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招攬汪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汪蜂深吸了一口氣,盯著許灼看了兩秒,「這首歌太棒了。旋律、歌詞、那個副歌的走向,全都符合我的口味。」

  「我寫了三年歌,這就是我想寫的東西啊。」

  許灼心裡頭一陣發虛。哪能不符合麼?

  這本來就是你的歌。十幾年後你會把它寫出來,放進專輯裡,在工體唱給幾萬人聽。

  「這曲子真不錯。」一向沉默寡言的張楚也開口了。

  老李站在調音台後面,端著搪瓷缸子。

  他看著許灼,心裡頭翻了好幾下。

  這年輕人第一首歌寫得好,可以說是撞大運。

  第二首還這麼硬,就不是運氣的事了。

  這麼年輕,寫歌寫到這個份上,不是怪物是什麼。

  他在錄音棚待了快十年,像許灼這樣的,頭一回見。

  等這人以後出名了,他老李可以出去吹牛。

  當年許灼的第一版《BJBJ》,是在我棚里錄的。

  老李把缸子放下,走過去,拍了拍許灼的肩膀。

  「許灼,以後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儘管找我。來這兒錄歌,隨時給我打電話,我幫你排時間。」

  許灼愣了一下,「謝謝李老師。」

  老李擺了擺手,「別叫老師,叫我老李就行。」

  何勇在旁邊笑了,「老李平時可沒這麼熱情。」

  錄完歌曲之後,汪蜂還戀戀不捨得送許灼到門口

  許灼從棚里出來的時候,汪蜂跟到門口。

  「許灼,」汪蜂叫住他,頓了一下,「你那首歌,真的寫得很好。以後要是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儘管說。」

  汪蜂這個人兩年後會被京文唱片簽下來,唱《晚安BJ》《飛得更高》各種歌曲。

  後來更是成了搖滾圈裡邊的知名人物。

  許灼轉念一想,京文能給的,他不也能給嘛。

  錄音棚他有路子,發行渠道認識許鍾民,讓他幫忙就行。

  反正他現在也不認識汪蜂,怎會知道許灼提前搶了他的歌手。

  錢現在不算多但也不是沒有。

  而且他比京文多一樣東西,他和汪蜂之間有這首《BJBJ》。這可是靈魂層面的共鳴。

  「汪蜂,」許灼開口了,「你有沒有想過簽公司?」

  汪蜂愣了一下,「簽公司?」

  「我開了個公司,星途影音,做音樂發行和藝人經紀以及各種事情。你要是願意,可以來我這兒。」

  汪蜂的眼睛亮了一下,臉上浮現出一種被認可的興奮感覺。

  一個窮歌手突然被知名人物邀請,換成誰都很難不興奮。

  可惜的是興奮也就持續了幾秒,汪蜂臉上的表情就變了,擺出一副有點為難的樣子。

  「許灼,我組了個樂隊,鮑家街43號。我們幾個人一起搞了好幾年了,從學校就開始。」

  「你要是只簽我一個人,我沒法答應。單飛的事,我現在沒想過。」

  他頓了頓,怕許灼誤會,又補了一句,

  「我不是不想跟你,樂隊是一個整體,我不能一個人跑。」

  許灼看著他,心裡頭轉了一下。

  好小子,肯定是還沒窮習慣,這會兒還講兄弟情誼,滿腦子熱血與理想。

  等到之後2000年的時候,華納一招手,汪蜂不也一個人跟著跑了?可沒管什麼樂隊散沒散。

  不過這會兒可能還說不通,許灼又仔細想了想那個樂隊裡的人。

  龍隆,主音吉他,中央音樂學院的,技術沒話說。杜詠也是科班出身。

  王磊,貝斯,圈裡公認的好手。這幾個人後來都沒什麼黑料,踏踏實實做音樂的。

  既然要簽,不如全簽下來。反正公司剛起步也缺人。

  一個樂隊打包進來,直接就有現成的陣容,不用從頭培養。

  「那你們樂隊一起過來。」許灼說。

  汪蜂愣住了,「一起?」

  「對。你們幾個人,全簽到我公司來。錄音棚我出,發行渠道我找,錢的事兒我來想辦法。你們只管寫歌、排練、演出。」


  汪蜂盯著許灼看了好幾秒,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他大概沒想到許灼會說「全簽下來」。

  一個人簽和整個樂隊簽,成本差了好幾倍。

  許灼一個剛起步的小公司,哪來這個底氣?

  但許灼說得輕描淡寫的,好像簽一個樂隊跟簽一個人沒什麼區別。

  汪蜂站在原地,手指攥著那張名片,攥得很緊。

  他的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喉結上下滾了一下,又咽回去了。

  過了一會兒,他才開口,聲音比平時低了不少:

  「許灼,我……我一個人不能代表整個樂隊。我得回去跟他們商量,好好勸他們。」

  「龍隆那人嘴硬,還有其他幾人也差不多,都得慢慢說。但我跟你保證,我一定盡力。」

  許灼拍了拍他肩膀,「不著急。你回去好好跟他們說,想好了給我打電話。」

  汪蜂點了點頭,把名片小心地收好。

  他轉過身,走了兩步,又回頭。

  「許灼,不管成不成,我都謝謝你。以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許灼笑了笑,「回去吧,太晚了。」

  許灼站在錄音棚門口,看著汪蜂的背影消失在胡同深處。

  他轉身往胡同口走,腦子裡開始盤算接下來的事。

  剛才說服汪蜂,用的是系統給的「巧舌如簧」BUFF。

  但是想一直靠嘴可不行,得拿出真東西來。

  汪蜂說要回去跟樂隊商量,樂隊那幾個人得看到合同和資源估計才會點頭。

  合同的事許灼早就想過了,公司剛起步,帳上的錢也就夠撐一陣子。

  簽五年,時間太久了,汪蜂那邊肯定犯嘀咕。

  簽兩年,剛把人捧起來合同就到期,許灼白忙活。

  這麼一想,三加二的合同方式應該最合適。

  前三年是強制期,許灼保證他們出專輯,有演出,而且錄音棚免費。

  三年之後許灼有優先續約權,外面誰想挖人,許灼可以匹配報價留人。

  如果許灼不匹配,他們可以走,但要賠一筆錢,夠許灼把前期投入收回來。

  這個方案汪蜂那邊應該能接受。三年不算長,樂隊有退路,許灼這邊也可以接受時間損失。

  當然,那是最不理想的情況,有句話說得好,到嘴裡邊的肉還能讓別人給搶了?

  重生一遭,許灼可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