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男人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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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宇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於總,你跟華誼什麼關係?」

  於冬說:「沒關係。華誼吃肉,博納喝湯。湯都喝不飽。」

  他頓了頓,「齊總,華南是您的。博納不碰華南。華北、華東、華中,博納有渠道。

  咱們合起來,華誼在港片發行上,就占不了便宜了。」

  齊宇放下茶杯,「於總,合作可以。但有一條。」

  於冬等著。

  齊宇說:「華南的片子,我自己發。博納的片子進華南,我幫你們發。

  華北、華東、華中的片子,你們發。港片在內地,誰拿到的片子好,誰就發得多。

  不搞劃分,搞競爭。」

  於冬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齊總,你不怕競爭?」

  齊宇說:「怕。但競爭出來的市場,才穩。」

  於冬盯著他看了幾秒,站起來,伸出手。

  「齊總,你這個人,有意思。合作愉快。」

  齊宇握住他的手。

  於冬的手很熱,有汗,握得很緊。

  「齊總,下半年博納有部片子,劉德華的。華南區,您來發。」

  齊宇說:「好。」

  於冬鬆開手,拿起桌上的文件,塞回包里:

  「那我走了。趕飛機。」

  他轉身就走,走了兩步又回頭。

  「齊總,華誼那邊,您小心。他們不會善罷甘休的。」

  齊宇沒說話。於冬推門出去了。

  齊軍站在旁邊,一直沒說話。

  門關上之後,他才開口。

  「哥,這個人,怎麼跟林經理他們不一樣?」齊宇說:「哪兒不一樣?」

  齊軍想了想。

  「他急。說話急,走路急,喝水都急。」

  齊宇靠在椅背上。

  「因為他沒有靠山。沒有靠山的人,只能靠自己。靠自己的人,都急。」

  6月28日,香港。九龍,某酒店。

  黃聖依坐在床邊,手裡拿著一本雜誌。

  雜誌是《男人裝》,封面是一張照片。

  她穿著黑色吊帶,頭髮散開,眼神很直,嘴角沒有笑。

  這是她上個月偷偷拍的。

  沒有告訴星輝,沒有告訴經紀人,自己聯繫的攝影師,自己談的條件。

  她只想拍一張不一樣的照片。不是白裙子,不是棒棒糖,不是「清純玉女」。

  是她自己。

  雜誌出來了。

  她知道星輝會生氣,但她沒想到,會這麼生氣。

  經紀人打電話來的時候,聲音是抖的。

  「你瘋了?誰讓你拍的?你知不知道這是什麼雜誌?《男人裝》!

  你一個玉女,拍這種照片,你讓公司怎麼跟GG商交代?」

  黃聖依沒說話。

  經紀人又說:「公司高層在開會。你等著。」

  她等了兩個小時。然後電話又響了。

  不是經紀人,是星輝的法務。

  「黃小姐,你私自接活,違反合約。公司決定,起訴你違約。

  所有已簽約的GG、電影、綜藝,全部終止。

  公司會向合作方發函,說明你因違約行為被解約。

  同時,公司將向媒體發布聲明,公布你的違約事實。」

  黃聖依握著電話,手指發白。「起訴?上次不是……」

  法務打斷她。

  「上次是警告。這次是執行。黃小姐,公司給你的機會,你浪費了。」

  電話掛了。黃聖依坐在床邊,盯著手機屏幕。

  上次是扣片酬,停通告,經紀人跟著。她覺得那已經是谷底了。

  現在她才知道,那不是谷底。

  谷底是起訴,是解約,是發函給所有合作方,是向媒體公布違約事實。


  這意味著,從現在開始,沒有GG商會找她,沒有劇組會用她,沒有雜誌會拍她。

  她不是被封殺了,是被從行業里抹掉了。

  她坐在那裡,一動不動。

  窗外的光從窗簾縫隙里漏進來,落在地板上,細細的一道。

  她盯著那道光,忽然想起2004年,她站在《功夫》的海報前面,舉著棒棒糖,笑得天真無邪。那時候她覺得,她終於紅了。

  現在她知道了,紅,不是自由。

  紅,是籠子。你越紅,籠子越小。

  你想出來,他們就把籠子關得更緊。

  手機響了。是齊宇的簡訊。

  「雜誌我看了。拍得好。」

  黃聖依看著這行字,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

  她回:「齊總,星輝要起訴我。還要發函給所有合作方,還要向媒體公布。」

  發完這條簡訊,她等著。

  等了很久,齊宇沒回。

  她又發了一條。「齊總,這次不一樣了。上次只是停了通告。

  這次,他們要讓我永遠接不到戲。」

  又等了很久,齊宇回了。

  「我知道。」

  黃聖依盯著這兩個字,忽然想哭。不是害怕,是…有人知道。

  有人知道她在經歷什麼。有人知道這不是普通的懲罰,是處決。

  她深吸一口氣,打字。

  「齊總,我該怎麼辦?」

  齊宇回:「等。」

  黃聖依問:「等什麼?」

  齊宇說:「等他們起訴。等他們把函發出去。等媒體登出來。

  等所有人都知道,黃聖依被封殺了。等到底。」

  黃聖依看著這行字,眼淚掉下來了。她用手背擦掉,又掉下來,又擦掉。

  「齊總,等到底之後呢?」

  齊宇回:「之後,我接你。」

  黃聖依握著手機,坐在床邊,哭了。沒出聲,肩膀在抖。

  哭了很久,她停下來,擦了擦臉,回了一個字。

  「好。」

  6月29日,港城。

  星輝公司,會議室。

  長桌一頭坐著星輝的高層,四十幾歲,戴著眼鏡,面前攤著一份《男人裝》雜誌。

  封面是黃聖依,黑色吊帶,眼神直勾勾的。

  他把雜誌翻過來,又翻過去,看了三遍。旁邊坐著經紀人和法務。

  「她什麼時候拍的?」

  高層的聲音很平靜,但所有人都聽出來了,他在壓著火。

  經紀人說:「上個月。自己聯繫的攝影師,自己談的條件。公司不知道。」

  高層把雜誌扔在桌上。

  「不知道?她是你的藝人,她出去拍雜誌你不知道?」

  經紀人低著頭,沒敢說話。

  法務開口了。

  「起訴書已經準備好了。明天遞交給法院。

  同時,給所有合作方的函也準備好了,明天發出。媒體聲明,同步發布。」

  高層點點頭。「周導那邊,告訴他了沒有?」

  法務說:「還沒有。」

  高層說:「告訴他。就說,公司決定起訴黃聖依。

  這是公司的決定,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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