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現在是八千
原告的損失,應由其自身出借銀行卡、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的行為承擔,與我行無關!
故,我方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他身邊的王律師連忙補充,翻著手中的文件,語速有點快,顯得底氣不足:
「是的是的,審判長!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及我行內部風控指引,對於此類高度可疑帳戶,
在司法機關出具明確解凍文書前,我行有權且有必要維持凍結狀態以控制風險……
原告方未能提供司法機關的正式解凍通知,所以我行無法解封……」
「你胡說!」
王虎平聽到對方又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氣得忘了緊張,猛地站起來,指著梁書豪,
「我們上次去銀行,明明把公安局黃隊長開的證明都給你們看了!
證明我是被壞人騙了,是被牽連的!
是你們……是你們梁行長自己說那證明沒用!
不肯給我們解封!」
張偉輕輕拉了一下王虎平的衣角,示意他冷靜,然後從容不迫地從文件袋中取出一份加蓋了紅色公章的材料,呈遞給法庭:
「審判長,這是本案的關鍵證據——京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出具的《情況說明》。
該說明明確證實:我方當事人王虎平先生名下銀行卡被用於非法活動,
系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涉案人員王有才欺騙利用所致,
王虎平先生本人與詐騙活動無任何主觀關聯。該說明旨在澄清事實,避免無辜群眾權益受損。
我方上次已將此說明出示給被告梁行長,但被告以『無法核實』、『不合規章』等理由拒絕採信。」
他頓了頓,目光銳利地看向梁書豪:
「審判長,公安機關出具的正式法律文書,其證明力毋庸置疑。
被告銀行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在收到此類證明後,理應有能力、也有責任進行核實並作出合理處置。
但其一味以內部規章為由,拒絕履行保障儲戶基本權益的義務,這種行為是典型的懶政、怠政,是對規章制度的僵化曲解,更是對法律尊嚴的挑戰!」
梁書豪被張偉一番話懟得臉上青一陣白一陣,特別是聽到「懶政、怠政」幾個字時,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強作鎮定,硬著頭皮反駁:
「張律師,你少扣帽子!
規矩就是規矩!
誰知道你這證明是不是……是不是有什麼瑕疵!
萬一解封錯了,風險誰承擔?你嗎?」
這時,被告席上的王律師額頭冒汗,偷偷扯了扯梁書豪的袖子,壓低聲音急道:
「梁……梁行長……您上次沒跟我說還有公安局的證明啊……
這……這情況不一樣了……
如果對方真有公安機關出具的、明確排除當事人主觀故意的證明,我們……我們之前的抗辯理由就有點站不住腳了……
按規程,是可以考慮申請解凍的……」
梁書豪正在氣頭上,被自己請的律師這麼一「背刺」,更是火冒三丈,扭頭低聲斥道:
「你閉嘴!你到底幫誰說話?
我養你是幹什麼吃的?給我頂回去!想辦法!」
王律師被罵得縮了縮脖子,滿臉為難,喏喏地不敢再言。
這一幕被法庭上的眾人看在眼裡。
王虎平再笨,也看出對方陣腳大亂,內部出現了分歧,心裡頓時像吃了一顆定心丸,激動地看向張偉。
張飛更是咧開大嘴,差點笑出聲,趕緊捂住。
「肅靜!」
馬冬梅法官敲了下法槌,臉色嚴肅地掃視全場,最後目光落在梁書豪身上,帶著明顯的不滿,
「被告代理人,請注意法庭紀律!
請你們明確表態,對於原告提交的公安機關《情況說明》,你方是否認可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是否仍堅持拒絕解凍?」
梁書豪張了張嘴,還想強辯,但看到法官那銳利的目光,又瞥見身邊律師那副慫樣,知道再胡攪蠻纏下去只會更糟,只得咬牙切齒地憋出一句:
「我……我方需要時間核實……」
馬冬梅法官不再給他機會,直接開始總結陳述,並當庭宣判:
「經過法庭調查和辯論,本庭對案件事實認定如下:原告王虎平帳戶被凍結,系因其出借其他銀行卡被涉案人員利用所致,
但現有證據(特別是公安機關《情況說明》)足以證明原告對此主觀上無過錯,屬被牽連的無辜者。
被告銀行在收到公安機關明確證明後,未能及時核查並解除凍結措施,其行為雖有一定規章依據,
但未能體現金融機構應有的人文關懷和社會責任,機械執行規定,損害了儲戶合法權益,存在不當之處。」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解除對原告王虎平帳戶的凍結,刪除所有錯誤風險標識及負值信息!」
「二、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營業網點公告欄張貼經本院審核的道歉聲明,向原告王虎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聽到這裡,梁書豪臉色鐵青,拳頭緊握。
張偉此時再次起身,補充道:
「審判長,我方堅持要求被告方法定代表人,即梁書豪行長,當庭向我的當事人王虎平道歉!
這是對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
「你休想!」
梁書豪猛地站起來,指著張偉,氣得渾身發抖,
「讓我向他道歉?
做夢!我按規矩辦事,有什麼錯?!」
馬冬梅法官臉色一沉,法槌重重敲下:
「被告梁書豪!注意你的態度!
這是法庭!本席現在問你,是否願意當庭道歉?」
「我不服!規矩不是這樣的!」
梁書豪梗著脖子喊道。
馬冬梅法官眼神一冷,語氣不容置疑:
「鑑於被告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本席決定加重處罰。
除上述判決外,被告銀行需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金額由原訴請1000元,提升至6000元!總計賠償11000元!」
「什麼?六千?」
梁書豪目瞪口呆,
「我……我沒說話啊!」
馬冬梅法官根本不看他,繼續道:「
被告是否還有異議?
異議一次,加罰2000!現在是8000元!」
梁書豪徹底懵了,看著法官那冰冷的面孔,又看看周圍人鄙夷的目光,一股涼氣從腳底升起。
他張了張嘴,最終沒敢再發出聲音,頹然癱坐在椅子上,臉色慘白。
故,我方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他身邊的王律師連忙補充,翻著手中的文件,語速有點快,顯得底氣不足:
「是的是的,審判長!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及我行內部風控指引,對於此類高度可疑帳戶,
在司法機關出具明確解凍文書前,我行有權且有必要維持凍結狀態以控制風險……
原告方未能提供司法機關的正式解凍通知,所以我行無法解封……」
「你胡說!」
王虎平聽到對方又把責任推到自己身上,氣得忘了緊張,猛地站起來,指著梁書豪,
「我們上次去銀行,明明把公安局黃隊長開的證明都給你們看了!
證明我是被壞人騙了,是被牽連的!
是你們……是你們梁行長自己說那證明沒用!
不肯給我們解封!」
張偉輕輕拉了一下王虎平的衣角,示意他冷靜,然後從容不迫地從文件袋中取出一份加蓋了紅色公章的材料,呈遞給法庭:
「審判長,這是本案的關鍵證據——京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出具的《情況說明》。
該說明明確證實:我方當事人王虎平先生名下銀行卡被用於非法活動,
系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涉案人員王有才欺騙利用所致,
王虎平先生本人與詐騙活動無任何主觀關聯。該說明旨在澄清事實,避免無辜群眾權益受損。
我方上次已將此說明出示給被告梁行長,但被告以『無法核實』、『不合規章』等理由拒絕採信。」
他頓了頓,目光銳利地看向梁書豪:
「審判長,公安機關出具的正式法律文書,其證明力毋庸置疑。
被告銀行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在收到此類證明後,理應有能力、也有責任進行核實並作出合理處置。
但其一味以內部規章為由,拒絕履行保障儲戶基本權益的義務,這種行為是典型的懶政、怠政,是對規章制度的僵化曲解,更是對法律尊嚴的挑戰!」
梁書豪被張偉一番話懟得臉上青一陣白一陣,特別是聽到「懶政、怠政」幾個字時,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強作鎮定,硬著頭皮反駁:
「張律師,你少扣帽子!
規矩就是規矩!
誰知道你這證明是不是……是不是有什麼瑕疵!
萬一解封錯了,風險誰承擔?你嗎?」
這時,被告席上的王律師額頭冒汗,偷偷扯了扯梁書豪的袖子,壓低聲音急道:
「梁……梁行長……您上次沒跟我說還有公安局的證明啊……
這……這情況不一樣了……
如果對方真有公安機關出具的、明確排除當事人主觀故意的證明,我們……我們之前的抗辯理由就有點站不住腳了……
按規程,是可以考慮申請解凍的……」
梁書豪正在氣頭上,被自己請的律師這麼一「背刺」,更是火冒三丈,扭頭低聲斥道:
「你閉嘴!你到底幫誰說話?
我養你是幹什麼吃的?給我頂回去!想辦法!」
王律師被罵得縮了縮脖子,滿臉為難,喏喏地不敢再言。
這一幕被法庭上的眾人看在眼裡。
王虎平再笨,也看出對方陣腳大亂,內部出現了分歧,心裡頓時像吃了一顆定心丸,激動地看向張偉。
張飛更是咧開大嘴,差點笑出聲,趕緊捂住。
「肅靜!」
馬冬梅法官敲了下法槌,臉色嚴肅地掃視全場,最後目光落在梁書豪身上,帶著明顯的不滿,
「被告代理人,請注意法庭紀律!
請你們明確表態,對於原告提交的公安機關《情況說明》,你方是否認可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是否仍堅持拒絕解凍?」
梁書豪張了張嘴,還想強辯,但看到法官那銳利的目光,又瞥見身邊律師那副慫樣,知道再胡攪蠻纏下去只會更糟,只得咬牙切齒地憋出一句:
「我……我方需要時間核實……」
馬冬梅法官不再給他機會,直接開始總結陳述,並當庭宣判:
「經過法庭調查和辯論,本庭對案件事實認定如下:原告王虎平帳戶被凍結,系因其出借其他銀行卡被涉案人員利用所致,
但現有證據(特別是公安機關《情況說明》)足以證明原告對此主觀上無過錯,屬被牽連的無辜者。
被告銀行在收到公安機關明確證明後,未能及時核查並解除凍結措施,其行為雖有一定規章依據,
但未能體現金融機構應有的人文關懷和社會責任,機械執行規定,損害了儲戶合法權益,存在不當之處。」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解除對原告王虎平帳戶的凍結,刪除所有錯誤風險標識及負值信息!」
「二、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營業網點公告欄張貼經本院審核的道歉聲明,向原告王虎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聽到這裡,梁書豪臉色鐵青,拳頭緊握。
張偉此時再次起身,補充道:
「審判長,我方堅持要求被告方法定代表人,即梁書豪行長,當庭向我的當事人王虎平道歉!
這是對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
「你休想!」
梁書豪猛地站起來,指著張偉,氣得渾身發抖,
「讓我向他道歉?
做夢!我按規矩辦事,有什麼錯?!」
馬冬梅法官臉色一沉,法槌重重敲下:
「被告梁書豪!注意你的態度!
這是法庭!本席現在問你,是否願意當庭道歉?」
「我不服!規矩不是這樣的!」
梁書豪梗著脖子喊道。
馬冬梅法官眼神一冷,語氣不容置疑:
「鑑於被告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本席決定加重處罰。
除上述判決外,被告銀行需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金額由原訴請1000元,提升至6000元!總計賠償11000元!」
「什麼?六千?」
梁書豪目瞪口呆,
「我……我沒說話啊!」
馬冬梅法官根本不看他,繼續道:「
被告是否還有異議?
異議一次,加罰2000!現在是8000元!」
梁書豪徹底懵了,看著法官那冰冷的面孔,又看看周圍人鄙夷的目光,一股涼氣從腳底升起。
他張了張嘴,最終沒敢再發出聲音,頹然癱坐在椅子上,臉色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