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撲克牌殺人案:供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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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變得……使我看上去有些陌生。

  她喜歡開始打扮自己。

  其實女孩子喜歡打扮也不是什麼壞事,她本來長得挺漂亮的,就是去我們老家村里也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她不打扮其實就已經很好看了。

  但她開始燙頭髮,那種細細密密的小卷,街上很多女人都燙。

  她第一次燙完回來,站在鏡子前轉來轉去,問我好不好看。我說好看,但心裡覺得不像她了,像掛曆上的港台歌星。

  她喜歡燙頭髮、喜歡塗口紅、喜歡往臉上塗化妝品。

  這些,我也沒多想。我還是按習慣把每個月發的工資交給她。

  但是張紅的變化越來越大了。

  有時候她回來得很晚,到了後半夜才回家。她上班的那家小服裝店我也去看過,確實開得挺晚。但是在江興市里,開到後半夜的店,確實不多。

  我想她一定是有什麼事情瞞著我。

  我跟她說了好幾次,下班這麼晚,還是別在那兒幹了。

  她不同意,她說她認識了幾個小姐妹,有時候下班晚,是在跟她小姐妹一起在玩。我想她比我小3歲,喜歡玩就喜歡玩吧,只要不去做出格的事情。

  我們雲城出來的人,到江興這邊打工的也不少,有幾個小姐妹在一起玩,那也免去了一些離家的孤獨。

  這樣的情況持續到了今年上半年。

  張紅對我越來越冷淡。

  我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是不是我掙的錢太少,她掙得多?

  家裡,她把那個缺口玻璃瓶扔了,換了一隻真正的花瓶,白瓷的,細頸子。她說是在百貨大樓買的,八塊錢……八塊錢夠我吃十六頓紅燒肉。

  後來,我就發現事情變得更壞了……

  本來我和她住一起,每天睡在一起。我想做那事情的時候,她從來沒反對過,而且起先的時候,她非常地配合,她也喜歡做那事情。

  但是慢慢地,她就不讓我再碰她了。

  她嫌我身上髒,有陶瓷廠里的味道。

  那天,我洗了三遍澡,打了兩次肥皂。我湊近她,她說:「你聞聞枕頭,都是你那味兒。我把臉埋在自己胳膊上,聞了半天,什麼也沒聞出來。

  我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後來,我跟蹤過她幾次。

  就是她每天很晚回家,甚至有段時間都不回家的那些天裡,我發現有一個男的總是坐在她店裡。

  起先我以為是老闆娘的男人,是老闆,後來發現不是。

  那人的衣服穿得挺括,頭髮打過摩絲,梳得油光發亮,個子卻比我還矮。

  那男人站在店裡,一隻手撐著櫃檯,另一隻手夾著煙,張紅給他比劃衣服,笑著,露出牙齒。我在馬路對面,隔著車流人海,站了很久。

  煙攤的老頭問我買不買煙,我搖搖頭,走了。

  我不知道他是誰。

  我在大街對面遠遠地看著這人和張紅有說有笑,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想張紅一定是變心了。

  她一定是被有錢人給迷惑了。

  我忍不住,還是向廠里請假去看了幾回。我看到,等到晚上11點,店裡打烊的時候,我看到張紅從店裡出來,關了店門,坐上那人開的摩托車走了。

  我……我看到了摩托車是黑色的,擦得很亮,轟油門時,排氣管噴出一股白煙。張紅側坐著,一隻手摟著那人的腰,裙擺被風掀起……

  我跟蹤過、暗中觀察過好幾次,都是同樣的情況。

  而張紅偶爾回家,我問她為什麼不回家,她還是用老的說法騙我,說和小姐妹在一起玩,住在小姐妹家、老鄉家裡等等。

  我想了很久,我想和她好好談一談。

  如果她真的變心了,如果她回心轉意的話,我想我還是會原諒她的。

  但是她一直不給我這個機會。

  9月份的時候,我發現張紅又開始出現了變化。

  她又變回了以前的樣子,每天按時回家。等我下班的時候,她已經在家裡了。

  我想她終於回頭了。


  如果是那個男人甩了她,我想這是最好的機會。她只要不再犯這樣的錯誤,我還是會原諒她的。

  每個人都有做事情的底線。

  我的底線,就是她只要不離開我,她做過的任何錯事,我都會原諒她。

  那段時間我們又恢復了以往那種日子,就像剛才這位警官說的,我們就像大街上每一對情侶所做的,手牽著手在大街上散步、逛街。

  那段時間裡我們經常逛街。

  張紅手臂上的紋身就是那時候紋的。

  那天,她拉著我去紋身店,我站在門口不敢進。

  她說你怕什麼,又不疼。

  紋身師傅是個婦女,問她紋什麼,她回答說:「一支紅玫瑰,再加兩個大寫字母:LY。」

  我站在旁邊,心跳得很快。

  針扎進她皮膚的時候,她沒喊疼,只是皺了皺眉。紋完後,她舉著手臂看了很久,說:「這下你跑不掉了。」

  她還跟紋身店對面給她做頭髮的老闆娘說,這紋身上的「LY」兩個字母是我名字的縮寫。

  說這話的時候,我在旁邊,我心裡是非常感動的。

  我想我們,我和她之間就這樣過下去了,不會再出現任何的意外。

  但是……想不到的是,好日子只過了一個多月,她又開始老毛病復發。

  我再次陷入到了矛盾和痛苦之中。

  這一次,經過好幾次的暗中觀察和跟蹤,我發現張紅下班出來的時候,是一輛汽車在等著她。

  那是輛紅色的小車,我在路上見過,捷達。

  四個輪子,有頂棚,下雨淋不著。

  我那時候連摩托車都不會騎。

  通過一個多星期的暗中觀察,我發現接她的人是一個最起碼有40歲的男人。那男人開著紅色的捷達汽車,每次總是提前半小時準時出現在服裝店門口。

  我看到張紅在服裝店打烊之後,上那男人車時候的樣子,我真無法形容她那個樣子。

  她完全……像……像是那男人的老婆。

  她拉開車門,坐進副駕駛,順手把包放在后座。那個動作太自然了,自然得像做過一百遍。自然得像……她本來就是該坐那輛車的人。

  那段時間她又開始不回家,並且我發現張紅身上的東西多了起來。

  她耳朵上去打了孔,戴上了耳環,手上也戴上了戒指。

  那戒指是金的,細細一圈,在她手指上亮得刺眼。她伸手拿東西的時候,我看見了。她沒躲,也沒解釋。就那麼亮著。

  我知道那些東西一定是那個男人給她買的。

  我受夠了這種背叛!

  我決定要和她談一談。

  我從來沒想過要把她殺死。我想只要她改正錯誤,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如果她決定繼續跟那個開汽車的男人,我也同意……只要把我放在她那的錢還給我,我們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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