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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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第一次聽見季夏的聲音。不是用耳朵,是用腦子。

  像有人在她腦子深處擰開了一個水龍頭,水嘩嘩地流,停不下來。

  那個聲音叫她「夏詩妍」,叫她「笨蛋」叫她「蠢豬」。

  但她會叫他「老公」。

  老公。

  她從來沒叫過任何人老公。

  她連「親愛的」都說不出口。

  但季夏說得出口,說得那麼自然,像喝水一樣。

  她不知道季夏是什麼時候開始替她活的。替她笑,替她鬧,替她纏著一個人叫老公,替她把那八萬塊錢轉出去。

  她做了什麼呢?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在季夏纏著陳默的時候假裝不知道,在季夏叫「老公」的時候假裝聽不見,在季夏把那八萬塊轉出去的時候假裝那不是自己的手在操作手機。

  她的手指動了,數字是她輸的,密碼是她按的,確認鍵是她點的。

  但她那是季夏。

  季夏想轉,季夏心疼他,季夏怕他難受。

  不是她。

  她怎麼會心疼一個人呢?她連自己都不心疼。

  她想起小時候,妹妹過生日,滿屋子的氣球和禮物,她很羨慕,坐在角落裡,手裡拿著一本拿倒了的書。

  她不哭,不問,不鬧。

  她只是坐在那裡,把書拿倒,假裝自己在看。

  她從小就學會了不想要。

  不想要,就不會失望。

  不想要,就不會被拒絕。

  不想要,就不會在深夜裡翻來覆去地想,那個人到底喜不喜歡我。

  她不敢想。

  她怕想了,就收不回來。

  她想起陳默第一次出現在她面前。醫務室里,她抱著他,渾身發抖,眼淚把校服袖子浸濕了一大片。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

  也許是那段突然湧進來的記憶太燙了,燙得她眼淚止不住。

  那段記憶她已經忘記了,或許那是季夏的記憶。

  不是她的。

  她只是被那段記憶燙了一下,留下了疤。

  那段記憶忘了,但疤一直在。

  她想起陳默給她送牛奶,送掛件,送隨身聽。她接了,收了,藏了。

  但她不敢喝。怕喝了就惦記上了。怕惦記上了就戒不掉了。

  掛件是她的。隨身聽是她的。

  但那個叫「老公」的人,不是她。

  那個在微信里陪他熬夜聊天的人,不是她。

  那個陪他聊天、給他唱歌、哄他開心、說「你只需要好好寫歌就行」的人,不是她。

  是季夏。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站在旁邊,看著季夏替他做了一切,然後假裝那不是自己。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把那個金手鐲賣了。

  那是爺爺給她的,也是她身上唯一值錢的東西,是媽媽唯一沒有沒收的東西。

  她把鐲子給了當鋪老闆,換回來一串數字。那串數字後來又變成了一首歌,那首歌今晚要在三萬人面前唱。

  她不知道值不值得。

  她只知道,那段陽光太燙了,她握不住。

  她怕。

  怕有一天季夏消失了。

  怕陳默發現,那個陪他聊天、哄他開心、叫他老公的人,其實是一團隨時會散掉的霧。

  霧散了,他還會看她一眼嗎?

  他還會給她送牛奶嗎?

  還會把隨身聽藏在口袋夾層里,笨拙地說「不聽就扔了」嗎?

  她不知道。她也不敢知道。

  她更怕他發現她不是季夏。

  季夏像個小太陽,會發光,會發熱,會把周圍的人烤得暖烘烘的。

  她不會。


  她是一塊冰。冷,硬,不說話。別人靠近她,只會被凍傷。

  她不想凍傷他。她已經在心裡凍傷過很多人了。

  媽媽看她的眼神是冷的,妹妹對她的態度是冷的,同學說她高冷,老師說她孤僻。

  她們說得對。她就是這樣的人。她不會改,也改不了。

  她怕他靠得太近,看清了她是什麼樣的人,然後轉身走掉。

  不是嫌棄,是失望。

  失望她不是季夏。失望她不會發光,不會發熱,不會在深夜裡發一長串消息說「老公我好想你」。

  她連「我想你」三個字都說不出口。

  她只會說「嗯」,「好」,「知道了」。她怕他把那些「嗯」和「好」攢夠了,就去找一個會說「我想你」的人。

  而且爸媽也不會同意。媽媽看他的眼神,她比誰都清楚,媽媽還說「你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她不知道什麼叫「一個世界」。

  她只知道,她活的世界太小了,小到只裝得下課本、卷子和媽媽定好的分數線。

  他活的世界太大了,大到有音樂節、有三萬人、有她從來沒見過的海。

  她不想把他拉進她的世界。

  她的世界太擠了,太暗了,太冷了。她捨不得。

  他身上的擔子已經夠重了。

  妹妹的病,家裡的債,他媽媽要上班,他爸爸在工地上打工。他還要寫歌,還要寫小說,還要考大學。

  那八萬塊,她從來沒指望他還。

  她怕他還。怕他還了就兩清了。怕兩清了,他們就再也沒有關係了。

  她寧願他欠著。

  欠著,他就還會來。

  給她送牛奶,給她發消息,在食堂里等她,在校門口堵她。

  欠著,她就有理由見他一面的,多一面,再多一面。

  直到高考。

  高考之後呢?

  他考去哪所大學?她考去華清。

  華清在京北,他呢?

  她不知道他會去哪座城市,在哪條街、哪棟樓、哪間教室。

  她怕他遇到一個更陽光、更開朗、更會說「我想你」的女孩。

  她怕他慢慢忘了季夏。

  也忘了她。

  她怕很多年以後,他們在某個地方偶然遇見,他看著她的眼睛,叫不出她的名字。

  她更怕他叫出她的名字,然後說「好久不見」。

  她不想聽「好久不見」。

  她想聽「我在」。

  她怕。

  但她不敢說。

  她只會把手放在他手心裡,讓他牽著她往前走。

  夜風吹過來,把她的頭髮吹到臉上,她沒有撥。

  她不敢撥。

  怕手一松,他就走了。

  她低著頭,看著兩個人踩在落客區沙地上的腳印,一深一淺,一前一後。

  她忽然想,如果這些腳印能一直印下去就好了。

  印到海邊,印到音樂節結束,印到高考,印到畢業,印到她敢說「我想你」的那一天。

  可是她知道,她不敢說。

  她這輩子都不會說。

  她只會把這三個字吞回去,咽下去,爛在肚子裡。

  然後假裝自己什麼都沒想。

  假裝自己什麼都不想要。

  她把自己勇氣弄丟了。

  她忽然攥緊了手。

  也許,她不需要勇氣,只需要一個藉口。

  一個很小的藉口,小到可以騙自己說這不是勇氣,只是一時衝動。

  「陳默。」

  她忽然開口了。

  「等我們聽完歌,我們去靠近大海的沙灘,好不好?」

  不是「我想去」,不是「你帶我去」,是「我們去」。

  她把「我們」兩個字咬得很輕,輕到像是怕被人聽見。

  但她說出來了。

  她把這個詞從嗓子眼裡擠出來,放在他和她之間,像放一顆很小很小的糖,怕化了,又怕不化。

  陳默轉頭看向她,笑著說: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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