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收到紀檢回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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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勝肚子裡這些花花腸子,白濤又怎麼可能會猜想到。

  要知道.....在處理案子上,蜀黍跟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天然就會不一樣。

  一個要把人送進去,一個想盡辦法撈人。

  但這一次,卻不同了。

  金勝站在了原告,也就是受害人這一邊。

  眼下說的所有內容,倒是跟白濤有點不謀而合的意思。

  所以在他聽來,不僅沒毛病,反而很有道理。

  尤其是變更罪名這一點。

  治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階段,對初步認定的罪名,是可以隨意調整的。

  比如:初查時,以搶奪立的案,但偵查過程中,卻發現了嫌疑人有使用暴力.....那便可以依法變更為搶劫罪。

  只需要簡單提交一份《罪名變更審批表》,交上去給領導簽字就行。

  可要是案件已經提請批捕了.....那治安機關就不再擁有獨立變更罪名的權限了。

  後續這些調整,都需要由檢察機關、或者審判機關來依法完成了。

  說不定還會被『嘲諷』一頓。

  【看看你們都查的啥玩意兒,連罪名都定錯了也不知道,簡直一塌糊塗。】

  這麼一來,治安這邊的領導,臉上能有光嗎?

  最後負責辦案的蜀黍.......

  白濤仔細思索了片刻,這才開口道:「金律師,你分析的確實有道理。」

  「這樣.....我下午就去找領導聊聊。」

  聽到對方有了決斷,金勝心裡頭瞬間舒坦了。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

  「不過我這邊也提前準備了一份『法律意見書』,將兩個罪名的認定、司法解釋...都做了詳細的闡述,可以用來作為參考。」

  「希望能幫到您!」

  隨著話音落下,一旁的趙毅立即遞上了一份資料。

  白濤伸手接過的同時,在心裡暗道:『果然是有備而來』!

  如果自己猶豫、或者拒絕的話,應該就會變成正式提交『版本』了吧!

  走一步,看三步。

  關鍵還懂分寸。

  現在的年輕律師.....都這麼厲害了嗎?

  「白警官,那我們就不耽誤您工作,先告辭了。」

  「好,我送你們。」

  人家給面子,白濤當然得回敬一下。

  金勝一邊起身,一邊趕忙抬手示意道:「不用不用....就幾步路而已,您忙著....」

  白濤聞言也沒有堅持。

  「那行,後續有消息了,我會直接聯繫你的。」

  這是在告訴金勝.....好意我心領了。

  以後關於案子的事情,會儘量同步給你知道。

  算是一種變相的『投桃報李』了。

  金勝笑著點了點頭。

  「好,那就麻煩白警官了,咱們電話聯繫,再見.....」

  「再見!」

  白濤擺了擺手,站在門口,目送兩人的身影消失。

  ..........

  「叮鈴鈴....」

  剛出治安所門口,金勝兜里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拿出來一看,是季清風打過來的。

  自從早上讓他別直接去看守所,而是先去治安所之後,便沒有了消息。

  這時候聯繫自己,不知道事情搞定沒!

  金勝囑咐道:「你先去車上等一會兒,我接個電話。」

  「好的金律.....」

  隨著趙毅轉身,金勝也接通了電話。

  「金律,南宮墨馬上就能出來了,我和朱奶奶,還有小玉在看守所門口等著。」

  「是虹橋路治安所的指導員,親自過來辦理釋放的。」

  「幸虧你早上讓我別去,不然就白等了。」


  金勝笑著回道:「那就好.....」

  「後續的賠償問題,你記得跟進一下,有搞不定的再跟我說。」

  「順便幫我跟朱奶奶問聲好,我這邊還有事,就先不聊了。」

  「過兩天空了請你吃飯。」

  季清風連忙應道:「沒問題......賠償這塊我熟的很,不會出什麼岔子的。」

  「你有事就先忙,我會跟朱奶奶她們說的。」

  「........」

  掛斷電話,金勝腳步輕快的朝著車子方向走去。

  案子的獎勵雖然昨晚就已經拿到手了。

  但聽到南宮墨被釋放、案子完結,那才算是真正搞定。

  要不是遇到自己,面對權利的一次小小任性.......估計朱奶奶一家,只能打斷牙齒往肚子裡咽了。

  也不知道是李誠運氣差,還是南宮墨運氣好。

  不過對於金勝來說,都是經驗寶寶!!

  「金律,接下來咱們回律所嗎?」

  一上車,趙毅便開口問道。

  金勝『嗯』了一聲。

  「你今天看完了我跟白警官交流的全程,心裡有沒有什麼感想?」

  趙毅臉色一正,知道真正的『考驗』來了。

  新人律師跟著『上級』一起處理案子,就跟老師組織學生出來春遊一樣。

  在增長見識之餘,都得寫『觀後感』!

  稍稍組織了一下語言後,趙毅開口了。

  「我覺得在立案偵查階段,首先得詳細的了解案情,看看罪名的法定要件構成,是否充分,最後就是要制定好完善的應對策略。」

  「做到心裡有數,言之有據。」

  「同時,還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設想,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避免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就比如金律你今天早就準備好的『兩份文件』。」

  「那位白警官....最後看到法律意見書的時候,整個人都有點『愣』住了,明顯是沒想到,咱們會準備的這麼充足。」

  金勝笑著瞥了副駕駛一眼。

  懂得隱晦拍馬屁,挺好!

  適合干律師。

  「你這些都是書本上能學到的東西,頂多算是基礎。」

  「有用,完整,但還不夠。」

  「你要知道,這天下就沒有百分百一模一樣的兩樣東西,包括案子。」

  「全部套用一個公式去處理,你會發現案子的成功率.....不足50%。」

  「這也是絕大部分普通律師的正常水平。」

  「今天我就跟你說一下書本之外的東西。」

  「咱們小組每一個同事,我基本上都單獨輔導過。」

  「現在輪到你了。」

  「能學多少,全看你自己。」

  旁邊的趙毅鄭重點了點頭,立即掏出了紙筆。

  「第一,抓關鍵點。」

  「每個罪名構成要件,在法條上的解釋、因素,都是不同的。」

  「比如:詐騙罪,要看有沒有『非法占有目的』,職務侵占罪,得區分好職務便利與工作便利......」

  「第二,看案情。」

  「你得學會怎麼見當事人,怎麼問才能更好的獲取信息,還原案件完整事實,找到對當事人有利的關鍵情節。」

  「以及罪名是否與事實匹配。」

  「第三,打交道。」

  「每個蜀黍的辦案風格都是不同的。」

  「有些願意跟你多聊兩句,還會給點提示。」

  「有些則是不耐煩,說不上兩句就會找藉口趕人。」

  「.......」

  金勝不假思索的說著,趙毅則是認認真真的記著。

  直到20多分鐘後,車輛駛入律所的專門停車區域,教學也戛然而止。

  趁著有空,簡單說兩句就得了。


  自己是上司,又不是導師。

  ...........

  第二天,南宮墨一家人都沒有『預先』通知,拿著錦旗就找了過來。

  等張琴將人帶進辦公室的時候......

  場面倒是好看、熱鬧,也讓金勝大大漲了一波臉。

  可畢竟不是律所接的案子,多多少少有些小尷尬。

  尤其是.....顧莎莎這個『網絡部門』的主管聽到消息後,還特意拿著手持攝像機跑了過來。

  這可是宣傳律所的好素材啊!

  當然,南宮墨幾人的臉會打上『馬賽克』再發出去。

  保護個人隱私嘛!

  至於『靚仔金』的臉....那就無所謂了。

  等送走一行人後,顧莎莎又順便拉著金勝錄了一期節目。

  老套路.......

  先是弄了幾個短劇的片段,點出裡面的場景,涉及到了什麼違法犯罪行為。

  接著連線網友,幫忙分析了2個法律問題。

  3月21日,星期五。

  紀檢監察這邊,唐國富打了個電話給金勝。

  他不像安妮,為人比較大氣,很詳細的說了關於『李誠』的事情。

  這孩子已經基本廢掉了。

  利用自身辦案職權,在明知對方『盜竊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卻接受請託,錯誤採取刑事追責措施。

  還以『懲治對方』為籌碼,違規推動嫌疑人家屬商談諒解、索要賠償,超越了法定職責範圍,濫用了執法權力。

  那邊初步給他定了一個『徇私枉法罪』。

  他那個女朋友柳如月,倒是運氣好。

  在幫忙作為『證人』的前提下,僅僅只給了一個的行政處罰。

  姚芳就慘了。

  一共涉嫌了兩個罪名。

  誣告陷害罪。

  故意捏造對方偷竊的虛假事實,報假警,意圖使對方受到刑事追究。

  接著還找人『請託』,嚴重干擾司法機關正常辦案,造成了南宮墨被錯誤採取強制措施。

  這些都已經符合了《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

  敲詐勒索罪。

  以捏造的虛假盜竊案為依託,通過請民警動用刑事追責手段向對方施壓。

  用『諒解』後不追責為籌碼,逼迫對方家屬主動支付『賠償』。

  本質上,這算是用脅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9萬的金額,量刑起點3年以上。

  在數罪併罰的情況下,哪怕未遂......

  (依據司法實踐的通用認定規則,敲詐勒索的犯罪金額,以行為人主觀上意圖非法占有的初始金額為核心判定標準。)

  (後續因對方拒絕而主動降低的金額,僅可作為酌定從輕的量刑情節參考,不會改變初始犯罪金額的認定。)

  那個『林聰波』就更慘了,僅僅因為『J蟲』上腦,同樣犯了兩個罪。

  一個是強J罪。

  利用姚芳報假警、找關係違規辦案的隱私信息作為脅迫手段,

  違背對方真實意志,迫使對方成為其女朋友,發生關係。

  這就符合了《刑法》中強J罪的認定要件。

  屬於以脅迫手段實施的強J行為。

  另一個....是協助敲詐勒索。

  他在知曉真實情況後,仍選擇代表姚芳去治安所談判,具備了共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兩個罪名加起來,量刑起碼在3年以上。

  說不定....刑期比姚芳都還要高。

  怎一個『慘』字了得!

  金勝聽完後....差點沒當場笑出聲。

  .........

  接下來兩天是雙休日。

  雖然不用上班,但還是得忙工作。


  因為蔣夢瑤負責的一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案子,她被難住了。

  怎麼辦?

  只能來找頂頭上司喊救命了。

  本來約好了星期4給她開小灶的。

  但金勝太忙,實在沒空好好去研究卷宗,就乾脆拖到了星期六。

  一大早醒來後,金勝鬆開手中的阿貝貝起身,下樓在小區內跑了幾圈,順便還去門口買了點早餐。

  眼下入了春,天氣逐漸回暖。

  魔都地區的溫度,已經達到了25度左右。

  非常適合早上出來運動運動,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嘛!

  回家後,還得給『哈基米』鏟屎,泡奶......

  等全都忙完,都已經接近9點了。

  書房內。

  金勝洗完澡,換了套居家服,坐在電腦前開始看蔣夢瑤發過來的卷宗。

  當事人叫:朱盛宏。

  籍貫在隔壁江浙省,世界小商品之都。

  他在贛省上饒、玉山縣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專門幫一些『大牌』生產服裝。

  2個月前被蜀黍給抓了。

  這傢伙很雞賊。

  在幫忙給別人加工的同時,會多生產一部分衣服出來,自己偷偷貼上『假』牌子。

  換句話說......除了牌子標籤是假的之外,質量、款式,全都跟真的一模一樣。

  正品售價1000塊的衣服,他出廠價只要150塊。

  賣的話,也有固定渠道。

  不走網上、只走『包郵區』下面一些小縣城的實體名品店。

  這種店鋪里,買的東西很雜。

  國內、國外的各種大品牌都有,不單單只賣一種。

  而進去買的人......

  很多都是『混』社會,或者突然間有錢了的。

  真正的富豪,是不會去這種店的。

  這也大大避免了被人給『看出來』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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