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 測試秦譽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
男女之間,或者可以說男人的最終目的,就是那件事。
男人的獸性比女人強烈,萬藜一直覺得,男人是沒完全進化好的物種。
比起女人,他們更容易被原始欲望牽引。
而女人與狐狸精的區別,往往只差一層調情的功夫。
一個男人無論表面多正經,他私底下都喜歡騷的、媚的女人。
但真正的撩人,絕非持續性放電,那樣太廉價,夜店裡多的是這般姿態,但往往拿不到結果。
高明的手法,是偶然的、毫無預兆的「越界」。
隱而不發止乎禮,不經意的撩撥,才最致命。
萬藜點開簡柏寒的對話框。
聊天記錄停在上次,他讓她分手,她說頭疼,要再想想,之後他便沒再發來消息了。
簡柏寒現在覺得,她是因為賭氣才跟秦譽在一起的。
但他是聰明人,這個彎遲早會繞明白。
所以她得做點什麼。
看著之前發給秦譽的腿照,萬藜猶豫了一下。
對簡柏寒,兩個人還沒到這個階段。
於是她舉起手機,對著自己的手心拍了張照,發給了他。
想了想,最近也沒怎麼和程皓、嚴端墨聯繫。
她指尖輕劃,將那張照片,也一一發送了過去。
程皓是第一個回復的。
萬藜覺得,他是不是成天什麼都不干,就捧著手機等消息。
「怎麼弄的?心疼你。」緊接著,一個520元的紅包跳了出來。
萬藜盯著那個紅包,有時候也會覺得自己有點過分。每次收下之後,她才會耐著性子陪他聊上幾句,然後便不再理會。
而他似乎也摸清了這規律,便時不時用紅包來換她片刻的回應。
萬藜沒有收,把上午秦譽給她和羅蘭拍的合照轉發給了程皓。
「這狗好大,我還是第一次見這麼大的狗,所以被它拽倒了,手心擦傷了。」
程皓也沒見過這麼大的狗,一連發了好幾個驚嘆的表情,又順手發來他媽媽養的博美照片。
其實萬藜早就見過那隻博美,是在高中時,程皓媽媽來接他放學,開了一輛白色寶馬,懷裡就抱著那隻狗。
那一幕,對她貧瘠的少女時代造成過不小的衝擊。
萬藜沒有再回程皓。
因為嚴端墨的消息也在這時彈了出來:「手怎麼了?」
過了一會兒,他又補了一句:「把你要兼職翻譯的文件發我吧,我幫你做。」
萬藜把對程皓說的那番話複製給了嚴端墨,當然,也沒忘了附上同一張照片。
嚴端墨顯然更敏銳些:「這是在哪兒?市區允許養這種大型犬嗎?」
萬藜一怔,隨口敷衍:「還記得我跟你提過的林佳鹿嗎?是她養的。」
這時,秦譽的信息也跳了出來:「睡了嗎?」
萬藜發了個委屈的表情:「還沒有。」
秦譽:「 腿疼還是手疼?」
萬藜:「手疼,而且我好餓。」
秦譽想起她晚上幾乎沒吃什麼東西,直接撥了電話過來。
萬藜看著屏幕上躍動的名字,划過接聽。他的聲音有點低啞,不知是喝了酒,還是剛醒。
秦譽帶著關切: 「宿舍里有吃的嗎?」
萬藜剛醒不久,聲音還帶著一點軟糯的鼻音:「沒有。你是沒睡,還是被我吵醒了?」
秦譽確實是被她的消息震醒的,他只為她設置了特殊提醒。
屏幕亮起的瞬間,那張照片毫無預兆地撞進眼底。
他呼吸一滯。
目光先是落在她膝蓋那團青紫上,心口跟著一揪。
可下一秒,眼睛卻像有了自己的意志,她腿形纖長漂亮,肌膚透著粉白的光,沒入短裙的邊緣,引人遐想。
一股酥麻從尾椎竄上脊背,秦譽身體深處沉睡的東西悍然甦醒,反應直白而猛烈。
……可阿藜受傷了。
理智微弱地響了一聲,帶著愧意。
手卻違背意志,將照片放大,再放大。
淤痕與完好的肌膚形成反差,激起一種想把它攏在掌心、輕輕揉撫,甚至……重重烙下印記的破壞欲。
他猛地閉眼,將手機反扣在床單上。
可黑暗中,記憶的碎片卻滾燙翻湧,萬藜唇間的溫度,深吻時細微的戰慄,交纏的鼻息里那縷令人眩暈的甜香。
每一次親密接觸後,他總會夢見她。
夢裡的萬藜眼波瀲灩,身影像蒙著霧的綺麗的花,朦朧灼人。
而醒來後床單的……
成了夢境最狼狽的證詞。
他知道不該,可身體記住了關於她的一切溫軟。
萬藜蹙眉:「秦譽,你有在聽嗎?」
秦譽驟然回神,聲音有些匆忙:「我一直沒睡。你想吃什麼?我這就去給你買好嗎。」
萬藜又輕聲補了一句:「我想吃藍莓蛋糕……還是之前你買的那家。」
反覆強調喜歡某樣東西,也是種心錨的方式。
其實她並不餓,只是想折騰一下秦譽。
如何衡量一個男人的愛?時間、精力、金錢,缺一不可。
對秦譽這樣的男人來說,時間和精力,反而比錢更珍貴。
她想起那位香港女星讓富豪半夜去買餛飩的故事。
那何嘗不是一種馴服,一種對「服從性」的測試?
在親密關係里,提出非常規的要求,試探對方的投入程度。
旁人或許只看到任性,卻不懂這背後藏著的,是打破權力結構的微妙心機。
有錢人身邊從不缺順從者,任性反而成了某種稀缺的獨特。
掛斷電話,程皓的消息又跳了進來:
「睡了嗎?怎麼不回我?」
「阿藜,為什麼不收紅包了?」
「你是不是……談男朋友了?」
萬藜看著屏幕,有些無奈。
自從和秦譽確定關係,她便再沒點開過程皓的紅包。
她覺得自己多少還是有些底線的。
當然,更重要的是,眼下她並不缺錢,股票讓她賺了一筆。
秦譽給的黑卡,她每月添幾身衣服、幾件配飾,穿過一兩次便轉手。
這些開銷對秦譽來說,實在微不足道。
但這一切都只是眼前,她對秦譽,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因為人心最不可測,也最善於偽裝。
在真正踏入豪門之前,程皓始終是她預留的退路。
想了想,萬藜還是點開了那個紅包,還是要穩住程皓。
「最近太忙,忘了收。」
隔了一會兒,又跟上一句:「你再這樣質問我,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程皓立刻回了個咧嘴笑的表情:「我的錯,別生氣嘛。」
隨即,又一個520轉了過來。
萬藜這時候,忽然想起林佳鹿。
已經半個月了……她該慢慢接受現實了吧。
她斟酌著打字:
「周政哥都和我說了。鹿鹿,你還好嗎?我很擔心你。」
男女之間,或者可以說男人的最終目的,就是那件事。
男人的獸性比女人強烈,萬藜一直覺得,男人是沒完全進化好的物種。
比起女人,他們更容易被原始欲望牽引。
而女人與狐狸精的區別,往往只差一層調情的功夫。
一個男人無論表面多正經,他私底下都喜歡騷的、媚的女人。
但真正的撩人,絕非持續性放電,那樣太廉價,夜店裡多的是這般姿態,但往往拿不到結果。
高明的手法,是偶然的、毫無預兆的「越界」。
隱而不發止乎禮,不經意的撩撥,才最致命。
萬藜點開簡柏寒的對話框。
聊天記錄停在上次,他讓她分手,她說頭疼,要再想想,之後他便沒再發來消息了。
簡柏寒現在覺得,她是因為賭氣才跟秦譽在一起的。
但他是聰明人,這個彎遲早會繞明白。
所以她得做點什麼。
看著之前發給秦譽的腿照,萬藜猶豫了一下。
對簡柏寒,兩個人還沒到這個階段。
於是她舉起手機,對著自己的手心拍了張照,發給了他。
想了想,最近也沒怎麼和程皓、嚴端墨聯繫。
她指尖輕劃,將那張照片,也一一發送了過去。
程皓是第一個回復的。
萬藜覺得,他是不是成天什麼都不干,就捧著手機等消息。
「怎麼弄的?心疼你。」緊接著,一個520元的紅包跳了出來。
萬藜盯著那個紅包,有時候也會覺得自己有點過分。每次收下之後,她才會耐著性子陪他聊上幾句,然後便不再理會。
而他似乎也摸清了這規律,便時不時用紅包來換她片刻的回應。
萬藜沒有收,把上午秦譽給她和羅蘭拍的合照轉發給了程皓。
「這狗好大,我還是第一次見這麼大的狗,所以被它拽倒了,手心擦傷了。」
程皓也沒見過這麼大的狗,一連發了好幾個驚嘆的表情,又順手發來他媽媽養的博美照片。
其實萬藜早就見過那隻博美,是在高中時,程皓媽媽來接他放學,開了一輛白色寶馬,懷裡就抱著那隻狗。
那一幕,對她貧瘠的少女時代造成過不小的衝擊。
萬藜沒有再回程皓。
因為嚴端墨的消息也在這時彈了出來:「手怎麼了?」
過了一會兒,他又補了一句:「把你要兼職翻譯的文件發我吧,我幫你做。」
萬藜把對程皓說的那番話複製給了嚴端墨,當然,也沒忘了附上同一張照片。
嚴端墨顯然更敏銳些:「這是在哪兒?市區允許養這種大型犬嗎?」
萬藜一怔,隨口敷衍:「還記得我跟你提過的林佳鹿嗎?是她養的。」
這時,秦譽的信息也跳了出來:「睡了嗎?」
萬藜發了個委屈的表情:「還沒有。」
秦譽:「 腿疼還是手疼?」
萬藜:「手疼,而且我好餓。」
秦譽想起她晚上幾乎沒吃什麼東西,直接撥了電話過來。
萬藜看著屏幕上躍動的名字,划過接聽。他的聲音有點低啞,不知是喝了酒,還是剛醒。
秦譽帶著關切: 「宿舍里有吃的嗎?」
萬藜剛醒不久,聲音還帶著一點軟糯的鼻音:「沒有。你是沒睡,還是被我吵醒了?」
秦譽確實是被她的消息震醒的,他只為她設置了特殊提醒。
屏幕亮起的瞬間,那張照片毫無預兆地撞進眼底。
他呼吸一滯。
目光先是落在她膝蓋那團青紫上,心口跟著一揪。
可下一秒,眼睛卻像有了自己的意志,她腿形纖長漂亮,肌膚透著粉白的光,沒入短裙的邊緣,引人遐想。
一股酥麻從尾椎竄上脊背,秦譽身體深處沉睡的東西悍然甦醒,反應直白而猛烈。
……可阿藜受傷了。
理智微弱地響了一聲,帶著愧意。
手卻違背意志,將照片放大,再放大。
淤痕與完好的肌膚形成反差,激起一種想把它攏在掌心、輕輕揉撫,甚至……重重烙下印記的破壞欲。
他猛地閉眼,將手機反扣在床單上。
可黑暗中,記憶的碎片卻滾燙翻湧,萬藜唇間的溫度,深吻時細微的戰慄,交纏的鼻息里那縷令人眩暈的甜香。
每一次親密接觸後,他總會夢見她。
夢裡的萬藜眼波瀲灩,身影像蒙著霧的綺麗的花,朦朧灼人。
而醒來後床單的……
成了夢境最狼狽的證詞。
他知道不該,可身體記住了關於她的一切溫軟。
萬藜蹙眉:「秦譽,你有在聽嗎?」
秦譽驟然回神,聲音有些匆忙:「我一直沒睡。你想吃什麼?我這就去給你買好嗎。」
萬藜又輕聲補了一句:「我想吃藍莓蛋糕……還是之前你買的那家。」
反覆強調喜歡某樣東西,也是種心錨的方式。
其實她並不餓,只是想折騰一下秦譽。
如何衡量一個男人的愛?時間、精力、金錢,缺一不可。
對秦譽這樣的男人來說,時間和精力,反而比錢更珍貴。
她想起那位香港女星讓富豪半夜去買餛飩的故事。
那何嘗不是一種馴服,一種對「服從性」的測試?
在親密關係里,提出非常規的要求,試探對方的投入程度。
旁人或許只看到任性,卻不懂這背後藏著的,是打破權力結構的微妙心機。
有錢人身邊從不缺順從者,任性反而成了某種稀缺的獨特。
掛斷電話,程皓的消息又跳了進來:
「睡了嗎?怎麼不回我?」
「阿藜,為什麼不收紅包了?」
「你是不是……談男朋友了?」
萬藜看著屏幕,有些無奈。
自從和秦譽確定關係,她便再沒點開過程皓的紅包。
她覺得自己多少還是有些底線的。
當然,更重要的是,眼下她並不缺錢,股票讓她賺了一筆。
秦譽給的黑卡,她每月添幾身衣服、幾件配飾,穿過一兩次便轉手。
這些開銷對秦譽來說,實在微不足道。
但這一切都只是眼前,她對秦譽,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因為人心最不可測,也最善於偽裝。
在真正踏入豪門之前,程皓始終是她預留的退路。
想了想,萬藜還是點開了那個紅包,還是要穩住程皓。
「最近太忙,忘了收。」
隔了一會兒,又跟上一句:「你再這樣質問我,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程皓立刻回了個咧嘴笑的表情:「我的錯,別生氣嘛。」
隨即,又一個520轉了過來。
萬藜這時候,忽然想起林佳鹿。
已經半個月了……她該慢慢接受現實了吧。
她斟酌著打字:
「周政哥都和我說了。鹿鹿,你還好嗎?我很擔心你。」