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偷狗賊
秋分過後,天黑得一天比一天早。
李慕白從銀行出來時,天色已經暗了大半。他沒騎車——今天早上下了場雨,路面濕滑,便搭了段地鐵,又走了一截路。他不喜歡地鐵里那些打量的目光,但偶爾坐一次,也無妨。
回到郊區那條熟悉的小路時,路燈還沒亮。路兩邊是待拆的老廠房和幾戶零散的農家,再往前就是他住的村子。
李慕白走得不快。
他今天穿的是工裝——藏青色西裝,白襯衫,領帶已經鬆了,長發用木簪束著,被晚風吹得微微晃動。這套衣服在他身上,總給人一種「借來的」感覺,像是哪個朝代的文人穿了現代戲服。
走到巷口時,他忽然停下腳步。
不是聽見了什麼。
是感覺到了什麼。
《天人葵花訣》修到「化氣」之境後,他的感知比常人敏銳太多。此刻,他清晰地察覺到——前方不遠處,有陌生的氣息。不是一個人,是兩個。夾雜著一種細微的、尖銳的、帶著驚恐的……哀鳴。
李慕白沒有加快腳步,依舊不緊不慢地往前走。
巷子很窄,兩側是斑駁的磚牆,牆根長著青苔。拐過彎,他看見了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停在自家小院對面的空地上。
車沒熄火,尾燈亮著,排氣管冒著白煙。
一個穿深色夾克的男人正蹲在車旁,手裡攥著一根鐵鉤,另一隻手拎著一個蛇皮袋。袋子裡有什麼東西在劇烈掙扎,發出嗚嗚的低鳴。
還有一個男人——正在往李慕白家院門的方向走。
院門虛掩。
李慕白早上出門時鎖了,但這會兒鎖已經被撬開,門半敞著。
他沒有出聲。
只是繼續往前走,步伐依舊不緊不慢。
蹲在車旁的男人先發現了他,猛地站起來,鐵鉤往身後藏了藏。另一個已經走到院門口的男人也轉過身,目光兇狠地瞪著李慕白。
兩人都看清了來人——一個穿西裝的年輕人,長發,清瘦,看起來不像能打的樣子。
「幹什麼的?」院門口那個先開口,聲音粗啞,帶著濃重的口音。
李慕白沒理他,徑直走向自家院門。
「我問你話呢!」那男人伸手攔他。
李慕白這才看了他一眼。
極黑極靜的一雙眼睛,像是深冬的潭水,沒有波瀾,沒有情緒,但那種注視讓人後背發涼。男人的手僵在半空,莫名地縮了回去。
李慕白推開院門,走進去。
院子裡一片狼藉。
石桌被掀翻,石凳倒了兩隻。他放在桌上那本沒看完的書被踩在地上,紙頁皺成一團,沾著泥腳印。屋門大敞著,裡面的抽屜被拉出來,東西散了一地。
最讓他目光一凝的,是書案上的東西。
他平日練字的宣紙被撕成幾片,壓在硯台下。那本手抄的《清靜經》——是他花了一個多月用小楷抄完的——被翻得亂七八糟,最後幾頁被扯了下來,揉成一團扔在牆角。
還有幾頁修煉心得,寫的是《天人葵花訣》第二境「化氣」的體悟,也被翻了出來。
李慕白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云:「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此刻,他心中沒有妄心,只有一道極清的念頭——這兩個人,該當何罪。
屋外傳來腳步聲,那兩個男人跟了進來,站在院門口。
「這是你家?」之前攔他的那個問,語氣已經沒那麼沖了,但還帶著幾分試探。
李慕白轉過身,看著他們。
「誰讓你們進來的?」
聲音不大,很輕,但像是從很深很深的地方壓出來的。那兩人對視一眼,其中一個——就是之前蹲車旁的——嗤笑了一聲:「兄弟,你這院子又沒鎖,我們進來看看怎麼了?又沒偷你東西。」
「沒偷?」李慕白看了一眼地上散落的東西。
「翻了一下,又沒拿走。」那人說,「你這屋裡也沒什麼值錢的。幾本破書,幾張破紙——」
李慕白動了。
不是衝過去,不是揮拳,只是往前走了一步。
但那一步,快得不像話。快到那兩人根本沒反應過來,他已經站在了說話那人面前。
距離不到半尺。
那人下意識要退,但李慕白的右手已經搭上了他的肩井穴。力道不大,只是輕輕一按。
《黃帝內經》云:「手三陰從手走胸,手三陽從胸走手。」肩井穴屬足少陽膽經,是氣血交匯之所。輕按通經,重按斷氣。
李慕白用的力,極輕。
一分。
《天人葵花訣·閻王帖》中,力道分九分,一分最輕,九分最重。一分之力,不足以立時傷人,但足以在對方體內種下一縷「陰勁」。這縷陰勁細如髮絲,潛伏於絡脈之中,不疼不癢,不礙吃喝。但它會在體內遊走三日,第四日循絡脈入經脈,循經脈入心脈。屆時心脈驟縮,氣血逆沖,便是所謂「心梗」。
這一分力,夠四天後要他的命。
那人只覺得肩膀一麻,像被蚊子叮了一口,根本沒在意。
「你他媽——」他伸手要推李慕白。
李慕白已經退開了,退到三步之外,負手而立。
另一個男人見狀,攥著鐵鉤往前逼了一步:「小子,你找事是吧?」
李慕白看著他,目光平靜。
「東西放下,滾。」
那兩人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猶豫。不是被這句話嚇的,是被這個人說話時的語氣——那種語氣,不像是在威脅,像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媽的,神經病。」之前被按肩膀的男人罵了一句,轉身往外走。另一個也跟著走了。
麵包車發動,一溜煙開走了。
巷子裡重新安靜下來。
李慕白站在院中,看著那輛麵包車的尾燈消失在巷口,然後收回目光。
不需要追。
已經夠了。
三天後。
李慕白從銀行回來,推開院門,一隻純黑色的狗從屋檐下站起來,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腳邊,用頭蹭了蹭他的褲腿,然後轉身回去趴下。
這是那天晚上在院門口發現的那隻狗。偷狗賊逃跑時沒來得及帶走它,它就那麼蜷在牆角,左後腿被鐵鉤打傷了,骨裂,腫得厲害。李慕白給它上了夾板,餵了幾天飯,它就不走了。
李慕白從銀行出來時,天色已經暗了大半。他沒騎車——今天早上下了場雨,路面濕滑,便搭了段地鐵,又走了一截路。他不喜歡地鐵里那些打量的目光,但偶爾坐一次,也無妨。
回到郊區那條熟悉的小路時,路燈還沒亮。路兩邊是待拆的老廠房和幾戶零散的農家,再往前就是他住的村子。
李慕白走得不快。
他今天穿的是工裝——藏青色西裝,白襯衫,領帶已經鬆了,長發用木簪束著,被晚風吹得微微晃動。這套衣服在他身上,總給人一種「借來的」感覺,像是哪個朝代的文人穿了現代戲服。
走到巷口時,他忽然停下腳步。
不是聽見了什麼。
是感覺到了什麼。
《天人葵花訣》修到「化氣」之境後,他的感知比常人敏銳太多。此刻,他清晰地察覺到——前方不遠處,有陌生的氣息。不是一個人,是兩個。夾雜著一種細微的、尖銳的、帶著驚恐的……哀鳴。
李慕白沒有加快腳步,依舊不緊不慢地往前走。
巷子很窄,兩側是斑駁的磚牆,牆根長著青苔。拐過彎,他看見了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停在自家小院對面的空地上。
車沒熄火,尾燈亮著,排氣管冒著白煙。
一個穿深色夾克的男人正蹲在車旁,手裡攥著一根鐵鉤,另一隻手拎著一個蛇皮袋。袋子裡有什麼東西在劇烈掙扎,發出嗚嗚的低鳴。
還有一個男人——正在往李慕白家院門的方向走。
院門虛掩。
李慕白早上出門時鎖了,但這會兒鎖已經被撬開,門半敞著。
他沒有出聲。
只是繼續往前走,步伐依舊不緊不慢。
蹲在車旁的男人先發現了他,猛地站起來,鐵鉤往身後藏了藏。另一個已經走到院門口的男人也轉過身,目光兇狠地瞪著李慕白。
兩人都看清了來人——一個穿西裝的年輕人,長發,清瘦,看起來不像能打的樣子。
「幹什麼的?」院門口那個先開口,聲音粗啞,帶著濃重的口音。
李慕白沒理他,徑直走向自家院門。
「我問你話呢!」那男人伸手攔他。
李慕白這才看了他一眼。
極黑極靜的一雙眼睛,像是深冬的潭水,沒有波瀾,沒有情緒,但那種注視讓人後背發涼。男人的手僵在半空,莫名地縮了回去。
李慕白推開院門,走進去。
院子裡一片狼藉。
石桌被掀翻,石凳倒了兩隻。他放在桌上那本沒看完的書被踩在地上,紙頁皺成一團,沾著泥腳印。屋門大敞著,裡面的抽屜被拉出來,東西散了一地。
最讓他目光一凝的,是書案上的東西。
他平日練字的宣紙被撕成幾片,壓在硯台下。那本手抄的《清靜經》——是他花了一個多月用小楷抄完的——被翻得亂七八糟,最後幾頁被扯了下來,揉成一團扔在牆角。
還有幾頁修煉心得,寫的是《天人葵花訣》第二境「化氣」的體悟,也被翻了出來。
李慕白站在原地,一動不動。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云:「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此刻,他心中沒有妄心,只有一道極清的念頭——這兩個人,該當何罪。
屋外傳來腳步聲,那兩個男人跟了進來,站在院門口。
「這是你家?」之前攔他的那個問,語氣已經沒那麼沖了,但還帶著幾分試探。
李慕白轉過身,看著他們。
「誰讓你們進來的?」
聲音不大,很輕,但像是從很深很深的地方壓出來的。那兩人對視一眼,其中一個——就是之前蹲車旁的——嗤笑了一聲:「兄弟,你這院子又沒鎖,我們進來看看怎麼了?又沒偷你東西。」
「沒偷?」李慕白看了一眼地上散落的東西。
「翻了一下,又沒拿走。」那人說,「你這屋裡也沒什麼值錢的。幾本破書,幾張破紙——」
李慕白動了。
不是衝過去,不是揮拳,只是往前走了一步。
但那一步,快得不像話。快到那兩人根本沒反應過來,他已經站在了說話那人面前。
距離不到半尺。
那人下意識要退,但李慕白的右手已經搭上了他的肩井穴。力道不大,只是輕輕一按。
《黃帝內經》云:「手三陰從手走胸,手三陽從胸走手。」肩井穴屬足少陽膽經,是氣血交匯之所。輕按通經,重按斷氣。
李慕白用的力,極輕。
一分。
《天人葵花訣·閻王帖》中,力道分九分,一分最輕,九分最重。一分之力,不足以立時傷人,但足以在對方體內種下一縷「陰勁」。這縷陰勁細如髮絲,潛伏於絡脈之中,不疼不癢,不礙吃喝。但它會在體內遊走三日,第四日循絡脈入經脈,循經脈入心脈。屆時心脈驟縮,氣血逆沖,便是所謂「心梗」。
這一分力,夠四天後要他的命。
那人只覺得肩膀一麻,像被蚊子叮了一口,根本沒在意。
「你他媽——」他伸手要推李慕白。
李慕白已經退開了,退到三步之外,負手而立。
另一個男人見狀,攥著鐵鉤往前逼了一步:「小子,你找事是吧?」
李慕白看著他,目光平靜。
「東西放下,滾。」
那兩人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到了猶豫。不是被這句話嚇的,是被這個人說話時的語氣——那種語氣,不像是在威脅,像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媽的,神經病。」之前被按肩膀的男人罵了一句,轉身往外走。另一個也跟著走了。
麵包車發動,一溜煙開走了。
巷子裡重新安靜下來。
李慕白站在院中,看著那輛麵包車的尾燈消失在巷口,然後收回目光。
不需要追。
已經夠了。
三天後。
李慕白從銀行回來,推開院門,一隻純黑色的狗從屋檐下站起來,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腳邊,用頭蹭了蹭他的褲腿,然後轉身回去趴下。
這是那天晚上在院門口發現的那隻狗。偷狗賊逃跑時沒來得及帶走它,它就那麼蜷在牆角,左後腿被鐵鉤打傷了,骨裂,腫得厲害。李慕白給它上了夾板,餵了幾天飯,它就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