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什麼哥爾?
稍晚些時候,小月的燒算是退了下來,臉色看起來正常了一些,睡著的時候呼吸勻稱了許多。
這讓等候許久的方簡兮和大熊舒了口氣,不管怎麼說退燒了,一切都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林硯之瞥了大熊一眼,小樣,不是不信我嗎?今兒就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科學的力量。
錢夏讓老王頭弄了頓晚飯,幾樣家常小菜,一鍋熱粥,方簡兮和大熊卻沒什麼胃口。
林硯之只能說:「夜裡容易復熱,你們不吃東西,半夜裡沒力氣,總不能讓我熬夜通宵吧?」
這兩人才坐下來,扒拉了兩口飯。
5歲的秉雄正是無憂無慮的年紀,人嫌狗厭,精力旺盛,吃了兩口就在院子裡面瞎跑。
大熊看著他出神,秉雄和小月差不多的年紀,一個有爹有媽有人疼,能夠肆意撒歡;另一個出生後就悲苦,好像是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連一口飽飯、一絲安穩,都成了奢望,如今躺在床上不知能不能過得了鬼門關。
怎麼境遇就天差地別呢?
秉雄倒是對大熊非常好奇,為了表達小孩之間的友好,秉雄把林硯之送他的車輪泡芙轉送給大熊。
這一幕看得一旁的錢夏直撇嘴,自己花言巧語才從兒子手裡騙了半個過來,這小子倒大方,初見面就送了一整個給別人。他就是孩子脾氣,也清楚大熊確實可憐,並沒有說什麼,不過是一個老父親單純的嫉妒而已,只能在一旁悶頭喝粥。
10歲的大熊想要保持一會高冷,奈何5歲的秉雄就是個跟屁蟲,不收還跟人急。
最後還是林硯之開口:「拿著吧,秉雄一片心意。」
大熊才遲疑著,接過了那半塊泡芙。可他拿到手,卻一口不動。
林硯之奇怪:「怎麼不吃?」
大熊低著頭:「留給小月。」
「小月現在吃不了這個,奶油膩,對傷口不好。等她好了,我再去給她買新的,管夠。你先吃。」
大熊又把泡芙遞到方簡兮面前。
方簡兮輕輕一笑,搖了搖頭:「你吃吧,我不愛甜的。」
她在津門也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出身,這種點心吃過不少,本就不太稀罕。
大熊這才慢慢把泡芙送到嘴邊,輕輕咬了一小口。
酥皮掉渣,奶油香甜,是他這輩子從沒嘗過的味道。
他慢慢地嚼,慢慢地品,品著品著,眼淚唰地就下來了。
林硯之嚇了一跳:「怎麼了?不好吃?」
方簡兮輕聲嘆:「大概……是想起以前的苦日子了。」
林硯之放緩語氣:「想說,就說出來吧。說出來,心裡能好受點。」
他看得出來,大熊的心理壓力太大了。如他一般十歲的孩子,還在淘氣、搗蛋,而他背負得太多了。
「我叫泰雄……家在南邊村里。永定河發大水,一夜間,村子就沒了。「
永定河,自古就是京城的生命之源,北平的母親河。不過它是一個暴躁又潑辣的母親,動不動就改道,過去人們都叫它無定河。
康熙年間,朝廷任命治水專家于成龍負責治理工作。他組織了大批勞動力,改變了河流的走向,將其引向東流,最終與北運河匯合。工程竣工之際,康熙為這條河流賜名「永定「,希望它從此波瀾不驚,不再為患。
然並卵,安分些年又起來作妖。整個清朝永定河水災難達到了78次,平均每4年就會發生一次。
光緒年間,負責治河的李鴻章也總被朝廷反覆問責,一會兒因「管理不力」被處罰,一會兒又因「辦事得力」被免罪,來回折騰。
哪怕是二十一世紀,門頭溝、房山和海淀的山區也會因為它的折騰倒霉。
「我那天正好在山上給地主放羊,才撿回一條命。」
「水退了,地主逼我賠羊,叫保長抓我。我沒處去,只能跟著逃荒的人,一路往北走……就到了北平郊外。」
「那時候我餓啊,快餓死了。有個姓黃的嬸子,看著我可憐,說要給我找個學徒的活兒,管吃管住。我信了……我以為遇上好人了。沒想到她把我賣了,過手了幾個人,就進了拐子窩。」
方簡兮聽得心頭髮緊,眼圈一點點紅了。
錢夏聽著心裡堵得慌:「那姓黃的人真不是個東西,不願救人就算了,也不能當拐子啊!」
大熊有些迷茫:「她應該是個好人,至少給我碗飯吃的時候是的。」
錢夏冷哼一聲:「那不過是她哄騙你的招數,以善誘之,罪大惡極!」
「她……」大熊很反常,卻不是那麼恨黃大嬸,被拐賣是入了虎口,可沒有那幾口飯,大熊可能路上就死了。
「她沒出過什麼遠門,鄰里街坊都說她是個好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也不會賣了我。她那個時候丈夫才去世,還欠下了不少外債,有人上門逼債,她只能摟著孩子們哭。自己就有五個孩子要養,有三個比我還小。」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是有另外一個寡婦過來找她,來了兩回,討論了好久,才跟我說,別怪她,哭著把我交給了那個寡婦,我應該是她賣掉的第一個孩子。」
這位姓黃的大嬸是不是第一回賣孩子,林硯之無從考證。不過所謂拐賣,其實並不是完全依靠暴力,依靠的是「引誘、虛假承諾、慫恿、哄騙」甚於「強迫和綁架」。
任思梅的《清末民國人口販賣與家庭生活》中就說「想讓一個人真的上當,用的不是刀,而是你的舌頭。」
而女人,尤其是中年女人,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騙更加容易。她們不是無人交談的可疑人物,相反,更可能是所有人的傾訴對象。她們往往相當了解鄰里家庭的壓力,給人們留下了熱心和積極的印象,讓人們知道她有能力解決問題,並且會主動找她尋求幫助。。
林硯之暗自想,黃大嬸要麼真的是第一回拐賣,業務並不熟練。要麼就是深諳此道,把大熊騙得團團轉,讓他心軟、聽話,她都不需要花費多少力氣看押他,輕而易舉就賣給下家。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就是炸裂的女影帝的表現,「渣子行」(職業拐犯的自稱黑話)的祖師爺級別。
錢夏氣得攥緊拳:「那也不是好人,家裡面再窮再困難,是當人販子的理由嗎?」
大熊卻有些茫然:「有時候想想,我真不怪她,反正我賤命一條,不把我賣了,還得連累她家裡面的孩子。」
錢夏冷哼道:「那不過是哄騙你的手段!以善誘之,罪加一等!」
林硯之示意錢夏別激動:「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什麼歌爾?」
「斯德哥爾摩。」
「斯德什麼?」
「算了,你不需要懂,一個心理學術語,被害者在面臨極端威脅時,會對加害者產生情感認同,並形成融洽的關係,大熊的表現有點類似這種情況。」
「不愧是硯之,什麼都懂一點呢。」錢夏化身誇誇群群主。
大熊開始講人販窩點的情況,即便已經安全,說起時依舊滿臉恐懼與猙獰:「小孩不聽話,就餓、就打、就打斷手腳,扔到街上乞討。大點的姑娘,長得好點,就往窯子裡送。不聽話?打、餓、灌藥,怎麼狠怎麼來。」
「他們說,這行叫渣子行,是吃腥飯。女的比男的狠,會哄、會騙、會說。裡面的人,要麼吃人,要麼被吃。」
「他們先是讓我干苦活,干不完就打,就不給飯吃。後來有個出去討錢的孩子死了,就把我打了一頓,丟在街上頂替那個死掉的孩子。」
「討不到錢,會被打,錢不夠數,就沒飯吃,有幾天我都沒吃到東西,小月偷偷給我塞了點吃的,才撐了下來。」
「小月那時候跟著窩裡的女人,過得比我好一點,至少是不用挨打。管事的也不讓別人打小月,說是傷了臉、破了相,賣給窯子賣不上價,所以我逃跑的時候,才想著把她帶上。」
方簡兮聽得渾身發顫,眼淚止不住往下掉。
錢夏別過頭,喉結滾動,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林硯之站在原地,表面平靜,內心卻翻江倒海。
他想起魯迅先生的話: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沒有什麼比現身說法,更能證明這句話的含金量。
這讓等候許久的方簡兮和大熊舒了口氣,不管怎麼說退燒了,一切都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林硯之瞥了大熊一眼,小樣,不是不信我嗎?今兒就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科學的力量。
錢夏讓老王頭弄了頓晚飯,幾樣家常小菜,一鍋熱粥,方簡兮和大熊卻沒什麼胃口。
林硯之只能說:「夜裡容易復熱,你們不吃東西,半夜裡沒力氣,總不能讓我熬夜通宵吧?」
這兩人才坐下來,扒拉了兩口飯。
5歲的秉雄正是無憂無慮的年紀,人嫌狗厭,精力旺盛,吃了兩口就在院子裡面瞎跑。
大熊看著他出神,秉雄和小月差不多的年紀,一個有爹有媽有人疼,能夠肆意撒歡;另一個出生後就悲苦,好像是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連一口飽飯、一絲安穩,都成了奢望,如今躺在床上不知能不能過得了鬼門關。
怎麼境遇就天差地別呢?
秉雄倒是對大熊非常好奇,為了表達小孩之間的友好,秉雄把林硯之送他的車輪泡芙轉送給大熊。
這一幕看得一旁的錢夏直撇嘴,自己花言巧語才從兒子手裡騙了半個過來,這小子倒大方,初見面就送了一整個給別人。他就是孩子脾氣,也清楚大熊確實可憐,並沒有說什麼,不過是一個老父親單純的嫉妒而已,只能在一旁悶頭喝粥。
10歲的大熊想要保持一會高冷,奈何5歲的秉雄就是個跟屁蟲,不收還跟人急。
最後還是林硯之開口:「拿著吧,秉雄一片心意。」
大熊才遲疑著,接過了那半塊泡芙。可他拿到手,卻一口不動。
林硯之奇怪:「怎麼不吃?」
大熊低著頭:「留給小月。」
「小月現在吃不了這個,奶油膩,對傷口不好。等她好了,我再去給她買新的,管夠。你先吃。」
大熊又把泡芙遞到方簡兮面前。
方簡兮輕輕一笑,搖了搖頭:「你吃吧,我不愛甜的。」
她在津門也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出身,這種點心吃過不少,本就不太稀罕。
大熊這才慢慢把泡芙送到嘴邊,輕輕咬了一小口。
酥皮掉渣,奶油香甜,是他這輩子從沒嘗過的味道。
他慢慢地嚼,慢慢地品,品著品著,眼淚唰地就下來了。
林硯之嚇了一跳:「怎麼了?不好吃?」
方簡兮輕聲嘆:「大概……是想起以前的苦日子了。」
林硯之放緩語氣:「想說,就說出來吧。說出來,心裡能好受點。」
他看得出來,大熊的心理壓力太大了。如他一般十歲的孩子,還在淘氣、搗蛋,而他背負得太多了。
「我叫泰雄……家在南邊村里。永定河發大水,一夜間,村子就沒了。「
永定河,自古就是京城的生命之源,北平的母親河。不過它是一個暴躁又潑辣的母親,動不動就改道,過去人們都叫它無定河。
康熙年間,朝廷任命治水專家于成龍負責治理工作。他組織了大批勞動力,改變了河流的走向,將其引向東流,最終與北運河匯合。工程竣工之際,康熙為這條河流賜名「永定「,希望它從此波瀾不驚,不再為患。
然並卵,安分些年又起來作妖。整個清朝永定河水災難達到了78次,平均每4年就會發生一次。
光緒年間,負責治河的李鴻章也總被朝廷反覆問責,一會兒因「管理不力」被處罰,一會兒又因「辦事得力」被免罪,來回折騰。
哪怕是二十一世紀,門頭溝、房山和海淀的山區也會因為它的折騰倒霉。
「我那天正好在山上給地主放羊,才撿回一條命。」
「水退了,地主逼我賠羊,叫保長抓我。我沒處去,只能跟著逃荒的人,一路往北走……就到了北平郊外。」
「那時候我餓啊,快餓死了。有個姓黃的嬸子,看著我可憐,說要給我找個學徒的活兒,管吃管住。我信了……我以為遇上好人了。沒想到她把我賣了,過手了幾個人,就進了拐子窩。」
方簡兮聽得心頭髮緊,眼圈一點點紅了。
錢夏聽著心裡堵得慌:「那姓黃的人真不是個東西,不願救人就算了,也不能當拐子啊!」
大熊有些迷茫:「她應該是個好人,至少給我碗飯吃的時候是的。」
錢夏冷哼一聲:「那不過是她哄騙你的招數,以善誘之,罪大惡極!」
「她……」大熊很反常,卻不是那麼恨黃大嬸,被拐賣是入了虎口,可沒有那幾口飯,大熊可能路上就死了。
「她沒出過什麼遠門,鄰里街坊都說她是個好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也不會賣了我。她那個時候丈夫才去世,還欠下了不少外債,有人上門逼債,她只能摟著孩子們哭。自己就有五個孩子要養,有三個比我還小。」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是有另外一個寡婦過來找她,來了兩回,討論了好久,才跟我說,別怪她,哭著把我交給了那個寡婦,我應該是她賣掉的第一個孩子。」
這位姓黃的大嬸是不是第一回賣孩子,林硯之無從考證。不過所謂拐賣,其實並不是完全依靠暴力,依靠的是「引誘、虛假承諾、慫恿、哄騙」甚於「強迫和綁架」。
任思梅的《清末民國人口販賣與家庭生活》中就說「想讓一個人真的上當,用的不是刀,而是你的舌頭。」
而女人,尤其是中年女人,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騙更加容易。她們不是無人交談的可疑人物,相反,更可能是所有人的傾訴對象。她們往往相當了解鄰里家庭的壓力,給人們留下了熱心和積極的印象,讓人們知道她有能力解決問題,並且會主動找她尋求幫助。。
林硯之暗自想,黃大嬸要麼真的是第一回拐賣,業務並不熟練。要麼就是深諳此道,把大熊騙得團團轉,讓他心軟、聽話,她都不需要花費多少力氣看押他,輕而易舉就賣給下家。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就是炸裂的女影帝的表現,「渣子行」(職業拐犯的自稱黑話)的祖師爺級別。
錢夏氣得攥緊拳:「那也不是好人,家裡面再窮再困難,是當人販子的理由嗎?」
大熊卻有些茫然:「有時候想想,我真不怪她,反正我賤命一條,不把我賣了,還得連累她家裡面的孩子。」
錢夏冷哼道:「那不過是哄騙你的手段!以善誘之,罪加一等!」
林硯之示意錢夏別激動:「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什麼歌爾?」
「斯德哥爾摩。」
「斯德什麼?」
「算了,你不需要懂,一個心理學術語,被害者在面臨極端威脅時,會對加害者產生情感認同,並形成融洽的關係,大熊的表現有點類似這種情況。」
「不愧是硯之,什麼都懂一點呢。」錢夏化身誇誇群群主。
大熊開始講人販窩點的情況,即便已經安全,說起時依舊滿臉恐懼與猙獰:「小孩不聽話,就餓、就打、就打斷手腳,扔到街上乞討。大點的姑娘,長得好點,就往窯子裡送。不聽話?打、餓、灌藥,怎麼狠怎麼來。」
「他們說,這行叫渣子行,是吃腥飯。女的比男的狠,會哄、會騙、會說。裡面的人,要麼吃人,要麼被吃。」
「他們先是讓我干苦活,干不完就打,就不給飯吃。後來有個出去討錢的孩子死了,就把我打了一頓,丟在街上頂替那個死掉的孩子。」
「討不到錢,會被打,錢不夠數,就沒飯吃,有幾天我都沒吃到東西,小月偷偷給我塞了點吃的,才撐了下來。」
「小月那時候跟著窩裡的女人,過得比我好一點,至少是不用挨打。管事的也不讓別人打小月,說是傷了臉、破了相,賣給窯子賣不上價,所以我逃跑的時候,才想著把她帶上。」
方簡兮聽得渾身發顫,眼淚止不住往下掉。
錢夏別過頭,喉結滾動,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林硯之站在原地,表面平靜,內心卻翻江倒海。
他想起魯迅先生的話: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沒有什麼比現身說法,更能證明這句話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