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5章 不砍價,沒有靈魂
「至於主觀......」
「講的是你個人怎麼想的,有沒有事前預謀,在明知道觸及犯罪的情況下,為了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還堅定的去做。」
「只要承認了這一點,或者被蜀黍給繞進去,那基本上就是『吃個桃桃、好涼涼』了。」
「比如蜀黍會問:你這個錢賺的這麼容易,難道就不懷疑裡面有沒有什麼貓膩?」
「你一旦回答:我當時確實心裡有過疑惑......」
「那好了,這叫:【應當知曉】,具有主觀故意。」
「再比如:是不是因為人家罵了你,罵了你父母、妻兒,所以你在衝動之下...就動手把人給打了?」
「你要是回答:他嘴實在太臭,罵我也就算了,他竟然罵我父母.....」
「恭喜你,喜提『故意傷害罪』。」
「可要是說....是對方上前逼迫、想要推搡,我拿手擋開,他自己摔傷了呢?」
「這就叫:過失了!」
「達不到重傷標準,我不構成犯罪啊!」
「所以說.....很多問題其實都是陷阱,是蜀黍在引導你,朝著他們『設定』好的方向在走。」
「也是咱們去會見當事人的時候,要著重詢問、了解清楚的地方。」
「大家應該都知道.....」
「刑事案件中,哪怕客觀行為上確實達到了犯罪標準,但如果在主觀上.....嫌疑人並沒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一定能構成犯罪。」
「這也是我們律師在考慮能不能打『無罪辯護』的時候,最基礎的條件之一。」
眾人聞言紛紛點頭。
金勝這哪裡是在聊『八卦』話題....分明是借著『機會』,提點大家在業務上的能力啊!
為什麼說蜀黍最討厭的人,是刑事律師?
不僅僅是....一個要把人送進去,另一個要把人撈出來。
雙方的目標、立場天然相反!!
而是因為....刑事律師本身的工作內容,就是需要時時刻刻去站在『蜀黍』的角度上,研究他們會用什麼套路,自己該怎麼應對。
每次當律師一介入,便等於頭上懸著『放大鏡』,開始玩『大家來找茬』的遊戲。
你說....蜀黍心裡能痛快嗎?
換誰都會不爽吧!
金勝默默將眾人的表現看在眼裡,心裡暗暗點頭....很好,沒有真的當成『八卦』來聽。
不懂自我增值之人,是沒有培養價值的。
再次喝了口咖啡潤潤嘴唇,金勝繼續開口說道:「第三種,上門的蜀黍超過了3個以上,標準抓捕姿態、戴手銬、全程錄音錄像。」
「同時,還會出具拘留證、搜查證,把住所翻個底朝天,扣押所有電子設備,手機、筆記本、桌上型電腦...等等。」
「這是案件事實基本查清、證據紮實、70%都已經固定完畢的體現。」
「當然,治安內部也早已完成了研判,夠罪、刑拘、全都沒問題。」
「另外,98%以上,會在37天內批捕,接著審查起訴,法院判刑。」
「前期取保難度大,後續緩刑概率低。」
「家屬去能做的.....只有找律師去了解案情、會見當事人,爭取降低刑期、從輕、從寬。」
「除非案情出現了什麼重大變化,否則.....想要翻盤,無罪出來,基本沒希望。」
「最後一種,定位、跨省、蹲點抓捕、凌晨突襲、網上追逃。」
「這是治安方面認定為....案情重,主觀惡性大、逃跑風險極高的終極信號。」
「幾乎零取保可能,百分百逮捕。」
「後期量刑從重,實刑起步,上不封頂。」
「唯一的無罪可能性,就是你確實沒幹過,是被冤枉的......」
「否則,只剩下積極配合、認罪認罰,立功、退贓退賠、拿到諒解.....爭取能降低個30%左右的法定刑期了。」
隨著話音落下,這個『小』知識點便呈現完整了。
大家都是專業律師,本就經歷過各種案子,不過是....沒人特意做過系統性總結而已。
現在倒是被金勝給補充了。
腦子裡有這麼多案例,還不是隨口就來。
「叮鈴鈴.....」
這時候,金勝兜里的手機響了起來。
掏出來一看,還是昨天那個『大媽』打過來的。
晾了一個晚上,不知道『長進』了沒有。
「行,你們繼續聊著,我幹活去了。」
「.......」
在幾人的『應』聲中,金勝進了自己辦公室,同時接通了電話。
「請問是金律師嗎?」
聽到揚聲器里傳出的男聲,金勝眉頭挑了一下。
這是....換人了?
「對,是我,你哪位?」
「曹朗,彭岩的代理律師。」
原來是同行啊!
看來是『大媽』知道不是自己的對手,找了外援。
「噢.....是曹律師啊,不知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當,我是來找金律師你....聊聊關於諒解的事情。」
金勝一邊拉開椅子坐下,一邊開口道:「行啊,那你直接說條件唄!」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
「我們商量過,還是原先的價格,一共15萬。」
「不瞞你說,這筆錢是彭岩父母,上午剛找親戚朋友湊的。」
「只要你這邊能答應,一個小時之內,錢就能打入帳戶。」
「諒解書的話,我下午會趕往魔都,明天上午再行簽署。」
「不知金律師覺得如何?」
金勝聽完直接『嗤笑』了一聲。
「曹律師,這就沒有誠意了哈!」
「半個多月前,我當事人心善,結果換來了什麼?」
「欺騙......」
「打電話過去,只聽到『某人』在打麻將的聲音。」
「那種回答的鬆弛感,輕飄飄的敷衍態度。」
「搞的理虧的人,好像是裴女士一樣。」
「說真的,要不是被『氣』到一定程度,她又何必花大價錢找我這個律師呢?」
既然對方也是律師,那金勝就得用『專業』的思維來談判了。
先把迫不得已啟動維權的『成本』給點出來,徹底打消對面抱著用『舊條件』來取得諒解的心思。
不等對面開口,金勝接著說道:「還有昨天.......」
「曹律師,你不妨去問問嚴大媽,聽聽她是怎麼說的。」
「她說彭岩、彭珂、朱越三人之所以被重新收監,全是我這個律師搞的鬼。」
「甚至還說.....我和負責辦案的白警官合謀,一個把人重新關進去,一個獅子大開口來要錢,配合的那叫一個好。」
「還讓我別覺得她們這些外地人好欺負。」
「要是把她逼急了,就準備魚死網破。」
「還會去舉報、來我們律所、去治安所,把事情給鬧大........」
「呵呵!!」
金勝冷笑了一聲道:「這是對我的威脅嗎?」
「曹律師,如果換成是你聽到這些話,心裡會作何感想?」
「說真的,我今天還願意接這個電話,那純粹是出於職業性質。」
電話另一頭,曹朗是開著揚聲器的。
所以金勝說的這些話,幾人可全都聽的一清二楚。
嚴美娥就算臉皮再厚,性格再怎麼潑辣,這會兒也被其餘人的目光.....『羞』的有點抬不起頭了。
敢無理取鬧,直接威脅律師,甚至還『污衊』人家跟蜀黍聯合,這得有多大膽子啊!
彭啟生頗為『無奈』的嘆了口氣,接著狠狠抽了口煙。
昨天傍晚,嚴美娥打電話的時候,他就在旁邊.......說的那些話,也不知道是不是平時聽習慣了,倒不覺得有什麼。
真正讓他鬱悶的,還是之前『扣著錢』不給的事........
原本拿了一副爛牌,明明能少輸當贏的,愣是被豬隊友給多送了一個『炸』,來了個超級加倍。
曹朗眉頭緊鎖,腦仁有點疼。
自己都已經再三強調過了,沒成想......嚴美娥竟然還是說一半、留一半。
這無疑又給『談判』增加了難度。
很多事,普通人聽不出來,他這個專業律師還是懂的......
不過事已至此,只能硬著頭皮往下走了。
「金律師,首先....我為嚴女士說的那些話,向你道個歉。」
「作為一個母親,兒女同時出了這檔子事,她心裡著急,口不擇言,那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還希望你大人有大量,能夠原諒她的一時嘴快。」
「其次,是關於嚴女士打麻將的事,她向我解釋過......」
「實際上,她那天是去親戚家準備借錢的。」
「可當時進了門才看到,窩裡還有兩個人在做客。」
「你也知道......家醜不可外揚嘛!」
「後來聊著聊著,就提議打兩圈麻將。」
「畢竟是有求於人,肯定不好拒絕啊!」
「誰知道,才剛開始沒多久,你當事人就突然打了電話過來。」
「只能說.....這一切都來的太巧,造成了雙方之間的誤會。」
「最後,我來提個建議。」
「既然是因為嚴女士的行為,造成了裴女士的『誤會』,那麼基於『此』產生的維權費用,也就是金律師你的代理費,全部由我們來承擔。」
「至於原先說好的『諒解』條件,則是不變。」
「不知金律師覺得怎麼樣?」
競誠律所。
金勝一邊喝著『免費』的西八克,一邊默默聽著揚聲器中傳出的聲音。
能懂在不占理的情況下先退一步,接著再利用這一點來提出『條件』。
以退為進!!
這曹朗,倒是有點意思。
只可惜,被金勝盯上的獵物,哪有這麼容易躲掉。
「曹律師,道歉我接受。」
「打麻將的解釋,你能圓回來就行。」
「我沒那個閒工夫去探究真假。」
「但你想用已經作廢的『條件』來重新談諒解......那不好意思,因為我沒聽過,已經簽訂好的合同,有一方故意違約了,卻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只需認個錯,就能重新續簽,接著執行的例子。」
「如果換成是你.....你會願意接受嗎?」
聽到金勝毫不遲疑的拒絕提議,曹朗暗暗在心裡『嘆』了口氣。
不過,倒還在意料範圍之內。
談判這東西,一開口就接受的,不是憋著壞,就是現有條件超了預期。
這就好比去菜場門口的小攤上『買菜』,不砍價.....它沒有靈魂。
去店裡泡腳、做SPA也是一樣的。
總得問一下....充卡能打幾折,或者額外有沒有贈送什麼的。
沒辦法,不入醫保,只能靠自己省。
曹朗調整了一下語言。
「金律師,你用商業『合同』上的邏輯,來看待刑事案件中的諒解,是不是有點不太合適啊!」
「我承認,嚴女士在執行第一次『諒解』約定的時候,存在一定過錯。」
「但她已經解釋過了啊!」
不等對方把話講完,金勝立馬接話道:「曹律師,北上廣不相信眼淚,豪門爹媽不相信親子。」
「解釋不解釋的,其實真沒那麼重要。」
「關鍵得看做......」
「一次性拿不出來,有多少給多少行不行?」
「可她做了嗎?」
「好像沒有吧!」
「你也是律師,應該懂得....什麼叫做態度。」
「積極坦白,叫認罪態度良好。」
「主動退賠,叫悔罪態度誠懇。」
「你來告訴我.....作為施暴者家屬,她代表的態度,體現在哪裡?」
「第一次機會,是被她親手給放棄掉的。」
「現在來要第二次,還打算沿用之前的條件,這可能嗎?」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絕對不可能。」
「另外,我當事人的態度也很堅定。」
「拿不拿多餘的賠償,已經無所謂了。」
「大不了提起正規的民事賠償唄!」
「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祛疤費用、交通費、精神損失費。」
「我們暫定的金額為....50萬。」
「法院哪怕不支持全部,起碼也能有個30萬左右。」
「別忘了,本案的罪名,已經從故意傷害罪,變更為了尋釁滋事罪。」
「而受害人,則有兩個....」
「這裡面的區別,相信曹律師應該也是清楚的吧!」
「講的是你個人怎麼想的,有沒有事前預謀,在明知道觸及犯罪的情況下,為了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還堅定的去做。」
「只要承認了這一點,或者被蜀黍給繞進去,那基本上就是『吃個桃桃、好涼涼』了。」
「比如蜀黍會問:你這個錢賺的這麼容易,難道就不懷疑裡面有沒有什麼貓膩?」
「你一旦回答:我當時確實心裡有過疑惑......」
「那好了,這叫:【應當知曉】,具有主觀故意。」
「再比如:是不是因為人家罵了你,罵了你父母、妻兒,所以你在衝動之下...就動手把人給打了?」
「你要是回答:他嘴實在太臭,罵我也就算了,他竟然罵我父母.....」
「恭喜你,喜提『故意傷害罪』。」
「可要是說....是對方上前逼迫、想要推搡,我拿手擋開,他自己摔傷了呢?」
「這就叫:過失了!」
「達不到重傷標準,我不構成犯罪啊!」
「所以說.....很多問題其實都是陷阱,是蜀黍在引導你,朝著他們『設定』好的方向在走。」
「也是咱們去會見當事人的時候,要著重詢問、了解清楚的地方。」
「大家應該都知道.....」
「刑事案件中,哪怕客觀行為上確實達到了犯罪標準,但如果在主觀上.....嫌疑人並沒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一定能構成犯罪。」
「這也是我們律師在考慮能不能打『無罪辯護』的時候,最基礎的條件之一。」
眾人聞言紛紛點頭。
金勝這哪裡是在聊『八卦』話題....分明是借著『機會』,提點大家在業務上的能力啊!
為什麼說蜀黍最討厭的人,是刑事律師?
不僅僅是....一個要把人送進去,另一個要把人撈出來。
雙方的目標、立場天然相反!!
而是因為....刑事律師本身的工作內容,就是需要時時刻刻去站在『蜀黍』的角度上,研究他們會用什麼套路,自己該怎麼應對。
每次當律師一介入,便等於頭上懸著『放大鏡』,開始玩『大家來找茬』的遊戲。
你說....蜀黍心裡能痛快嗎?
換誰都會不爽吧!
金勝默默將眾人的表現看在眼裡,心裡暗暗點頭....很好,沒有真的當成『八卦』來聽。
不懂自我增值之人,是沒有培養價值的。
再次喝了口咖啡潤潤嘴唇,金勝繼續開口說道:「第三種,上門的蜀黍超過了3個以上,標準抓捕姿態、戴手銬、全程錄音錄像。」
「同時,還會出具拘留證、搜查證,把住所翻個底朝天,扣押所有電子設備,手機、筆記本、桌上型電腦...等等。」
「這是案件事實基本查清、證據紮實、70%都已經固定完畢的體現。」
「當然,治安內部也早已完成了研判,夠罪、刑拘、全都沒問題。」
「另外,98%以上,會在37天內批捕,接著審查起訴,法院判刑。」
「前期取保難度大,後續緩刑概率低。」
「家屬去能做的.....只有找律師去了解案情、會見當事人,爭取降低刑期、從輕、從寬。」
「除非案情出現了什麼重大變化,否則.....想要翻盤,無罪出來,基本沒希望。」
「最後一種,定位、跨省、蹲點抓捕、凌晨突襲、網上追逃。」
「這是治安方面認定為....案情重,主觀惡性大、逃跑風險極高的終極信號。」
「幾乎零取保可能,百分百逮捕。」
「後期量刑從重,實刑起步,上不封頂。」
「唯一的無罪可能性,就是你確實沒幹過,是被冤枉的......」
「否則,只剩下積極配合、認罪認罰,立功、退贓退賠、拿到諒解.....爭取能降低個30%左右的法定刑期了。」
隨著話音落下,這個『小』知識點便呈現完整了。
大家都是專業律師,本就經歷過各種案子,不過是....沒人特意做過系統性總結而已。
現在倒是被金勝給補充了。
腦子裡有這麼多案例,還不是隨口就來。
「叮鈴鈴.....」
這時候,金勝兜里的手機響了起來。
掏出來一看,還是昨天那個『大媽』打過來的。
晾了一個晚上,不知道『長進』了沒有。
「行,你們繼續聊著,我幹活去了。」
「.......」
在幾人的『應』聲中,金勝進了自己辦公室,同時接通了電話。
「請問是金律師嗎?」
聽到揚聲器里傳出的男聲,金勝眉頭挑了一下。
這是....換人了?
「對,是我,你哪位?」
「曹朗,彭岩的代理律師。」
原來是同行啊!
看來是『大媽』知道不是自己的對手,找了外援。
「噢.....是曹律師啊,不知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當,我是來找金律師你....聊聊關於諒解的事情。」
金勝一邊拉開椅子坐下,一邊開口道:「行啊,那你直接說條件唄!」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
「我們商量過,還是原先的價格,一共15萬。」
「不瞞你說,這筆錢是彭岩父母,上午剛找親戚朋友湊的。」
「只要你這邊能答應,一個小時之內,錢就能打入帳戶。」
「諒解書的話,我下午會趕往魔都,明天上午再行簽署。」
「不知金律師覺得如何?」
金勝聽完直接『嗤笑』了一聲。
「曹律師,這就沒有誠意了哈!」
「半個多月前,我當事人心善,結果換來了什麼?」
「欺騙......」
「打電話過去,只聽到『某人』在打麻將的聲音。」
「那種回答的鬆弛感,輕飄飄的敷衍態度。」
「搞的理虧的人,好像是裴女士一樣。」
「說真的,要不是被『氣』到一定程度,她又何必花大價錢找我這個律師呢?」
既然對方也是律師,那金勝就得用『專業』的思維來談判了。
先把迫不得已啟動維權的『成本』給點出來,徹底打消對面抱著用『舊條件』來取得諒解的心思。
不等對面開口,金勝接著說道:「還有昨天.......」
「曹律師,你不妨去問問嚴大媽,聽聽她是怎麼說的。」
「她說彭岩、彭珂、朱越三人之所以被重新收監,全是我這個律師搞的鬼。」
「甚至還說.....我和負責辦案的白警官合謀,一個把人重新關進去,一個獅子大開口來要錢,配合的那叫一個好。」
「還讓我別覺得她們這些外地人好欺負。」
「要是把她逼急了,就準備魚死網破。」
「還會去舉報、來我們律所、去治安所,把事情給鬧大........」
「呵呵!!」
金勝冷笑了一聲道:「這是對我的威脅嗎?」
「曹律師,如果換成是你聽到這些話,心裡會作何感想?」
「說真的,我今天還願意接這個電話,那純粹是出於職業性質。」
電話另一頭,曹朗是開著揚聲器的。
所以金勝說的這些話,幾人可全都聽的一清二楚。
嚴美娥就算臉皮再厚,性格再怎麼潑辣,這會兒也被其餘人的目光.....『羞』的有點抬不起頭了。
敢無理取鬧,直接威脅律師,甚至還『污衊』人家跟蜀黍聯合,這得有多大膽子啊!
彭啟生頗為『無奈』的嘆了口氣,接著狠狠抽了口煙。
昨天傍晚,嚴美娥打電話的時候,他就在旁邊.......說的那些話,也不知道是不是平時聽習慣了,倒不覺得有什麼。
真正讓他鬱悶的,還是之前『扣著錢』不給的事........
原本拿了一副爛牌,明明能少輸當贏的,愣是被豬隊友給多送了一個『炸』,來了個超級加倍。
曹朗眉頭緊鎖,腦仁有點疼。
自己都已經再三強調過了,沒成想......嚴美娥竟然還是說一半、留一半。
這無疑又給『談判』增加了難度。
很多事,普通人聽不出來,他這個專業律師還是懂的......
不過事已至此,只能硬著頭皮往下走了。
「金律師,首先....我為嚴女士說的那些話,向你道個歉。」
「作為一個母親,兒女同時出了這檔子事,她心裡著急,口不擇言,那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還希望你大人有大量,能夠原諒她的一時嘴快。」
「其次,是關於嚴女士打麻將的事,她向我解釋過......」
「實際上,她那天是去親戚家準備借錢的。」
「可當時進了門才看到,窩裡還有兩個人在做客。」
「你也知道......家醜不可外揚嘛!」
「後來聊著聊著,就提議打兩圈麻將。」
「畢竟是有求於人,肯定不好拒絕啊!」
「誰知道,才剛開始沒多久,你當事人就突然打了電話過來。」
「只能說.....這一切都來的太巧,造成了雙方之間的誤會。」
「最後,我來提個建議。」
「既然是因為嚴女士的行為,造成了裴女士的『誤會』,那麼基於『此』產生的維權費用,也就是金律師你的代理費,全部由我們來承擔。」
「至於原先說好的『諒解』條件,則是不變。」
「不知金律師覺得怎麼樣?」
競誠律所。
金勝一邊喝著『免費』的西八克,一邊默默聽著揚聲器中傳出的聲音。
能懂在不占理的情況下先退一步,接著再利用這一點來提出『條件』。
以退為進!!
這曹朗,倒是有點意思。
只可惜,被金勝盯上的獵物,哪有這麼容易躲掉。
「曹律師,道歉我接受。」
「打麻將的解釋,你能圓回來就行。」
「我沒那個閒工夫去探究真假。」
「但你想用已經作廢的『條件』來重新談諒解......那不好意思,因為我沒聽過,已經簽訂好的合同,有一方故意違約了,卻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只需認個錯,就能重新續簽,接著執行的例子。」
「如果換成是你.....你會願意接受嗎?」
聽到金勝毫不遲疑的拒絕提議,曹朗暗暗在心裡『嘆』了口氣。
不過,倒還在意料範圍之內。
談判這東西,一開口就接受的,不是憋著壞,就是現有條件超了預期。
這就好比去菜場門口的小攤上『買菜』,不砍價.....它沒有靈魂。
去店裡泡腳、做SPA也是一樣的。
總得問一下....充卡能打幾折,或者額外有沒有贈送什麼的。
沒辦法,不入醫保,只能靠自己省。
曹朗調整了一下語言。
「金律師,你用商業『合同』上的邏輯,來看待刑事案件中的諒解,是不是有點不太合適啊!」
「我承認,嚴女士在執行第一次『諒解』約定的時候,存在一定過錯。」
「但她已經解釋過了啊!」
不等對方把話講完,金勝立馬接話道:「曹律師,北上廣不相信眼淚,豪門爹媽不相信親子。」
「解釋不解釋的,其實真沒那麼重要。」
「關鍵得看做......」
「一次性拿不出來,有多少給多少行不行?」
「可她做了嗎?」
「好像沒有吧!」
「你也是律師,應該懂得....什麼叫做態度。」
「積極坦白,叫認罪態度良好。」
「主動退賠,叫悔罪態度誠懇。」
「你來告訴我.....作為施暴者家屬,她代表的態度,體現在哪裡?」
「第一次機會,是被她親手給放棄掉的。」
「現在來要第二次,還打算沿用之前的條件,這可能嗎?」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絕對不可能。」
「另外,我當事人的態度也很堅定。」
「拿不拿多餘的賠償,已經無所謂了。」
「大不了提起正規的民事賠償唄!」
「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祛疤費用、交通費、精神損失費。」
「我們暫定的金額為....50萬。」
「法院哪怕不支持全部,起碼也能有個30萬左右。」
「別忘了,本案的罪名,已經從故意傷害罪,變更為了尋釁滋事罪。」
「而受害人,則有兩個....」
「這裡面的區別,相信曹律師應該也是清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