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勇氣
她想起第一次聽見季夏的聲音。不是用耳朵,是用腦子。
像有人在她腦子深處擰開了一個水龍頭,水嘩嘩地流,停不下來。
那個聲音叫她「夏詩妍」,叫她「笨蛋」叫她「蠢豬」。
但她會叫他「老公」。
老公。
她從來沒叫過任何人老公。
她連「親愛的」都說不出口。
但季夏說得出口,說得那麼自然,像喝水一樣。
她不知道季夏是什麼時候開始替她活的。替她笑,替她鬧,替她纏著一個人叫老公,替她把那八萬塊錢轉出去。
她做了什麼呢?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在季夏纏著陳默的時候假裝不知道,在季夏叫「老公」的時候假裝聽不見,在季夏把那八萬塊轉出去的時候假裝那不是自己的手在操作手機。
她的手指動了,數字是她輸的,密碼是她按的,確認鍵是她點的。
但她那是季夏。
季夏想轉,季夏心疼他,季夏怕他難受。
不是她。
她怎麼會心疼一個人呢?她連自己都不心疼。
她想起小時候,妹妹過生日,滿屋子的氣球和禮物,她很羨慕,坐在角落裡,手裡拿著一本拿倒了的書。
她不哭,不問,不鬧。
她只是坐在那裡,把書拿倒,假裝自己在看。
她從小就學會了不想要。
不想要,就不會失望。
不想要,就不會被拒絕。
不想要,就不會在深夜裡翻來覆去地想,那個人到底喜不喜歡我。
她不敢想。
她怕想了,就收不回來。
她想起陳默第一次出現在她面前。醫務室里,她抱著他,渾身發抖,眼淚把校服袖子浸濕了一大片。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
也許是那段突然湧進來的記憶太燙了,燙得她眼淚止不住。
那段記憶她已經忘記了,或許那是季夏的記憶。
不是她的。
她只是被那段記憶燙了一下,留下了疤。
那段記憶忘了,但疤一直在。
她想起陳默給她送牛奶,送掛件,送隨身聽。她接了,收了,藏了。
但她不敢喝。怕喝了就惦記上了。怕惦記上了就戒不掉了。
掛件是她的。隨身聽是她的。
但那個叫「老公」的人,不是她。
那個在微信里陪他熬夜聊天的人,不是她。
那個陪他聊天、給他唱歌、哄他開心、說「你只需要好好寫歌就行」的人,不是她。
是季夏。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站在旁邊,看著季夏替他做了一切,然後假裝那不是自己。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把那個金手鐲賣了。
那是爺爺給她的,也是她身上唯一值錢的東西,是媽媽唯一沒有沒收的東西。
她把鐲子給了當鋪老闆,換回來一串數字。那串數字後來又變成了一首歌,那首歌今晚要在三萬人面前唱。
她不知道值不值得。
她只知道,那段陽光太燙了,她握不住。
她怕。
怕有一天季夏消失了。
怕陳默發現,那個陪他聊天、哄他開心、叫他老公的人,其實是一團隨時會散掉的霧。
霧散了,他還會看她一眼嗎?
他還會給她送牛奶嗎?
還會把隨身聽藏在口袋夾層里,笨拙地說「不聽就扔了」嗎?
她不知道。她也不敢知道。
她更怕他發現她不是季夏。
季夏像個小太陽,會發光,會發熱,會把周圍的人烤得暖烘烘的。
她不會。
她是一塊冰。冷,硬,不說話。別人靠近她,只會被凍傷。
她不想凍傷他。她已經在心裡凍傷過很多人了。
媽媽看她的眼神是冷的,妹妹對她的態度是冷的,同學說她高冷,老師說她孤僻。
她們說得對。她就是這樣的人。她不會改,也改不了。
她怕他靠得太近,看清了她是什麼樣的人,然後轉身走掉。
不是嫌棄,是失望。
失望她不是季夏。失望她不會發光,不會發熱,不會在深夜裡發一長串消息說「老公我好想你」。
她連「我想你」三個字都說不出口。
她只會說「嗯」,「好」,「知道了」。她怕他把那些「嗯」和「好」攢夠了,就去找一個會說「我想你」的人。
而且爸媽也不會同意。媽媽看他的眼神,她比誰都清楚,媽媽還說「你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她不知道什麼叫「一個世界」。
她只知道,她活的世界太小了,小到只裝得下課本、卷子和媽媽定好的分數線。
他活的世界太大了,大到有音樂節、有三萬人、有她從來沒見過的海。
她不想把他拉進她的世界。
她的世界太擠了,太暗了,太冷了。她捨不得。
他身上的擔子已經夠重了。
妹妹的病,家裡的債,他媽媽要上班,他爸爸在工地上打工。他還要寫歌,還要寫小說,還要考大學。
那八萬塊,她從來沒指望他還。
她怕他還。怕他還了就兩清了。怕兩清了,他們就再也沒有關係了。
她寧願他欠著。
欠著,他就還會來。
給她送牛奶,給她發消息,在食堂里等她,在校門口堵她。
欠著,她就有理由見他一面的,多一面,再多一面。
直到高考。
高考之後呢?
他考去哪所大學?她考去華清。
華清在京北,他呢?
她不知道他會去哪座城市,在哪條街、哪棟樓、哪間教室。
她怕他遇到一個更陽光、更開朗、更會說「我想你」的女孩。
她怕他慢慢忘了季夏。
也忘了她。
她怕很多年以後,他們在某個地方偶然遇見,他看著她的眼睛,叫不出她的名字。
她更怕他叫出她的名字,然後說「好久不見」。
她不想聽「好久不見」。
她想聽「我在」。
她怕。
但她不敢說。
她只會把手放在他手心裡,讓他牽著她往前走。
夜風吹過來,把她的頭髮吹到臉上,她沒有撥。
她不敢撥。
怕手一松,他就走了。
她低著頭,看著兩個人踩在落客區沙地上的腳印,一深一淺,一前一後。
她忽然想,如果這些腳印能一直印下去就好了。
印到海邊,印到音樂節結束,印到高考,印到畢業,印到她敢說「我想你」的那一天。
可是她知道,她不敢說。
她這輩子都不會說。
她只會把這三個字吞回去,咽下去,爛在肚子裡。
然後假裝自己什麼都沒想。
假裝自己什麼都不想要。
她把自己勇氣弄丟了。
她忽然攥緊了手。
也許,她不需要勇氣,只需要一個藉口。
一個很小的藉口,小到可以騙自己說這不是勇氣,只是一時衝動。
「陳默。」
她忽然開口了。
「等我們聽完歌,我們去靠近大海的沙灘,好不好?」
不是「我想去」,不是「你帶我去」,是「我們去」。
她把「我們」兩個字咬得很輕,輕到像是怕被人聽見。
但她說出來了。
她把這個詞從嗓子眼裡擠出來,放在他和她之間,像放一顆很小很小的糖,怕化了,又怕不化。
陳默轉頭看向她,笑著說:
「好。」
像有人在她腦子深處擰開了一個水龍頭,水嘩嘩地流,停不下來。
那個聲音叫她「夏詩妍」,叫她「笨蛋」叫她「蠢豬」。
但她會叫他「老公」。
老公。
她從來沒叫過任何人老公。
她連「親愛的」都說不出口。
但季夏說得出口,說得那麼自然,像喝水一樣。
她不知道季夏是什麼時候開始替她活的。替她笑,替她鬧,替她纏著一個人叫老公,替她把那八萬塊錢轉出去。
她做了什麼呢?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在季夏纏著陳默的時候假裝不知道,在季夏叫「老公」的時候假裝聽不見,在季夏把那八萬塊轉出去的時候假裝那不是自己的手在操作手機。
她的手指動了,數字是她輸的,密碼是她按的,確認鍵是她點的。
但她那是季夏。
季夏想轉,季夏心疼他,季夏怕他難受。
不是她。
她怎麼會心疼一個人呢?她連自己都不心疼。
她想起小時候,妹妹過生日,滿屋子的氣球和禮物,她很羨慕,坐在角落裡,手裡拿著一本拿倒了的書。
她不哭,不問,不鬧。
她只是坐在那裡,把書拿倒,假裝自己在看。
她從小就學會了不想要。
不想要,就不會失望。
不想要,就不會被拒絕。
不想要,就不會在深夜裡翻來覆去地想,那個人到底喜不喜歡我。
她不敢想。
她怕想了,就收不回來。
她想起陳默第一次出現在她面前。醫務室里,她抱著他,渾身發抖,眼淚把校服袖子浸濕了一大片。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
也許是那段突然湧進來的記憶太燙了,燙得她眼淚止不住。
那段記憶她已經忘記了,或許那是季夏的記憶。
不是她的。
她只是被那段記憶燙了一下,留下了疤。
那段記憶忘了,但疤一直在。
她想起陳默給她送牛奶,送掛件,送隨身聽。她接了,收了,藏了。
但她不敢喝。怕喝了就惦記上了。怕惦記上了就戒不掉了。
掛件是她的。隨身聽是她的。
但那個叫「老公」的人,不是她。
那個在微信里陪他熬夜聊天的人,不是她。
那個陪他聊天、給他唱歌、哄他開心、說「你只需要好好寫歌就行」的人,不是她。
是季夏。
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站在旁邊,看著季夏替他做了一切,然後假裝那不是自己。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把那個金手鐲賣了。
那是爺爺給她的,也是她身上唯一值錢的東西,是媽媽唯一沒有沒收的東西。
她把鐲子給了當鋪老闆,換回來一串數字。那串數字後來又變成了一首歌,那首歌今晚要在三萬人面前唱。
她不知道值不值得。
她只知道,那段陽光太燙了,她握不住。
她怕。
怕有一天季夏消失了。
怕陳默發現,那個陪他聊天、哄他開心、叫他老公的人,其實是一團隨時會散掉的霧。
霧散了,他還會看她一眼嗎?
他還會給她送牛奶嗎?
還會把隨身聽藏在口袋夾層里,笨拙地說「不聽就扔了」嗎?
她不知道。她也不敢知道。
她更怕他發現她不是季夏。
季夏像個小太陽,會發光,會發熱,會把周圍的人烤得暖烘烘的。
她不會。
她是一塊冰。冷,硬,不說話。別人靠近她,只會被凍傷。
她不想凍傷他。她已經在心裡凍傷過很多人了。
媽媽看她的眼神是冷的,妹妹對她的態度是冷的,同學說她高冷,老師說她孤僻。
她們說得對。她就是這樣的人。她不會改,也改不了。
她怕他靠得太近,看清了她是什麼樣的人,然後轉身走掉。
不是嫌棄,是失望。
失望她不是季夏。失望她不會發光,不會發熱,不會在深夜裡發一長串消息說「老公我好想你」。
她連「我想你」三個字都說不出口。
她只會說「嗯」,「好」,「知道了」。她怕他把那些「嗯」和「好」攢夠了,就去找一個會說「我想你」的人。
而且爸媽也不會同意。媽媽看他的眼神,她比誰都清楚,媽媽還說「你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她不知道什麼叫「一個世界」。
她只知道,她活的世界太小了,小到只裝得下課本、卷子和媽媽定好的分數線。
他活的世界太大了,大到有音樂節、有三萬人、有她從來沒見過的海。
她不想把他拉進她的世界。
她的世界太擠了,太暗了,太冷了。她捨不得。
他身上的擔子已經夠重了。
妹妹的病,家裡的債,他媽媽要上班,他爸爸在工地上打工。他還要寫歌,還要寫小說,還要考大學。
那八萬塊,她從來沒指望他還。
她怕他還。怕他還了就兩清了。怕兩清了,他們就再也沒有關係了。
她寧願他欠著。
欠著,他就還會來。
給她送牛奶,給她發消息,在食堂里等她,在校門口堵她。
欠著,她就有理由見他一面的,多一面,再多一面。
直到高考。
高考之後呢?
他考去哪所大學?她考去華清。
華清在京北,他呢?
她不知道他會去哪座城市,在哪條街、哪棟樓、哪間教室。
她怕他遇到一個更陽光、更開朗、更會說「我想你」的女孩。
她怕他慢慢忘了季夏。
也忘了她。
她怕很多年以後,他們在某個地方偶然遇見,他看著她的眼睛,叫不出她的名字。
她更怕他叫出她的名字,然後說「好久不見」。
她不想聽「好久不見」。
她想聽「我在」。
她怕。
但她不敢說。
她只會把手放在他手心裡,讓他牽著她往前走。
夜風吹過來,把她的頭髮吹到臉上,她沒有撥。
她不敢撥。
怕手一松,他就走了。
她低著頭,看著兩個人踩在落客區沙地上的腳印,一深一淺,一前一後。
她忽然想,如果這些腳印能一直印下去就好了。
印到海邊,印到音樂節結束,印到高考,印到畢業,印到她敢說「我想你」的那一天。
可是她知道,她不敢說。
她這輩子都不會說。
她只會把這三個字吞回去,咽下去,爛在肚子裡。
然後假裝自己什麼都沒想。
假裝自己什麼都不想要。
她把自己勇氣弄丟了。
她忽然攥緊了手。
也許,她不需要勇氣,只需要一個藉口。
一個很小的藉口,小到可以騙自己說這不是勇氣,只是一時衝動。
「陳默。」
她忽然開口了。
「等我們聽完歌,我們去靠近大海的沙灘,好不好?」
不是「我想去」,不是「你帶我去」,是「我們去」。
她把「我們」兩個字咬得很輕,輕到像是怕被人聽見。
但她說出來了。
她把這個詞從嗓子眼裡擠出來,放在他和她之間,像放一顆很小很小的糖,怕化了,又怕不化。
陳默轉頭看向她,笑著說: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