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收到紀檢回信了
金勝肚子裡這些花花腸子,白濤又怎麼可能會猜想到。
要知道.....在處理案子上,蜀黍跟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天然就會不一樣。
一個要把人送進去,一個想盡辦法撈人。
但這一次,卻不同了。
金勝站在了原告,也就是受害人這一邊。
眼下說的所有內容,倒是跟白濤有點不謀而合的意思。
所以在他聽來,不僅沒毛病,反而很有道理。
尤其是變更罪名這一點。
治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階段,對初步認定的罪名,是可以隨意調整的。
比如:初查時,以搶奪立的案,但偵查過程中,卻發現了嫌疑人有使用暴力.....那便可以依法變更為搶劫罪。
只需要簡單提交一份《罪名變更審批表》,交上去給領導簽字就行。
可要是案件已經提請批捕了.....那治安機關就不再擁有獨立變更罪名的權限了。
後續這些調整,都需要由檢察機關、或者審判機關來依法完成了。
說不定還會被『嘲諷』一頓。
【看看你們都查的啥玩意兒,連罪名都定錯了也不知道,簡直一塌糊塗。】
這麼一來,治安這邊的領導,臉上能有光嗎?
最後負責辦案的蜀黍.......
白濤仔細思索了片刻,這才開口道:「金律師,你分析的確實有道理。」
「這樣.....我下午就去找領導聊聊。」
聽到對方有了決斷,金勝心裡頭瞬間舒坦了。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
「不過我這邊也提前準備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將兩個罪名的認定、司法解釋...都做了詳細的闡述,可以用來作為參考。」
「希望能幫到您!」
隨著話音落下,一旁的趙毅立即遞上了一份資料。
白濤伸手接過的同時,在心裡暗道:『果然是有備而來』!
如果自己猶豫、或者拒絕的話,應該就會變成正式提交『版本』了吧!
走一步,看三步。
關鍵還懂分寸。
現在的年輕律師.....都這麼厲害了嗎?
「白警官,那我們就不耽誤您工作,先告辭了。」
「好,我送你們。」
人家給面子,白濤當然得回敬一下。
金勝一邊起身,一邊趕忙抬手示意道:「不用不用....就幾步路而已,您忙著....」
白濤聞言也沒有堅持。
「那行,後續有消息了,我會直接聯繫你的。」
這是在告訴金勝.....好意我心領了。
以後關於案子的事情,會儘量同步給你知道。
算是一種變相的『投桃報李』了。
金勝笑著點了點頭。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咱們電話聯繫,再見.....」
「再見!」
白濤擺了擺手,站在門口,目送兩人的身影消失。
..........
「叮鈴鈴....」
剛出治安所門口,金勝兜里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拿出來一看,是季清風打過來的。
自從早上讓他別直接去看守所,而是先去治安所之後,便沒有了消息。
這時候聯繫自己,不知道事情搞定沒!
金勝囑咐道:「你先去車上等一會兒,我接個電話。」
「好的金律.....」
隨著趙毅轉身,金勝也接通了電話。
「金律,南宮墨馬上就能出來了,我和朱奶奶,還有小玉在看守所門口等著。」
「是虹橋路治安所的指導員,親自過來辦理釋放的。」
「幸虧你早上讓我別去,不然就白等了。」
金勝笑著回道:「那就好.....」
「後續的賠償問題,你記得跟進一下,有搞不定的再跟我說。」
「順便幫我跟朱奶奶問聲好,我這邊還有事,就先不聊了。」
「過兩天空了請你吃飯。」
季清風連忙應道:「沒問題......賠償這塊我熟的很,不會出什麼岔子的。」
「你有事就先忙,我會跟朱奶奶她們說的。」
「........」
掛斷電話,金勝腳步輕快的朝著車子方向走去。
案子的獎勵雖然昨晚就已經拿到手了。
但聽到南宮墨被釋放、案子完結,那才算是真正搞定。
要不是遇到自己,面對權利的一次小小任性.......估計朱奶奶一家,只能打斷牙齒往肚子裡咽了。
也不知道是李誠運氣差,還是南宮墨運氣好。
不過對於金勝來說,都是經驗寶寶!!
「金律,接下來咱們回律所嗎?」
一上車,趙毅便開口問道。
金勝『嗯』了一聲。
「你今天看完了我跟白警官交流的全程,心裡有沒有什麼感想?」
趙毅臉色一正,知道真正的『考驗』來了。
新人律師跟著『上級』一起處理案子,就跟老師組織學生出來春遊一樣。
在增長見識之餘,都得寫『觀後感』!
稍稍組織了一下語言後,趙毅開口了。
「我覺得在立案偵查階段,首先得詳細的了解案情,看看罪名的法定要件構成,是否充分,最後就是要制定好完善的應對策略。」
「做到心裡有數,言之有據。」
「同時,還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設想,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避免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就比如金律你今天早就準備好的『兩份文件』。」
「那位白警官....最後看到法律意見書的時候,整個人都有點『愣』住了,明顯是沒想到,咱們會準備的這麼充足。」
金勝笑著瞥了副駕駛一眼。
懂得隱晦拍馬屁,挺好!
適合干律師。
「你這些都是書本上能學到的東西,頂多算是基礎。」
「有用,完整,但還不夠。」
「你要知道,這天下就沒有百分百一模一樣的兩樣東西,包括案子。」
「全部套用一個公式去處理,你會發現案子的成功率.....不足50%。」
「這也是絕大部分普通律師的正常水平。」
「今天我就跟你說一下書本之外的東西。」
「咱們小組每一個同事,我基本上都單獨輔導過。」
「現在輪到你了。」
「能學多少,全看你自己。」
旁邊的趙毅鄭重點了點頭,立即掏出了紙筆。
「第一,抓關鍵點。」
「每個罪名構成要件,在法條上的解釋、因素,都是不同的。」
「比如:詐騙罪,要看有沒有『非法占有目的』,職務侵占罪,得區分好職務便利與工作便利......」
「第二,看案情。」
「你得學會怎麼見當事人,怎麼問才能更好的獲取信息,還原案件完整事實,找到對當事人有利的關鍵情節。」
「以及罪名是否與事實匹配。」
「第三,打交道。」
「每個蜀黍的辦案風格都是不同的。」
「有些願意跟你多聊兩句,還會給點提示。」
「有些則是不耐煩,說不上兩句就會找藉口趕人。」
「.......」
金勝不假思索的說著,趙毅則是認認真真的記著。
直到20多分鐘後,車輛駛入律所的專門停車區域,教學也戛然而止。
趁著有空,簡單說兩句就得了。
自己是上司,又不是導師。
...........
第二天,南宮墨一家人都沒有『預先』通知,拿著錦旗就找了過來。
等張琴將人帶進辦公室的時候......
場面倒是好看、熱鬧,也讓金勝大大漲了一波臉。
可畢竟不是律所接的案子,多多少少有些小尷尬。
尤其是.....顧莎莎這個『網絡部門』的主管聽到消息後,還特意拿著手持攝像機跑了過來。
這可是宣傳律所的好素材啊!
當然,南宮墨幾人的臉會打上『馬賽克』再發出去。
保護個人隱私嘛!
至於『靚仔金』的臉....那就無所謂了。
等送走一行人後,顧莎莎又順便拉著金勝錄了一期節目。
老套路.......
先是弄了幾個短劇的片段,點出裡面的場景,涉及到了什麼違法犯罪行為。
接著連線網友,幫忙分析了2個法律問題。
3月21日,星期五。
紀檢監察這邊,唐國富打了個電話給金勝。
他不像安妮,為人比較大氣,很詳細的說了關於『李誠』的事情。
這孩子已經基本廢掉了。
利用自身辦案職權,在明知對方『盜竊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卻接受請託,錯誤採取刑事追責措施。
還以『懲治對方』為籌碼,違規推動嫌疑人家屬商談諒解、索要賠償,超越了法定職責範圍,濫用了執法權力。
那邊初步給他定了一個『徇私枉法罪』。
他那個女朋友柳如月,倒是運氣好。
在幫忙作為『證人』的前提下,僅僅只給了一個的行政處罰。
姚芳就慘了。
一共涉嫌了兩個罪名。
誣告陷害罪。
故意捏造對方偷竊的虛假事實,報假警,意圖使對方受到刑事追究。
接著還找人『請託』,嚴重干擾司法機關正常辦案,造成了南宮墨被錯誤採取強制措施。
這些都已經符合了《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
敲詐勒索罪。
以捏造的虛假盜竊案為依託,通過請民警動用刑事追責手段向對方施壓。
用『諒解』後不追責為籌碼,逼迫對方家屬主動支付『賠償』。
本質上,這算是用脅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9萬的金額,量刑起點3年以上。
在數罪併罰的情況下,哪怕未遂......
(依據司法實踐的通用認定規則,敲詐勒索的犯罪金額,以行為人主觀上意圖非法占有的初始金額為核心判定標準。)
(後續因對方拒絕而主動降低的金額,僅可作為酌定從輕的量刑情節參考,不會改變初始犯罪金額的認定。)
那個『林聰波』就更慘了,僅僅因為『J蟲』上腦,同樣犯了兩個罪。
一個是強J罪。
利用姚芳報假警、找關係違規辦案的隱私信息作為脅迫手段,
違背對方真實意志,迫使對方成為其女朋友,發生關係。
這就符合了《刑法》中強J罪的認定要件。
屬於以脅迫手段實施的強J行為。
另一個....是協助敲詐勒索。
他在知曉真實情況後,仍選擇代表姚芳去治安所談判,具備了共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兩個罪名加起來,量刑起碼在3年以上。
說不定....刑期比姚芳都還要高。
怎一個『慘』字了得!
金勝聽完後....差點沒當場笑出聲。
.........
接下來兩天是雙休日。
雖然不用上班,但還是得忙工作。
因為蔣夢瑤負責的一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案子,她被難住了。
怎麼辦?
只能來找頂頭上司喊救命了。
本來約好了星期4給她開小灶的。
但金勝太忙,實在沒空好好去研究卷宗,就乾脆拖到了星期六。
一大早醒來後,金勝鬆開手中的阿貝貝起身,下樓在小區內跑了幾圈,順便還去門口買了點早餐。
眼下入了春,天氣逐漸回暖。
魔都地區的溫度,已經達到了25度左右。
非常適合早上出來運動運動,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嘛!
回家後,還得給『哈基米』鏟屎,泡奶......
等全都忙完,都已經接近9點了。
書房內。
金勝洗完澡,換了套居家服,坐在電腦前開始看蔣夢瑤發過來的卷宗。
當事人叫:朱盛宏。
籍貫在隔壁江浙省,世界小商品之都。
他在贛省上饒、玉山縣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專門幫一些『大牌』生產服裝。
2個月前被蜀黍給抓了。
這傢伙很雞賊。
在幫忙給別人加工的同時,會多生產一部分衣服出來,自己偷偷貼上『假』牌子。
換句話說......除了牌子標籤是假的之外,質量、款式,全都跟真的一模一樣。
正品售價1000塊的衣服,他出廠價只要150塊。
賣的話,也有固定渠道。
不走網上、只走『包郵區』下面一些小縣城的實體名品店。
這種店鋪里,買的東西很雜。
國內、國外的各種大品牌都有,不單單只賣一種。
而進去買的人......
很多都是『混』社會,或者突然間有錢了的。
真正的富豪,是不會去這種店的。
這也大大避免了被人給『看出來』的隱患。
要知道.....在處理案子上,蜀黍跟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天然就會不一樣。
一個要把人送進去,一個想盡辦法撈人。
但這一次,卻不同了。
金勝站在了原告,也就是受害人這一邊。
眼下說的所有內容,倒是跟白濤有點不謀而合的意思。
所以在他聽來,不僅沒毛病,反而很有道理。
尤其是變更罪名這一點。
治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階段,對初步認定的罪名,是可以隨意調整的。
比如:初查時,以搶奪立的案,但偵查過程中,卻發現了嫌疑人有使用暴力.....那便可以依法變更為搶劫罪。
只需要簡單提交一份《罪名變更審批表》,交上去給領導簽字就行。
可要是案件已經提請批捕了.....那治安機關就不再擁有獨立變更罪名的權限了。
後續這些調整,都需要由檢察機關、或者審判機關來依法完成了。
說不定還會被『嘲諷』一頓。
【看看你們都查的啥玩意兒,連罪名都定錯了也不知道,簡直一塌糊塗。】
這麼一來,治安這邊的領導,臉上能有光嗎?
最後負責辦案的蜀黍.......
白濤仔細思索了片刻,這才開口道:「金律師,你分析的確實有道理。」
「這樣.....我下午就去找領導聊聊。」
聽到對方有了決斷,金勝心裡頭瞬間舒坦了。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
「不過我這邊也提前準備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將兩個罪名的認定、司法解釋...都做了詳細的闡述,可以用來作為參考。」
「希望能幫到您!」
隨著話音落下,一旁的趙毅立即遞上了一份資料。
白濤伸手接過的同時,在心裡暗道:『果然是有備而來』!
如果自己猶豫、或者拒絕的話,應該就會變成正式提交『版本』了吧!
走一步,看三步。
關鍵還懂分寸。
現在的年輕律師.....都這麼厲害了嗎?
「白警官,那我們就不耽誤您工作,先告辭了。」
「好,我送你們。」
人家給面子,白濤當然得回敬一下。
金勝一邊起身,一邊趕忙抬手示意道:「不用不用....就幾步路而已,您忙著....」
白濤聞言也沒有堅持。
「那行,後續有消息了,我會直接聯繫你的。」
這是在告訴金勝.....好意我心領了。
以後關於案子的事情,會儘量同步給你知道。
算是一種變相的『投桃報李』了。
金勝笑著點了點頭。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咱們電話聯繫,再見.....」
「再見!」
白濤擺了擺手,站在門口,目送兩人的身影消失。
..........
「叮鈴鈴....」
剛出治安所門口,金勝兜里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拿出來一看,是季清風打過來的。
自從早上讓他別直接去看守所,而是先去治安所之後,便沒有了消息。
這時候聯繫自己,不知道事情搞定沒!
金勝囑咐道:「你先去車上等一會兒,我接個電話。」
「好的金律.....」
隨著趙毅轉身,金勝也接通了電話。
「金律,南宮墨馬上就能出來了,我和朱奶奶,還有小玉在看守所門口等著。」
「是虹橋路治安所的指導員,親自過來辦理釋放的。」
「幸虧你早上讓我別去,不然就白等了。」
金勝笑著回道:「那就好.....」
「後續的賠償問題,你記得跟進一下,有搞不定的再跟我說。」
「順便幫我跟朱奶奶問聲好,我這邊還有事,就先不聊了。」
「過兩天空了請你吃飯。」
季清風連忙應道:「沒問題......賠償這塊我熟的很,不會出什麼岔子的。」
「你有事就先忙,我會跟朱奶奶她們說的。」
「........」
掛斷電話,金勝腳步輕快的朝著車子方向走去。
案子的獎勵雖然昨晚就已經拿到手了。
但聽到南宮墨被釋放、案子完結,那才算是真正搞定。
要不是遇到自己,面對權利的一次小小任性.......估計朱奶奶一家,只能打斷牙齒往肚子裡咽了。
也不知道是李誠運氣差,還是南宮墨運氣好。
不過對於金勝來說,都是經驗寶寶!!
「金律,接下來咱們回律所嗎?」
一上車,趙毅便開口問道。
金勝『嗯』了一聲。
「你今天看完了我跟白警官交流的全程,心裡有沒有什麼感想?」
趙毅臉色一正,知道真正的『考驗』來了。
新人律師跟著『上級』一起處理案子,就跟老師組織學生出來春遊一樣。
在增長見識之餘,都得寫『觀後感』!
稍稍組織了一下語言後,趙毅開口了。
「我覺得在立案偵查階段,首先得詳細的了解案情,看看罪名的法定要件構成,是否充分,最後就是要制定好完善的應對策略。」
「做到心裡有數,言之有據。」
「同時,還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設想,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避免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就比如金律你今天早就準備好的『兩份文件』。」
「那位白警官....最後看到法律意見書的時候,整個人都有點『愣』住了,明顯是沒想到,咱們會準備的這麼充足。」
金勝笑著瞥了副駕駛一眼。
懂得隱晦拍馬屁,挺好!
適合干律師。
「你這些都是書本上能學到的東西,頂多算是基礎。」
「有用,完整,但還不夠。」
「你要知道,這天下就沒有百分百一模一樣的兩樣東西,包括案子。」
「全部套用一個公式去處理,你會發現案子的成功率.....不足50%。」
「這也是絕大部分普通律師的正常水平。」
「今天我就跟你說一下書本之外的東西。」
「咱們小組每一個同事,我基本上都單獨輔導過。」
「現在輪到你了。」
「能學多少,全看你自己。」
旁邊的趙毅鄭重點了點頭,立即掏出了紙筆。
「第一,抓關鍵點。」
「每個罪名構成要件,在法條上的解釋、因素,都是不同的。」
「比如:詐騙罪,要看有沒有『非法占有目的』,職務侵占罪,得區分好職務便利與工作便利......」
「第二,看案情。」
「你得學會怎麼見當事人,怎麼問才能更好的獲取信息,還原案件完整事實,找到對當事人有利的關鍵情節。」
「以及罪名是否與事實匹配。」
「第三,打交道。」
「每個蜀黍的辦案風格都是不同的。」
「有些願意跟你多聊兩句,還會給點提示。」
「有些則是不耐煩,說不上兩句就會找藉口趕人。」
「.......」
金勝不假思索的說著,趙毅則是認認真真的記著。
直到20多分鐘後,車輛駛入律所的專門停車區域,教學也戛然而止。
趁著有空,簡單說兩句就得了。
自己是上司,又不是導師。
...........
第二天,南宮墨一家人都沒有『預先』通知,拿著錦旗就找了過來。
等張琴將人帶進辦公室的時候......
場面倒是好看、熱鬧,也讓金勝大大漲了一波臉。
可畢竟不是律所接的案子,多多少少有些小尷尬。
尤其是.....顧莎莎這個『網絡部門』的主管聽到消息後,還特意拿著手持攝像機跑了過來。
這可是宣傳律所的好素材啊!
當然,南宮墨幾人的臉會打上『馬賽克』再發出去。
保護個人隱私嘛!
至於『靚仔金』的臉....那就無所謂了。
等送走一行人後,顧莎莎又順便拉著金勝錄了一期節目。
老套路.......
先是弄了幾個短劇的片段,點出裡面的場景,涉及到了什麼違法犯罪行為。
接著連線網友,幫忙分析了2個法律問題。
3月21日,星期五。
紀檢監察這邊,唐國富打了個電話給金勝。
他不像安妮,為人比較大氣,很詳細的說了關於『李誠』的事情。
這孩子已經基本廢掉了。
利用自身辦案職權,在明知對方『盜竊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卻接受請託,錯誤採取刑事追責措施。
還以『懲治對方』為籌碼,違規推動嫌疑人家屬商談諒解、索要賠償,超越了法定職責範圍,濫用了執法權力。
那邊初步給他定了一個『徇私枉法罪』。
他那個女朋友柳如月,倒是運氣好。
在幫忙作為『證人』的前提下,僅僅只給了一個的行政處罰。
姚芳就慘了。
一共涉嫌了兩個罪名。
誣告陷害罪。
故意捏造對方偷竊的虛假事實,報假警,意圖使對方受到刑事追究。
接著還找人『請託』,嚴重干擾司法機關正常辦案,造成了南宮墨被錯誤採取強制措施。
這些都已經符合了《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
敲詐勒索罪。
以捏造的虛假盜竊案為依託,通過請民警動用刑事追責手段向對方施壓。
用『諒解』後不追責為籌碼,逼迫對方家屬主動支付『賠償』。
本質上,這算是用脅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9萬的金額,量刑起點3年以上。
在數罪併罰的情況下,哪怕未遂......
(依據司法實踐的通用認定規則,敲詐勒索的犯罪金額,以行為人主觀上意圖非法占有的初始金額為核心判定標準。)
(後續因對方拒絕而主動降低的金額,僅可作為酌定從輕的量刑情節參考,不會改變初始犯罪金額的認定。)
那個『林聰波』就更慘了,僅僅因為『J蟲』上腦,同樣犯了兩個罪。
一個是強J罪。
利用姚芳報假警、找關係違規辦案的隱私信息作為脅迫手段,
違背對方真實意志,迫使對方成為其女朋友,發生關係。
這就符合了《刑法》中強J罪的認定要件。
屬於以脅迫手段實施的強J行為。
另一個....是協助敲詐勒索。
他在知曉真實情況後,仍選擇代表姚芳去治安所談判,具備了共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兩個罪名加起來,量刑起碼在3年以上。
說不定....刑期比姚芳都還要高。
怎一個『慘』字了得!
金勝聽完後....差點沒當場笑出聲。
.........
接下來兩天是雙休日。
雖然不用上班,但還是得忙工作。
因為蔣夢瑤負責的一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案子,她被難住了。
怎麼辦?
只能來找頂頭上司喊救命了。
本來約好了星期4給她開小灶的。
但金勝太忙,實在沒空好好去研究卷宗,就乾脆拖到了星期六。
一大早醒來後,金勝鬆開手中的阿貝貝起身,下樓在小區內跑了幾圈,順便還去門口買了點早餐。
眼下入了春,天氣逐漸回暖。
魔都地區的溫度,已經達到了25度左右。
非常適合早上出來運動運動,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嘛!
回家後,還得給『哈基米』鏟屎,泡奶......
等全都忙完,都已經接近9點了。
書房內。
金勝洗完澡,換了套居家服,坐在電腦前開始看蔣夢瑤發過來的卷宗。
當事人叫:朱盛宏。
籍貫在隔壁江浙省,世界小商品之都。
他在贛省上饒、玉山縣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專門幫一些『大牌』生產服裝。
2個月前被蜀黍給抓了。
這傢伙很雞賊。
在幫忙給別人加工的同時,會多生產一部分衣服出來,自己偷偷貼上『假』牌子。
換句話說......除了牌子標籤是假的之外,質量、款式,全都跟真的一模一樣。
正品售價1000塊的衣服,他出廠價只要150塊。
賣的話,也有固定渠道。
不走網上、只走『包郵區』下面一些小縣城的實體名品店。
這種店鋪里,買的東西很雜。
國內、國外的各種大品牌都有,不單單只賣一種。
而進去買的人......
很多都是『混』社會,或者突然間有錢了的。
真正的富豪,是不會去這種店的。
這也大大避免了被人給『看出來』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