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阿Ken
6月30日,香港。周星馳的剪輯室。
周星馳坐在監視器前,面前是一段沒剪完的片子。
他盯著屏幕,手指在鍵盤上放了很久,沒動。
助理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文件,不敢進來。
過了很久,助理開口了。
「周導,公司發函了。起訴黃聖依。所有合作方都收到了函。媒體也發了聲明。」
周星馳沒回頭。「知道了。」
助理站了一會兒,走了。
剪輯室里安靜下來。只有監視器的嗡嗡聲。周星馳靠在椅背上,閉著眼。
他想起2003年,面試《功夫》女主角的時候,幾百個人,他一眼就看見了黃聖依。
不是因為她漂亮,是因為她站在那裡,不說話,眼睛裡全是戲。
他讓她演一段啞女,不能說話,只能用眼神。
她演完了,他看了很久,說「就你了」。
後來片子紅了,她也紅了。
公司給她接GG、接雜誌、接綜藝。她來找他,說想拍戲。
他說,你現在是明星了,明星不用拍戲,拍GG就夠了。
她沒說話,走了。
現在她拍了《男人裝》,公司要起訴她。
他睜開眼,看著屏幕上那段沒剪完的片子。片子裡沒有黃聖依,但他在想她。
她為什麼要拍那種照片?她不知道這會毀了她嗎?她知道。
但她還是拍了。
因為她說,她不想笑了。
不想笑就不笑。
不想穿白裙子就不穿。
不想舉棒棒糖就不舉。
她想拍一張自己的照片。
她拍了。然後她毀了。
他拿起手機,翻到黃聖依的號碼。
看了一會兒,沒撥出去。現在打電話給她,說什麼?說「你做得對」?
她做對了,但公司起訴她。
說「你做得不對」?她做對了。
他放下手機,繼續看著屏幕。
2005年7月5日,港城。
中環,某寫字樓。
齊宇坐在一間小會議室里,對面坐著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
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白襯衫,袖口沾著咖啡漬,眼鏡腿用膠布纏著。
他叫阿 Ken,是星輝公司前宣傳部的職員,上個月剛辭職。
辭職信上寫的是「個人發展」,實際上是被勸退的。
原因很簡單:
他跟黃聖依關係不錯,在公司里替她說過幾句話。高層覺得他「立場有問題」,讓他走人。
阿 Ken從包里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推過來。
「齊總,您要的東西。」
齊宇沒有立即拿起來,看著對面老實的阿Ken。
阿 Ken的手在抖,不是怕,是憋著一股勁。
「黃小姐的事,我看不下去。她在公司的時候,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拍GG、上雜誌、跑通告。
她想演戲,公司不讓。
她想休息,公司不讓。她只是想拍一張自己的照片,公司就要起訴她。」
齊宇拿起信封,拆開。
裡面是一沓列印出來的郵件,抬頭是星輝公司的內部郵箱系統。他翻到第一頁——
發件人:星輝藝人管理部收件人:全體經紀人日期:2005年3月15日主題:關於藝人形象管控的補充規定
「即日起,所有藝人的公開曝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GG、雜誌、綜藝、影視劇)必須提前報備藝人管理部審批。
未經審批的曝光,一律視為違約。特別提醒:
黃聖依的公眾形象定位為『清純玉女』,任何超出此定位的曝光申請,一律不予批准。」
齊宇翻到第二頁。是另一封郵件,日期更早,2005年1月。
發件人:星輝高層收件人:藝人管理部、法務部主題:黃聖依工作安排
「黃聖依2005年全年工作安排已定:
GG6支,雜誌封面8期,綜藝通告12場,影視劇0部。
重申:黃聖依的定位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靠曝光度賺錢,演員靠作品賺錢。公司需要的是明星。」
齊宇翻到第三頁。
是法務部的內部郵件,日期是6月28日,黃聖依拍《男人裝》被發現的第二天。
發件人:星輝法務部收件人:星輝高層主題:黃聖依違約事件處理方案
「建議採取以下措施:1.向法院起訴黃聖依違約;
2.向所有合作方發函,終止其合約;
3.向媒體發布聲明,公布其違約事實。
此三管齊下,可確保黃聖依在未來兩年內無法在行業內接到任何工作。
這是對其違約行為的必要懲戒,也是對其他藝人的警示。」
齊宇把郵件放回信封里,抬起頭看著阿 Ken。
「這些東西,你怎麼拿到的?」
阿 Ken說:「我走之前,從公司伺服器下載的。我的權限還沒關。」
他頓了頓,「齊總,我知道這些東西不能作為法庭證據。
但我給您,是想讓您知道,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讓黃小姐演戲。
他們只需要一個『玉女』,一個舉著棒棒糖笑的人。黃小姐不想笑了,他們就要毀了她。」
齊宇把信封收好,站起來。「謝謝。」
阿 Ken也站起來,伸出手。
「齊總,黃小姐的事,拜託您了。」
齊宇握住他的手,沒說話。
7月6日,港城。
周星弛的剪輯室。
齊宇站在門口,門敞開著。
周星弛坐在監視器前,手裡拿著一杯涼透的咖啡,盯著屏幕,沒回頭。
齊宇敲了敲門框,周星馳才轉過頭。
「來了?」齊宇走進去。
周星馳放下咖啡,靠在椅背上。
「坐。」
齊宇坐下。兩人都沒說話,剪輯室里只有監視器的嗡嗡聲。
過了很久,周星馳開口了。
「黃聖依的事,你知道了吧?」
齊宇說:「知道。」
周星弛看著他。
「你們有聯繫?」
齊宇沒否認。
「有。」
周星馳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笑了,笑得很輕,但不是高興的笑。
「齊宇,你這個人,什麼都敢碰。」
齊宇沒說話。
周星馳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他。
「公司起訴她,發函給所有合作方,向媒體發聲明。這你知道。」
齊宇說:「知道。」
周星馳轉過身。「那你知不知道,公司為什麼要這麼做?」
齊宇說:「因為她拍了不該拍的照片。」周星馳搖搖頭。「
不是。是因為她不聽話。
公司花那麼多錢捧她,把她從 nobody變成明星,她說不笑就不笑了?
公司不會讓她自己走。她要麼聽話,要麼死。」
周星馳坐在監視器前,面前是一段沒剪完的片子。
他盯著屏幕,手指在鍵盤上放了很久,沒動。
助理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文件,不敢進來。
過了很久,助理開口了。
「周導,公司發函了。起訴黃聖依。所有合作方都收到了函。媒體也發了聲明。」
周星馳沒回頭。「知道了。」
助理站了一會兒,走了。
剪輯室里安靜下來。只有監視器的嗡嗡聲。周星馳靠在椅背上,閉著眼。
他想起2003年,面試《功夫》女主角的時候,幾百個人,他一眼就看見了黃聖依。
不是因為她漂亮,是因為她站在那裡,不說話,眼睛裡全是戲。
他讓她演一段啞女,不能說話,只能用眼神。
她演完了,他看了很久,說「就你了」。
後來片子紅了,她也紅了。
公司給她接GG、接雜誌、接綜藝。她來找他,說想拍戲。
他說,你現在是明星了,明星不用拍戲,拍GG就夠了。
她沒說話,走了。
現在她拍了《男人裝》,公司要起訴她。
他睜開眼,看著屏幕上那段沒剪完的片子。片子裡沒有黃聖依,但他在想她。
她為什麼要拍那種照片?她不知道這會毀了她嗎?她知道。
但她還是拍了。
因為她說,她不想笑了。
不想笑就不笑。
不想穿白裙子就不穿。
不想舉棒棒糖就不舉。
她想拍一張自己的照片。
她拍了。然後她毀了。
他拿起手機,翻到黃聖依的號碼。
看了一會兒,沒撥出去。現在打電話給她,說什麼?說「你做得對」?
她做對了,但公司起訴她。
說「你做得不對」?她做對了。
他放下手機,繼續看著屏幕。
2005年7月5日,港城。
中環,某寫字樓。
齊宇坐在一間小會議室里,對面坐著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
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白襯衫,袖口沾著咖啡漬,眼鏡腿用膠布纏著。
他叫阿 Ken,是星輝公司前宣傳部的職員,上個月剛辭職。
辭職信上寫的是「個人發展」,實際上是被勸退的。
原因很簡單:
他跟黃聖依關係不錯,在公司里替她說過幾句話。高層覺得他「立場有問題」,讓他走人。
阿 Ken從包里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推過來。
「齊總,您要的東西。」
齊宇沒有立即拿起來,看著對面老實的阿Ken。
阿 Ken的手在抖,不是怕,是憋著一股勁。
「黃小姐的事,我看不下去。她在公司的時候,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拍GG、上雜誌、跑通告。
她想演戲,公司不讓。
她想休息,公司不讓。她只是想拍一張自己的照片,公司就要起訴她。」
齊宇拿起信封,拆開。
裡面是一沓列印出來的郵件,抬頭是星輝公司的內部郵箱系統。他翻到第一頁——
發件人:星輝藝人管理部收件人:全體經紀人日期:2005年3月15日主題:關於藝人形象管控的補充規定
「即日起,所有藝人的公開曝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GG、雜誌、綜藝、影視劇)必須提前報備藝人管理部審批。
未經審批的曝光,一律視為違約。特別提醒:
黃聖依的公眾形象定位為『清純玉女』,任何超出此定位的曝光申請,一律不予批准。」
齊宇翻到第二頁。是另一封郵件,日期更早,2005年1月。
發件人:星輝高層收件人:藝人管理部、法務部主題:黃聖依工作安排
「黃聖依2005年全年工作安排已定:
GG6支,雜誌封面8期,綜藝通告12場,影視劇0部。
重申:黃聖依的定位是『明星』,不是『演員』。
明星靠曝光度賺錢,演員靠作品賺錢。公司需要的是明星。」
齊宇翻到第三頁。
是法務部的內部郵件,日期是6月28日,黃聖依拍《男人裝》被發現的第二天。
發件人:星輝法務部收件人:星輝高層主題:黃聖依違約事件處理方案
「建議採取以下措施:1.向法院起訴黃聖依違約;
2.向所有合作方發函,終止其合約;
3.向媒體發布聲明,公布其違約事實。
此三管齊下,可確保黃聖依在未來兩年內無法在行業內接到任何工作。
這是對其違約行為的必要懲戒,也是對其他藝人的警示。」
齊宇把郵件放回信封里,抬起頭看著阿 Ken。
「這些東西,你怎麼拿到的?」
阿 Ken說:「我走之前,從公司伺服器下載的。我的權限還沒關。」
他頓了頓,「齊總,我知道這些東西不能作為法庭證據。
但我給您,是想讓您知道,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讓黃小姐演戲。
他們只需要一個『玉女』,一個舉著棒棒糖笑的人。黃小姐不想笑了,他們就要毀了她。」
齊宇把信封收好,站起來。「謝謝。」
阿 Ken也站起來,伸出手。
「齊總,黃小姐的事,拜託您了。」
齊宇握住他的手,沒說話。
7月6日,港城。
周星弛的剪輯室。
齊宇站在門口,門敞開著。
周星弛坐在監視器前,手裡拿著一杯涼透的咖啡,盯著屏幕,沒回頭。
齊宇敲了敲門框,周星馳才轉過頭。
「來了?」齊宇走進去。
周星馳放下咖啡,靠在椅背上。
「坐。」
齊宇坐下。兩人都沒說話,剪輯室里只有監視器的嗡嗡聲。
過了很久,周星馳開口了。
「黃聖依的事,你知道了吧?」
齊宇說:「知道。」
周星弛看著他。
「你們有聯繫?」
齊宇沒否認。
「有。」
周星馳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笑了,笑得很輕,但不是高興的笑。
「齊宇,你這個人,什麼都敢碰。」
齊宇沒說話。
周星馳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他。
「公司起訴她,發函給所有合作方,向媒體發聲明。這你知道。」
齊宇說:「知道。」
周星馳轉過身。「那你知不知道,公司為什麼要這麼做?」
齊宇說:「因為她拍了不該拍的照片。」周星馳搖搖頭。「
不是。是因為她不聽話。
公司花那麼多錢捧她,把她從 nobody變成明星,她說不笑就不笑了?
公司不會讓她自己走。她要麼聽話,要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