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踏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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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默伸手拉著夏詩妍去找位置。

  越往裡走人就開始擠了。

  音樂聲越來越近,鼓點一下一下砸在胸口上,像有人拿拳頭在捶。

  燈光掃過來,在人臉和衣服上跳來跳,把人群切成明暗交替的色塊,

  「這邊。」

  陳默回頭喊了一聲。

  藝人觀演區在舞台左側,用鐵馬圍出一塊扇形區域,離舞台大概二十米,鐵馬外面黑壓壓的全是人,有的人踮起腳尖往裡張望,有的人把手機舉過頭頂拍舞台。

  陳默把手裡的工作證舉到胸前,一個戴耳機的保安掃了一眼,側身讓開一條縫。

  陳默拉著夏詩妍擠了進去。

  觀演區裡的人也不少,雖然沒有外面那麼密,但想找個好位置也不容易。

  陳默踮起腳尖往裡面看了一眼,舞台正前方的位置已經站滿了人,大多是工作人員和媒體,長槍短炮架了一排。

  他拉著夏詩妍往左邊挪,蹭到鐵馬邊緣,前面是一對舉著相機的年輕人,再往前是一個穿馬甲的中年男人,手裡拿著對講機,正對著裡面喊話。

  他停住腳步,把夏詩妍拉到身前,讓她站鐵馬邊上,自己站在她身後。這個位置不算最好,但能看見大半個舞台,音響也夠近。

  「就這兒吧。」

  他湊到她耳邊說。

  夏詩妍點了點頭,頭髮掃在他下巴上,痒痒的。

  人潮還在往舞台方向涌。

  鐵馬外面的人越聚越多,有人開始喊「往前走」,有人跟著起鬨,聲音一波接著一波。

  一個穿紅裙子的女孩騎在男朋友脖子上,手裡舉著螢光棒,搖來搖去。

  她男朋友被擠得東倒西歪,兩隻手死死抓著她的腿,臉上表情又痛苦又幸福。

  旁邊幾個男生脫了T恤拿在手裡甩,露出幾個脊背,上面寫著不同的字,有的寫「搖滾不死」,有的寫「我愛音樂」,有一個寫的是「徵婚」。

  陳默多看了一眼,夏詩妍順著他的目光也看了一眼,然後收回目光,面無表情,但她的手指在他手心裡掐了一下。

  不重,像警告。

  他笑了一下,沒說話。

  台上的鼓手敲了四下,吉他聲炸開,主唱從側台跑出來,一頭長髮在燈光下甩得像風中的旗。

  第一句歌詞喊出來的時候,全場跟著吼,聲浪大得讓人頭皮發麻。

  陳默站在那片聲浪里,後背濕透了,耳朵嗡嗡響,但他沒覺得難受。

  他覺得自己應該在的地方,就在這裡。

  在人群里,在音樂里,在燈光下。

  他不是第一次來音樂節。

  小時候家裡還沒破產,爸爸媽媽經常帶他去。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七歲。

  當時人很多,他個子矮,什麼也看不見,眼前全是別人的後背,花花綠綠的,像一堵會動的牆。

  爸爸把他扛在肩上,他抱著爸爸的額頭,視野一下子開闊了。

  舞台上的燈光很亮,亮得他眯起了眼睛。

  鼓點震得他胸口發麻,他不害怕,因為爸爸的手一直扶著他的腿,很穩,像一棵長在地里的樹。

  台上唱歌的人穿著一身黑,頭髮很長,唱到最後跪在舞台上,把話筒舉向天空。

  全場都在尖叫,他也在叫,喊的是什麼他忘了,只記得嗓子啞了好幾天。回去喝了一整壺胖大海。

  爸爸把他從肩上放下來,滿臉自豪地問他:「唱得怎麼樣?這可是我們遠山大力培養的好苗子!」

  那時他還不懂「遠山」的含義,但他覺得爸爸說這句話的時候,整個人在發光。

  不是燈光打在他臉上的那種光,是從裡面透出來的,像有人在他身體裡點了一盞燈。

  後來他知道了,遠山是爸爸的公司,是做音樂的。

  那個在舞台上跪著唱歌的人,是爸爸簽的藝人。

  那一年,爸爸的腰是直的,眼睛是亮的,說話的時候下巴是抬著的,好像全世界都在他腳下。

  他以為爸爸會一直這樣。


  後來遠山倒了。

  不是慢慢倒的,是轟的一聲,像一堵牆被人從後面踹了一腳,連帶著整個屋頂都塌了。

  那天他放學回家,發現家裡沒開燈,電視也是關著的,爸爸坐在客廳里,一動不動地看著茶几上攤著的幾張紙。

  他看不懂,但他看得懂爸爸的臉。

  那張臉上的光滅了。

  像燈絲燒斷了,再也亮不起來了。

  爸爸的腰也彎了,彎得很突然,像是有人把他身體裡那盞燈抽走了,剩下的是一具空殼,沉默的、疲憊的、每天都在算帳的空殼。

  爸爸再也不說「我們遠山」了。

  他把那兩個字咽了回去,咽得很深,深到陳默後來再也沒聽見過。

  他再也沒有去過音樂節。

  不是不想去,是不敢去。

  他怕站在台下,想起爸爸扛著他的樣子。

  怕想起爸爸說「我們遠山」時發光的眼睛。

  怕想起那個跪在舞台上唱歌的人。

  他怕想起這些。

  他把這些記憶壓在心底,壓在那些寫滿音符的草稿紙下面,壓在那些深夜裡一個人編曲的孤獨下面,壓了八年。

  今天他又站在了音樂節現場。

  不是買票進來的,不是蹭別人的關係進來的。是他自己寫的歌換來的。他的歌,今晚要在三萬人面前唱。

  三萬人。

  不是三百,不是三千,是三萬!

  他站在這裡,站在舞台左側的鐵馬邊上,身後是人海,頭頂是燈光,腳下是沙地。

  這一切,不是爸爸給他的,不是遠山給他的,是他自己掙來的。

  他這些年寫了很多歌。給愛好者寫,給短視頻博主寫,一首一首地寫,一單一單地接。

  有的歌發了,播放量寥寥無幾,評論區只有幾條,還都是「加油」「好聽」「支持」。

  他看了,笑一下,關掉頁面,繼續寫下一首。

  他一直沒有放棄。

  今天。

  他的歌終於會被很多人聽到了。

  現場有三萬人,還有直播,還有錄播。那些看直播的人,看錄播的人,會比三萬更多。

  他不知道會有多少,但他知道,會有人聽見他的歌,會有人記住這首歌,會有人順著製作人的名字找到他。會有人說:

  「這首歌是陳默寫的。」

  他一定要站起來。

  用他寫的歌,用他譜的曲。

  遠山倒了,他就站起來。

  他來做爸媽眼裡的驕傲。

  不是「我們遠山」,是「我兒子」。

  他要把這句話還給爸爸,讓爸爸在別人面前,滿臉自豪地說:

  「這是我兒子寫的歌。」

  他會的。

  他一定會讓很多人聽過他寫的歌,讓很多人站在台下聽他唱。

  他還有很多歌要寫,很多路要走。

  今晚,他的歌要在這裡響了。

  在金沙灣的夜風裡,在三萬人的耳朵里,在那些他不認識的人心裡。

  響一次,就會響第二次。

  響第二次,就會響無數次。

  他在燈光下用力攥緊了拳頭。

  夏詩妍站在他身前,後背幾乎貼著他胸口。

  她的頭髮被海風吹起來,掃在他臉上。

  他低下頭,湊到她耳邊說:

  「快到了。」

  台上,光頭主唱唱完了最後一個音,把麥克風從架子上拔下來,舉過頭頂。

  全場安靜了一秒,然後重新喧囂了起來。

  掌聲、尖叫聲、口哨聲混在一起,涌了過來。

  陳默也跟著歡呼了一聲。

  他攥著夏詩妍的手,抬頭看向舞台。

  他們站到這兒了。

  站在他寫的那首歌即將響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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