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賭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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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井洞。

  401工作室。

  白恩雅坐在那把稍微動一下就會嘎吱響的摺疊椅上,手機屏幕亮著,郵件客戶端的收件箱裡剛剛彈出來一封新郵件。

  發件人是Scooter Braun的團隊。

  「回復了?」白時溫站在調音台旁邊,手裡端著一杯冰美式。

  「回了。」

  白恩雅點頭,目光先在鄭在俊新染的亞麻色頭髮上停了一秒,然後移回白時溫身上。

  「他說,簽對賭協議。」

  「具體?」

  「如果這首歌拿到Billboard Hot 100第一名,製作人母帶分成四個點。反之,三萬美元買斷費,其餘條件不變。」

  白恩雅念完,把手機翻過來給白時溫看郵件原文。

  白時溫掃了一眼。

  對賭。

  漂亮的反手。

  Scooter Braun不愧是全球最精明的經紀人之一。

  鄭在俊聽完這個條件之後表情沒什麼太大波動。

  四個點對三萬美金。

  賭贏了,長期分成;賭輸了,三萬保底,怎麼看都不算虧。

  白時溫想了想:

  「條件要改。」

  「怎麼改?」白恩雅問。

  「既然是對賭,就賭乾淨。拿到公告牌第一,製作人母帶分成不是四個點,是五個點。並且,製作人署名欄里只能有一個名字——鄭在俊。」

  在歐美音樂工業里,一首大熱單曲的製作人欄目通常會掛三到五個名字:聯合製作人、執行製作人、助理製作人,每個人切一點,攤一點分成。

  獨家署名意味著:全世界每一個聽到這首歌、查看這首歌信息頁面的人,看到「Produced by」後面的名字,只有一個。

  鄭在俊的表情還是輕鬆的。

  五個點,獨家署名。

  聽著比剛才那個版本更好,好得有點不真實。

  「代價呢?」他問。

  「如果沒拿到第一,demo白送。」

  鄭在俊臉上的輕鬆碎了。

  五個點加獨家署名,或者零。

  「白老闆。」

  「嗯。」

  「你認真的?」

  白時溫看著鄭在俊那雙滿是震驚的眼睛:

  「賭的含義是:要麼全拿,要麼全不拿。中間態不叫賭,叫討價還價。」

  鄭在俊盯著白時溫看了半響,慢慢靠回椅背。

  「真是瘋了。」

  停了一拍。

  「賭。」

  白時溫轉向白恩雅:

  「就這麼回。」

  白恩雅低頭開始打字,拇指在屏幕上飛快地敲。

  ……

  沒到一小時。

  第二封郵件進來了。

  沒有好萊塢電影裡那些拖泥帶水的長篇大論,也沒有對這極其極端的條約進行任何試探。

  白恩雅看著屏幕上極其簡短的一行英文。

  「Crazy. But deal.」

  瘋子,但我接。

  緊接著,一份長達十七頁的英文PDF電子合同通過系統發了過來,她把翻譯軟體和PDF並排開著,一段一段地對照著看。

  看了大概三分鐘。

  抬起頭,揉了揉酸澀的眼睛:

  「堂哥,我看不懂。」

  白時溫走過去,彎腰湊到屏幕前面,從第一頁掃到第三頁。

  詞曲版權分配、母帶收益分成、對賭觸發條件、跨國稅務條款、管轄權歸屬……

  每一句都是法律英語,每一個從句都套著三層定語,每一個逗號的位置都像是故意放在那裡讓外行人頭疼的。

  看了大概兩分鐘。


  也放棄了。

  專業的事必須找專業的人。

  他需要一個懂海外合約的律師。

  掏出手機,打開通訊錄,拇指往下劃。

  具荷拉。

  停了一下。

  她跟日本那邊的法務熟,美國方向不太對口。

  繼續劃。

  崔真理。

  SM確實有北美法務團隊,但這個節骨眼上讓崔真理幫忙對接跨國合約,只會讓她在公司里的處境更被動。

  划過去。

  李知恩。

  LOEN娛樂。

  韓國最大的音源分發商,業務覆蓋日本、東南亞、北美。他們的法務部每年處理的跨國版權合同少說幾百份。

  按下。

  三聲。

  接了。

  「餵?」

  「借個懂美國合同法的律師。」

  「你又忘了?」

  白時溫的太陽穴跳了一下。

  敬語。

  「我可以付雙倍出場費。」他堅持著極其務實的金錢開道原則。

  「不是錢的問題。」李知恩的語調拖長了一點。

  這是在明目張胆地等他低頭叫那句敬語。

  白時溫的後槽牙隱隱緊了一下。

  即使面對家裡那位強硬的大學教授,自己也沒這麼低聲下氣過。

  「如果是按組合出道時間算,A'ST1的四月比你的九月早。」他還試圖做最後的掙扎。

  「但你現在的身份是不受組合合約約束的獨立歌手。」而她的邏輯嚴密得像個法官。

  「……」

  沉默半響。

  白時溫毫無預兆地對著面前的一團空氣狠狠地揮了一記空拳。

  坐在摺疊椅上的白恩雅眼睛瞬間瞪大了。

  她從未見過白時溫這種反應。

  即便是《Way Back Home》發行頭兩天數據低迷的時候,他也只是晚上去陽台上站著餵了會兒蚊子,臉上連一點波動都沒有。

  現在居然因為一通電話,在極其幼稚地對空氣出拳。

  對面到底是誰?

  白時溫閉了一下眼。

  認了。

  「……前輩。」

  聽筒里立刻傳來極其愉悅的輕笑聲。

  「人我幫你找,地址發過來。」

  電話掛斷。

  走到這一步,事情算是徹底敲定了。

  白恩雅立刻把身子往前探了探:

  「堂哥。誰呀?」

  白時溫把手機揣回褲兜,順勢居高臨下地看了她一眼,面無表情。

  「社會上的事少打聽。」

  「……哦。」

  白恩雅把脖子縮回去,低頭繼續看那份她看不懂的PDF。

  ……

  LOEN的法務崔律師是九點到的。

  四十來歲,灰色西裝,公文包里裝著筆記本電腦和一支鋼筆。

  簡單寒暄,名片遞了,茶沒有,礦泉水代替。

  開工。

  崔律師把PDF在屏幕上展開,左手邊放著白時溫列印出來的韓文翻譯稿,右手握著鋼筆,逐條過。

  核心條款三個。

  詞曲版權分成:創作者80%,藝人20%。沒問題。

  對賭條款:

  首八周內登上Billboard Hot 100第一名,製作人母帶分成5%,獨家署名。未達成,製作人獲得一次性$1,詞曲版權歸藝人方。

  條件極端,但條款規範,觸發條件明確,沒有模糊空間。

  白時溫指了一下第五頁的那個$1。


  「這個是什麼意思?」

  「美國合同法里的'對價'。」

  崔律師推了推眼鏡:

  「白送一首歌,法律上算無償贈與,贈與人可以撤銷。付了1美元,性質就從贈與變成了交易,交易完成後你沒法反悔。保護他們的條款,但對你沒有實質損害。「

  白時溫點了下頭。

  剩下的管轄權、審計權、免責與賠償,崔律師用了大約兩個小時過完。

  白恩雅坐在旁邊,備忘錄記了三頁,大部分自己都看不懂,但記錄的習慣已經刻進了肌肉里。

  鄭在俊全程坐在調音台前,沒插一句嘴。

  他不懂法律,也不需要懂,白時溫找了專業的人來干專業的事,他只需要等結果。

  深夜十二點二十。

  最後一個條款確認完畢。

  「沒問題。可以簽。」

  白時溫從腳邊的手提包里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

  「崔律師,深夜打擾了。一點心意。」

  崔律師看了一眼信封的厚度,沒推辭,塞進包里側兜。

  「有問題隨時聯繫。」

  白時溫送他到門口。腳步聲在凌晨的樓道里漸漸遠了。

  ……

  工作室里重新剩下這三個人。

  屏幕上亮著DocuSign的電子簽名系統最後確認頁。

  白時溫拿過滑鼠,在電子簽名的位置畫了自己的名字。

  筆畫不太流暢,滑鼠的手感跟筆完全不是一回事,簽出來的字歪歪扭扭的,像小學一年級的作業。

  但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簽完,推到鄭在俊面前。

  「你的。」

  鄭在俊從調音台前的椅子上轉過來,看著屏幕上那個等待簽名的空格。

  「白老闆。」

  「嗯。」

  「要是賭約成了——」

  鄭在俊的目光從屏幕上移開,看著白時溫:

  「編曲的分成我就不要了。」

  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字,但他主動放棄了。

  能夠拿到五點的母帶分成和獨家署名,已經讓他在全球製作人圈子裡直接封神。

  可這是白時溫給他打下的江山,他現在交出編曲費,是極其標準的投名狀。

  白時溫沒說什麼場面話,也沒推辭。

  「知道The Neptunes嗎?」

  鄭在俊愣了一下。

  當然知道。

  Pharrell Williams和Chad Hugo。

  一個在台前光芒萬丈,一個在幕後把控二十一世紀初最好的流行音色。兩人綁在一起,統治了美國極其漫長的一個黃金時代。

  「知道。」鄭在俊點頭。

  「以後我們就是那個模式。」

  鄭在俊聽完這句極具野心的話,什麼也沒說,在乙方的位置極其迅速地劃下自己的名字。

  比白時溫的好看一點點,但也好看不到哪去。

  簽完。

  他鬆開滑鼠,轉過身,極其乾脆地伸出右手的拳頭。

  白時溫抬起手。

  兩個韓國流行樂壇未來的絕對統治者,在這間租金極其廉價的房間裡,完成了一次意義深遠的肢體接觸。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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