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惡人自有大明律磨
王天和趙晟不知所措,灝靈道長很明顯不會包庇他們。
這樣一來,事情就會從原本衛所內部的糾紛,轉變成為法律糾紛。
他自作聰明想出來的鐵證如山,完全建基於侯千戶會無條件偏袒自己。
以往這種伎倆招數,屢試不爽,他王家的家業也因此翻了兩番。
他看著張玄可愛的笑臉,心中更加怨恨。
「誰敢動我!我是大明的六品官,潼關衛後千戶所世襲百戶王天!」
趙晟會意,也立馬附和道:「我乃潼關衛後千戶所世襲百戶趙晟,就算有罪也應當由衛所審判,於你們何干?」
王天其實內心虛得很,潼關衛並非法外之地,如果真被押送到縣衙,他真不知道有什麼後果。
但是此刻氣勢上,絕對不能認輸。
「老道!識相就快把我放了,不然等我出去以後,把你當成套寇一樣滅了!」
張玄知道如果他不裹挾民意,很難將兩人繩之於法。
他三兩下攀爬,成功登上高處,大聲喊道。
「大明是偉大光明正確的,皇上也是愛民如子的,但是……」
「貪官卻是死有餘辜的!打貪官!打貪官!」
百姓都是單純的,在他們看來,王天和趙晟兩人絕對是誣陷良民,此事已經有了公論。
既然作惡,就應該有報應,這就是天理。
「打貪官!」
王天兩人嚇得差點抱頭痛哭,他們甚至不明白,這些以往看到他們連頭也不敢抬起來的下等人,為什麼現在敢這樣造次。
「願意去,我們願意去縣衙,請道長讓大家別衝動。」
灝靈道長撫須一笑,正要開口。
可正在此時,西嶽廟的朱紅色大門轟然打開。
一個頭戴四方平定巾、身穿素色寬袖道袍的人,年紀已近花甲。
他身上的衣物都很殘舊,看起來像個生活不如意的老頭。
灝靈道長笑得很燦爛,他原本就在裡面接待知縣,自然對此絲毫沒有驚訝。
既然知縣李澤自己出來了,他也不用做這個黑臉,可以繼續置身事外,但名聲卻能盡數收穫。
他現在要為這個去年才剛到任的知縣,搭台子讓大家都知道。「貧道見過李知縣。」
「知縣?竟然是新任知縣!」
「天有眼,華陰終於有個肯作為的好官了。」
「知縣在上,請必須為這個小兄弟申冤啊!」
張玄也很意外,想起昨晚夏小小就說過有大人物來西嶽廟,所以才特地讓十六樓這些教坊司的人前來助興。
難道說的是這個知縣李澤?
但是夏小小搖頭表示不知情,「華陰知縣只是個常年不第的舉人,而且年紀大了,已經沒有考中進士的潛力,教坊司的司樂官不可能為了討好他而讓我們千里迢迢過來。」
「這麼奇怪?」張玄心中很是狐疑,「難道你們就半點風聲聽不到?」
「我等樂戶不過是工具罷了,哪裡需要我們就出現在哪,本質上我們和餐桌上的菜品沒有什麼分別。」
張玄對這種戶籍制度很無奈,當夏小小說到「菜品」二字時。
他腦海中不禁想起倭國的人體盛,真就上了一盤菜。
「有辦法贖身嗎?」
夏小小坦然搖頭,「沒有任何辦法,也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成功脫籍貫。」
「肯定有辦法的。」張玄相信事在人為。
與此同時,知縣李澤竟然決定在西嶽廟門前升堂審案。
大夥心中也激動不已,原本只是想來求佛蛇沾點福氣。
沒想到除了看到一場佛蛇斷案的趣事,還能現場看到知縣升堂定奪。
張玄對此也是無任歡迎,這種公開情況下斷案,只要不想遺臭萬年,絕對不敢公然偏袒王天。
雖然條件有限,沒有縣衙差役山呼威武,也沒有驚堂木讓人拍案叫絕。
但是李澤的斷案能力遠比張玄想像中好,畢竟他看起來就像個退休賦閒在家的老頭。
他只是簡單問了幾個問題,卻每一個都讓王天無法回答。
首先從銀子的形狀否定是銀牙,也指出銀牙一般只有一分重,半兩重聞所未聞。
然後他帶著幾個手下前來尋仇是有預謀的犯案,甚至還對王天提到的王管事被毆打表示懷疑。
關於這點,張玄內心是反對的。
因為王管事的確是他們叔侄打傷,而且就算治好皮外傷,腎虧這點應該是沒法治了。
不過他當然會將這個秘密永遠放在在心裡。
最後,在道士的協助下,很快找到天王樓掌柜,掌柜也供認不諱。
連這半兩銀子都是王天威逼他自己掏出來的,上面的刻的王字,也是臨時找人刻上去的。
還招認了為什麼不用趙晟的姓,反而用王字,是因為王天不會寫趙字。
聽到此,全場轟然大笑。
張玄失望搖頭,這個世界果然都是草台班子。
六品百戶雖然是武官,但是品秩不低了,他們都掌管一個屯的軍戶的生死。
如果在戰時,他們也會被任命為戰將,甚至可能是前鋒,帶兵打仗。
張玄作為潼峪屯的一員,很有可能要跟隨趙晟這種廢物上陣殺敵,死了都是白死。
他心中更加堅定要去考科舉,就是不想將自己的命運,交託在別人手上。
至此,這樁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
不知道李澤哪來的膽氣,居然不等回縣衙聽審判結果。
張玄也很意外,李澤竟然有這種魄力?
還不怕得罪潼關衛,屬實難得。
王天被定罪為誣告首犯。
按大明律,誣告他人犯笞罪者,加所誣罪二等;犯流、徒、杖罪者,加所誣罪三等。
趙晟被定罪為誣告從犯。
按律,造意者為首,隨從者減一等。
王天哭喪著臉,「明明趙晟才是主犯,我都是被他連累的,為什麼我是首犯,這不對!」
李澤解釋道:「所謂失主管事,你無從證明;傷人家丁也受你所顧;連栽贓的銀子都刻有你的姓氏。三條並罰,你是首犯無可推卸。」
「你指控張玄白晝搶奪,按律要處杖刑一百下,流徒三年。」
「加所誣罪三等,按律要處杖刑三百,流徒九年。本官念在你初犯,處杖刑二百,罰充邊寧夏衛,你可認罪?」
王天整個人軟癱在地。
杖刑二百,他不死都會不育,至於充邊寧夏衛……更是必死之局,聽說套寇年年侵犯,在寧夏充邊九死無生。
同一時間,張玄排眾而出。
「我不同意,我記得誣告罪規定,需將犯人財產的一半斷付被誣之人,所以我應該分到王家一半財產!」
「哇……」
註:《大明律·誣告》,判決參考真實案件,張玄提出的質疑也是真實存在,但是也有漏洞,下一章會解釋。
這樣一來,事情就會從原本衛所內部的糾紛,轉變成為法律糾紛。
他自作聰明想出來的鐵證如山,完全建基於侯千戶會無條件偏袒自己。
以往這種伎倆招數,屢試不爽,他王家的家業也因此翻了兩番。
他看著張玄可愛的笑臉,心中更加怨恨。
「誰敢動我!我是大明的六品官,潼關衛後千戶所世襲百戶王天!」
趙晟會意,也立馬附和道:「我乃潼關衛後千戶所世襲百戶趙晟,就算有罪也應當由衛所審判,於你們何干?」
王天其實內心虛得很,潼關衛並非法外之地,如果真被押送到縣衙,他真不知道有什麼後果。
但是此刻氣勢上,絕對不能認輸。
「老道!識相就快把我放了,不然等我出去以後,把你當成套寇一樣滅了!」
張玄知道如果他不裹挾民意,很難將兩人繩之於法。
他三兩下攀爬,成功登上高處,大聲喊道。
「大明是偉大光明正確的,皇上也是愛民如子的,但是……」
「貪官卻是死有餘辜的!打貪官!打貪官!」
百姓都是單純的,在他們看來,王天和趙晟兩人絕對是誣陷良民,此事已經有了公論。
既然作惡,就應該有報應,這就是天理。
「打貪官!」
王天兩人嚇得差點抱頭痛哭,他們甚至不明白,這些以往看到他們連頭也不敢抬起來的下等人,為什麼現在敢這樣造次。
「願意去,我們願意去縣衙,請道長讓大家別衝動。」
灝靈道長撫須一笑,正要開口。
可正在此時,西嶽廟的朱紅色大門轟然打開。
一個頭戴四方平定巾、身穿素色寬袖道袍的人,年紀已近花甲。
他身上的衣物都很殘舊,看起來像個生活不如意的老頭。
灝靈道長笑得很燦爛,他原本就在裡面接待知縣,自然對此絲毫沒有驚訝。
既然知縣李澤自己出來了,他也不用做這個黑臉,可以繼續置身事外,但名聲卻能盡數收穫。
他現在要為這個去年才剛到任的知縣,搭台子讓大家都知道。「貧道見過李知縣。」
「知縣?竟然是新任知縣!」
「天有眼,華陰終於有個肯作為的好官了。」
「知縣在上,請必須為這個小兄弟申冤啊!」
張玄也很意外,想起昨晚夏小小就說過有大人物來西嶽廟,所以才特地讓十六樓這些教坊司的人前來助興。
難道說的是這個知縣李澤?
但是夏小小搖頭表示不知情,「華陰知縣只是個常年不第的舉人,而且年紀大了,已經沒有考中進士的潛力,教坊司的司樂官不可能為了討好他而讓我們千里迢迢過來。」
「這麼奇怪?」張玄心中很是狐疑,「難道你們就半點風聲聽不到?」
「我等樂戶不過是工具罷了,哪裡需要我們就出現在哪,本質上我們和餐桌上的菜品沒有什麼分別。」
張玄對這種戶籍制度很無奈,當夏小小說到「菜品」二字時。
他腦海中不禁想起倭國的人體盛,真就上了一盤菜。
「有辦法贖身嗎?」
夏小小坦然搖頭,「沒有任何辦法,也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成功脫籍貫。」
「肯定有辦法的。」張玄相信事在人為。
與此同時,知縣李澤竟然決定在西嶽廟門前升堂審案。
大夥心中也激動不已,原本只是想來求佛蛇沾點福氣。
沒想到除了看到一場佛蛇斷案的趣事,還能現場看到知縣升堂定奪。
張玄對此也是無任歡迎,這種公開情況下斷案,只要不想遺臭萬年,絕對不敢公然偏袒王天。
雖然條件有限,沒有縣衙差役山呼威武,也沒有驚堂木讓人拍案叫絕。
但是李澤的斷案能力遠比張玄想像中好,畢竟他看起來就像個退休賦閒在家的老頭。
他只是簡單問了幾個問題,卻每一個都讓王天無法回答。
首先從銀子的形狀否定是銀牙,也指出銀牙一般只有一分重,半兩重聞所未聞。
然後他帶著幾個手下前來尋仇是有預謀的犯案,甚至還對王天提到的王管事被毆打表示懷疑。
關於這點,張玄內心是反對的。
因為王管事的確是他們叔侄打傷,而且就算治好皮外傷,腎虧這點應該是沒法治了。
不過他當然會將這個秘密永遠放在在心裡。
最後,在道士的協助下,很快找到天王樓掌柜,掌柜也供認不諱。
連這半兩銀子都是王天威逼他自己掏出來的,上面的刻的王字,也是臨時找人刻上去的。
還招認了為什麼不用趙晟的姓,反而用王字,是因為王天不會寫趙字。
聽到此,全場轟然大笑。
張玄失望搖頭,這個世界果然都是草台班子。
六品百戶雖然是武官,但是品秩不低了,他們都掌管一個屯的軍戶的生死。
如果在戰時,他們也會被任命為戰將,甚至可能是前鋒,帶兵打仗。
張玄作為潼峪屯的一員,很有可能要跟隨趙晟這種廢物上陣殺敵,死了都是白死。
他心中更加堅定要去考科舉,就是不想將自己的命運,交託在別人手上。
至此,這樁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
不知道李澤哪來的膽氣,居然不等回縣衙聽審判結果。
張玄也很意外,李澤竟然有這種魄力?
還不怕得罪潼關衛,屬實難得。
王天被定罪為誣告首犯。
按大明律,誣告他人犯笞罪者,加所誣罪二等;犯流、徒、杖罪者,加所誣罪三等。
趙晟被定罪為誣告從犯。
按律,造意者為首,隨從者減一等。
王天哭喪著臉,「明明趙晟才是主犯,我都是被他連累的,為什麼我是首犯,這不對!」
李澤解釋道:「所謂失主管事,你無從證明;傷人家丁也受你所顧;連栽贓的銀子都刻有你的姓氏。三條並罰,你是首犯無可推卸。」
「你指控張玄白晝搶奪,按律要處杖刑一百下,流徒三年。」
「加所誣罪三等,按律要處杖刑三百,流徒九年。本官念在你初犯,處杖刑二百,罰充邊寧夏衛,你可認罪?」
王天整個人軟癱在地。
杖刑二百,他不死都會不育,至於充邊寧夏衛……更是必死之局,聽說套寇年年侵犯,在寧夏充邊九死無生。
同一時間,張玄排眾而出。
「我不同意,我記得誣告罪規定,需將犯人財產的一半斷付被誣之人,所以我應該分到王家一半財產!」
「哇……」
註:《大明律·誣告》,判決參考真實案件,張玄提出的質疑也是真實存在,但是也有漏洞,下一章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