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初代惡靈騎士:第2章:辭鄉西行,立志傳道
我騎在馬上,往西走。
說是馬,其實就是一匹駑馬,從鄰居家借的,等到了地方還得還回去。灰不溜秋的顏色,性子倒是穩,不驚不乍的,走一步是一步。
我背著一個包袱,裡頭裝著兩件換洗的衣裳、一雙備用的靴子、一本翻爛了的《聖經》、一塊我娘硬塞進來的燻肉。包袱不大,可壓在身上,沉得很。
從俄亥俄到科羅拉多,地圖上就那麼一小截,可真走起來,是沒日沒夜的路。我打聽過,騎馬得走一個多月,要是碰上雨季,兩個也到不了。可我不急。我就想慢慢走,好好看看這片地界。
我從小到大,沒出過奇利科西方圓五十里。
最遠的一次,是跟著我爹去鎮上賣糧,來回三十里地,把我累得夠嗆。我爹說,你這就不行了?往後要是想出遠門,怎麼辦?我說,我不想出遠門。我爹笑了笑,沒說話。
他那笑,我現在才懂。
人年輕的時候,總以為自己能在一個地方待一輩子。後來才知道,不是你想不想走,是時候到了,腳自己就動了。
頭幾天,路上還能碰見熟人。
有趕著牛車去集市的,有扛著鋤頭下地的,見了我都問:「卡特,這是去哪兒?」我說去西部。他們問去幹啥?我說當老師。他們點點頭,眼神裡帶著那種「這娃怕是瘋了」的意思,可嘴上都說:「好,好,有出息。」
路過啞巴約翰的窩棚時,我看見他站在門口。
他沒揮手,就那麼站著。我沖他點點頭,他也沖我點點頭。然後我就過去了,沒回頭。
走了十來里地,回頭看,還能看見遠處那棵老橡樹。我們那片最高的樹,站在樹底下抬頭望,帽子能掉下來。小時候我和林肯常爬上去掏鳥窩,有一回他把褲子掛破了,不敢回家,我把我外套脫下來給他圍在腰上,自己光著兩條腿走回去,讓我娘罵了半宿。
那棵樹現在還在那兒,站在那兒,看著一代一代的人來,一代一代的人走。
我轉回頭,繼續往前走。
第五天,林子沒了。
眼前一下子敞亮了,一馬平川的草地,黃乎乎的一片,風一吹,草浪似的往遠處滾。天也大了,大得沒邊沒沿,藍得扎眼。我在林子裡待慣了,乍一看這麼空的地界,心裡頭慌得很,總覺得沒個遮擋,什麼東西都能看見你,什麼東西都能找著你。
可走著走著,就習慣了。
不光習慣了,還喜歡上了那種敞亮。天是天的天,地是的地,你騎在中間,人和馬都成了一個小黑點兒,往前挪。天不管地不管的,那種感覺,說不上來是自在還是孤單,反正我沒經歷過。
晚上我找地方歇腳。
有時候是過路的農舍,敲開門,說借宿一晚,主人家打量打量我,看我身上沒帶槍,就讓我進去。有時候是路上碰見的車隊,跟著他們一起紮營,圍在火堆邊上,聽他們聊一路上的見聞。
有一回,我碰見一個從密蘇里回來的老頭。
他趕著一輛破馬車,車上裝著他全部家當,一床被子、一口鍋、幾件農具。他說他去了密蘇里,待了三年,什麼也沒撈著,地被人騙走了,錢讓人偷光了,現在回家去,回肯塔基老家,等死。
我問他:「那邊怎麼樣?」
他啐了一口唾沫,說:「怎麼樣?狼多肉少。你這種一個人騎馬的,到了那邊,活不過一個月。」
我說我就是去當個老師。
他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看一個傻子。他說:「老師?那邊的人,認字有什麼用?認字能當飯吃?能擋子彈?你這後生,聽我一句勸,掉頭回去吧。」
我沒說話。
他等了一會兒,見我不吭聲,嘆了口氣,說:「行吧,你們年輕人,不撞南牆不回頭。撞了你就知道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他的馬車邊上,看著天上的星星。這邊的星星比俄亥俄多,密密麻麻的,像有人撒了一把鹽。我睡不著,腦子裡翻來覆去就是他那句話:認字有什麼用?
我娘教我認字的時候,可沒想過有什麼用。
她就那麼教了,我就那麼學了。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後來我讀書,讀報紙,讀那些從東部運過來的舊書,慢慢地,我知道的事兒就多了。知道這世界不止奇利科西那麼大,知道除了種地還有別的事能幹,知道有些人活著是為了吃飯,有些人吃飯是為了活著。
我想讓那些孩子也知道這些。
哪怕他們一輩子不出那片地界,我也想讓他們知道,這世界大得很,他們不是孤零零的。
我這麼想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那老頭已經走了。地上剩下一堆灰燼,還冒著煙。我起來,往灰燼上撒了泡尿,然後繼續往西走。
越往西走,人越少。
有時候一整天碰不見一個人,就我和那匹灰馬。它走累了,我就下來牽著它走。它餓了,我就找草多的地方讓它吃。我不急,真的不急。我就想看看這片地界到底長什麼樣。
有一回,我站在一個土坡上,往西看。
太陽正在往下掉,把整片天燒成了紅的、紫的、橙的,一層一層往遠處鋪。地上也是紅的,紅土,紅得發燙,像剛被血洗過一樣。我站在那兒,看著那片紅,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這條路,我可能回不去了。
不是走不回去,是不想回去。
那種感覺很怪,像有什麼東西在前面拽著你,你不知道是什麼,可你就是得往前走。
走了二十多天,終於碰見一個像樣的小鎮。
叫聖路易斯,挺大的地方,比奇利科西大十倍不止。街上有人,有馬車,有店鋪,有穿好衣裳的太太小姐。我牽著馬走在街上,低頭看了看自己——灰頭土臉的,衣裳皺得不成樣子,靴子上全是泥,像個要飯的。
可我不在乎。
我去鐵匠鋪給馬釘了蹄鐵,去雜貨店買了點乾糧,去酒館要了一杯啤酒。酒館裡人不少,都在聊一個事兒——西邊發現金子了,加利福尼亞,金子,漫山遍野的金子。
有人說:「我明天就走,這破地方我待夠了!」
有人說:「你走得過去嗎?路上全是印第安人,見人就殺!」
有人說:「那是嚇唬你的,印第安人又不傻,你好好走你的路,人家殺你幹什麼?」
有人說:「反正我不去,我這條命還想多活兩年。」
我端著啤酒,坐在角落裡,聽他們吵。
吵完了,有人過來問我:「喂,你是往西走的吧?」
我說是。
他說:「去淘金?」
我說不是,去當老師。
他一愣,然後哈哈大笑,回頭沖那幫人喊:「聽見沒有?這傻子要去當老師!往西邊走,當老師!」
那幫人也笑了,笑得前仰後合,有人拍桌子,有人把酒都噴出來了。
我沒笑。
我喝完最後一口酒,放下杯子,站起來,往外走。
走到門口,那個笑我的人喊:「喂,別走啊,再喝一杯,我請客!」
我沒回頭。
出了門,牽上馬,繼續往西走。
聖路易斯往後,是密蘇里河。
河寬得很,水渾得很,像泥湯子一樣往東流。我站在渡口等船,等了大半天,才等來一條平底船。船工是個黑臉漢子,不說話,只伸手。我把最後一個銅板給了他,牽著馬上船。
過河的時候,我站在船頭,看著那渾水從船底流過。
這水是從西邊來的。
從我要去的那片地界,一路流過來的。它見過我沒見過的東西,流過我沒走過的路。我看著它,突然覺得,那地方也沒那麼遠了。
下了船,就是密蘇里。
這地界和伊利諾伊不一樣,和俄亥俄更不一樣。天還是那麼大,地還是那麼空,可空氣里多了一種東西——我說不上來是什麼,像鐵鏽味兒,又像血腥味兒,混在風裡,一陣一陣地往鼻子裡鑽。
路上的人也不一樣了。
碰見的,多是往東走的。趕著破車,帶著家當,臉上全是灰,眼睛裡全是空。有一個女人抱著孩子,坐在路邊,孩子哭,她也哭,可哭不出聲,就那麼乾嚎,嗓子都啞了。
我下馬,走過去,把那塊燻肉掏出來,遞給她。
她看著我,不接。
我把燻肉塞進她懷裡,上馬,走了。
走遠了,回頭,她還在那兒坐著,抱著孩子,抱著那塊燻肉,一動不動。
我不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
我不知道很多事。
可我知道,我得繼續走。
那天晚上,我躺在一片野地里,睡不著。
月亮很亮,亮得地上的草都能看清楚。風吹過來,草唰唰地響,像有人說話,又像沒人說話。我看著月亮,想著那些往東走的人,想著那個女人和孩子,想著我娘,想著林肯。
我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幹什麼。
我娘應該已經睡了,她總是早睡早起。我爹可能還在門口坐著,抽他那袋永遠抽不完的煙。林肯呢?這小子肯定沒睡,不知道又在哪兒野。
我想著他們,心裡突然酸了一下。
就那麼一下。
然後我翻了個身,把臉埋在胳膊里,睡了。
第二天起來,繼續走。
走啊走啊走。
腳底起了泡,磨破了,結了痂,又起了泡。馬也瘦了,肋骨一根一根能數出來。我有時候下來牽著它走,讓它省省力氣。它也懂事,走得不快不慢,一直跟著我。
就這樣,又走了十來天。
有一天傍晚,我站在一個土坡上,往西看。
太陽正在落山,把天燒成一片紅。紅底下,是一片黃,黃的是草地,一直鋪到天邊。再遠處,有山,藍乎乎的影子,像畫上去的。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片山,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快到了。
科羅拉多,就快到了。
我騎著馬,慢慢往下走。
晚風迎面吹過來,涼的,帶著草的味道。馬打了個響鼻,甩了甩尾巴。我摸了摸它的脖子,說:「快了,夥計,再堅持幾天。」
它聽不懂,可它好像知道我的意思,步子快了一些。
那天晚上,我找了一條小河,把馬拴在樹旁,自己靠著一塊石頭坐了一會兒。月亮又出來了,比前一天晚上還亮。我掏出那張皺巴巴的地圖,借著月光看了看。
野牛彎鎮。
就在這片山後頭。
我想像著那個鎮子是什麼樣子。應該有木頭的房子,有一條土路,有一個小教堂,有一間學校——如果運氣好的話。孩子們應該還沒開學,我得先找人問問,看有沒有人願意讓我教。
我想著這些,嘴角不知怎麼的,翹了一下。
然後我收起地圖,靠著石頭,閉上了眼睛。
那是我最後一次,睡在一個安穩的夢裡。
因為第二天——
第二天,我聽見了槍聲。
遠遠的,從山那邊傳過來的。砰、砰、砰,三聲,間隔著,不是亂放。然後是女人的尖叫,孩子的哭喊,還有馬蹄聲,亂成一團。
我一下站起來,心咚咚地跳。
馬也驚了,扯著韁繩想跑。我按住它,聽了一會兒。
槍聲又響了,這回是連續的,砰砰砰砰砰,像過年放鞭炮。尖叫沒了,哭喊也沒了,就剩下馬蹄聲,還有人在喊什麼,聽不清。
我翻身上馬,雙腿一夾。
灰馬躥出去,朝著槍聲的方向,狂奔。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去。
我知道那邊出事了,知道有危險,知道我一個人一匹馬可能什麼也幹不了。可我去了。
我就是這種人。
我娘說的那種人。
拳頭用來護人的那種人。
馬蹄如雷,風聲灌耳。
我死死抓著韁繩,眼睛盯著前面那片山坳。
我不知道等著我的是什麼。
血,火,還是死。
可我還是去了。
本章完
說是馬,其實就是一匹駑馬,從鄰居家借的,等到了地方還得還回去。灰不溜秋的顏色,性子倒是穩,不驚不乍的,走一步是一步。
我背著一個包袱,裡頭裝著兩件換洗的衣裳、一雙備用的靴子、一本翻爛了的《聖經》、一塊我娘硬塞進來的燻肉。包袱不大,可壓在身上,沉得很。
從俄亥俄到科羅拉多,地圖上就那麼一小截,可真走起來,是沒日沒夜的路。我打聽過,騎馬得走一個多月,要是碰上雨季,兩個也到不了。可我不急。我就想慢慢走,好好看看這片地界。
我從小到大,沒出過奇利科西方圓五十里。
最遠的一次,是跟著我爹去鎮上賣糧,來回三十里地,把我累得夠嗆。我爹說,你這就不行了?往後要是想出遠門,怎麼辦?我說,我不想出遠門。我爹笑了笑,沒說話。
他那笑,我現在才懂。
人年輕的時候,總以為自己能在一個地方待一輩子。後來才知道,不是你想不想走,是時候到了,腳自己就動了。
頭幾天,路上還能碰見熟人。
有趕著牛車去集市的,有扛著鋤頭下地的,見了我都問:「卡特,這是去哪兒?」我說去西部。他們問去幹啥?我說當老師。他們點點頭,眼神裡帶著那種「這娃怕是瘋了」的意思,可嘴上都說:「好,好,有出息。」
路過啞巴約翰的窩棚時,我看見他站在門口。
他沒揮手,就那麼站著。我沖他點點頭,他也沖我點點頭。然後我就過去了,沒回頭。
走了十來里地,回頭看,還能看見遠處那棵老橡樹。我們那片最高的樹,站在樹底下抬頭望,帽子能掉下來。小時候我和林肯常爬上去掏鳥窩,有一回他把褲子掛破了,不敢回家,我把我外套脫下來給他圍在腰上,自己光著兩條腿走回去,讓我娘罵了半宿。
那棵樹現在還在那兒,站在那兒,看著一代一代的人來,一代一代的人走。
我轉回頭,繼續往前走。
第五天,林子沒了。
眼前一下子敞亮了,一馬平川的草地,黃乎乎的一片,風一吹,草浪似的往遠處滾。天也大了,大得沒邊沒沿,藍得扎眼。我在林子裡待慣了,乍一看這麼空的地界,心裡頭慌得很,總覺得沒個遮擋,什麼東西都能看見你,什麼東西都能找著你。
可走著走著,就習慣了。
不光習慣了,還喜歡上了那種敞亮。天是天的天,地是的地,你騎在中間,人和馬都成了一個小黑點兒,往前挪。天不管地不管的,那種感覺,說不上來是自在還是孤單,反正我沒經歷過。
晚上我找地方歇腳。
有時候是過路的農舍,敲開門,說借宿一晚,主人家打量打量我,看我身上沒帶槍,就讓我進去。有時候是路上碰見的車隊,跟著他們一起紮營,圍在火堆邊上,聽他們聊一路上的見聞。
有一回,我碰見一個從密蘇里回來的老頭。
他趕著一輛破馬車,車上裝著他全部家當,一床被子、一口鍋、幾件農具。他說他去了密蘇里,待了三年,什麼也沒撈著,地被人騙走了,錢讓人偷光了,現在回家去,回肯塔基老家,等死。
我問他:「那邊怎麼樣?」
他啐了一口唾沫,說:「怎麼樣?狼多肉少。你這種一個人騎馬的,到了那邊,活不過一個月。」
我說我就是去當個老師。
他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看一個傻子。他說:「老師?那邊的人,認字有什麼用?認字能當飯吃?能擋子彈?你這後生,聽我一句勸,掉頭回去吧。」
我沒說話。
他等了一會兒,見我不吭聲,嘆了口氣,說:「行吧,你們年輕人,不撞南牆不回頭。撞了你就知道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他的馬車邊上,看著天上的星星。這邊的星星比俄亥俄多,密密麻麻的,像有人撒了一把鹽。我睡不著,腦子裡翻來覆去就是他那句話:認字有什麼用?
我娘教我認字的時候,可沒想過有什麼用。
她就那麼教了,我就那麼學了。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後來我讀書,讀報紙,讀那些從東部運過來的舊書,慢慢地,我知道的事兒就多了。知道這世界不止奇利科西那麼大,知道除了種地還有別的事能幹,知道有些人活著是為了吃飯,有些人吃飯是為了活著。
我想讓那些孩子也知道這些。
哪怕他們一輩子不出那片地界,我也想讓他們知道,這世界大得很,他們不是孤零零的。
我這麼想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那老頭已經走了。地上剩下一堆灰燼,還冒著煙。我起來,往灰燼上撒了泡尿,然後繼續往西走。
越往西走,人越少。
有時候一整天碰不見一個人,就我和那匹灰馬。它走累了,我就下來牽著它走。它餓了,我就找草多的地方讓它吃。我不急,真的不急。我就想看看這片地界到底長什麼樣。
有一回,我站在一個土坡上,往西看。
太陽正在往下掉,把整片天燒成了紅的、紫的、橙的,一層一層往遠處鋪。地上也是紅的,紅土,紅得發燙,像剛被血洗過一樣。我站在那兒,看著那片紅,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這條路,我可能回不去了。
不是走不回去,是不想回去。
那種感覺很怪,像有什麼東西在前面拽著你,你不知道是什麼,可你就是得往前走。
走了二十多天,終於碰見一個像樣的小鎮。
叫聖路易斯,挺大的地方,比奇利科西大十倍不止。街上有人,有馬車,有店鋪,有穿好衣裳的太太小姐。我牽著馬走在街上,低頭看了看自己——灰頭土臉的,衣裳皺得不成樣子,靴子上全是泥,像個要飯的。
可我不在乎。
我去鐵匠鋪給馬釘了蹄鐵,去雜貨店買了點乾糧,去酒館要了一杯啤酒。酒館裡人不少,都在聊一個事兒——西邊發現金子了,加利福尼亞,金子,漫山遍野的金子。
有人說:「我明天就走,這破地方我待夠了!」
有人說:「你走得過去嗎?路上全是印第安人,見人就殺!」
有人說:「那是嚇唬你的,印第安人又不傻,你好好走你的路,人家殺你幹什麼?」
有人說:「反正我不去,我這條命還想多活兩年。」
我端著啤酒,坐在角落裡,聽他們吵。
吵完了,有人過來問我:「喂,你是往西走的吧?」
我說是。
他說:「去淘金?」
我說不是,去當老師。
他一愣,然後哈哈大笑,回頭沖那幫人喊:「聽見沒有?這傻子要去當老師!往西邊走,當老師!」
那幫人也笑了,笑得前仰後合,有人拍桌子,有人把酒都噴出來了。
我沒笑。
我喝完最後一口酒,放下杯子,站起來,往外走。
走到門口,那個笑我的人喊:「喂,別走啊,再喝一杯,我請客!」
我沒回頭。
出了門,牽上馬,繼續往西走。
聖路易斯往後,是密蘇里河。
河寬得很,水渾得很,像泥湯子一樣往東流。我站在渡口等船,等了大半天,才等來一條平底船。船工是個黑臉漢子,不說話,只伸手。我把最後一個銅板給了他,牽著馬上船。
過河的時候,我站在船頭,看著那渾水從船底流過。
這水是從西邊來的。
從我要去的那片地界,一路流過來的。它見過我沒見過的東西,流過我沒走過的路。我看著它,突然覺得,那地方也沒那麼遠了。
下了船,就是密蘇里。
這地界和伊利諾伊不一樣,和俄亥俄更不一樣。天還是那麼大,地還是那麼空,可空氣里多了一種東西——我說不上來是什麼,像鐵鏽味兒,又像血腥味兒,混在風裡,一陣一陣地往鼻子裡鑽。
路上的人也不一樣了。
碰見的,多是往東走的。趕著破車,帶著家當,臉上全是灰,眼睛裡全是空。有一個女人抱著孩子,坐在路邊,孩子哭,她也哭,可哭不出聲,就那麼乾嚎,嗓子都啞了。
我下馬,走過去,把那塊燻肉掏出來,遞給她。
她看著我,不接。
我把燻肉塞進她懷裡,上馬,走了。
走遠了,回頭,她還在那兒坐著,抱著孩子,抱著那塊燻肉,一動不動。
我不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
我不知道很多事。
可我知道,我得繼續走。
那天晚上,我躺在一片野地里,睡不著。
月亮很亮,亮得地上的草都能看清楚。風吹過來,草唰唰地響,像有人說話,又像沒人說話。我看著月亮,想著那些往東走的人,想著那個女人和孩子,想著我娘,想著林肯。
我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幹什麼。
我娘應該已經睡了,她總是早睡早起。我爹可能還在門口坐著,抽他那袋永遠抽不完的煙。林肯呢?這小子肯定沒睡,不知道又在哪兒野。
我想著他們,心裡突然酸了一下。
就那麼一下。
然後我翻了個身,把臉埋在胳膊里,睡了。
第二天起來,繼續走。
走啊走啊走。
腳底起了泡,磨破了,結了痂,又起了泡。馬也瘦了,肋骨一根一根能數出來。我有時候下來牽著它走,讓它省省力氣。它也懂事,走得不快不慢,一直跟著我。
就這樣,又走了十來天。
有一天傍晚,我站在一個土坡上,往西看。
太陽正在落山,把天燒成一片紅。紅底下,是一片黃,黃的是草地,一直鋪到天邊。再遠處,有山,藍乎乎的影子,像畫上去的。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片山,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快到了。
科羅拉多,就快到了。
我騎著馬,慢慢往下走。
晚風迎面吹過來,涼的,帶著草的味道。馬打了個響鼻,甩了甩尾巴。我摸了摸它的脖子,說:「快了,夥計,再堅持幾天。」
它聽不懂,可它好像知道我的意思,步子快了一些。
那天晚上,我找了一條小河,把馬拴在樹旁,自己靠著一塊石頭坐了一會兒。月亮又出來了,比前一天晚上還亮。我掏出那張皺巴巴的地圖,借著月光看了看。
野牛彎鎮。
就在這片山後頭。
我想像著那個鎮子是什麼樣子。應該有木頭的房子,有一條土路,有一個小教堂,有一間學校——如果運氣好的話。孩子們應該還沒開學,我得先找人問問,看有沒有人願意讓我教。
我想著這些,嘴角不知怎麼的,翹了一下。
然後我收起地圖,靠著石頭,閉上了眼睛。
那是我最後一次,睡在一個安穩的夢裡。
因為第二天——
第二天,我聽見了槍聲。
遠遠的,從山那邊傳過來的。砰、砰、砰,三聲,間隔著,不是亂放。然後是女人的尖叫,孩子的哭喊,還有馬蹄聲,亂成一團。
我一下站起來,心咚咚地跳。
馬也驚了,扯著韁繩想跑。我按住它,聽了一會兒。
槍聲又響了,這回是連續的,砰砰砰砰砰,像過年放鞭炮。尖叫沒了,哭喊也沒了,就剩下馬蹄聲,還有人在喊什麼,聽不清。
我翻身上馬,雙腿一夾。
灰馬躥出去,朝著槍聲的方向,狂奔。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去。
我知道那邊出事了,知道有危險,知道我一個人一匹馬可能什麼也幹不了。可我去了。
我就是這種人。
我娘說的那種人。
拳頭用來護人的那種人。
馬蹄如雷,風聲灌耳。
我死死抓著韁繩,眼睛盯著前面那片山坳。
我不知道等著我的是什麼。
血,火,還是死。
可我還是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