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劉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二天清晨,把阿狗從床上挖起來,要求他開始修煉後,陳渠走出家門,腳步飛快到了魚塘。

  保長那隻剩下幾根頭髮的大光明迎風搖擺,對方為了霍霍這些魚真是風雪無阻啊。

  陳渠剛走近,保長就笑著招手,讓他過去。

  「吃了沒,保長?」

  保長促狹地看了他一眼:「我肯定一日三餐,頓頓不落下,不過有的人以後是不是餐風飲露,不需在地里找食吃了。」

  「保長還真是消息靈通。」陳渠拉過他身旁的小凳子,毫不客氣的坐下。

  「哎呦喂,以前可是我主動邀請,你小子才敢坐的,這會兒就上桌了?」保長笑著打趣道。

  陳渠跟著笑了笑,又嚴肅表情:「這些年,多虧保長對我家的照顧,我陳渠別的不說,以後村裡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儘管說。」

  保長收了嬉皮笑臉,想說什麼,最後只是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

  「對了,保長,你也知道我名下多了二十畝水田,有家佃戶退租,我得儘快找人補上,明年春天得收割今年秋天種下的冬小麥,還有些油菜也得有人伺候。」

  保長長長地嗯了一聲道:「你想去配所,租賃一家人?」

  陳渠點頭。

  保長嘿嘿一笑道:「你小子還真會精打細算,不過咱們過日子嘛,可不就得多算算。文書我會補給縣衙,你這會兒就跟著我去配所挑人吧。」

  小澤村不遠處,就有一個鹽礦廠,保長有個親戚正好在裡面當差。

  陳渠隨著差役踏入這片濱海之地,咸腥的風裹挾著熱浪撲面而來。

  眼前是片廣袤的泥灘,數十名赤膊的鹽丁正弓著脊背,在及踝的滷水里蹣跚挪步。

  他們腳踝鎖著鐵鏈,黝黑的背上布滿新舊交錯的鞭痕。

  遠處,幾個監官拄著長鞭立在土坡上,像盯著牲口般掃視全場。

  泥灘邊緣立著幾排歪斜的草棚,葦席難遮風雨。

  汗臭與腐水的氣味在空氣中交織,混著海風的咸澀,令人窒息。

  這裡不似人間,倒像一座沉在海岸邊的煉獄。

  陳渠往前邁了半步,卻被身旁的保長拉住,衝著他搖頭。

  三人一路靠近這裡唯一一排房舍,在左邊第二間屋子裡,見到了此處鹽場的鹽官。

  鹽官摸了摸自己挺著的大肚子,笑著問保長:「哎呦,張保長你可是稀客啊,今兒怎麼有空來我這裡?」

  張保長也不含糊,三兩句就交待清楚,「挑個能幹活的人家就行,最好上有老下有小,這種人踏實認命,這小子也好管理。」

  張保長拍了拍陳渠的胳膊,陳渠也笑著點頭。

  「這小子身份沒問題吧?」鹽官從座椅上將自己拔起來,艱難轉身抽出一本名冊,再遞出去前確認道。

  張保長上前兩步,笑著接過,陳渠眼睜睜看著他光明正大的遞迴去一包銅錢:「肯定沒問題,他是琅寰書院的學子,我們村最會讀書的苗子。」

  鹽官漫不經心的點頭,很熟練的顛了顛錢袋子,將椅子壓出吱嘎聲,隨後拉開抽屜,將錢袋扔進去,裡面已經堆了大大小小大概三四十個相似的小袋子。

  張保長翻了翻,就找到一家符合條件的:「就這一家吧,夫妻雙方老人具在,說明是個孝順的,這鹽婦只生了兩個小姑娘,吃得少我們負擔也輕。」

  「你選的是劉賀?」鹽官皺了皺眉。

  「有什麼問題嗎,若有我們就換一個,花了錢租佃戶,可不能吃虧了。」張保長表現的很有小人物的精明。

  陳渠悄悄開啟了渾天軌。

  「倒也不是什麼大問題,這劉賀的老丈人曾經是個京官,全族被流放到了我們澤州,之後族長起復,唯獨將他剩在我這了,也算是個燙手山芋。」

  沒有說謊。

  這位劉賀的岳父是做了什麼事,才得罪狠了族長嗎?否則怎麼留下他們父女在此受苦,完全不符合當世宗族為重的觀念。

  陳渠覺得很奇怪,有點好奇但是不好開口問。

  這個時候,張保長開口道:「那算了,換一家吧。」

  等換了另一家,雖然不是雙方父母俱全,但好歹也是兩個女兒。

  張保長領了條子,就帶著陳渠出了門。

  「知道為什麼要挑這戶人家嗎?」

  陳渠脫口而出:「因為他們是頂級牛馬。」

  「……」保長吐了口氣道:「你可別仗著人家擔子重,就可著勁折騰。人比牛馬便宜,是世道不好,命不好就認命,怪不了任何人。」

  「人老了心就軟了,這種人家在鹽場,是活不過三年的。幹活的人少,養的嘴多,可是誰都有老的時候,哪裡就落得這般下場。前段時間,朝廷下發了公田法,水蛇幫根基淺,大多都落實到隔壁那幾個村子裡了。」

  「有個不到兩歲的小孩,家裡大人都沒了,一個人趴在地里,半顆白菜撐了兩天,這才讓人送到寺廟去了。」

  陳渠倒是聽說了公田法,但是當時家裡還沒買地,和他一個漁民沒有啥關係。

  大虞國執行的國策是「田制不立」、「不抑兼併」,所以大虞國的土地兼併是很嚴重的。

  隨著朝廷中央財政緊缺,又要鎮壓多處反叛,朝廷想要通過公田法,回收一部分大地主的超額土地,變為「公田」,將地租收入作為軍餉來源,從而穩定財政,減少會子發行,並保障軍隊供應。

  儘管初衷是好的,但執行過程充滿了腐敗、不公和暴力,使其徹底變質。

  朝廷規定,按官品高低限定私人土地擁有量,超出部分的三分之一由官府回購。但在執行中,變成了強制性的低價徵收,而非自願買賣。

  收購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最初還支付一部分現錢和一部分「官誥」、「度牒」,後來連這些都無法兌現,幾乎等同於無償掠奪。

  公田法本應針對擁有大量土地的豪強地主,但權貴官僚們利用權力抵制,使得執行壓力最終轉嫁到了中小地主和富農身上。他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卻得不到應有的補償,瞬間破產。

  「要是這個小孩出生在城裡就好了,起碼可以送去慈幼局。」陳渠張了張嘴,最後憋出了這一句話。

  張保長用一種奇怪的眼神上下大量陳渠:「我怎麼覺得你小子,這次回來變化有點大啊。算了,趕緊領了人回村吧。」

  張保長往前走,陳渠卻怎麼都挪不動步子了。

  他猛地嘆了口氣,似乎與什麼未知較勁後選擇了妥協,「保長,我改變主意了,我想選劉賀。」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