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撲克牌殺人案:供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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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室內,一直等待消息無果的邵俊義來到王光明身邊:

  「怎麼,還沒有鬆口?」

  「鬆動了。」王光明答道,示意邵俊義看玻璃對面的一幕。

  王光明的聲音很輕,像怕驚動什麼,「十二點多了,是徐安叫他開口的。」

  邵俊義看著審訊室里的一幕,臉上布滿了驚訝。

  審訊室內,徐安看了一眼斌子:

  「記。」

  徐安只說了這一個字。

  斌子立刻精神一振,握緊筆,筆尖落在筆錄紙上,墨跡洇開一個小黑點……

  李雲開始供述:

  我叫李雲,今年25歲,我是雲城西部山里人。

  我和張紅是老鄉,我比她大3歲。

  其實我是張紅她哥哥張金的初中同學。

  我念書念到初三,就不念了。不是念不動,是家裡供不起。我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總得有人先出來掙錢。

  我在鎮上的初中念完初三,就開始出來打工了。

  起初去的地方並不是江興。

  我和同學一起去了南方,在南方一共打工兩年。本來掙了些錢,但是都花完了。出門在外,各個地方都要花錢。

  其實掙得也不多,加上來去的車費,沒剩多少。

  那時候在南邊,第一次看見那麼高的樓,夜裡也亮著燈,像白天一樣。我站在樓下仰著頭看,脖子都酸了。心想,這城裡人過的到底是什麼日子?!

  外出兩年後,我回到老家,不知不覺又玩了一年。

  那一年,快過年時,我去找我的初中同學張金玩,那天是我第一次見到張紅。

  我們那兒,沒出正月十五,還是年。雪還沒化乾淨,山路上滑,我走得很慢。那天,我忘了是正月十幾……

  張金他們村裡的人,大多還待在家裡。他們住在山上,我上了山。我和張金聊了以前的同學,聊了出去打工還是在家裡幹活。張金沒打算出去,後來我就走了。

  當時,我和張金說話的時候,他們家另外一個屋裡有幾個女孩,偷偷地看我,我聽到了她們的笑聲。

  當時,我不知道那時候張金有個妹妹叫張紅,我不知道哪個是張紅,但那個笑聲,脆生生的,特別好聽。

  後來我和張金告別,從山上下來了。

  等我從上面下來,沒走出多遠,我就聽到了身後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回過頭,看到是一個女孩,眼睛很大,是讓人一看就心動的那種。

  她跑得急,臉頰紅紅的,嘴裡呼著白氣,紅棉襖的扣子還系歪了一顆。

  她說,她是張金的妹妹,叫張紅。她就是那個笑聲很好聽的女孩。

  那天,她陪我一起下山,我們一起走了很久。

  那一年,我已經20歲了……嗯,張紅17歲,是虛歲。

  以後,我腦子裡總是出現張紅的樣子,想起她陪我從上面下來的那一路,她身上的那件紅棉襖……

  那件紅棉襖不是新的,袖口磨得有點發白,但洗得很乾淨。她把手縮在袖子裡,走幾步就扭頭看我一眼,又很快扭回去。

  分手的時候,張紅和我約好,過兩天再去她家玩。

  過了……過了三天,我家裡有點事情耽誤了,三天後,我才去張金家。

  那天,張金不在,只有他們的父母和張紅在家。我就坐了一會兒,快走的時候,張金的父母說讓張紅送送我。

  張紅就送我,送我下山。

  下到他們屋子後面的路上時,周圍也沒有人,張紅就一下子抱住了我。

  她抱得很緊,我聞到她頭髮里皂角的味道。

  山裡的風冷,但她身上是熱的。

  我都不知道怎麼辦,我是第一次被女孩子抱住,她說她喜歡我,她要跟我一起出去打工。

  我答應了。

  我和張紅再次往前走,我發現,就在剛才張紅抱住我的時候,上面有人看到了我們。我擔心是她的父母或鄰居。

  張紅說:「看就讓他們看吧,這又不是見不得人的事。」


  我心裡……其實在那時候就已經認可了張紅。

  我兩年前在南邊那個城市打工時,也有自己喜歡的女的,也有女的喜歡我。但是我從來沒有見過張紅這樣主動地向我表白。

  南邊那個女孩,是在廠里食堂打飯時認識的。她對我笑過幾次,我鼓起勇氣給她寫了一張紙條,沒收到回信。後來我就回家了。那事兒,就不提了……

  後來,我就來江興這邊了。

  起先的時候是在下面的磚瓦廠里。那裡的活又髒又累,工資也不高。一天干下來,指甲縫裡全是泥,用刷子刷都刷不乾淨。洗澡是露天的,冬天冷得打哆嗦,但一毛錢一桶熱水,我沒捨不得花。

  那時候,我一直想,張紅應該初中畢業了,也到了掙錢的年紀了。

  我們那兒的女孩子學校出來後,就開始打工掙錢。掙的錢,都交給家裡,由父母保管著,到了她們出嫁的時候,用來買嫁妝。

  我在江興這邊熬了一年多,也沒有張紅的消息。

  於是,我在那年過年前,又回到了雲城。

  我又忍不住去了張紅家。

  張紅果然初中畢業了,已經和幾個同學在山下的鎮上一家燈泡廠里打工。

  我去了,他們家裡人非常客氣。

  張金的父母把家裡準備過年提前做的臘肉拿來招待我。那臘肉掛在灶屋樑上,都還被煙燻透,我看到張紅她媽切肉的時候,動作非常麻利……

  張紅則一直坐在我的旁邊笑。

  我想,我們的關係基本上就已經確立了。

  過了年,我又來到了江興。

  那時候張紅已經決定不在她們鎮上的燈泡廠打工了,打算跟我一起來江興。

  她父母送我們到山下的路口。

  兩位老人一直不說話。快分手的時候,她母親把張紅拉到一邊,背對著我,說了好一會兒話。張紅只是點頭。上車後我問她,「你媽對你說了什麼?」

  她靠在我肩膀上,說:「叫我在外面別吃虧。」

  我倆來到江興後,我想我在磚瓦廠里打工掙錢,那地方每天都和泥土磚塊打交道,如果張紅跟著我去,太受苦了,那地方不適合女孩子。

  我一直想換一家廠。

  當時正好有一家陶瓷廠說在招工,我就來看了,看了之後報了名,想不到就被錄取了。

  我就在陶瓷廠這邊安定了下來,開始打工。

  陶瓷廠的活和磚瓦廠相比,輕鬆了不少,一天下來也累,但有工服發,灰藍色的,穿在身上像個正經工人,食堂有紅燒肉,五毛錢一份,我一周只捨得吃一回……

  起先張紅也找了一份廠里打工的活,但是沒幹幾天她就不幹了。

  我問她原因,她不說。

  我們一起租了百花新村那邊的一間房。

  那房子在二樓,你們一定去看過了,四面都是房子,夏天熱得像蒸籠,窗戶關不嚴,冬天漏風。但那是我們自己的地方。

  張紅買了塊碎花布掛在窗戶上當窗簾,還從街上撿了只缺口的玻璃瓶,插著從菜市場撿來的蔫掉的康乃馨。

  張紅有段時間沒上班,後來她說,她逛街的時候認識了一家小服裝店,老闆娘答應她每個月給她500塊錢的工資,幫她店裡賣衣服。

  我想500塊錢也挺好的,我在陶瓷廠這邊打工一個月,每天都要加班,每個月才450。

  我的450,我留50塊,400塊交給她。她接過去的時候說:「我們攢著,以後回老家蓋房子結婚花。」

  我說好。這事兒,我們之前就一起商量好了的。

  那段時間裡,我們很艱苦,但我們生活得挺好的……

  我每天上班下班,張紅一般睡到中午才起床,去看店,每天半夜12點才回來。我也慢慢適應這樣的生活了。

  我想,等我們過兩年攢了錢,就回雲城老家結婚。

  但是,到了第三年,快過年的時候,就是去年,我就發現張紅慢慢地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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