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沒有過錯
被稱為小王的櫃員被訓得脖子一縮,但還是舉著手裡的紙,聲音帶著哭腔:
「不是……行長,是……是法院的傳票!
您……您被起訴了!
啊不對,是咱們銀行被起訴了!」
「起訴?」
梁書豪先是一愣,隨即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氣極反笑,
「呵!起訴?誰起訴?為了什麼事起訴?」
他心裡已經猜到了七八分,除了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張偉和王虎平,還能有誰?
小王把手裡的文件遞過去:
「是……是區人民法院的傳票。
原告是王虎平,代理律師是張偉。
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和名譽權糾紛。
要求我們銀行解凍帳戶、賠禮道歉、賠償工資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開庭時間是……明天上午九點。」
「明天上午九點?」
梁書豪接過傳票,掃了一眼上面鮮紅的法院印章和具體的開庭信息,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
他沒想到對方動作這麼快,更沒想到真的為了四千塊工資和那個可笑的「負999億」標識,就把銀行告上了法庭!
這在他看來,簡直是胡鬧,是挑釁!
他心中一股邪火「噌」地就冒了上來,但當著這麼多下屬的面,又不好徹底失態。
他強壓著火氣,把傳票捏得嘎吱作響,從牙縫裡擠出聲音:
「我知道了。大驚小怪什麼?
法院傳票而已,按程序應對就是了!
我是認識字的,用不著你嚷嚷!」
小王被懟得滿臉通紅,訕訕地退到一邊,心裡也是憋屈不已。
一直在旁邊察言觀色的主管見狀,小心翼翼地湊上前,低聲提醒道:
「行長,還有個事……
上面分行通知,最近幾天可能會有巡檢組下來,抽查各支行的合規經營和風險控制情況……
時間不確定,可能就是明後天。
您明天要去開庭,萬一巡檢組正好過來……」
梁書豪正在火頭上,一聽這話更煩,沒好氣地瞪了主管一眼:
「怎麼辦?你問我怎麼辦?
巡檢組是天王老子嗎?
他說來就來?再說了,真來了,就說我外出公幹,不在!
你是主管,是幹什麼吃的?
這點事都頂不住?要你何用?豬腦子!」
主管被罵得狗血淋頭,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卻不敢還嘴,只能低著頭連聲稱是。
台下的職員們一個個噤若寒蟬,大氣都不敢出。
張敏慧站在人群最後,看著梁書豪那副氣急敗壞卻又強裝鎮定的樣子。
再想起他剛才義正辭嚴批評別人「不沉穩」的嘴臉,心裡只覺得一陣快意和解氣。
她默默地在心裡想:
「活該!讓你冷血!讓你拿規章制度壓人!
最好……最好巡檢組明天真的就來!
把你這個道貌岸然、不負責任的王八蛋行長,從位置上拉下來!哼!」
晨會就在這種詭異而壓抑的氣氛中草草結束。
梁書豪拿著那張輕飄飄卻重如千鈞的傳票,陰沉著臉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關上門,他猛地將傳票拍在桌上,胸膛起伏。
「張偉……王虎平……好,很好!
為了四千塊跟我打官司?還想讓我賠禮道歉?做夢!」
他眼中閃過一絲陰鷙,
「明天法庭上,看我怎麼用規章制度,把你們那點可笑的理由駁得體無完膚!
至於巡檢組……,真會挑時候!」
他拿起內部電話,開始撥號,語氣重新變得威嚴起來:
「喂,法務部嗎?
我,梁書豪。
對,有個案子,明天開庭,財產損害和名譽權糾紛……
嗯,對方是個叫張偉的律師,有點小名氣。
你們立刻把案卷調過去,組織精幹力量,給我好好準備!
這場官司,只許贏,不許輸!聽到沒有?」
........
區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審判庭,國徽高懸,莊嚴肅穆。
審判席上,端坐著一位四十多歲、面容嚴肅的女法官,正是馬冬梅。
她看著原告席上熟悉的身影,嘴角難得地勾起一絲幾不可察的弧度,敲了敲法槌,聲音平穩地開口:
「原告王虎平訴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財產損害賠償、名譽權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核對當事人身份。」
她的目光落在原告代理律師身上,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熟稔和調侃:
「張偉律師,最近見你的次數很頻繁啊。
這已經是本月第三次在我的法庭上看到你了。」
張偉站起身,向法官微微躬身,臉上帶著從容的微笑:
「馬法官,下午好。
可能是我跟您特別有緣,這幾起案子恰巧都是您主審。
也希望在您的主持下,今天能有一個公正的裁決。」
馬冬梅法官點了點頭,正要繼續程序,審判庭的門被輕輕推開,又迅速關上。
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的行長梁書豪,帶著一名看起來有些緊張的年輕律師(姓王),腳步略顯匆忙地走了進來,在被告席坐下。
梁書豪的臉色不太好看,眼神掃過原告席時,帶著明顯的不屑和煩躁。
馬冬梅法官臉色一正,恢復了慣常的嚴肅:
「既然雙方當事人都已到庭,書記員已核對身份無誤。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
首先,由原告明確訴訟請求。」
王虎平第一次坐在原告席上,緊張得手心冒汗,聽到法官點名,下意識就要站起來,被張偉用眼神示意按住。
張偉代他開口,聲音清晰有力:
「審判長,我方訴訟請求有三:
一、判令被告立即解除對原告王虎平帳戶的凍結狀態,刪除不實的『涉案風險』標識及錯誤的負值信息;
二、判令被告就其不當凍結及錯誤標識行為,在銀行網點顯著位置及本地主流媒體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4000元(即被凍結的兩個月工資),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馬冬梅法官記錄完畢,看向被告席:
「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梁書豪清了清嗓子,臉上擺出那套在銀行里慣用的、公事公辦的表情,語氣帶著居高臨下的意味:
「審判長,我方堅持認為,我行對王虎平帳戶採取凍結措施,是嚴格按照民銀行及總行關於涉案帳戶風險控制的規章制度執行的!
該帳戶經系統監測,關聯到已查實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屬於高風險帳戶。
我行依法依規凍結,是履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和風險防控職責,不存在任何過錯!
「不是……行長,是……是法院的傳票!
您……您被起訴了!
啊不對,是咱們銀行被起訴了!」
「起訴?」
梁書豪先是一愣,隨即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氣極反笑,
「呵!起訴?誰起訴?為了什麼事起訴?」
他心裡已經猜到了七八分,除了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張偉和王虎平,還能有誰?
小王把手裡的文件遞過去:
「是……是區人民法院的傳票。
原告是王虎平,代理律師是張偉。
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和名譽權糾紛。
要求我們銀行解凍帳戶、賠禮道歉、賠償工資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開庭時間是……明天上午九點。」
「明天上午九點?」
梁書豪接過傳票,掃了一眼上面鮮紅的法院印章和具體的開庭信息,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
他沒想到對方動作這麼快,更沒想到真的為了四千塊工資和那個可笑的「負999億」標識,就把銀行告上了法庭!
這在他看來,簡直是胡鬧,是挑釁!
他心中一股邪火「噌」地就冒了上來,但當著這麼多下屬的面,又不好徹底失態。
他強壓著火氣,把傳票捏得嘎吱作響,從牙縫裡擠出聲音:
「我知道了。大驚小怪什麼?
法院傳票而已,按程序應對就是了!
我是認識字的,用不著你嚷嚷!」
小王被懟得滿臉通紅,訕訕地退到一邊,心裡也是憋屈不已。
一直在旁邊察言觀色的主管見狀,小心翼翼地湊上前,低聲提醒道:
「行長,還有個事……
上面分行通知,最近幾天可能會有巡檢組下來,抽查各支行的合規經營和風險控制情況……
時間不確定,可能就是明後天。
您明天要去開庭,萬一巡檢組正好過來……」
梁書豪正在火頭上,一聽這話更煩,沒好氣地瞪了主管一眼:
「怎麼辦?你問我怎麼辦?
巡檢組是天王老子嗎?
他說來就來?再說了,真來了,就說我外出公幹,不在!
你是主管,是幹什麼吃的?
這點事都頂不住?要你何用?豬腦子!」
主管被罵得狗血淋頭,臉上青一陣白一陣,卻不敢還嘴,只能低著頭連聲稱是。
台下的職員們一個個噤若寒蟬,大氣都不敢出。
張敏慧站在人群最後,看著梁書豪那副氣急敗壞卻又強裝鎮定的樣子。
再想起他剛才義正辭嚴批評別人「不沉穩」的嘴臉,心裡只覺得一陣快意和解氣。
她默默地在心裡想:
「活該!讓你冷血!讓你拿規章制度壓人!
最好……最好巡檢組明天真的就來!
把你這個道貌岸然、不負責任的王八蛋行長,從位置上拉下來!哼!」
晨會就在這種詭異而壓抑的氣氛中草草結束。
梁書豪拿著那張輕飄飄卻重如千鈞的傳票,陰沉著臉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關上門,他猛地將傳票拍在桌上,胸膛起伏。
「張偉……王虎平……好,很好!
為了四千塊跟我打官司?還想讓我賠禮道歉?做夢!」
他眼中閃過一絲陰鷙,
「明天法庭上,看我怎麼用規章制度,把你們那點可笑的理由駁得體無完膚!
至於巡檢組……,真會挑時候!」
他拿起內部電話,開始撥號,語氣重新變得威嚴起來:
「喂,法務部嗎?
我,梁書豪。
對,有個案子,明天開庭,財產損害和名譽權糾紛……
嗯,對方是個叫張偉的律師,有點小名氣。
你們立刻把案卷調過去,組織精幹力量,給我好好準備!
這場官司,只許贏,不許輸!聽到沒有?」
........
區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審判庭,國徽高懸,莊嚴肅穆。
審判席上,端坐著一位四十多歲、面容嚴肅的女法官,正是馬冬梅。
她看著原告席上熟悉的身影,嘴角難得地勾起一絲幾不可察的弧度,敲了敲法槌,聲音平穩地開口:
「原告王虎平訴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財產損害賠償、名譽權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核對當事人身份。」
她的目光落在原告代理律師身上,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熟稔和調侃:
「張偉律師,最近見你的次數很頻繁啊。
這已經是本月第三次在我的法庭上看到你了。」
張偉站起身,向法官微微躬身,臉上帶著從容的微笑:
「馬法官,下午好。
可能是我跟您特別有緣,這幾起案子恰巧都是您主審。
也希望在您的主持下,今天能有一個公正的裁決。」
馬冬梅法官點了點頭,正要繼續程序,審判庭的門被輕輕推開,又迅速關上。
被告京海市地方商業銀行的行長梁書豪,帶著一名看起來有些緊張的年輕律師(姓王),腳步略顯匆忙地走了進來,在被告席坐下。
梁書豪的臉色不太好看,眼神掃過原告席時,帶著明顯的不屑和煩躁。
馬冬梅法官臉色一正,恢復了慣常的嚴肅:
「既然雙方當事人都已到庭,書記員已核對身份無誤。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
首先,由原告明確訴訟請求。」
王虎平第一次坐在原告席上,緊張得手心冒汗,聽到法官點名,下意識就要站起來,被張偉用眼神示意按住。
張偉代他開口,聲音清晰有力:
「審判長,我方訴訟請求有三:
一、判令被告立即解除對原告王虎平帳戶的凍結狀態,刪除不實的『涉案風險』標識及錯誤的負值信息;
二、判令被告就其不當凍結及錯誤標識行為,在銀行網點顯著位置及本地主流媒體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4000元(即被凍結的兩個月工資),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馬冬梅法官記錄完畢,看向被告席:
「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梁書豪清了清嗓子,臉上擺出那套在銀行里慣用的、公事公辦的表情,語氣帶著居高臨下的意味:
「審判長,我方堅持認為,我行對王虎平帳戶採取凍結措施,是嚴格按照民銀行及總行關於涉案帳戶風險控制的規章制度執行的!
該帳戶經系統監測,關聯到已查實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屬於高風險帳戶。
我行依法依規凍結,是履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和風險防控職責,不存在任何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