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驅虎吞狼
第74章 驅虎吞狼
小方探花坐堂啦!
方敬穿著嶄新的官服,坐在明鏡高懸匾額下,看著下面站著的兩排人左邊是以李志申為首的縣丞、主簿、教諭、訓導;右邊是以倪鄉為首的胥吏班子:六房典史、三班班頭。
「人都齊了?」方敬開口。
「回老爺,齊了。」李志申上前一步,拱手道。
「那好,那好。」方敬點點頭,目光落在了倪鄉身上:「倪典史。」
「卑職在。」
「倪典史在縣裡多年,地面上的事,人事熟、門路清。本官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以後衙門裡的事,還要多仰仗倪典史提點。」
話音甫落,幾個書吏偷偷交換眼神,李志申皺了皺眉,但沒說話。
倪鄉低著頭,眼裡閃過一絲得意,果然,可能是知道了我是倪家的人,開始討好我。
他面上不顯,恭敬道:「老爺言重了。卑職分內之事,自當盡心。」
「那就好,那就好。」方敬笑容燦爛,「諸位也都是縣裡的老人,本官年輕,經驗淺,往後有什麼做得不妥的,諸位多包涵,多提點。」
點完卯,該議事了。
其實也沒什麼大事。
新官上任第二天,無非是些日常:某處河堤要修,某處糧倉要查,某處糾紛要調停。
但方敬處理得很謹慎。
「李縣丞怎麼看?」
「倪典史覺得呢?」
散堂時,方敬特意叫住倪鄉:「倪典史留步。」
倪鄉停下腳步:「老爺有何吩咐?」
「沒什麼吩咐,就是————本官年輕,又是外來的,這歷陽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可地面上————關係複雜啊。本本官這知縣,想做點事,難啊。」
倪鄉心裡冷笑:傳言沒錯,果然是個草包,上來就露怯。
但他臉上卻露出理解的表情:「老爺的難處,卑職明白。不過老爺也不必過於憂心,只要按章辦事,秉公處理,任他是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話是這麼說沒錯。」方敬嘆口氣,「可本官初來乍到,總得————立立威吧?」
倪鄉心裡一動。
「不瞞倪典史,本官只想安安穩穩過幾年,有個地方經歷而已,不想煩神。
倪典史在縣裡多年,你看————有沒有什麼合適的————小案子?就是那種,不大不小,辦起來不費勁,又能讓本官經此一事,立下規矩,以後不必再操心的小案子?」
這個草包知縣,不僅想拉攏我,還想讓我給他遞刀子,讓他去立威。
好,很好。
「這個————」倪鄉故作沉吟,「容卑職想想。這類案子,倒也不是沒有————」
方敬立刻握住倪鄉的手:「那就拜託倪典史了!倪典史多費心,多費心!」
「老爺放心,卑職留意著。」倪鄉抽回手,躬身道。
「好,好。」方敬連連點頭,又補充一句,「那個————這事,就你知我知,別讓旁人知道。」
「卑職明白。」
這是防著李志申呢。果然,草包也知道要分個親疏遠近。
從二堂出來,倪鄉背著手,慢悠悠地往自己公廊走。走到一半,拐角處閃出一個人,正是孫文德。
「倪典史。」孫文德拱拱手。
「孫書辦。」倪鄉點點頭,腳步沒停。
孫文德跟上來,和他並肩走著,低聲道:「方才老爺跟倪典史說的話,我都聽見了。」
倪鄉瞥了他一眼:「孫書辦耳朵挺靈。」
「不敢。」孫文德笑道,「我是覺得,老爺既然信任倪典史,這是好事。老爺想立威,又不敢動硬的,這是想借倪典史的手,找個軟柿子捏。倪典史若是能幫老爺這個忙,往後在衙門裡,說話分量就不一樣了。」
倪鄉沒接話,但腳步慢了下來。
孫文德繼續道:「老爺雖然年輕,但畢竟是朝廷派的知縣,是正印官。若典史若是能遞個合適的案子過去,老爺辦成了,威風立了,自然念倪典史的好。以後縣裡的事,還不都得聽聽倪典史的意思?」
倪鄉停下腳步,看著孫文德:「孫書辦這話,是替老爺說的,還是替自己說的?」
孫文德笑容不變:「既替老爺說,也替自己說,更替倪典史說。衙門裡的事,總得有人主事。李縣丞是流官,於幾年就走。倪典史是本地人,根在這。老爺若倚重倪典史,對倪典史、對倪家,不都是好事?」
這話說到倪鄉心坎里了。
他盯著孫文德看了幾秒,忽然笑了:「孫書辦是個明白人。」
「不敢,在倪典史面前,不敢稱明白。」孫文德謙虛道。
「行,這事我記下了。」倪鄉拍拍孫文德的肩,「你回去跟老爺說,讓他放心,我倪鄉知道該怎麼做。」
「是,是。」孫文德連連點頭,看著倪鄉走遠的背影,臉上的笑容慢慢斂去這齣戲,他演得有點累。但老爺吩咐了,他得演好。
倪鄉回到刑房公廊坐下,閉目養神。
他在想,給方敬遞個什麼案子。
方敬要的是小案子,何不————
倪鄉和伋家鬥了這麼多年,對伋家那點破事,倪鄉一清二楚。隨便拎一件出來,都夠伋家喝一壺的。
但也不能找太大的事,比如仍家侵占軍田、私設稅卡那種,那是要捅破天的,方敬一個草包知縣,肯定不敢碰,也碰不了。
得找那種,雞毛蒜皮,但又足夠噁心人,辦起來不費勁,又能讓伋家丟面子的事。
倪鄉想了半晌,忽然睜開眼睛,對外面喊:「老陳!」
一個穿著皂隸服的刀筆吏小跑進來:「典史,您吩咐。」
「去,把近半年的民間詞訟卷宗,關於伋家的,都給我拿來。」倪鄉道。
「是。」老陳應聲去了。
不多時,抱來厚厚一摞卷宗,放在倪鄉桌上。
倪鄉一頁頁翻過去,看得很快。大多是些田土糾紛、借貸爭執、口角鬥毆,沒什麼新鮮的。直到他翻到一份三個月前的狀子,手停住了。
狀子是城西一個叫王老四的農戶遞的,告伋家一個外院管事,叫仍福。
事不大:王老四在城南有三分菜地,緊挨著伋家的一處莊子。仍福說那地原本是伋家的,被王老四的爹偷占了,要收回來。王老四不干,拿出地契,說地是祖上傳下來的。仍福就帶人把地里的菜全拔了,還打了王老四一頓。
王老四告到縣衙,當然,這個狀子被壓下了。
這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
倪鄉拿著這份卷宗,嘴角勾起一絲冷笑。
伋福,他知道這人。是仍家一個遠房旁支,在仍家地位不高,就是個跑腿管雜事的。但仗著姓伋,在鄉里橫行霸道,這種事沒少干。
這事,不大不小。地只有三分,值不了幾個錢;打人也沒打出重傷,就是些皮肉傷。但性質惡劣一強占民田,毀壞青苗,毆打百姓。
更重要的是,人證物證俱在。王老四的地契是真的,挨打也有鄰里看見。
如果方敬把這事翻出來,重辦伋福,那效果就有了:第一,辦了仍家的人,立了威;第二,事情不大,伋家不會為了一個邊緣管事跟知縣死磕,頂多覺得沒面子;第三,還能賺個「為民伸冤」的好名聲。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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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探花坐堂啦!
方敬穿著嶄新的官服,坐在明鏡高懸匾額下,看著下面站著的兩排人左邊是以李志申為首的縣丞、主簿、教諭、訓導;右邊是以倪鄉為首的胥吏班子:六房典史、三班班頭。
「人都齊了?」方敬開口。
「回老爺,齊了。」李志申上前一步,拱手道。
「那好,那好。」方敬點點頭,目光落在了倪鄉身上:「倪典史。」
「卑職在。」
「倪典史在縣裡多年,地面上的事,人事熟、門路清。本官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以後衙門裡的事,還要多仰仗倪典史提點。」
話音甫落,幾個書吏偷偷交換眼神,李志申皺了皺眉,但沒說話。
倪鄉低著頭,眼裡閃過一絲得意,果然,可能是知道了我是倪家的人,開始討好我。
他面上不顯,恭敬道:「老爺言重了。卑職分內之事,自當盡心。」
「那就好,那就好。」方敬笑容燦爛,「諸位也都是縣裡的老人,本官年輕,經驗淺,往後有什麼做得不妥的,諸位多包涵,多提點。」
點完卯,該議事了。
其實也沒什麼大事。
新官上任第二天,無非是些日常:某處河堤要修,某處糧倉要查,某處糾紛要調停。
但方敬處理得很謹慎。
「李縣丞怎麼看?」
「倪典史覺得呢?」
散堂時,方敬特意叫住倪鄉:「倪典史留步。」
倪鄉停下腳步:「老爺有何吩咐?」
「沒什麼吩咐,就是————本官年輕,又是外來的,這歷陽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可地面上————關係複雜啊。本本官這知縣,想做點事,難啊。」
倪鄉心裡冷笑:傳言沒錯,果然是個草包,上來就露怯。
但他臉上卻露出理解的表情:「老爺的難處,卑職明白。不過老爺也不必過於憂心,只要按章辦事,秉公處理,任他是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話是這麼說沒錯。」方敬嘆口氣,「可本官初來乍到,總得————立立威吧?」
倪鄉心裡一動。
「不瞞倪典史,本官只想安安穩穩過幾年,有個地方經歷而已,不想煩神。
倪典史在縣裡多年,你看————有沒有什麼合適的————小案子?就是那種,不大不小,辦起來不費勁,又能讓本官經此一事,立下規矩,以後不必再操心的小案子?」
這個草包知縣,不僅想拉攏我,還想讓我給他遞刀子,讓他去立威。
好,很好。
「這個————」倪鄉故作沉吟,「容卑職想想。這類案子,倒也不是沒有————」
方敬立刻握住倪鄉的手:「那就拜託倪典史了!倪典史多費心,多費心!」
「老爺放心,卑職留意著。」倪鄉抽回手,躬身道。
「好,好。」方敬連連點頭,又補充一句,「那個————這事,就你知我知,別讓旁人知道。」
「卑職明白。」
這是防著李志申呢。果然,草包也知道要分個親疏遠近。
從二堂出來,倪鄉背著手,慢悠悠地往自己公廊走。走到一半,拐角處閃出一個人,正是孫文德。
「倪典史。」孫文德拱拱手。
「孫書辦。」倪鄉點點頭,腳步沒停。
孫文德跟上來,和他並肩走著,低聲道:「方才老爺跟倪典史說的話,我都聽見了。」
倪鄉瞥了他一眼:「孫書辦耳朵挺靈。」
「不敢。」孫文德笑道,「我是覺得,老爺既然信任倪典史,這是好事。老爺想立威,又不敢動硬的,這是想借倪典史的手,找個軟柿子捏。倪典史若是能幫老爺這個忙,往後在衙門裡,說話分量就不一樣了。」
倪鄉沒接話,但腳步慢了下來。
孫文德繼續道:「老爺雖然年輕,但畢竟是朝廷派的知縣,是正印官。若典史若是能遞個合適的案子過去,老爺辦成了,威風立了,自然念倪典史的好。以後縣裡的事,還不都得聽聽倪典史的意思?」
倪鄉停下腳步,看著孫文德:「孫書辦這話,是替老爺說的,還是替自己說的?」
孫文德笑容不變:「既替老爺說,也替自己說,更替倪典史說。衙門裡的事,總得有人主事。李縣丞是流官,於幾年就走。倪典史是本地人,根在這。老爺若倚重倪典史,對倪典史、對倪家,不都是好事?」
這話說到倪鄉心坎里了。
他盯著孫文德看了幾秒,忽然笑了:「孫書辦是個明白人。」
「不敢,在倪典史面前,不敢稱明白。」孫文德謙虛道。
「行,這事我記下了。」倪鄉拍拍孫文德的肩,「你回去跟老爺說,讓他放心,我倪鄉知道該怎麼做。」
「是,是。」孫文德連連點頭,看著倪鄉走遠的背影,臉上的笑容慢慢斂去這齣戲,他演得有點累。但老爺吩咐了,他得演好。
倪鄉回到刑房公廊坐下,閉目養神。
他在想,給方敬遞個什麼案子。
方敬要的是小案子,何不————
倪鄉和伋家鬥了這麼多年,對伋家那點破事,倪鄉一清二楚。隨便拎一件出來,都夠伋家喝一壺的。
但也不能找太大的事,比如仍家侵占軍田、私設稅卡那種,那是要捅破天的,方敬一個草包知縣,肯定不敢碰,也碰不了。
得找那種,雞毛蒜皮,但又足夠噁心人,辦起來不費勁,又能讓伋家丟面子的事。
倪鄉想了半晌,忽然睜開眼睛,對外面喊:「老陳!」
一個穿著皂隸服的刀筆吏小跑進來:「典史,您吩咐。」
「去,把近半年的民間詞訟卷宗,關於伋家的,都給我拿來。」倪鄉道。
「是。」老陳應聲去了。
不多時,抱來厚厚一摞卷宗,放在倪鄉桌上。
倪鄉一頁頁翻過去,看得很快。大多是些田土糾紛、借貸爭執、口角鬥毆,沒什麼新鮮的。直到他翻到一份三個月前的狀子,手停住了。
狀子是城西一個叫王老四的農戶遞的,告伋家一個外院管事,叫仍福。
事不大:王老四在城南有三分菜地,緊挨著伋家的一處莊子。仍福說那地原本是伋家的,被王老四的爹偷占了,要收回來。王老四不干,拿出地契,說地是祖上傳下來的。仍福就帶人把地里的菜全拔了,還打了王老四一頓。
王老四告到縣衙,當然,這個狀子被壓下了。
這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
倪鄉拿著這份卷宗,嘴角勾起一絲冷笑。
伋福,他知道這人。是仍家一個遠房旁支,在仍家地位不高,就是個跑腿管雜事的。但仗著姓伋,在鄉里橫行霸道,這種事沒少干。
這事,不大不小。地只有三分,值不了幾個錢;打人也沒打出重傷,就是些皮肉傷。但性質惡劣一強占民田,毀壞青苗,毆打百姓。
更重要的是,人證物證俱在。王老四的地契是真的,挨打也有鄰里看見。
如果方敬把這事翻出來,重辦伋福,那效果就有了:第一,辦了仍家的人,立了威;第二,事情不大,伋家不會為了一個邊緣管事跟知縣死磕,頂多覺得沒面子;第三,還能賺個「為民伸冤」的好名聲。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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