坐在院子裡曬太陽,膝蓋上蓋著一條舊棉被,手裡捏著菸袋鍋子。
「師父。」
錢德順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來了?坐。」
周知禮搬了條板凳,坐在師父旁邊,把張文斌的事從頭到尾說了一遍——從收殮流浪漢,到張文斌找上門,到遷墳入葬。
錢德順聽得很認真,時不時「嗯」一聲。
等周知禮說完,錢德順磕了磕菸袋鍋子,把菸灰磕進旁邊的瓦盆里。
「知禮啊,你知道這件事最值錢的是什麼?」
周知禮想了想:「那個紅包?」
錢德順搖搖頭:「不是錢。」
「那是什麼?」
「名聲。」
老頭放下菸袋鍋子,慢悠悠地轉過頭。
「你幫一個流浪漢辦喪事,不圖回報。結果反而得了最大的回報——這件事傳出去,十里八鄉都知道你周知禮是個實誠人。」
「為什麼?因為你收殮那老頭的時候,不知道他是誰家的人,也不知道他兒子是縣城大戶。你就是覺得該收,便收了。」
「這就叫盡人事,憑的就是一個德字。」
他看著周知禮,目光深沉:
「有德的人,老天爺不會虧待。你今天幫了別人,明天別人就會幫你。這叫因果。」
周知禮聽得入神。
錢德順又說:
「我做知客做了四十年。見過的喪事上千場。有的人家連口棺材都買不起;有的人家金銀財寶堆成山。但不管窮還是富,結果都是一樣兩手空空走的。」
「你能帶走什麼?錢帶不走,房子帶不走。唯一能帶走的,就是你這輩子做的事。」
「所以啊——」
他嘆了口氣,拍了拍周知禮的手背,語重心長:「先盡人事,後聽天命。把該做的事做好,剩下的交給老天爺。」
周知禮把這話記在心裡。
先盡人事,後聽天命。
這是師父教他的第二課。
正說著,院門外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有人在拍門,拍得很急。
「咚咚咚!」
「錢師傅在家嗎?錢師傅!」
錢德順皺了皺眉:「誰啊?這麼急慌慌的。」
周知禮站起身,走出去開門。
門外站著一個中年人,穿著一身灰布中山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額頭上全是汗珠子,順著鬢角往下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